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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生生活环境的安全、整洁与和谐,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寓入住与退房管理

2. 公寓设施维护与使用规定

3. 公寓卫生与环境保持

4. 学生行为规范

5. 安全与应急处理

6. 公寓管理团队职责

7. 违规处理与奖惩机制

包括哪些方面

1. 入住与退房管理:规定新生入住流程、押金缴纳、退房检查及押金退还等细节。

2. 设施使用:明确公寓内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如洗衣房、自习室、健身房等。

3. 卫生环境:设定每日清洁时间,要求学生保持个人物品整洁,定期进行公寓大扫除。

4. 行为规范:禁止大声喧哗、深夜打闹,尊重他人隐私,遵守作息时间。

5. 安全措施:强调用电安全,严禁私拉电线,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制定紧急疏散预案。

6. 管理团队:明确公寓管理员、楼层长等角色的职责,确保公寓日常运营有序。

7. 奖惩制度:设立违规记录,对表现良好和不良行为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重要性

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维护秩序:通过规章制度,确保公寓生活有序,防止冲突和混乱。

2. 保障安全:预防安全隐患,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应对突发情况。

3. 培养自律: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和尊重他人,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4. 提升学习效果: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生活质量。

5. 社区建设:促进学生间的互动与合作,培养集体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公寓管理制度手册,发放给每位学生,确保知晓各项规定。

2. 开展定期培训,强化学生对公寓规定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3. 设立举报机制,鼓励学生对违规行为进行反馈,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4. 加强巡查,公寓管理人员定时检查公寓卫生、设施使用等情况。

5. 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6. 对优秀表现的学生进行表彰,对违规行为进行适度的教育和处罚,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7.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监督和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公寓生活习惯。

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柏西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貌、校纪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了同学们有充足的睡眠时间请同学们做到: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在休息时,请不要大声喧哗。

2、公寓大门于晚间10:30关闭,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将报告学校政教处。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需提交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请假条。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学校政教处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避免追逐打闹,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二、为了同学们有个干净、整洁的住宿环境请同学们做到:

1、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学生寝室卫生由寝室长安排值日生每天打扫一次。

2、严禁在楼道等公共场所乱扔废物、乱泼脏水。室内垃圾清扫后应装入垃圾袋并放在一楼楼梯处垃圾筐内或出公寓时扔到垃圾箱内。

3、严禁将饭菜带入寝室。

4、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制定位置。

5、学生公寓卫生间、洗漱间请保持卫生、干净;将杂物仍入制定的垃圾桶内。

三、为了同学们有个安全、放心的住宿场所请同学们做到:

1、出入公寓从大门,严禁攀爬出入。

2、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抽烟、酗酒、打牌、下棋和做危险游戏等。

3、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蜡烛、非法出版物、娱乐游戏物品,一律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4、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寄存在班主任处。

6、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7、禁止学生私自拉电接线,禁止点蜡烛或使用有危险的照明设施。

四、请各位同学到学校食堂、开水房购买开水票,公寓拒收现金。

以上规章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对于违反《学生工于管理制度》的同学,情节轻微的由政教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第2篇 中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搞好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推进学校“四园”建设和“四化”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将学生公寓建设成为文明场所,保证同学们有一个安全、卫生、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日常管理

一、学生必须办理正常入住手续并按指定的寝室、床位住宿,自觉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的住宿安排,请不要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请不要私自更换门锁或将钥匙转交他人。

二、配合生活指导老师做好各寝室住宿卡片,标明床位名单、寝室室长名单并张贴在指定位置。

三、清点签收并管理好寝室内属于本人使用的物品(床铺、书桌等),室内公共设施由室长签收;请不要私自调换、拆装、挪作他用或丢失;毕业离校时办好移交手续。

四、学生公寓严禁男女互窜,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商品推销,拜访者必须经过身份核实、登记、说明事由才能允许会见。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外带物品应自觉接受检查。

五、公寓作息时间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为了学生睡眠时间能正常进行,学生晚上应按时归寝,严禁熄灯后玩手机或点蜡烛、开手电筒看书或小说等。

