公司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旨在规范采购流程,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成本控制,防止资源浪费,提高生产效率。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我们可以有效降低采购风险,保证供应链的稳定,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1. 供应商管理:包括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合作模式和关系维护。
2. 采购需求预测: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需求。
3. 采购流程:明确从询价、比价、订购到验收、付款的每个步骤。
4.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检标准和程序,确保采购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5.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执行和纠纷处理。
6. 成本控制:通过批量采购、价格谈判等方式降低成本。
7. 应急处理:设定应对供应中断或其他突发事件的预案。
1. 确保生产连续性:稳定的材料供应是保证生产线正常运行的关键。
2. 控制成本:良好的采购策略能有效降低物料成本,提高利润率。
3. 风险防范:通过制度化管理,预防因采购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法律风险和信誉损失。
4. 提升效率: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配可以减少决策延误和工作混乱。
5. 增强竞争力:高效的采购管理有助于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1. 建立供应商数据库:收集并定期更新供应商信息,进行绩效评价,优胜劣汰。
2. 制定采购策略:结合市场动态和公司战略,灵活调整采购策略。
3. 实施电子化采购:利用信息化系统,提高采购透明度和效率。
4. 培训采购团队: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团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 定期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检查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6. 加强沟通协作:与生产、财务等部门紧密配合,确保采购活动与公司整体目标一致。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将逐步完善公司的材料采购管理制度,打造一个高效、透明、可控的采购环境,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z公司材料采购、限价管理规定
z公司材料采购和限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材料采购和批价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材料批价、采购能高质量、低成本、高效率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开发项目的材料限价和采购业务。
第二章材料采购的形式和范围
第三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材料采购可采用公司采购、总承包单位采购两种方式。
第四条原则上除墙地砖、单元门、进户门、防火门、铝塑钢门窗、开关插座、配电箱、卫生洁具、涂料、电梯、水泵、空调及其它所有设备由公司采购供应,其他材料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在编制招标文件和签定合同时给予明确。通风材料、消防材料、智能化材料等在专业分包招标时一并确定。
第五条由公司采购的材料、设备采用集中招标采购并根据项目需要供应;由总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采用项目部指定品牌并批价,总承包单位采购的方式。
第六条对其它个别常用的可能影响使用功能的部分材料,由事业部通过招标选择数家战略合作供应商,在不同时期通过比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三章公司采购材料的供应
第七条项目部(公司)根据图纸、公司的有关要求及自身项目的成本控制指标,对材料品牌、材质、型号、规格、进场时间和用量确认后,报公司由公司相关部门统一安排供应,材料供至现场后由项目部(公司)组织对材料进场规格、数量和质量等进行验收。
第四章总承包单位供应材料的限价和批价
第八条职责分工
1、项目部(公司)根据图纸和公司的有关要求负责项目材料品牌、材质、型号、规格和用量的确认、材料价格市场行情的调研和考察、材料价格的批复。
2、计划预算部负责材料的询价和限价。
第九条限价和批价程序
1、项目部(公司)专业工程师对总承包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询价表明细进行核对审查,审核材料的品牌、材质、型号、规格、用量等是否与图纸设计及我方产品定位要求相吻合,审核完毕后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计划预算部。
2、计划预算部根据项目部所报明细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确定各种材料的最高限价并核实所报明细计价单位是否与预算计算规则相一致。如某种材料价格市场变化较大,而又确实需要分批次供货,则由计划预算部每月发布一次价格限价信息提供给各项目部。
3、项目部根据计划预算部的限价,结合各自项目部对市场价格调查情况以及自身项目的成本控制指标,对材料价格进行批复。如批价不高于限价,则由项目部自行批复;如批价高于限价,则项目部需将情况报给计划预算部,经批准后方可正式批价。
第十条计划预算部和各项目部均要安排专人(两人以上)对材料、设备的市场行情进行广泛而卓有成效的市场调研,并建立起材料、设备价格的信息库,信息库至少要包含:各种材料、设备各个时间段的价格情况;主要材料、设备在市场上主要的供货商及其情况。所列各种材料供货商均不应少于五家。
第十一条各项目部应对项目上已使用的材料的供货商进行评价,推荐有实力、信誉度好的供货商进入项目管理部编制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在以后的项目上可不用对其进行考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__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工程公司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1 .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材料管理水平,实现采购供应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达到及时配套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2 .凡施工、临设、周转材料自采买开始至供到工地验收时止,均属于采购供应管理范围。
3 .材料采购供应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物资工作纪律,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 .材料采购供应应由公司级以上单位确定的专门机构和岗位的专业人员办理,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岗位责任制,无上岗证不准从事采购工作。
