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维修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设备维护、设施保养、人员职责、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
1.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计划、故障报告和修复流程。
2. 设施保养:涉及建筑物、公共区域、办公设备的清洁和保养工作。
3. 人员职责:明确维修团队的职责分工,以及各部门员工在设备使用和保养中的责任。
4. 应急处理:制定应对设备突然故障的应急预案,包括紧急停机程序和临时替代方案。
5. 维修记录:记录每次维修活动的详情,以便分析故障原因,优化维护策略。
6.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设备使用和保养知识的培训,提升其维护意识。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生产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2. 提升工作效率:减少设备停机时间,确保生产流程的连续性。
3.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保养能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更换成本。
4. 节约资源:通过预防性维护,减少能源浪费和材料消耗。
5. 提高客户满意度: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快速的服务响应,提升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
1. 设立专职维修团队: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
2. 制定维护计划: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历史故障数据,制定合理的维护周期。
3. 实施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和保养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维护技能。
4. 完善记录系统:建立电子化的维修记录系统,方便追踪设备状态和维修历史。
5. 定期评估:对维修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6. 强化沟通:鼓励员工上报设备异常,建立快速反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和配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设备的有效管理,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1篇 加油站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油站维修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快捷高效的解决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提高加油站设备设施的运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日常维修,是指加油站设备、设施不需要停业的日常性检修。
主要包括:加油机维修,录像监控系统维修,发电机维修,配电系统故障维修,液位仪故障维修,供排水管路维修,防雷防静电设施维修,局部破损地面及围墙修补等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加油站的日常维修管理。
第二章职 责
第四条
公司管理职责
(一)安全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修的管理、指导和考核。
(二)运管部是加油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的监督管理。
(三) 财务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预算管理。
第三章 维修流程
第五条维修上报
加油站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后,加油站及时将维修申请上报运管部。
第六条维修审核
运管部负责对上报申请进行审核、分类,属于大修的列入大修计划;属于日常维修的,提出维修要求,以《维修申请单》的方式通知安全部。
第七条维修下达
根据运管部维修申请,安全部估算维修费用和配件使用数量,送公司批准后,编制《维修任务单》,下达给维修中心。 维修中心不能实施的项目,属于甲供设备维修的由维修中心维修人员直接通知甲供厂家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条维修实施
1、维修人员持《维修任务单》领取配件;
2、维修人员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实施维修作业;
第十条
费用报销
按内控流程和相关规定,对维修费用进行报销。
第四章hse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作业要执行公司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涉及到临时用电、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特作业的,要办理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 维修前,加油站经理要审核相关作业许可证、《维修任务单》、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等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五章日常维修管理
第十五条 分公司根据维修类别、费用额度等因素,自行设定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维修项目。
第十六条非安装类信息、办公设备由信息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保修期内的设备、设施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维修中心管理
1、人员配备。执行公司《关于调整、规范所属公司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的通知》的规定。
2、仓库、工具配备。配件仓库1间,防爆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和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其他维修需要的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十九条配件管理
1、维修配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关电子台账。
2、配件管理执行公司《配件仓库管理规定》。
3、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安全部每季度提报《甲供配件配货计划表》,工程建设处统一采购,非甲供配件由安全部按需采购。
4、甲供配件费用和甲供厂家维修费用由安全部每5 季度结算一次。
