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安全组织架构 1. 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由企业总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全面消防管理工作。
2. 设立专职消防队,由安全管理部门主管,执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3. 各部门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确保本部门消防设施完好,员工掌握基本消防知识。
二、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1. 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 建立消防设施器材档案,记录设备状态和维保情况。
3. 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应急照明及指示标志完好。
三、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1.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消防知识和逃生技能。
2. 定期组织全员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3. 对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进行实操培训,确保员工能熟练操作。
四、火源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1. 对火源进行严格管控,严禁违规用火。
2. 易燃易爆物品存储符合安全规定,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 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存储制定详细操作规程。
五、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1.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 对外聘第三方进行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3. 对重大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六、火灾应急预案 1. 制定详尽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行动路线。
2. 预案包括火警报警、初期灭火、人员疏散、急救处理和外部救援联络五个环节。
3. 在火灾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快速、有序地进行自救和互救。
七、应急响应机制 1. 设立24小时应急响应热线,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2. 应急小组接到火警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指挥现场处置。
3. 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场扑救,协助疏散人员。
八、灾后恢复与事故调查 1. 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制定恢复计划。
2. 对火灾原因进行深入调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根据事故教训,修订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1. 消防安全标语: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参与,共建和谐" - "火患无情,防范于未燃" - "珍爱生命,远离火源"
2. 消防设施分布图: - 标注消防栓、灭火器、疏散通道、应急出口的位置。
3. 消防操作指南: - 简明扼要的灭火器使用步骤 - 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操作说明
4. 消防联络表: - 内含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专职消防队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
通过以上各项管理制度,我们旨在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消防保卫体系,确保企业运营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个员工都应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1篇 现场施工 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 设立60人义务消防队,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数的20%。
2) 现场建立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为核心,以现场门卫和值班员为基础,执行巡逻护场制度,监控现场的整个消防情况,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3) 现场按要求配制的灭火器,要放置在明显处,做到经常维护保养,由消防员直接管理,严禁随意挪用灭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设专处存放,不得与它物混淆。氧气瓶和乙炔瓶设立专门库存放,两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私自乱拉线。
6) 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有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设专人看护。
7) 电工、电焊工作业要持证上岗,并开据用火证。
8) 各种电器要随时检查,禁止带病运行,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
9) 电源线穿过易燃、可燃墙体、地面及其它易燃物体时,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区,严禁私自乱拉电线。
11) 现场严禁吸烟,设立专门的吸烟室。
12) 设立35m的消防通道。
第2篇 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器材警示标牌,按照平面布置图设置,使各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救援物资安放地点。
2. 对进场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宣读:“施工现场消防制度”,“明火作业制度”及“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安全治安保卫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
3. 落实专人负责按规范要求设置现场及生活区灭火器具,并做到定期检查是否有效。
4. 设立现场义务消防人员进行必要演习安全防火教育。
5. 万一发生火灾,知情者立即报告项目部值班人员,严重的打119火警电话,并由值班人员迅速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具体各位责任按“现场消防、防台人员名单”进行救灾工作。
6. 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① 按规定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备足灭火器材设备。
②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
③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④ 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⑤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保证安全。
第3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监督管理措施
1.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现场消火栓要经常性地检查,消防器材3m之内不准圈占它用,并有明显标志。
3.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开具“用火证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化,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6.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强调严格执行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
