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储油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油罐的设计、建设和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安全规范。
2. 油罐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包括定期的内外部检查、压力测试以及泄漏检测。
3. 操作人员的资格认证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油罐操作流程及应急处理措施。
4.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5. 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与使用,如消防设施、个人防护装备等。
6. 储油区的安全管理,包括禁火规定、进出人员管理以及周边环境监控。
对于油罐操作人员,培训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油罐结构与工作原理:理解油罐的构造、储油类型及其物理化学性质。
2. 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并掌握油罐的正常操作步骤,避免误操作引发的安全风险。
3. 风险识别与评估:训练员工识别潜在危险,如泄漏、静电、高温等,并评估其可能的影响。
4. 紧急响应:熟悉并演练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报警和初步处置方法。
5. 个人防护知识:了解并实践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方法,以保护自身安全。
6. 法规与标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符合行业标准和企业规定。
应急预案需详细列出各种可能的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 火灾:设定火源控制、初期灭火、疏散逃生和外部救援的程序。
2. 泄漏:明确泄漏检测、隔离泄漏区域、启动泄漏处理设备及通知专业团队的步骤。
3. 爆炸:制定紧急疏散路线,明确避难所位置,并规定爆炸后的初步调查程序。
4.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需有应对措施以保证油罐的稳定和人员安全。
应急预案应定期更新,通过模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并能在真实情况下迅速响应。
油罐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乎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一方面,严格的管理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安全文化,提高企业形象。遵守法规和标准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因此,建立健全的油罐安全管理制度,是每个涉油企业必须重视并切实执行的任务。
第1篇 搅拌站油罐安全管理
为提高油库人员的安全意识,让员工能深刻体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内涵,并把它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既珍惜自己的生命,又珍惜他人的生命;不仅自己不违章操作,而且敢于抵制违章指挥;掌握自己的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自觉遵守作业法规和劳动纪律。使油库安全被全员工认同、接受,并转代为自觉行动。
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度。把每个工作人员在业务上、工作上与消防安全管理上的职责、责任明确起来。
2、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对各类火种、火源和有散发火花危险的机械设备、作业活动、以及可燃、易爆物品等控制和管理。
3、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在非固定点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根据用火场所危险程度大小,以及各级防火责任人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申请和审批。
4、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类储存容器、愉油设备、机电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定人、限期落实整改。
5、严格执行其他安全制度。如外来人员和车辆入站制度、临时电线装接制度、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二、加强安全教育
除了新职工入厂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定期过安全日,上安全技术课,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教育工人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等,还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让员工在互动中学习到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对直接从事油料收发储管工作的业务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增强其责任心,使其、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对全库人员进行集中教育,使全体员工了解安全知识,熟悉安全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利用板报方式宣传安全,进行经常性教育;还可进行针对性教育,针对一些倾向性问题,利用各种机会,强化安全意识;对外来人员教育,要在各种醒目场所树立警语牌和制度板,让他们一目了然,自觉遵守。
三、加强安全检查、监控
油库领导要把经常性的检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平时无论工作有多忙,都要坚持查库制度。同时要严格检查门卫值班室,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在技术区派流动岗哨,做到对库区重要目标24小时检查,如检查液位报警器、呼吸器、压力表、、喷淋、安全阀、防护墙、防寒保温、联锁仪表、消防及救护设施是否完好,液位报警器是否正常,贮槽、管线、进出料截止阀、自动调节阀有否泄漏,消防通道、地沟等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处理,实施全天侯监控,从而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抓好预防
油库的安全工作,靠消防是不够的,必须以预防为主。因此,各级人员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一定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预防上,在事前预测,事中预控,事后防患上下功夫。通过定期对油库潜在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适时将油库的现状对照评估.进而得到油库安全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从而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五、油库火源的控制措施
1、严禁吸烟、携带火种、穿带钉皮鞋等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2、动火必须严格按动火手续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使用防爆型电器,如防爆手电,进罐入釜使用安全电压(12v)均防爆灯;
4、使用青铜或镀铜工具,严禁钢质工具敲打、撞击、抛掷;
5、按规定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安装避雷装置;
6、加强门卫,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区;
7、运送物料的机动车辆必须配戴完好的阻火器,正确行驶,不能发生故障和车祸;
8、转动设备部位要保持清洁,防止因摩擦引起杂物等燃烧;
9、周围居民点在一定范围内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10、按规定要求,在易燃易爆场所选用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
11、按规定要求,安装电气线路,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六、油品泄漏的控制措施
1、罐、泵、阀、管线等设备及其配套仪表要选用合格产品,并把好安装质量关。
2、管道等有关设施在投产前要按要求进行试压测定;
3、对设备、管线、泵、阀、仪表等要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以保持完好状态。
4、对特种设备须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
5、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维修规程。
6、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积极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提高设备管线、油罐的管理水平,提高防泄漏能力。
7、油品液体、油气泄漏大多数具有突发性,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检测仪器。如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根据地形、风向、气候条件等设置警戒,及时地预测和发现泄漏点,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附件:油罐外围蔽照片
2010年11月3日
第2篇 柴油罐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柴油罐安全管理规定【1】
一、 操作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规定,做到安全操作,防止漏油、溅油。
