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政府机构在数字化环境下的工作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效率,确保信息安全,以及促进公民参与。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建设与管理:涵盖电子政务平台的设计、开发、维护与升级,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
2. 数据管理:涉及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和共享,确保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3. 服务提供:规定在线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服务质量标准和反馈机制。
4. 法规遵从:明确电子政务活动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包括信息公开、知识产权和隐私权保护等。
5. 员工培训:为公务员提供必要的数字技能和电子政务知识培训。
6.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控体系,定期评估电子政务的效果和改进空间。
1. 技术基础设施: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平台、网络连接及安全防护措施。
2. 信息资源管理:强调信息的生命周期管理,从获取到销毁的全过程。
3. 服务流程优化:通过电子化手段简化行政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4. 公民参与机制:鼓励公众通过电子渠道参与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讨论。
5. 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在电子政务环境下的职责、权限和行为准则。
6. 合作与协调:促进跨部门、跨层级的电子政务协同工作。
电子政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提升政府效率:通过自动化和标准化流程,减少行政冗余,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2. 保障信息安全:预防数据泄露,保护公民隐私,维护社会稳定。
3. 增强公民参与: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取途径,增强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
4. 适应数字化时代:推动政府向现代化治理模式转型,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实施有效的电子政务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1. 制定全面规划:结合国家发展目标,制定长期的电子政务发展战略。
2. 强化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电子政务提供法律保障。
3. 投入技术研发:鼓励创新,提升电子政务的技术水平。
4. 加强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其数字素养。
5. 定期评估与调整:建立反馈机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制度。
6. 建立伙伴关系:与私营部门合作,利用社会资源推动电子政务发展。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望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公众参与的电子政务环境,推动政府服务的现代化进程。
第1篇 电子政务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流程应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政务用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凡涉密内容严禁发布。
第三条机关各部门要将电子政务设为计算机网页的首页,并坚持每天上班后,以个人名义登录电子政务,以便随时查看有关通知、公告。
第四条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接收新乡河务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并将所接收到的内容按正式文件运转方式运转。
第五条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电子政务工作动态栏目。
第六条电子公文运转要严格按照收、发文流程运转,各环节操作人员要对所经手的公文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发生纰漏。
第七条电子公文发文流程
1、上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审阅→局长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2、下行文和平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第八条电子公文中“部门负责人”指各部门正、副职,公文一般由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如果拟稿人是部门负责人,则提交给另外一名负责人审核;如果仅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且该负责人为拟稿人,则提交给本人,由其本人负责审核(这是公文流程中必须的一步)。
第九条拟稿人在送纸质文档交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发时,要同时提交电子公文,否则,办公室、局领导不予受理。拟稿人有协助局领导完成电子公文处理的义务和职责。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核稿人员和局领导在对电子公文审核后,需填写意见并保存,否则,电子政务系统将不记录审核过程。
第十一条关于公文附件
附件如果是拟稿人所写,为便于修改,要将附件直接附于正文之后,不必用“增加附件”的方式,以避免修改时的繁琐;如附件是上级或下级来文,可点击“增加附件”添加。
如拟稿人将其所拟附件作为附件添加,各环节经手人员如需对附件进行修改,在修改前,要首先将该附件另存到指定位置,修改后将该附件作为附件添加,不可直接在附件上修改,因为电子政务系统无法保存所修改内容。
不可将正文作为附件添加,也不可有附件而不予添加,否者,办公室要将该文退回拟稿人。
第十二条关于公文会签
文件如需多个领导会签,已签署意见的领导,要点击“转交相关领导”,向其他领导发送,最后签署意见的领导点击“送秘书”,转交给办公室负责人。
第十三条如果发送错误,在收文者尚未打开该文件之前,可将该文件收回。
第十四条电子公文收文流程
长垣秘书登记→提交办公室主任拟办→长垣秘书→领导1→领导2→领导3(直至全部领导阅毕)→长垣秘书→发送至办理部门→发送至长垣秘书→结束。
第十五条局领导阅毕收文后,要将公文发送至“长垣秘书”,而不是发送给具体的办公室人员。
第十六条各部门收文人员在收到文件后,要及时将文件存于本人计算机,为公文的下一步处理做准备,并将收到的文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批办。然后将文件发送至“长垣秘书”,以便办公室人员能够及时将该文件发布到电子政务首页。否则,文件将滞留本部门而无法得到发布。对不及时处理电子公文的各部门收文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工作差错列入本部门年终考核。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为加强我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1、 各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必须精心维护好单位的网络设备,做到防尘、防热、防潮、防水、防磁、防静电等,以增加设备使用年限。县政府办将定期对各单位的网络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单位,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管理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 各联网单位不得随意更改政务网络接入设备配置,不得擅自切断电子政务网络设备电源,不得擅自挪动相关设备和切断、移动相关传输线路,不得擅自与其他网络对接,不得随意增加交换机、集线器以及接入信息点数量,如需进行以上变动,应向县政府办信息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各联网单位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登陆浏览黄色网站(网页),禁止下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软件,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附件,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文件共享功能,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的侵入。
4、 工作时间禁止玩网游、下载电影及大型软件,以保证本单位网络速度。县政府办信息科将采取技术措施对互联网出入口的数据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政务网计算机使用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政务网信息与网络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所有关于本单位网站、论坛、信息录入等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一旦泄露立即报政府办信息科进行密码修改。
6、 各接入单位应当定期制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备份,备份介质实行异地存放。对可能遭受的侵害和破坏,应当制定灾难防治预案。
7、 要配备计算机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防治工具,定期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使用新机、新盘及拷贝的软件、数据,上机前应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和病毒检查。
8、 办工人员严禁下列操作行为:
(1)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联网设备操作系统;
(2)未经授权对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和干扰,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4)将非业务用计算机或网络擅自接入政务内网,将业务用计算机或网络接入互联网或其他非政府机关的网络;
(5)在政务网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在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同时连接政务网和其它网络;
(6)将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擅自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7)擅自在政务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服务;
(8)发布_、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9)擅自对政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进行扫描;
(10)对信息安全事(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
(11)擅自修改计算机ip或mac地址。
9、在发生紧急事件时,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信息科有权或者要求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拆除可能影响安全或有安全隐患的设备或部件;
(2)隔离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3)关闭相关的终端、服务器或网络;
10、各节点单位要加强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2)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3)对本单位节点微机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4)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与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网络安全产品,定期检测,做好杀毒软件的升级,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记录;
(5)禁止在政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带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正版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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