7.携带物品、材料进出场需经门卫验证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办齐手续,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治安灾害等项工作,遵纪守法。
第4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公司对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
2.施工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压线下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保温,氧气、乙炔瓶分别入库存放,有安全距离、明显标志警示。
3.现场安装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正式电工操作。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使用许可证,设专人管理方可使用。
4.严格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必须统一由保卫部门负责人签发,并附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看火,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设专用吸烟室。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擅自明火作业。
5.现场高大机械、电气设备、灯架、脚手架等,雨季要有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6.施工现场必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地下消火栓、消防专用泵房,各楼设置消防竖管一道,管道直径65mm,隔层设消火栓,配备水龙带、水枪和水桶。现场内循环消防道路宽度不低于3.50m。各楼设吸烟室一处。内配消防器材及带水烟头桶。施工现场的消防器具由保卫人员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有效,不准他人擅自乱_用。
7.消防保卫工作必须纳入生产管理议事日程,要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评比。
8.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治安消防规定的人员、保卫干部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停止施工。
9.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严格进行模底审查,对施工人员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重点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注册登记。
10.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进行“四防”教育,认真学习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使每个施工人员做到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1.对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及成品保护,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
12.对现场的重要部位(配电室、库房、泵房、资料室、塔吊等)要配备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和管理,建立建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3.建立、建全消防保卫档案,搞好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对现场发生的事故和各种隐患要认真整理好资料备查。
14.施工现场平时设一个出入口、现场围墙保证良好,现场不得留住外来人员。出入口门卫必须对所有出入车辆及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登记。
15.对现场处理不了的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主动与建设单位、当地治安联防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第5篇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项目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与实施。同时应设有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2、对本项目职工及外协队伍要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加强防范意识。
3、配足保安力量,成立消防、治安保卫领导小,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群防群治组织,做到人员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本单位消防、治安保卫情况及时解决消防、治安隐患
5、对本项目发生的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为其提供情况,协助查破案件。
6、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 。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并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完好。
9、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如需支搭临时建筑时,
要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0、乙炔发牛器、氧气瓶一律不准放在在施工程内使用。
11、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施工。
12、项目经理、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要逐级下达书面的防火安全交底,否则造成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13、在施工程内,严禁住人及堆放易燃物资,也不得使用电炉子以及电暖气,违者除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
第6篇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有专门领导负责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现场安全防火方案和措施,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建立消防保卫责任制。
二.施工现场必须按防火安全方案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水源,设置消防车道,高度超过24米的在施工程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立管,消防泵应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闸上端。
三.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有效,严禁挪用。
四.施工有明火作业时,执行操作证和用火制度,并配备防火人员和灭火工具。
五.料场库房的设备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措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和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生活区不准使用电炉子,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签订治安消防协议,制定保卫消防措施,确保安全。
第7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卫消防人员。
二、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立门卫和居民来访接待室,建立夜间巡逻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