二、加油场地、储油罐、箱场地内严禁烟火,并设立醒目的警示牌。严禁车辆停留。
三、严禁在加油场地、储油罐、箱场地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火花的作业。
四、雷击时应停止加油或卸油作业。
五、油槽车卸油时应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抽油作业,做好安全警戒,并设专人监护。
六、卸油前核准油罐存油量,以防卸油时冒顶泡油,并记录好油量流量计的底数,检核油品是否有水(用检测液体涂在竹杆上,插入油槽车检验)。
七、 加油过程中,严格控制油的速度,发生泡、冒、漏油时必须清理好现场,并将进油箱盖好口锁后,加油车方能起动离去。
八、 在修理电气设备之前,必须把油气除干净,防止电火花点燃油气,并在配电间切断电流,使之有一个明显断开点,挂上“严禁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指示牌。
九、 修理油泵或管道时,要关闭相应阀门,挂上警示牌做好放油措施,防止油品外泄。
十、 每周对各楼层储油罐、进油管、阀门、电器控制柜、抽油泵进行一次巡检,并做好巡查记录。
十一、 每季度对供油系统、电气设备、管道、阀门、油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个人可以存储柴油,但是量有限,存储较多的柴油要公安安监部门批准并报消防审批,不过个人存储柴油一般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这个你可以咨询当地加油站,是否可以到加油站以发票的形势存储柴油。
柴油罐安全管理规定【2】
第一条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二条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特殊情况下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带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第三条油罐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管沟、电缆沟保持畅通,不得积存油污、垃圾等。下水系统不得存油、瓦斯和渗油。
第五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室和车间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六条轻质油泵房应加强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室内禁止敲打和碰撞以防产生火花。
第七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
第八条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应定期检查管道密闭性能是否良好,呼吸阀工作是否正常,在冬季呼吸阀有否冻结,液压式安全阀的液面是否保持规定高度,阻火器是否有损坏和变形,量油口有色金属衬垫是否完好等。
第十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罐体上一般不设照明,必须时应选用合适的防爆型灯具。
第十一条贮罐应设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管线穿越防火堤处或分隔堤处的缝隙及堤壁上的孔洞,必须全部封死。
第十二条贮罐的走梯要有扶手,垂直走梯要有围栏。贮罐顶上人孔周围要有栏杆,防止坠落。
第十三条对于正常生产或事故状态下,雨水明排沟穿越防火堤处所设的隔断设施的正确管理和操作,应由车间工艺技术员写成文字材料作为工艺操作规程的补充,每个操作工人应非常熟悉并会应用。
第十四条罐区和生产装置内的残液、瓦斯、污油等的排放应有回收系统,不准随意排空或任意就地排放残液。
第十五条贮罐管线须保温的,应严格控制温度,防止过高或过低,造成物料挥发或管线冻坏。
第十六条贮存低沸易挥发物料的贮罐,夏季须用冷却水冷却罐壁。天凉停用后,必须将水放尽,防止冬天冻裂管线。
第十七条不同物料贮罐的管道不得相连。如贮罐换装不同物料时,必须彻底清洗,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换装,以防物料相混。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仪表指示的液面与实际液面是否相符,防止出现假液面造成跑料事故。
第十九条油品贮罐进口管,应在罐的下部进入,以免冲击磨擦产生静电。严禁采用自由流入方式向油罐、油槽车和油桶中罐注轻质油及其他易燃液体。调合罐禁止通风搅拌。
第二十条向贮罐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贮罐。
第3篇 压力储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储油罐设施。
第二条 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 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c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 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3.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
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5.按《安全台账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六条 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三违”作业;
5.负责用火申请,落实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7.按事故管理规定参与调查新葡京娱乐城,应急救灾和善后处理。
第七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3.负责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4.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八条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九条 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安全须知及门卫管理制度,内容为: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3.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
4.外来人员因公人库应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库内有关人员陪同;
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第十条 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第十一条 入库车辆管理
1.入库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入库,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库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4.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条 巡回检查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
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达到《职工听力保护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应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清扫车、船的甲、乙类油品余油时,严禁进入车、船内作业。清罐作业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石油库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应佩戴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石油库锅炉烟囱应有消烟除尘装置,烟尘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产生噪音的设备或场所应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噪声不大于国家标准。
第4篇 油库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组织
1、 油库(罐)设立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油库(罐)有定时的寻检人员,负责库区的设备巡查。
3、 油库(罐)有消防人员,负责编制消防应急预案,普及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使人人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并会使用。
二、安全教育
1、安全员每月对油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每季度对油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考核。
三、安全措施
1、库区内应有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2、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3、制定“进库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 库区内严禁烟火
(2) 严禁在库区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 加油车辆的司机进入库区内不应影响库区安全。
(4) 所有加油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5) 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衣服。
四、消防管理
1、库区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2、库区各种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五、安全检查
1、 库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
