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的管理制度旨在为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提供清晰的指导框架,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序、高效且合规地进行。它通过设定职责权限、工作流程、考核标准和行为规范,促进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风险,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能源公司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定义各层级的汇报关系。
2. 人力资源: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3. 生产运营:规定生产流程、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标准等。
4. 技术研发:规定研发项目的立项、执行、成果评估等环节的管理规则。
5. 财务管理:制定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财务管理政策。
6. 市场营销:规定市场调研、产品推广、销售策略等市场营销活动的管理。
7. 法规遵从: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预防法律风险。
新能源公司的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因为它: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2. 保证质量:明确的质量控制标准有助于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3. 降低风险:明确的法规遵从性规定有助于预防法律和合规风险。
4. 促进沟通:清晰的职责分配和汇报机制促进团队间的有效沟通。
5. 强化企业文化:通过制度引导员工行为,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价值观。
制定和完善新能源公司的管理制度应采取以下步骤:
1. 现状分析:全面了解公司现有的管理实践,识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
2. 制度设计: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战略,制定适应性的管理制度。
3.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员工、管理层的意见,确保制度的可行性与接受度。
4. 实施与培训:发布新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能遵循。
5. 持续优化: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反馈和业务变化适时调整完善。
通过以上措施,新能源公司能够建立起一套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推动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第1篇 新能源公司交接班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发电企业运行岗位的交接需确保生产过程连续性,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为确保交接班人员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班组与班组交接班
第二条 风厂班组交接班原则上每10天进行一次交接,如遇特殊情况,风厂厂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 在进行交接班工作时,交班和接班人员服装统一、列队交接,交接工作内容: 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 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等参数。 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运行对应方式与值班记录的情况。 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生产情况。 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四条 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员必须做到“五清”,即:运行系统清、运行参数清、设备缺陷清、安全措施清、设备变动清。
第五条 交班班组应将当班期间所记录的各项值班记录进行整理并移交接班班组,交班班组和接班班组对应岗位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巡检,根据巡检结果核实各项值班记录,无误后,交接班人员方可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六条 交接班程序完毕后,交接双方各岗位人员共同在相应的记录卡(簿)上签字确认。自接班班组各级人员签字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职责由接班班组承担,在未办理完交接班手续前,交班班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七条 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由交班班组完成倒闸操作任务或操作任务告一段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第八条 事故处理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接班班组在交班班长的带领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第九条 交班班长交接班前组织本班人员召开班后会,做好当日工作总结;接班班长交接班后立即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好当日工作布置。 班组内部交接班
第十条 班组内值班人员每天为8:00、16:00、24:00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方式为白班、后夜、前夜,每人5天为一个循环,依此类推。如遇特殊情况,风厂厂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在进行交接班工作时,交班和接班人员服装统一,交接工作内容: 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 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等参数。 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生产情况。 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员必须做到“五清”,即:运行系统清、运行参数清、设备缺陷清、安全措施清、设备变动清。
第十三条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期间所记录的各项值班记录进行整理并移交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对设备进行仔细的巡视,根据巡视结果核实值班记录无误后,交接班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十四条 交接班程序完毕后,双方应在运行日志上签名。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在未办理完交接班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章 交接班管理标准
第十五条 交接班流程图 工作未完 发生事故 有问题 无 工作未完 发生事故 有问题 有问题 无异常 无 无异 有问题 无
第十六条 交接班标准
(一)交接班的内容: 1.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2.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 3.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4.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 5.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6.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7. 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8.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 9.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二)交接班前各项准备工作
1、交班班组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1)微机监控画面与当前运行系统相对应; 2)各种记录簿填写准确,字迹工整,无漏签名; 3)各保护屏无异常; 4)当班的文明生产全部完成,并符合标准; ①主控室的卫生清洁,主控台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②物品柜、记录簿柜、防误钥匙柜内物品摆放整齐、不缺少; ③食堂、宿舍、接待室、活动室、卫生间、仓库清洁,物品定值摆放; 5)本班执行的两票无问题; 6)交班前,交班人员分别在运行记录上签字,按照班长、主值班员、安全员和值班员顺序列队站于控制台南侧。
2、接班班组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1)接班人员到达风场后,在自己的宿舍换好服装,等侯值班长命令; 2)接班班长在接班前检查本班人员齐全、着装统一;
3)接班班长在接班前要了解本班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精神面貌,及时发现问题、合理安排好本班的工作。
3、交接班规定
1)交班班长应在交班前1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排本班人员迅速处理,并再次检查,无问题后,分别在“交接班记录卡”上签字;
2)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由交班班组完成倒闸操作任务,检查无问题后,再进行交接班;
3)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班,交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接班班组在交班班长的带领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4)不论上述那种情况,交班班组都应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交接班。
(二)是否具备交接班条件
接班班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接班班长进入主控室内向交班班长询问:“是否可以交班”,交班班长确认可以后回答:“可以交班”,此时交班人员由交班班长喊口令:“值班员集合(在#1主变保护屏后从班长开始自东向西排列)
第2篇 国电电力新能源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一 总 则
1、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提高文书档案工作质量,保证和维护档案的安全、完整,进一步充分发挥档案的功能,提高利用价值为公司经营管理直接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2、本规定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包括文本资料、电子记录资料、声像资料和实物资料等。
3、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保护公司档案的义务。
4、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期归档的方式,共同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二 档案管理的机构和职责
1、公司行政部为公司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归档和日常管理。
2、公司档案工作实行部门收集整理,档案室统一归档的原则。
3、各部门为档案管理的分管部门,由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
4、行政部档案管理员和各部门档案管理员(兼职)均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名单须报行政部备案,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行政部。