5 .材料采购订货计划编制
( l )单位工程一次性用料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材料分析进行编制,在工程开工前提出;
( 2 )构配件加工订货计划:根据技术翻样资料编报;
( 3 )材料需用计划:根据施工方案,按需用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用料进度进行编制;
( 4 )采购供应计划:根据编制的材料需用计划,考虑期末储备量、期初库存量、本期到货量,进行综合平衡,确定本期采购量,编制采购计划、用款计划、运输计划;
( 5 )计划执行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应及时提出变更计划,据此调整原需用计划、采购订货计划,以避免造成损失。
6 .采购订货
( l )采购订货必须依据采购订货计划、采购原则和市场行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需材料的采购和订货,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 2 )采购订货要坚持三比一算、先看后买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对有安全规定的材料必须到指定厂家购买;
( 3 )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具备有关的检测试验等资料;对无材质证明的材料和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 4 )大宗及特殊重要的材料订购,必须考虑供方信誉、供应能力及生产技术资料,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 5 )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加工订货,必须事先携带图纸会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事后进行技术验收;必要时在加工期间进行质量检查;
( 6 )凡不能及时结清的采购订货,必须按合同法的规定,认真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 7 )企业必须制订内部合同管理办法,明确签约权限、责任、义务、程序,设立合同台账,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履行的制约条款;
( 8 )采购人员必须设有采购登记台账,借款报销台账;企业应对采购订货工作的质量效益进行定期考核分析。
7 .采购订货验收
( l )对采购订货的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和有关抽样检查规定,严格检查验收;
( 2 )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条款,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采购人员负责找供方协商处理;
( 3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在当日签署有关交接手续或凭证,并按票证流转程序传递。随时清结财务手续。
8 .在采购供应过程中对正常途耗或非正常量差的处理规定
( l )属于规定范围内的途耗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按审批程序报批处理;
( 2 )属于非正常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负责同供方核实,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3 )建设单位一般不指定材料(或产品)生产单位。若指定,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 4 )对材料账务处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l )为便于业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稽查等工作的开展,必须统一凭证、台账、报表的格式及填写方法和流转程序,达到材料账务管理与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相互交接;
2 )各种凭证、账、表必须认真填制,计量准确,数字清楚,不得涂改,印鉴、附件齐全,按要求及时传递;
3 )各种原始凭证、账、表及合同文本等资料,按月(季)分别装订、汇总、编号、核实,由负责人、经办人盖章,统一归档,并妥善保存。
9 .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工作
( l )采购供应核算必须遵循谁采购供应谁核算的原则;
依据采购和供应的数量分别计算采购成本和预算成本,做到日清月结,按季出成本报表,并进行采购成本分析。
( 2 )采购成本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所投人的全部费用,它包括:购人价、运输装卸费、管理费(采保费)、税金及利息;
( 3 )材料统计核算必须以各种凭证为依据,真实反映材料采购供应经营成果;
( 4 )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必须具备如下报表:
l )材料收、支、存统计报表;
2 )单位工程供(耗)料统计报表;
3 )采购成本盈亏统计报表;
4 )资金运用情况统计报表。
10 .违反此制度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 1 )有如下行为之一,直接责任者应予以赔偿,标准为损失额的10 % ;
l )决策失误或计划不周造成材料浪费或积压;
2 )越权采购或未按规定程序,违反正常渠道进行采购和加工订货,造成经济损失;
3 )在订货和采购工作中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
( 2 )有如下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应按损失额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交纪律监察部门处理;
l )在供应中故意克扣、缺斤短两,超过合理误差转嫁亏损,给使用者造成损失;
2 )违反物资政策,物资纪律和廉洁规定,以物谋私,捞取好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 3 )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处以50~100 元罚款;
l )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账目和手续混乱,财产不清,债权债务无法清理或形成死账者;
2 )弄虚作假、不记账、不销账,造成账物不符,成本不实,虚盈实亏者;3 )违反规定,擅自销毁单据、凭证和账册者;
4 )拒绝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之一者;
5 )不履行规定职责,使工作秩序不能正常运转,经多次提出无改进者。
11.附则
( l )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 2 )本制度自2022年10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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