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接线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预案演练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自己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自己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5篇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项目应设置油罐储存区域或专用储油库房;
第二条 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
第三条 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木材等杂物。
第四条 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五条 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阻塞;
第六条 罐区应设置避雷装置,罐体应做可靠接地;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七条 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
第八条 遇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治雷电感应引起火灾;
第九条 储油罐(柴油、汽油)与周边设备、房屋的安全距离:
1)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为4 米;
2)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 米;
3)油罐与户外配电装置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 米;
4)架空电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少于5 米;
5)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 米以外。
第6篇 临时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临时油罐区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油罐负责人为油罐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油罐的一切安全事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供油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包括油罐区安全防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油罐区(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二、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1、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油罐区周围必须设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3、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专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车上。
3)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4)输油设备严禁使用皮带传动,以防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和爆炸。
4 、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油罐区内应备有泡沫消防设备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5)、油罐区与其它建筑物应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离。
6)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7)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轻油储存区及油库收发泊区等。
3.、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新建和检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种安全设备也必须在投产前安装配备好。
2)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4)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5)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工具,不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6)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90℃,否则,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腾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7)燃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脱水工作。
8)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9)油罐区(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10)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11)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12)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13)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14)企业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油罐区管理车间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4.油罐区(含油泵房)设备定期保养制度
1)测量孔: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盖与座之间密封是否严密、硬化,导尺槽磨损情况,螺帽活动情况。
保养重点:密封胶垫的换新每3年1次,对蝶形螺母及压紧螺栓各活动连接处经常加油润滑。
2)机械呼吸阀: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气温低于o℃时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阀盘和阀座接触面是否良好,阀杆上下灵活情况,阀壳网罩是否完好,有无冰冻,压盖衬垫是否严密。
保养重点:清除阀盘上灰尘、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时调换阀壳、衬垫。
3)液压安全阀:每季度检查1次。从外观检查保护网是否完好,有无雀窝,测量液面高度。
保养重点:清洁保护网,添加封液,每年秋末应放出封液,清洁阀壳内部1次,必要时更换封液。
4)阻火器:每季度检查1次,冰冻季节每月1次。检查阻火网或波纹片有无破损,是否清洁畅通,有无水气冰冻,垫片是否严密。
5)泡沫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各阀件及
各连接处应无渗漏,各阀门应处于常态位置。
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泡沫液液位检查和胶囊泄漏检查。
5.油罐区防火制度
1)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穿带钉鞋、携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进入油罐区。
2)油罐区严禁各类非计划性的及未经审批的违章动火和用火。
3)油罐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须严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进行。
4)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没罐区;因工作关系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登记,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
5)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油品的加热温度。油品的加热温度不允许达到该油品的闪点。
6)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储罐系统灭火设施系统、消防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7)油罐区的罐顶不得装设非防爆电器和仪表。采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油位时,严禁将电气仪表的线接头暴露于燃油蒸气内,以免线接头产生火花,导致发生事故。
8)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经常检查维修。油罐液压安全阀应经常保持足够的油位;呼吸阀应保持灵活好用;阻火阀的铜网应保持清洁、通畅;进气管必须通畅好用。
9)严格遵守油罐区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防超温、超压、憋压、超高、超速,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10)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其安全可靠。
11)油罐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以确保防火间距和道路的通畅。
12)如需在油罐区内架临时明线,须经安保部门检查批准,且只准在指定的时间内供电,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
第7篇 油罐安全检修管理规定