三、加强对外地施工队的管理,施工现场外地人员必须有做工证,暂住证,非本施工现场人员未经项目部许可不得留宿。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四、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如发生各类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五、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保卫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且布局合理,并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七、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治安消防的要求,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专库专管。
八、冬季施工期间,使用取暖炉、电褥子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批准和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8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兼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2、现场设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楼层内设有消防栓,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备用。
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存放分类管理。
4、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5、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此项目上提高到政治影响的高度上去考虑,现场杜绝任何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这是我们进入现场施工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
第9篇 消防保卫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对日常消防保卫的管理,使项目内部消防保卫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消防保卫预防措施落实,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做好应急准备响应和员工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障员工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分公司、直管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活动中,对消防保卫的管理。
3.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
《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4.定义:
4.1项目保卫部职责:
4.1.1保卫部是全项目消防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 负责传达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消防保卫管理的办法和规定, 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
4.1.2负责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4.1.3负责审定专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资格。
4.1.4参加项目安全文明工地消防保卫考评验收。
4.1.5负责项目消防保卫方案、预案的审查、核定。
4.1.6参加公司组织的每月对直管项目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检查。
4.1.7协助项目办理消防安全施工许可证;
4.1.8督促项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到位,使之适应环保和防火安全需要;
4.1.9督促项目落实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4.1.10为项目提供消防内业资料样本;
4.1.11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单位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和火灾事故。
4.2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职责:
4.2.1项目经理是本单位消防、治安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防火安全和治安防范负全面领导责任。
4.2.2全面落实《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各项内容及本办法有关规定。
4.3项目经理、生产经理主管消防保卫领导职责:
4.3.1担任项目防火、治保小组组长,对本单位消防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3.2定期主持召开一次本单位消防治安综合治理会议, 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消防、治安隐患及问题;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4消防保卫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4.4.1办理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许可证。
4.4.2制定项目工程消防保卫方案、预案,并按规定上报,由上级审核后负责落实。
4.4.3负责对外联队民工或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场治安、消防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的教育。
4.4.4负责落实本单位与外联队, 属总包管理的分包单位(含建设单位指定选用的分包单位)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4.4.5按照工程进度, 根据消防保卫方案要求, 落实消防器材和保卫措施。负责检查消防设施配套完好, 落实隐患整改。项目需维修、更新消防器材时, 负责向上级保卫部门提出计划。
4.4.6落实施工现场警卫人员, 负责日常管理。落实组建义务消防队,不定期组织进行灭火知识业务培训。
4.4.7熟知本单位重点防范部位, 按照规定落实防范措施。
4.4.8负责施工现场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用火证的审批; 负责现场使用电热器具的审批; 负责检查工程内设库、存物及防水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4.9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治安防范检查。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录。遇有重大消防、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保卫部门。
4.4.10负责处理项目上发生的一般消防违章和治安问题。发生一般刑事案件和火警时要保护好现场, 立即报保卫部 并配合查处。
4.4.11负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牌设置到位。
4.4.12按照本办法记录内容和保卫部下发的消防内业资料目录, 负责建立完整的内业资料。项目结束后, 资料移交公司保卫部门。
4.5项目经理部门卫、更勤人员职责:
4.5.1热爱本职工作, 当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 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4.5.2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来客、探亲、访友或联系业务人员, 必须出示证件, 办理登记手续方能进入。
4.5.3做好值班记录和登记。交接班时, 交待要清楚, 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4.5.4严格检查携带物品出门人员和运物出去的车辆, 无出门条或手续不全的, 不得放行, 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4.5.5值班期间, 必须对防范重点部位勤检查,夜间要定时或不定时巡查, 确保安全。
4.5.6协助项目专职保卫管理人员维护内部生产、生活秩序, 协助制止打架斗殴、偷盗、赌博等不法行为。
4.5.7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要奋力抓获, 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不受侵害。