六、每个寝室要立有文明公约,有值日安排表,每天各寝室轮流一人打扫室内卫生,并将垃圾按规定倒入垃圾坑,请不要将垃圾堆放在寝室内或走廊上。

七、住宿生应自觉讲究文明礼貌,友善交往,不讲粗话、脏话,请不要大声喧哗,严禁在公寓内办舞会、打球,严禁休息时间唱歌、听音响或弹奏器乐,严禁攀爬门窗。

八、每天早上、下午起床后,各寝室按要求整理宿舍内务,宿舍内务要求做到:

1、地面、天面、四壁常扫干净;

2、卧具、衣物、袜鞋常洗干净,并按要求摆放整齐;

3、被子折成四方形摆放整齐;

4、蚊帐靠墙吊挂整齐;

5、鞋类尖朝外在床下按直线摆放整齐;

6、热水瓶、提桶、口盅、餐具、箱子按指定地方摆放整齐等。

九、平时由生活指导老师、学生科对公寓内务进行评分,团委、学生会每周对寝室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评定文明寝室及文明标兵(评分评比及奖励办法另作规定);为了使宿舍内务规范化、正常化,创造良好的住宿环境,对内务评分不合格者,给予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者,将视其情节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惩处。

十、公寓内的公共设施出现故障,请及时到公寓值班室登记报修。

十一、学生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能力,自觉接受消防、防疫、治安安全、法规法纪的教育和管理,掌握消防常识,注重防火防盗。

第二条 日常行为规范

进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纪律,爱护公共设施,维护住宿环境,注重行为规范:

1、请不要在睡眠时间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活动;

2、请不要损坏或转移室内的公共设施;

3、请不要在公寓内酗酒、猜码、起哄、闹事,往楼下砸东西;

4、严禁在公寓内赌博、玩牌、吸烟、吸毒、贩毒,复制贩卖、阅读非法书刊、播放非法音像制品、参与非法传销、进行_和封建迷信活动等,远离黄、赌、毒。

5、请不要在公寓内私藏管制刀具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严禁用棍棒等器械在寝室或阳台上打逗,以免伤人。

6、请不要在公寓区内打篮球、排球、足球等;

7、请不要在公寓内或走廊上焚烧东西或生火煮食;

8、请不要在公寓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炊)器,自行拆、安装室内设施,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9、请不要在寝室内点蜡烛,烧废纸等,如夏季确需燃点蚊香、灭蚊片等,务必放在远离衣物、床铺等易燃物品的地方,人走后应及时将其熄灭,以免发生火灾。

10、请不要在公寓内饲养宠物,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等。

11、请不要在公寓区内随地吐痰、扔脏物、人为弄脏公寓走廊及栏杆;

12、请不要在室内堆放杂物及在公寓墙上乱写、乱画、乱拉、乱挂、乱贴。

13、请不要站在阳台栏板沿上晾、取衣服,不坐在阳台栏板沿上玩耍,不在窗户边或阳台上攀高向下张望,不在窗台、阳台上放东西,不向下丢扔物品,以免发生事故。

14、上、下楼梯应靠右慢行,不准急跑,以免摔倒、碰撞伤人。

15、发生疾病或伤情要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报告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值周老师,以免延误病情。上课或其他非回寝时间,如因病确需回寝休息的,必须向生活老师出具班主任的请假条 和医生建议休息证明,及时报告家长,并有一人陪护。(医院急救电话120)

16、严禁参与敲诈、殴打、欺压、偷盗同学等严重违纪事件,如遇偷盗、敲诈、殴打等险情时,应及时向亲友、同学、师长求救,紧急时可拔打“110”报警。

17、请不吃腐烂变质、不卫生食物,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不带饭食、面食回寝室食用,以免影响卫生。

20、服用各类治病药物时,要看清服用说明,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1、请在打饭、打开水时,按秩序排队进行;提开水慢行,并小心轻放,以免烫伤人。

22、未经学校或班主任许可,住校生不准擅自离开学校,以免发生意外。

23、严禁翻越学校围墙出校,否则,接受学校相应处理。

24、请不要恶意发出“鬼来了”、“起火了”、“地震了”等危急信号。如确遇火灾、地震等突发险情,应该保持镇定,及时求救,并有序在第一时间撤离险区,不惊慌失措。

25、请不要将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寝室。钱只留30元以下零用钱在身上,其余存卡,也可存于班主任等人处,贵重物品应随身带。注意财产安全。

