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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12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从活动策划、执行到后期评估的全过程,旨在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安全。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活动审批:所有教学活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认活动内容的安全性。

2. 安全教育: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 环境检查:定期对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潜在危险。

4.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处理方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5. 活动监控:在活动期间,确保有专人负责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

培训内容

1. 安全规则与操作规程:详细讲解学校的安全规定,让学生和教职员工了解并遵守。

2. 危险识别与预防:教授如何识别潜在危险,如电器设备使用、实验操作、体育活动等。

3. 紧急疏散与急救知识:模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流程,教授基本的急救技巧。

4. 沟通与协作: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协调能力。

应急预案

1. 突发事件响应:设立专门的应急响应小组,明确在火灾、地震、医疗紧急情况等事件中的职责。

2. 通信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信息。

3. 救援资源: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如急救包、灭火器等,并定期检查更新。

4. 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师生的应急反应能力。

重要性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保护了师生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学校的正常秩序。通过制度化管理,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因意外导致的伤害。良好的安全环境也有利于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增强师生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只有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才能真正实现教育与安全的和谐共生。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建立“安全、文明、卫生、优质”的和谐校园,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校稳步发展,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安全、文明、卫生、和谐”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结合学校学生多,场地、通道狭小等实际,特制定该责任规定,明确责任,落实管理。若因失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纪律及相关法律责任。

一、关于课堂安全管理(含实验课及班会、班级活动和早晚自习课,重点在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课堂安全责任人是该课任课教师,班、团、队课及班集体活动责任人是班主任。

1.教师在上课铃响之前3分钟到教室门外候课。

2.上课铃响完教师精神饱满、从容不迫地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用精神、自然的眼神注视全班,起立还礼,同时了解学生的出勤情况。如果上课5分钟后迟到学生还未到教室,任课教师要立即告诉班主任,由班主任及时告诉家长,并迅速在同学中了解情况,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迅速展开调查、分析汇总情况报告德育分管领导和校长。上课教师对所上班级学生人数应清楚把握;班主任更是每节课应知道学生到堂情况;年级主管、分管知道每天学生到堂情况。

3.除班主任和年级主管、分管因特殊情况要了解学生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特殊情况要求学生离开课堂的班主任老师,必须先告知该上课教师,并征得该上课教师的同意,方可叫出课堂。

4.学生早晚自习生病需进医院,班主任护送学生,检查老师负责课堂自习纪律,待家长到达后班主任才能离开生病学生,返校上自习。

5.课堂上发现学生生病,该上课教师要立即组织护送到医务室或医院,并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家长。

6.不能因学生要上厕所而三五成群地把学生放出去,除因拉肚子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不应放学生出教室。

7.应在课前全面检查教学实验物品设施及相关场地器材,教学过程中应教育学生正确使用,严禁学生违规操作,体育老师还应加强器械练习的保护。

二、关于课间休息安全管理(含早、午间及晚自习前休息)

1.教师要做到准时下课、延迟3分钟离开教室,观察教室内及走廊上学生的活动情况,保护学生安全。

2.课间10分钟,相应区域学生安全的责任人是前后两节课的老师。每堂课课间、集合_和解散各楼梯口由前节课教师组织疏散,维持秩序。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学生安全的负责人是值班教师、行政值周以及值周老师,应加强校园各片巡查,禁止学生追逐、疯打、攀爬高物等及其它危险活动,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间冲突。

3.午间、晚自习前和自习课间,进行巡查,保证安全。

三、关于课间操安全管理(含集合、_)

下课时,当堂任课教师要在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再离去,到指定地点集合;在课间操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年级主管、班主任、活动辅导老师负责;相应年级、班级,若是其它_或组织活动,就由召集机构及活动组织机构牵头协调以上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学生安全。主要控制往返途中秩序及活动中的纪律,严禁拥挤、疯打、嬉戏等危险行为发生。

四、关于教职工开会期间安全管理

政教处和教务处干事在楼道和校园内加强巡视,防止学生翻爬围墙出校和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五、关于校外集体教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到校外活动的往返及整个活动过程学生安全负责人主要是相关年级主管及班主任,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牵头统一协调上述人员,安全问题也应由活动的组织机构或相关人员。应着重教育并加强管理,增强学生交通安全和公民道德意识,注意活动中的纪律及秩序,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结束时及时安排归校或回家。禁止玩笑、疯打等危险行动。

六、关于周末及节假日安全管理

培优辅差过程中,学生安全由年级主管、班主任负责(参照一、二条)。周六除高三学生培优补差留校外,其余各年级学生均应在周五(夏季下午6∶00前,冬季下午:5:30前)放假离校,离家远的可第二天上午10∶00前离校,周日全校学生均应放假离校。个别确因特殊困难的住校生需留校的应先经家长同意后,再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留校住宿。其它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中,禁止学生留校(高三暑假期间按规定辅差除外)。

七、其他安全管理

学校所有的考试、所有的活动一定要计划安排到放学的时间结束,任何年级、班级不得提前,特别是上午第四节体育课、下午第四节自习要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提前下课。

《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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