4.5.8值班人员要遵纪守法, 坚持原则, 严禁监守自盗。因工作失职, 发生盗窃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 应酌情负赔偿责任。
5工作程序:
5.1消防许可证办理程序:
5.1.1新开工程具备条件的项目, 在开工前15日内, 由项目专职保卫管理人员,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施工现场保卫工作标准, 结合工程现场具体情况,按照公司保卫部下发保卫方案样本制定该工程保卫方案、预案。报公司保卫部审批后,由项目消防专职管理人员携带办证所需全部资料到当地公安消防管理机关办理消防安全施工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
5.1.2因建设单位原因无开工许可证,开工前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办理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而开工的,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因无消防许可证开工引发的后果, 由谁承担责任, 协议由项目负责人落实签订。
5.2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工程消防保卫方案、预案的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5.3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5.3.1消防器材的配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5.3.2地上消防栓。水源干线管径为100毫米。一个项目最低不少于2个地上消防栓。2万平米至5万平米工程, 地上消防栓设4~6个;5万平米以上的工程酌情增加(满足一个消防栓有效半径50米),每个消防栓配消防水带2盘(每盘25米)。地上消防栓处要有明显的标志。消防栓、管道冬季要有保暖防冻措施。
5.3.3消防竖管(北京地区以外区域性分公司以当地规定为准)。24米以上高层建筑,每个栋号单设消防竖管, 由水源引至蓄水池(或加压泵)的管径为100毫米, 由加压泵出去的支线(即竖管)管径不小于65毫米。竖管每层设消防栓口,每个消防栓口配同规格消防水带2盘(每盘25米)、水枪一支。
5.3.4消防泵房及消防泵。消防泵房要正规牢固,不得用易燃材料支搭。泵房顶要有防砸措施。3万平米以上的工程, 设两台消防泵(备用一台)。消防泵的专用电源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泵房设在地下室的时侯, 其控制开关的值班室应设在地上, 便于操作, 泵房要明确专人值班, 一有火情, 消防泵即能起动使用。消防泵蓄水池容量最少不低于15吨。
5.3.5灭火器。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种类必须与配置场所危险等级相适应,有针对性,数量适当。办公区、生活区每栋不少于2~4具. 木工房4具, 液化石油气使用地点4具, 油漆、烯料等易燃物品存放处4~6具, 料具库4~6具,机械维修地点2~4具,明火作业地点1~2具。
5.3.6消防器材进场, 由项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逐个检查验收、登记。并在每季度对灭火器检查一次,每个灭火器上要标明有效期或换药时间。
5.3.7消防器材新购、维修及灭火器需换药时, 由项目专职保卫管理人员提出计划, 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公司保卫部门落实到位。
5.4分包人员的管理:
5.4.1外联队人员及由项目总包管理的分包单位人员入场后,三日内由项目消防专职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入场治安、消防安全常识及规章制度教育。教育内容以公司保卫部下发消防治安入场教育提纲为基础内容。教育后由外联队负责人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在教育记录表上签名,并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教育时要逐人核对花名册与身份证, 防止无证人员或冒名顶替人员混入。
5.4.2由建设单位指定(选用)的分包单位, 凡是总包(我方)未收取该分包管理费用的, 分包进场后5日内, 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明确该分包管理关系的协议书。由项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协议书的签订。
5.4.3外联队人员宿舍,实行一人一铺, 每床编号,每床挂床头卡。床头卡记载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外联队单位名称。床头卡上盖项目公章。特殊情况不具备挂床头卡的宿舍,应将宿舍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统一张贴室内,以备查验。
5.4.4每栋(处)外联队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区,在主要出入口, 楼梯口显眼处, 设宿舍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牌一块。
5.5电气焊、明火作业管理:
5.5.1公司属电气焊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电气焊工的操作证复印件交存项目保卫部门备查。由项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代表项目经理部与电气焊工逐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凡未在项目保卫部门备案的电气焊工,不得在该项目从事电气焊作业。
5.5.2明火作业, 是指使用电气焊作业及防水作业。作业前,必须先由工长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交底, 作业人持安全交底书和操作证到项目保卫组, 交由项目专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查验, 并对作业人资格、作业面、作业周边情况及环境进行检查后, 符合施工作业的, 签发用火证(防水作业要填写审批表)。作业人持用火证, 并配带灭火器材, 落实看火人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当日有效。非项目专职消防保卫人员签发的用火证一律无效。
5.6电热器具的审批管理:
5.6.1施工需使用电炉, 或者用其他电热器具取暖保温, 使用前必须由使用单位工长或负责人对使用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使用人持安全交底书, 交项目保卫部门, 领取填写电热器具审批表, 经项目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审批同意后, 方可使用。未经审批同意使用的, 一律按违章处罚。
5.7工程内住人、设库的管理:
5.7.1在施工程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
5.7.2在工程内因施工需存物、设库的, 由存物或设库单位的负责人到项目保卫部门领取存物设库审批表,按审批表内容填写后, 经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准在工程内存物、设库。未经审批同意在工程内存物、设库的, 一律按违章处罚。任何情况下不准在工程内积存易燃物、可燃材料。
5.8燃气用火管理:
5.8.1凡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在项目保卫部门领取燃气用火审批表, 按要求内容填写, 经使用单位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 由项目消防专职人员检查,确认符合使用标准后, 发给现场燃气合格证, 方准使用。
5.9消防制度牌的设置:
5.9.1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牌规格高1000mm×宽600mm, 蓝底白字。
5.9.2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度设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处。
5.9.3门卫人员职责制度牌放在值班室。
5.9.4木工防火制度牌设在木工房内显眼处。
5.9.5油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设管理措施制度牌于明显处。
5.9.6现场烘炉地点, 设烘炉工防火制度牌一块。
5.9.7临时料具库设库房防火制度牌一块。
5.9.8食堂燃气使用处设燃气用火管理制度牌一块。
5.9.9消防泵房设管理值班制度牌一块。
5.10项目消防保卫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5.10.1项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 由项目经理推荐具备两年以上从事保卫工作经历, 有岗位合格证、工作胜任的人员, 报公司保卫部审核同意后, 方可派驻到项目上岗从事该项工作, 未经公司保卫部审核同意的人员, 项目上不得任用。项目经理部违反本条规定的, 由选用者承担相关的责任。本条规定总部以外区域性分公司结合当地情况参照执行,上岗人员报保卫部备案。