1、 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地下污油池、下水井内)作业,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
2、 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保证容器内氧含量合格[≮20%(v)]并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3、 检修前必须对工具进行检查,特别是焊接工具、起重工具、机具,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使用。
4、 检修工作要严格执行“四不准”的规定,即:没有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准施工和用火、不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不系安全带不准进行高空作业,高处施工不准高空落物。
5、 严格执行用火制度,检修期间车间各罐区动火属于一级动火,火票由车间主任和安全副主任签字才可生效。
6、 设备内用火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
7、 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检修,不得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拆卸、敲打设备。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应符合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8、 严禁使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车辆和洗手。
9、 在检修中,高空作业的脚手架、绳索等,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平台上的滚动物件必须随时清除,高空作业的区域,要用绳索围起来作为禁区,并指派专人监护禁止行人通过。如因工作确实需要分层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隔离措施,高空作业的工具必须系上保险绳,严禁往下抛扔任何物件。
10、 进入下水道作业时,必须办理作业证并指派专人在现场监护。
11、 在设备内检修作业前应办理作业证,应打开设备上的所有人孔,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但不得通入纯氧,以防中毒。
12、 在清除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必须办理作业证,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13、 设备内检修前必须办理作业证并将下部出口盖严,以防检修期间掉入东西,封设备前要由专人检查设备底部盖板毛毡等是否取掉。
14、 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部必须清扫干净,经过仔细检查后方可封闭,封闭要有记录和检查人签字。
15、 按开工方案由生产负责人指挥全面检查,拆装盲板及其他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6、 开工正常后,要组织生产和检修人员全面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存查。
第8篇 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油罐在我部施工区域属于燃油系统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油罐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制定该制度。
一、油罐安全防护制度:
1.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油罐区周围必须设置围挡。
2.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3.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要严格接地。
4.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过的油罐灌油,当液面达到距入口处0.5米高度时,应缓慢进油,液面上不应浮有任何杂质污物。
5.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油罐区内应备有充足的消防水源。
6.油罐区与其它建筑物应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离。
7.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
二、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新建和检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种安全设备也必须在投产前安装配备好。
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工具,不要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90℃,否则,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腾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燃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脱水工作。
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油罐区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油罐区的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
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经消防部门进行化学危险物品专管员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
企业组织对油罐区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油罐区管理车间对油罐区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记录。
第9篇 压力储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储油罐设施。
第二条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 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c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3.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
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5.按《安全台账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六条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三违”作业;
5.负责用火申请,落实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7.按事故管理规定参与调查新葡京娱乐城,应急救灾和善后处理。
第七条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3.负责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4.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八条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九条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安全须知及门卫管理制度,内容为: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3.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
4.外来人员因公人库应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库内有关人员陪同;
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第十条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第十一条入库车辆管理
1.入库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入库,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库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4.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条巡回检查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
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达到《职工听力保护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应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清扫车、船的甲、乙类油品余油时,严禁进入车、船内作业。清罐作业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石油库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应佩戴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石油库锅炉烟囱应有消烟除尘装置,烟尘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产生噪音的设备或场所应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噪声不大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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