第三条 说明

1、在公寓内,仍要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其它一切规章制度。

2、有违反公寓管理规定者,将依据其情节不同或批评教育,或照价赔偿、或加倍处罚、或交由相关处室、或交保卫、公安部门处理。

第3篇 中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

1、按规定的作息时间进出学生公寓。

2、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3、上课(含早晚自习)前10分钟离开寝室,不许无故滞留寝室。

4、上课(含早晚自习)期间不得进入学生公寓。如有特殊原因需进入宿舍,须出示班主任的批条 或校领导的批条 ,方可登记进入。

5、清理好宿舍内的卫生,把垃圾扔到垃圾点,不乱扔垃圾,乱丢乱扔物品。自觉维护好清洁卫生,整理好内务。

6、爱护公物,保持好门窗、墙体及其它设施。不将任何物品丢入厕所和水房的下水道,保护好厕所和水房下水道的畅通。严禁在宿舍内私搭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泼水、扔物品。严禁翻越栏杆、门窗、阳台,违者后果自负。

7、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使用蜡烛、点燃明火,不准讲话、打闹、流窜寝室。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或校外人员。

8、在寝室内不得存放钱财或贵重物品。

9、严禁在寝室内就餐赌博、酗酒、吸烟,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0、任何人从寝室内搬行李等物品出学生公寓楼,必须持有主任的批条 方可搬出。

所有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学生在公寓楼内的任何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第4篇 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制度

(一)安全防范

1、管理值班员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外来人员进出公寓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并登记,经允许后方可入内。

2、每天定时和不定时对公寓进行巡查,发现人走未关门的应及时给予关门,每天学生上课离开宿舍后,管理员应及时检查各宿舍房门的反锁情况,未反锁的在卫生台账上作好记录,引起学生高度重视。

3、督促学生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规定开关公寓门。

4、不定期地进行夜间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对于夜间晚归人员应询问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

5、经常督促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对于夜间不归者,室长应主动向管理员报告并说明原因,必要时向班主任和保卫科汇报。

(二)消防管理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与教育。

2、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明火,乱拉电线,使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3、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安全门)畅通,并做好台账记录。

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5、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6、发生火灾时,应严格按防火管理的操作规程进行扑救及救援。

第5篇 初中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细则

初级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细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院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使同学们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公寓节水、节电制度

1、学生要牢固树立节约水电意识,做到人人自觉、互相监督,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

2、宿舍集体是学生公寓节约水电的基本单位,宿舍成员具有节约水电的义务。

3、宿舍内部出现浪费水电现象,宿舍长应牵头落实责任人并及时上报,否则应由所有宿舍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4、宿舍照明灯泡不准超过40w,高档宿舍内卫生间灯泡不准超过25w,楼内公共厕所长明灯不准超过60w。

5、白天和晚休按时熄灯,做到人走电断,决不能麻痹大意。

6、宿舍内不准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确保用电安全,违者每次收取10-20元的电费,没收用电器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7、用水管道应时刻保持畅通、无泄露。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阀,避免长流水,违者收取5-10元的水费。

8、以上所收款项由宿管员限期收缴,对逾期不交的学生给予加倍处罚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垃圾及时清倒,地面清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2、门窗玻璃、窗台、窗槽、灯具、家具和墙壁表面保持清洁干净。

3、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脸盆、毛巾、牙具等统一放置规范,床下鞋子摆放成一线。

4、桌洞内不得存留垃圾,内部物品摆放有序。

5、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6、被子方正,铺面平整,行李干净并统一摆放。

7、床单、被套等床上物品要求标准统一,如有丢失应及时购买。

8、墙壁、家具保持清洁无污损,不得有乱贴、乱画、乱写、乱挂、乱钉等现象。如出现故意损坏使墙面、家具表面破损严重的,收取5-10元维修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9、宿舍内不准出现排泄粪便、污染环境的小动物,花草鱼鸟类动植物可在窗台统一放置。

10、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脏水、向楼道内堆放垃圾等,违者收取5-10元的卫生管理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11、不得将杂物倒入卫生间的水池内,禁止随地大小便,违者收取10-50元的卫生管理费,并给予纪律处分。

12、各宿舍轮流值班,按时清倒公共卫生间垃圾。

13、学生统一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至宿舍就餐,否则每人次扣1分。

14、宿舍成员按时值日,时刻保持室内清洁。对宿舍卫生长时间严重不达标且不服从督导的宿舍集体,可视情节给予宿舍成员一定的纪律处分。

15、双休日及节假日卫生标准与平日一致。

(三)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宿管员任组长,层长及有关学生干部为组员。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公寓值班制度,学生进出公寓必须佩带校徽,无校徽者出示学生证亦可。