5.10.2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 设2名消防保卫管理人员; 5万平米以下的工程设1名。
5.10.3项目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 必须以本专业工作为主, 兼职其他工作时, 以不影响本专业工作为前提。
5.10.4项目专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 在项目管理中, 对消防、治安的违章处罚, 必须使用保卫部统一印制的罚款通知单,并加盖公司保卫部印章。不得使用其他罚款单据。所收罚款由公司保卫部用于有关奖励。
5.11项目门卫、更勤人员配备条件:
5.11.1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 敢于坚持原则, 热爱护厂工作。
5.11.2一般为18岁至45岁男性职工。
5.11.3身体健康, 能胜任昼夜值勤等护厂任务。
5.11.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12项目门卫、更勤人员设置、着装管理规定:
5.12.1项目门卫、更勤人员配备数量, 按工程规模、周边环境具体情况配备。现场主要出入口大门的值班门卫三班倒。其他有车辆出入的大门开启时, 必须有人管理;及时开、闭,确保安全。夜间巡逻每班不少于2人。
5.12.2门卫、更勤人员上岗时, 必须穿着单位统一配发的工作服, 统一佩戴“执勤”袖标。值勤不戴袖标者, 视为非上岗。
5.12.3门卫、更勤人员不得穿着自购保安服或淘汰的制式警用服装。
5.13内业资料管理:
5.13.1项目消防内业资料按公司保卫部下发目录及本办法记录所列表格建立。由项目专职消防保卫人员负责。
5.14应急准备和响应:
5.14.1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范围:
火灾、爆炸、治安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等。
5.14.2发生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场所:
公司挡案室和财务室财务室、施工现场、宿舍等。
5.14.3应急准备:
5.14.3.1组织准备:
项目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建应付突发事件义务消防队。
5.14.3.2措施准备:
a、项目保卫部负责制定《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和专业技术综合楼工程消防保卫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b、项目保卫部负责制定《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和专业技术综合楼工程消防(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
c、项目保卫部负责编制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应急灭火预案,并组织实施;
d、项目保卫部每月对施工现场、宿舍、库房等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并填写相应记录。
5.14.3.3人员防范技能准备:
a、从事保卫工作的专职保卫干部必须参加过北京市公安局组织的专业培训,取得保卫干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b、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应付突发事件义务消防队员开展防火、防突发事件及相应预防措施的教育或培训;确保人员安全。
5.14.3.4物资准备:
a、项目应合理设置、配备符合环保要求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材性能良好。
b、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项目部要保证车辆、人员能及时到位,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工作,把案件或事故造成对人员、财产、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
5.14.4、应急响应:
5.14.4.1发生火灾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5.14.4.2应急响应通用要求:
a、紧急事故发生时,要按预案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
b、当紧急事故威胁到人身安全时,首先要确保人身安全。所在单位领导应组织人员迅速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再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c、紧急事故发生时,应按火灾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流程要求的程序进行处理;
d、事故处理结束后,负责部门要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实施、验证纠正措施。
5.14.4.3火灾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a、发生火灾时,发现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火灾所在单位当班领导要以最快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分工疏散人员,灭火和抢救物资,联络医疗单位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b、救火时,首先切断电源,将易燃物品转移到安全区域,避免发生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伴随的重大事故的发生;
c、事故发生后,应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制定、实施验证纠正措施。
5.14.4.4对相关方施加影响:
a、将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要求书面通知相关方,并督促按本管理办法要求实施;
b、通过合同或书面交底,对相关方应急准备和响应提出具体要求并施加影响;
c、紧急情况发生时,派专人监督相关方立即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实施,实施中发现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书面通知要求纠正,并派人跟踪验证。
5.14.4.5管理办法的评审和修订:
a、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后,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进行评审,发现不妥或不完善之处,应按有关程序,由本单位管理者代表组织修改,修改后及时反馈到保卫部和相关部门;
b、保卫部根据事故情况和反馈情况,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发现不妥或不完善之处,按有关程序,及时进行修订。
第10篇 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管理奖罚规定
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外企服务集团办公楼改造工程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管理奖罚办法规定如下:
一、奖励
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凡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保卫消防等工作管理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经评选审核后,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保卫消防等工作管理条例及规范标准,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职业性危害中做出显著贡献的。
2、年度内责任单位区域内无安全生产重伤以上事故、无环境污染事件、无治安以上案件、无火灾事故。奖励分包单位500元~2000元,奖励有关人员每人100元~300元。
3、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或有关人员,奖励每人100~500元。
4、在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及活动中,或在月、季、年度安全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单位300元~1000元,奖励个人100~200元。
二、处罚
(一)一般规定
1、在安全竞赛活动中,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上报,隐瞒不报将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