5、更换的配件由维修人员全部回收,由配件仓库集中保管,甲供配件由公司工程建设处统一处理,非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处理。
第二十条
安全部每月总结维修工作情况,制定设备常见故障防范措施。每周五将影响加油站生产经营的维修项目、每月月底将月度维修项目及费用支出情况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第2篇 科信物业日常维修管理说明
科信物业日常维修管理说明
1、公共设施
(1)公共设施的保养
每年初,维修班按公司规定制定填写《公共设施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对公共设施进行保养,填写《公共设施保养记录》。
(2)、公共设施损坏的发现
护卫员在每日巡查时应注意所巡查范围内公共设施的状态。如发现设施损坏,须当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交与维修值班员。若递交《发现故障通知单》三日后,该问题仍未整改,则再次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直接递交给管理处主管主任或质量管理部。
(3)、公共设施损坏的处理
a、维修班接到通知单后,及时派人修复处理,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派工单》上做好记录,如不能及时修复处理的应报告维修中心主管,并说明原因,由维修中心主管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或向有关单位报告;
b、维修中心主管应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公共设施的新建或改建
公共设施的新建或改建由管理处负责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确定方案,由工程维修中心负责实施。
2、房屋维修
(1)房屋维修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解决用户入伙后房屋维修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划清责任,合理收费,服务用户的精神,
特制订本规定。
a、用户在入伙时同管理处人员共同验收房屋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在交验单上分项注明整改项目并签字,由管理处负责联系开发商组织专人维修。维修后管理处实行消项验收,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等费用由开发商负责。
b、用户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管理处在接到用户投诉和反映情况后,如果情况紧急,工程较小,涉及金额不大,则管理处维修班自行维修。如发生重大的质量问题或涉及金额较大,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联系开发商,由开发商找施工队保修,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在施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c、属于用户在使用和改建或装修中发生的问题,由用户自行负责。
d、如用户需要进行一般性的维修,可直接向管理处工程维修中心提出维修申请,由管理处维修中心进行维修,维修后由业主签名验收,维修中心按成本价格合理收费。
e、如用户提出大的维修申请,管理处工程维修中心应上报管理处,管理处派专职人员核实情况,制订维修计划,组织人员维修,维修后由用户验收并在派工单上签字。
(2)维修工作流程
a、按规定/约定时间带齐工具、材料用品到达现场,进门前,必须先摁门铃/敲门(每次轻敲不超过三下)。
b、待用户开门后,用规范语言说明来意。征得用户同意后,方可进门。
c、先向用户询问情况及要求,然后仔细检查维修的部位,判断维修难易程度,估计工时及所需材料后,按公司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用户说明应收多少费用,待用户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d、维修过程中,如无必要,不得主动与用户交谈,不得随意到维修现场以外的房间参观。
e、维修完工并清洁现场后,礼貌地提请用户验收,待其确认后,再请其支付商定的费用,并请用户在派工单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f、维修中和离开时,均不得食用用户的饮料、食品、香烟等,不得收受用户的礼物、小费。
g、用户支付维修费用和签署派工单后,必须向用户致谢。
h、离开用户房屋时,须使用规范语言与住户告别,返回维修班或按上述规定进行下一个维修项目。
(3)房屋维修回访
a、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每月定期的维修回访工作。
b、对房屋大的缺陷(如屋面漏水、外墙开裂等)维修后,应随时观察效果,专人定期仔细检查,并作专项记录。
c、对业主室内的一般维修,每月按维修班提供的业主维修派工单随机抽样回访并作记录,派工单在20张以下的,均按固定值5张回访;派工单在20-50张之间的,抽取派工单总量的30%进行回访;派工单在50-100张之间的,抽取派工单总量的15%进行回访;派工单在100张以上的,均按固定值20张回访。回访至少一半是上门回访,其余可以是电话回访。
d、对公共部位的维修保养状况,除维修班长需每周巡视外,管理处维修主管仍应对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情况进行回查。公共部位维修派工单在30张以下的,均按固定值6张回查;派工单在30-50张之间的,抽取派工单总量的20%回查;派工单在50-100张之间的,抽取派工单总量的15%进行回查;派工单在100张以上的,均按固定值15%张回查。回查时仍填写回访记录表,表中业主签名栏由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
第3篇 物业区域日常维修工作管理控制程序
物业程序文件
日常维修工作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保证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设备及设施的正常使用,规范入户维修服务的运作程序,及时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入户维修服务、紧急特殊性维修的提供和管理。
3.定义
日常性维修:按照年检修计划而安排的工作及日常发生的维修工作。
入户维修服务:客户提出维修需要,由工程部维修人员解决的维修服务。
紧急特殊性维修:工程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维修工作。
4. 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监督维修服务质量,必要时参加回访工作。
管理处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管理处日常维修工作的安排及维修服务质量的监督。
工程人员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巡视维修、入户维修服务、紧急特殊性维修,并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前台人员负责记录客户报修,及时通知工程部;维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的收回、存档,并根据实际情况回访顾客,了解服务质量。
监控中心人员在前台人员工作时间之外,负责客户维修申请的记录、通知。