5、档案管理员出现工作变动或离职,应将其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移交,严禁擅自带走或销毁。
6、档案管理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和《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三 档案的收集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资料的原则。各部门、分子公司专(兼)职档案管理员按本部门资料的归档范围负责及时收集、管理本部门的资料,即把好文件“质量关”,要检查文件及附件是否完整,文书处理程序是否完备,处理的来龙去脉是否注明,文件质量符合要求。采取每月、每季度或次年三月前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立卷,并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2、凡公司发出的公文(含原稿、正件和附件)一律由行政部统一收集管理。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立卷、归档。
4、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在用印时即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收取归档。
5、召开的各种重大会议,由会议主管部门将会议纪要、会议材料、声像资料等向行政部移交,季度统一向档案室移交。
6、其他声像档案的收集应在声像资料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归档的声像资料均必须为原版、原件,照片含底片)。
四、归档范围
1、公司应归档的资料包括:公司在日常工作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和利用、参考价值的文书资料、工程资料、图片和声像制品。
2、上级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命令、条例、规定等文件材料。
3、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以及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公司对内进行管理、规范事务的正式发文。
5、重要的会议材料,参加上级部门会议带回的会议材料,公司内部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等。
6、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简报及合理化建议等。
7、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和有关法律文书等文件材料。
8、公司的财务报表、账本、凭证等。
9、公司关于员工劳动、人事、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以及对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10、公司工程项目资料及有关报建审批手续和验收记录、证明资料。
11、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报道、照片、录音、录像等。
12、凡是加盖过公章未经正式使用文件资料的必须交回行政部。
五 档案的立卷
1、公司各部门要坚持档案资料的平时立卷工作。
2、各部门对处理完毕或保存的文件资料,由专(兼)职档案管理员集中统一保管。
3、各部门应根据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立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4、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签发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归卷。
5、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将收集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6、公司档案年度立卷工作由档案室负责统一规范立卷,保证案卷质量,各相关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配合,共同做好档案的立卷、组卷、编目工作。
五、文件归档与移交
1、各部门文档应于次年三月份以前向档案室移交;
2、《移交清单》(见附表一)一式二份,清单上需包含的内容:文件名称、文件号、行文日期、文件页数、是否原件、文件密级、移交人、监交人、接收人信息。
3、文件移交清单三方签字为有效。
4、公司档案资料分类组卷由行政部统一规范,具体的分类标准为:先大类(行政管理、经营、科研、后勤),后部门(董事会、行政、人事、财务部、项目部等),再小类(文件在前、资料在后)。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50年)、短期(15年)三种。新规则对2007年以后形成的归档文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30年、10年)两种。
6、确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划分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1)从维护公司历史面貌完整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分析和鉴定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以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文件材料的具体内容作为判定归档范围和划分保管期限的基本要素。
(2)凡是记录和反映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活动、中心工作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在维护公司权益等方面具有永久性凭证价值和文化价值,对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应定为永久保管;
(3)凡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在维护公司权益方面具有凭证性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定为长期保管。
7、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 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8、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放在一起,不得分开;绝密文件单独立卷。
9、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工程资料放在项目验收年度;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0、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次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11、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12、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六、档案的保管、统计
1、公司档案资料实行专人、专柜、专室管理。
2、公司档案资料的保管按机构、年度、保存期限、编号次序进行保管,并编制好案卷目录等工作。
3、档案管理员须做好档案资料的保护工作,做到“八防”: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尘、防鼠、防霉、防光。
4、公司档案实行计算机监控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自动化、现代化。
5、公司档案室应当加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定期对档案的价值进行鉴定。
6、声像档案在保管期限内须进行定期检查,防止档案的变质、退磁。对重要的声像档案应制作光盘保管。严禁私自撤销、清洗、消磁和修改。
文书档案的统计
7、文书档案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库存、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数据做到准确可靠。
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卡片、资料等检索工具,方便利用,提高效率。
七、档案的查阅、借阅
1、公司员工查阅、借阅档案资料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填写《查(借)阅档案审批表》,档案室负责人对查(借)阅人、查阅档案内容、查阅时间和归还时间进行详细登记后方予查阅。
2、查(借)阅档案员工应根据申请内容进行查阅,对档案内容与本身工作无关的档案,一律不得查阅。
3、档案查(借)阅的批准人:普通档案由文件归属部门总监审批;秘密级以上档案由总裁或主管副总裁审批。
4、公司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带出,普通档案由行政部经理批准,秘密级档案由总裁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对常用的档案资料,档案室可提供复印副本供借阅,副本在使用部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还档案室。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对档案资料进行复印和复制。
查(借)阅档案人员须爱护档案,不得在文件上作任何标记、标志或涂改,不得在阅览桌上摆放茶水、墨水瓶,不得在阅览时吸烟,以免造成档案的损坏。
5、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阅。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经总裁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可用于公司内部学习、对外宣传。
八、档案的销毁
1、对超过保管期限和确已失去价值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整理,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具体见《档案销毁程序》。
2、档案需要销毁时,由行政部档案管理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行政部经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严格审查,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相关系统总监审核,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审批签字后销毁。
3、其他档案销毁前,应将需销毁档案在清单一一列明,报行政部经理审核,经总裁或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4、档案销毁时须有两人以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确认该档案确已销毁。不得一人单独进行档案的销毁。
九、罚则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行政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总裁或主管副总裁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1、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档案室归档的。
2、违反公司规定擅自缩小档案收集范围的。
3、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4、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5、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销毁档案的。
拆件、涂改、勾划、折叠、转借,损毁、丢失和擅自提供、抄录、涂改、6、6、伪造档案的。
7、擅自发布或传播公司尚未对外公布的档案内容的。
十、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订和解释,经总裁或主管副总裁审批,修改时亦同。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本规定自2022年10月30日起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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