3、在上级文明安全工地检查或验收中,对影响在施工程责任单位被评为文明安全工地的,处罚责任单位500~3000元。
4、对上级主管部门、执法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检查中书面提出来的隐患或违章,整改不力、不及时或者重复出现的隐患或违章,对责任单位每项(条)处罚200~2000元。如责任单位对各级部门提出的隐患在限期内不整改的,将由项目部直接安排人员、物资设备进行整改,一切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5、野蛮施工,挖(碰)断地下电缆、光缆、自来水、燃气管道及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10000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6、凡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劳务分包队伍及人员必须经过市建委注册备案,各劳务分包队伍要及时将劳务分包队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备案资料,施工现场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施工现场安全员、特殊工种证件和施工人员花名册等收集上报项目部。
7、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的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随时(来人不得超过1天)向项目部报告新进场人员的情况,对瞒报、迟报、漏报的劳务或专业分包单位所发生的任何责任自负,并且项目部按每人数一次处罚30元~50元,。
8、对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到施工现场作业的,对劳务、分包单位按每一人(次)处罚30~50元。
(二)安全防护及现场管理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处罚50元,佩戴不规范的处罚20元。管理人员处罚30元~100元。
2、高处作业及危险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对当事人处罚50元。
3、电工作业时不穿绝缘鞋,每人次处罚50元。
4、电焊工作业不穿绝缘鞋、不带绝缘手套和不带防护眼镜。每项每人次处罚30元。
5、光背、穿拖鞋上岗,粉尘作业无口罩,现场随地大小便的每项每人次处罚30元。
(以上五条当场处罚交现金,如拿不出现金或态度不好,处罚5—10倍罚款)
6、工作时间追逐打闹、打架的每项每人次处罚30~100元。
7、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8、施工现场吸烟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9、坑、槽、井口无防护或设防护不牢固,每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10、安全设施搭设不合格,每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11、沟槽深度达2米的临边无防护,每延长米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
12、护身栏杆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严,对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50元。
13、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永久性或临时性)拆除,未事先报告安全管理部门以及批准同意的,擅自拆除的,对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50元。
(三)施工机具
1、传动部分无护罩,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2、电动机具无保护零线每台对使用单位处罚50元~100元。
3、电动机具无漏电保护器,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4、电动机具无防雨、防砸,每台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5、电焊机一次线超过5米,二次线超过30米,对使用责任单位每项处罚20元~100元。
6、电焊机二次线无线鼻子,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20元~100元。
7、电焊机把线破损严重,线路接头超过3个,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元~100元。
8、电焊机无二次侧保护(电焊机专用箱),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9 停用搅拌机提斗不使用保险勾(销)每个对搅拌机司机处罚30元~50元。
10、搅拌机钢丝绳锈损超标,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100元。
11、搅拌机无保险勾(销)每个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20元~100元。
12、搅拌机使用倒顺开关,每个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20元~100元。
13、乙炔瓶不使用回火防止器,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100元~200元。
14、 使用气焊设备、三点距离不符合规定,每台对气焊工处罚20元~50元。
15、压力气瓶无防晒措施,每个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16、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无防震胶圈和防护帽的,对使用责任单位每个处罚20元~50元。
17、压力容器安全阀失灵,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200元。
18、压力容器无指示压力表、胶气管老化,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150元。
19、打夯机和其他机具使用倒顺开关,对电工每台处罚50元~100元.
20、打夯机操作人员不穿绝缘鞋、不带绝缘手套的,对使用责任单位人次处罚50元~100元。
21、使用蛙式打夯机时单人操作,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100元。
(四) 安全用电
1、施组变更未经审批就进行施工,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2、临电设施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300元。
3、使用没有“3c”认证电气产品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50元。
4、内外电架空线路与建筑物(含脚手架)水平距离小于规定距离并无防护,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50元~150元。
5、配电箱无合格灭火器,每处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
6、配电箱内堆放无关物料,每处对责任单位处罚30元~50元。
7、电缆地埋敷设不符合规范标准,对责任单位每延米处罚20元~50元。
8、地埋敷设电缆地面无电缆走向标桩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50元。
9、施工现场电缆用金属挂架,对责任单每延米位罚20元~30元。
10、施工现场电缆满地爬,对责任单位每延米处罚20元~30元。
11、垂直敷设电缆固定支架少,每少一点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对电工处罚50~100元。
12、电源线破损仍在使用,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50元~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50元。
13、电源线严重老化仍在使用,对使用责任单位每延长米处罚20元~50元,对电工处罚10元~20元。
14、保护零线用独股铜线,每处对电工处罚20元~30元。
15、工作零、保护零压接未使用涮锡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元~50元。
16、工作零、保护零未按规范压接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元~3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17、保护零未使用多股黄绿双色线,每个箱子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18、保护零线有接头,对电工每处处罚20元。
19、保护零线接线压接不牢,对电工每处处罚20元.