5. 方法及过程控制
5.1 日常性维修办法
5.1.1工程部每日由专人对管理区域内公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巡视,检查巡视结果应填写《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对发现异常情况给予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由上级领导安排人员进行妥善解决,并在《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1.2前台人员在接到客户对公共区域维修要求时,须在《工作信息记录本》中记录下本次报修的详细内容,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并由检修人员开出《设备/设施保养检修记录表》。
5.1.3检修人员依据报修内容现场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人对维修效果进行现场评估,并填写《设备/设施保养检修记录表》。
5.1.4《工作信息记录本》的填写参照附件2《工作信息记录表(维修服务部分)使用规范》。
5.2 入户维修服务办法
5.2.1当有客户现场或电话申请维修服务时,前台人员须在《工作信息记录本》中登记,明确客户的房号、姓名、电话、需维修时间、服务需求的内容(尽可能详细)和要求等,并明确告知相应的服务费用,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服务完毕后应将《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收回销单。
5.2.2为保证及时提供入户维修服务,维修人员从前台(或客户处)获知入户维修工作信息,并明确告知相应的服务费用,由维修人员依据报修内容自行填写《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 进行入户维修。维修人员从客户处直接得知维修信息的,应明确告知相应的服务费用,并在维修前及时知会前台人员。在维修工作完毕后应将《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交到前台消单。
5.2.3一般情况下,前台人员应即时安排人员上门服务,人员安排有困难的,须及时知会业主,同时须与客户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对于水管爆裂、关键部位漏水、停水停电等紧急情况,须保证维修人员在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5.2.4维修人员到顾客家中进行维修保养服务时,应随身携带工作地垫、鞋套、工具箱(袋),并向客户了解故障点、原因或维修内容,查明故障原因,在管理处提供管理服务范围内进行维修。对不在服务范围内、或需要收费的服务应对客户进行专业性的解释,对于需要收费的服务项目需经客户同意后方可进行服务,同时应在《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中进行记录。
5.2.5维修人员在进入客户家时应穿好鞋套,在维修时应先向客户重复已知的服务事项,在确认后,铺好地垫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应放置在地垫上。
5.2.6维修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清理现场,并双手递上《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请客户在接收人签字栏确认签字。对因有偿服务价格或客户原因取消维修服务的情况,维修人员应在《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上注明情况,并须管理处工程负责人确认。
5.2.7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客户家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客户指明,同时应在《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中进行记录。对于服务范围内或需要收费的服务,经客户同意后方可进行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若不在服务范围内,应对客户进行专业性的解释。
5.2.8维修人员在客户家中维修时,严禁收取小费、抽烟、喝茶,打私人电话。若因工作需即时与管理处联系的,使用客户电话须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并表示感谢。
5.2.9凡短时间不能及时解决的维修问题,应向客户及前台解释原因,并在《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中注明,同时上报管理处工程负责人。管理处工程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解决并在2小时以内给予客户明确答复,同时在前台《工作信息记录本》中详细记录。
5.2.10对于有偿维修,维修人员应当严格依据管理处自行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公示》执行;如客户提出的有偿服务在《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公示》执行范围之外,须由管理处工程负责人对维修项目依据管理处能力决定是否提供该项服务,价格由管理处与客户自行商定,报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管理处负责人须在《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2.11维修过程中若涉及由顾客提供维修产品,则需在《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上注明客户提供维修产品字样。
5.2.13对维修人员入户维修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入户维修服务守则》。
5.3紧急特殊性维修
5.3.1遇有紧急特殊维修事件,接报人应第一时间通知管理处工程部负责人并做统一调动安排,并通知上级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理解决,事后应及时补填《设备/设施保养检修记录表》并附事件说明。
5.4对外委托维修
5.4.1工程部无法自行维修需对外委托维修的工作,管理处工程部负责人应上报管理处经理审核确认,并按公司管理审批流程上报,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5.4.2对外委托维修应按照《服务项目外包控制程序》,从合格的外包方中选择对外委托维修单位。
5.5管理处对入户维修服务的回访依照《客户沟通程序》执行。
5.617:30至次日9:00(前台人员工作时间以外)由监控中心接管以上前台工作职责。
6.支持性文件
《客户沟通程序》tjvkwy7.2.3-k01
《服务项目外包控制程序》 tjvkwy8.2.3-z01
7. 质量记录表格
《设备设施巡视记录表》 tjvkwy
7.5.1-g01-f1
《设备/设施保养检修记录表》 tjvkwy7.5.1-g01-f2
《工作信息记录本》tjvkwy7.2.3-k01-f1
《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tjvkwy7.2.3-k01-f2
8. 附件
附件1:《入户维修服务守则》
附件2:《工作信息记录表(维修服务部分)使用规范》
5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