20、配电箱、开关、输入、输出导线未分清相序,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元~50元,电工负责人20元。
21、固定配电箱护栏无接地的,对电工处罚30元。
22、配电箱操作平台无绝缘垫,对电工每处处罚30元。
23、配电箱、开关箱高度达不到标准的,对电工处罚30元。
24、配电箱、开关箱、标签字体、系统图规格不标准,每台对责任单位处罚5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25、配电箱、开关箱系统图与箱内电器不符,对电工处罚30元。
26、配电箱无防护棚、无防雨和防砸措施,围拦等部位未刷安全色,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0元~500元。
27、配电箱、开关箱无单位名牌、无编号、无负责人名称,未加锁、内、外部脏乱,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0元~5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50元。
28、固定配电箱围栏未挂警示牌,对责任单位每个箱处罚100元。
29、配电箱未做重复接地或重复接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电工每处处罚50元。
30、配电箱、开关箱内电器输入输出端未压铜线鼻子或未涮锡的,对电工每台处罚30元。
31、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不合格,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32、 配电箱、开关箱内带电体明露,对电工每台处罚30元。
33、 配电箱、开关箱内导线排列不整,压线不牢,对电工每台处罚30元。
34、 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规格小于所控容器,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35、 配电箱、开关箱内、外不整洁、有杂物,对电工每台处罚20元。
36、上下级电箱、开关不匹配、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100元。
37、 现场不按配电箱、开关箱分级配电,无三级漏电保护的,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300元。
38、在配电箱直接接电气设备的,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300元~500元。
39、配电箱被土埋或水淹、每个对责任单位处罚1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40、配电箱周围2米内堆物料,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41、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大于5米,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42、固定箱与流动箱距离大于30米,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43、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设备(含二台),每多一台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44、不按规范要求选用漏电保安器,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30元。
45、漏电保安器失灵不及时更换,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200元,对电工处罚20元
46、照明灯具距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米(特殊部位除外),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50元。
4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安全距离不够,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100元。
48、金属流动碘钨灯支架不牢、当做行灯使用,对责任单位每个处罚50元。
49、金属流动碘钨灯不接保护零线、支架无绝缘手柄,对责任单位每处处罚100元~300元。
50、在设备专用开关箱乱接电源的,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50元。
51、使用电设备达不到3级漏电保护,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200元。
52、停用1小时以上的用电设备开关箱不断电上锁的,对电工每处处罚20元。
53、电焊机一、二次线严重老化或地线借路或双线不到位,对责任单位每延米处罚50元。
54、电焊机一、二次线防护罩不全,对责任单位每台处罚100元。
55、电焊机无二次侧保护器(电焊机专用箱)或保护器失灵,每台对使用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五)持证上岗
1、有特种作业证,不持证上岗者,每人处罚20元。
2、特种作业(电工、电气焊、起重信号、场内驾驶)人员无证上岗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200元。
3、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与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的内容不相符合,每人处罚50元~100元。
4、顶替使用他人操作证者,对操作者和证件持有者各处罚100元。
5、委派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与所持证件不同工种和专业的,对委派人员处罚50元~100元,对操作人员处罚50元。
6、委派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对委派人处罚200元,对操作人员处罚50元。
(六)消防保卫
1、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作业,现场防火安全性差。无火措施,无动火证,对施工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2、进行电气焊、防水等危险性作业时,无防火要求和措施,未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责任单位处罚100元~200元。
3 、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无操作证,动火前未清除附近易燃物,对焊工处罚100元~300元。
4、未按防火要求,使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建筑或库房,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5、在施工现场内吸烟的,对当事人一次处罚10元~50元,地面上的烟头无法确认当事人的,按管辖地段区域划分对责任单位每个烟头处罚50元。
6、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未采取防火措施,或者使用可燃保温材料,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1000元。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使用电热器具,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8、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和其他明火作业未办理用火手续的,未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或用火证过期失效,施工中改变动火点,未重新办理手续或看火人不在指定位置,每项对当事人处罚30~50元。
9、易燃易爆物品,未设专库存放,未分类单独存放,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0、施工现场无明显防火标志,,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重点部位(木工加工场所、电闸箱、油料和仓库等),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备足够灭火器材,以及消防器材被挪作它用。每项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2、消防器材过期失效,不及时进行维修、保养,消火栓冬季未采取防冻保温措施,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13、消火栓的管径小于65毫米,开启工具、栓口、水龙带等设施存在缺陷,每项对责任单位处罚300元~500元。
第11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备保卫专职人员,组织业余消防队,层层落实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明整改。
2、现场要建立值班、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佩带执勤标志。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招待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调协宽度不小于3.5cm 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环行时,应有适当地点修建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在周围3m 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灭火需要。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凡有电气焊及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第12篇 某住宅楼工程项目消防保卫管理
1现场消防系统布置
在本工程现场施工平面图布置时,充分考虑现场的防火要求,如施工平面图所示,配置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
施工用水水源由业主提供至施工现场φ100给水管,可满足施工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要求。施工现场设φ80环形消防管网,沿建筑物周围设6个φ65地下式消火栓;沿建筑物竖向设3根
φ65立管,每层的a、b、c座各设1个φ65消火栓。现场每楼各设一台消防加压泵。
2消防人员配备
工程建立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成立消防小组,小组由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公司和本工程项目部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经常组织消防小组进行模拟演练,加强快速反应能力。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由专人负责,易燃物资存放的库房由专人负责看管,现场严禁烟火。现场昼夜24小时有人轮流值班,遇有火情迅速进行现场救援和报警。施工现场动明火实行动火证制度。
项目经理部制定严格的消防生产法规,并贯彻执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建立奖惩制度,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
3现场保卫
建立健全现场保卫制度,项目部成立现场保卫小组,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现场的大门设值班室,设专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来客登记,作好交接班记录。夜间增加巡夜人员,负责夜间的保卫工作。
第13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l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内干;替存改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施工程内不准作库房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期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处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曲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高空吊装、架子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第14篇 某高层楼群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现场设警卫室,配备四名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建立健全现场治安、保卫安全组织机构,并设立现场义务消防队。
本工程设地下消火砼二座,水管直径φ100,水流速度不低于10-15l/s,消火柱设醒目标志,并在5m范围内不准堆放其它材料,垂直方向采用φ75消防立管,多级水泵加压,每二层设出水龙头二个。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要有用火证。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有用火审批手续,有防火灭火设施和看火员。
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格领退手续,油漆、汽油、煤油、稀料等分开存放,储存易燃物品的仓库与宿舍之间防火距离应满足30m。
生活区的厨房、锅炉与宿舍间的距离不小于15m,宿舍间距离应7m,其周围修建排水明沟。天棚的高度在2.5m以上,门向外开。生活区、库区等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施工现场、生活区等设置四套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专人保护,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严禁私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
宿舍区,照明电线应有良好绝缘,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严禁私接电线,接灯。火炉与床铺安全距离1.5m,不准使用汽油,煤油引火。不准在床前,火炉边堆放可燃物。不准卧床吸烟。
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盗窃公物、财物等。
外埠包工队及外来务工人员,须进行认真审核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手续。
第15篇 实验楼工程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综合实验楼工程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消防保卫目标
整个工程无火警、火灾和及其它责任事故;施工现场无盗窃、偷抢事故,无社会治安案件及其他责任事故。
2、消防与治安管理组织机构
3、分工与责任
项目经理:组长,全面负责现场全面消防
安全员:负责消防教育与预案制定。
专业工程师:识别相关范围内的消防因素,并制定相关措施。
工长:负责消防布置与预案实施
项目公安:负责对施工队各义务消防员演示与教导器材使用,并配合项目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并做好门卫工作。
各作业队长:负责消防人员的落实。
4、消防保卫教育
(1)做好应急预案、施工现场演练。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消防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
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消防、保卫教育,并进行记录。
5、消防措施
(1)在建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住人的要报公安部门批准,同时明确管理责任,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和调制油漆稀料。
(2)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置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吸烟室要求:建筑材料为阻燃的,四周远离易燃易爆存放区,室内无易燃易爆物品,放置灭火器、水桶,设管理制度并挂墙,门口设标识牌,设专人负责。
(3)现场设消防立管和专用水泵(泵房要防冻防砸),电源要从现场总进户线上接口。设置两个水泵,一个在用一个备用,并对其进行编号、标识(运行状态),电源开关设两个并编号与水泵相对应,泵房内设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值班表并上墙,门口设标识。
(4)未经综合办公室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使用电褥子取暖。
(5)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6)现场消火栓处必须设夜间用的红色信号灯。
(7)现场所有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开动火证,并有看火人和配备消防器材。
6、治安保卫措施
我方将制定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车辆的出入设立审批制度,由专人管理;人员进出场持我公司统一印发的出入证,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及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加盖总承包部印章并塑封,以防止伪造。此项工作由项目总承包部统一管理,总承包部将为业主、监理、等各相关单位参与工程建设人员提供上述服务;同时我方将在出入口设立登记簿及电子打卡机,以便清楚的记录进出工地人员名称及所属公司、时间等。
(1)加强对劳务分包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现场,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保卫负责人批准。
(2)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记录存入企业资料内备查。
(3)加强成品保护: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格执行成品保卫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门卫值班制度: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人员昼夜轮流值班,并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①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待人处事一视同仁,讲究询问方式,言语文明。
②门卫应着装整齐、统一,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③门卫对出入现场的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④现场所属材料出门必须执有项目经理的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⑤材料进场,门卫必须做好记录,以便核算时复查。
⑥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执有出入证。小商贩严禁进入现场,因业务来往人员经被接见人同意后方可进场,应做好会客记录。
⑦门卫对盗窃公物、损坏设施以及从事违法活动者,有权制止,对带包出门者,责令其自行将包打开,进行检查,对不服从管理或无理取闹者,及时上报项目主管领导。
⑧门卫人员要不断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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