3、楼门关闭期间禁止随意出入公寓。对病、事假或有特殊情况的,可凭假条正常进出公寓。

4、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杜绝夜不归宿的现象发生,如有特殊原因暂不能住校的,应持假条在公寓备案后方可离校。

6、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宿舍无人时应及时锁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学生退休学或毕业离校后应及时上交钥匙,如丢失不能上交的按每把10元予以赔偿。

7、宿舍内禁止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私藏、传阅黄色、淫秽书刊或光碟音像制品及各种_反人类的宣传品。否则给以5-1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8、宿舍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存放现金不得超过百元。

9、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进行打球、跳舞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否则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0、不准翻跃围墙,跳窗外出,否则每人次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11、公寓内严禁燃烧物品,燃放鞭炮。熄灯后不得秉烛夜读,以免引起火灾。否则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2、不得私自使用和存放有毒、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枪支(包括防真玩具)和各类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严肃处理。

13、为防止物品掉落伤人,阳台围墙上不得搭放任何物品,否则给予5元的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14、强化消防意识,不得私自移动或损坏消防器材,否则一经发现给予严惩。

15、公寓内禁止从事经商、办气功班等未经批准的活动。

16、公寓值班室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值班室电话只限办公使用,不得闲谈和外借,以保证电话线路畅通。

17、学生在公寓内要服从宿管员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刁难、围攻、谩骂宿舍管理人员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18、已办退休学手续的同学不得留宿,否则一经查出予以严惩。

(四)公寓物品管理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成员做为宿舍集体中的一员,有使用宿舍内家具物品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维护和看管家具物品的义务。

2、宿舍内由学院提供的所有家具物品(包括宿舍所属的防盗网)均为宿舍成员看管范畴。

3、宿舍内出现物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小柜等个人所属物品责任由个人承担;家具、门窗等公共使用物品应由宿舍长牵头落实责任人报宿管员处,如不能落实人的责任由全体成员共同承担。

4、宿舍内家具物品统一编号、登记、统一摆放,不得私自搬动、随意调换。

5、不得在家具物品上刻画、涂写、钉挂,否则视情收取公物维修费5-10元。

6、宿舍内物资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宿管员并按原价赔偿。不及时上报者,一经发现加倍赔偿。

7、宿舍搬迁时,搬离方和后入住方应进行公物交接,出现问题由后入住方及时报宿管员处,以便宿管员落实责任。逾期不报者应由后入住方负全部责任。

8、宿舍内电话应正常使用,电话机不得私自拆卸,不准踩踏和拉拽电话线。

9、公寓实行物品出门登记手续,凡携带物资行李外出,需到公寓值班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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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损坏或丢失赔偿金由宿管员限期收缴,逾期对责任人加倍处罚并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文明宿舍”是学生先进宿舍集体的荣誉称号,公寓管理员在日常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每学期按照各公寓宿舍总数20%的比例评出文明宿舍初选名单,将名单交由二级学院进行复评,对复评出的文明宿舍进行二级学院内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对文明宿舍进行表彰奖励。文明宿舍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1)无三门以上不及格人员。

(2)无考试作弊人员。

(3)无旷课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的人员。

2、文明礼仪的标兵

(1)尊敬师长,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

(2)同学之间和睦相处、无打架斗殴等现象。

(3)不乱拿乱动他人物品。

(4)积极参与公寓文化建设。

(5)不看黄色书刊、光盘,不参加迷信活动。

3、遵规守纪的模范

(1)无受过严重警告以上的学生。

(2)无吸烟、酗酒、赌博、盗窃、打架骂人、聚众闹事等违纪行为。

(3)不参加经商、同乡会等各种未经允许的活动和组织。

(4)不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放音响及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5)妥善使用、保管和爱护宿舍内家具设施。

(6)节约水电,不私拉电线、私用违禁电器。

(7)无夜不归宿现象,不留宿他人,确保宿舍安全无事故。

4、讲究卫生的榜样

(1)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2)行李干净,物品放置有序。

第6篇 区二中学生公寓生活指导管理暂行办法

二中学生公寓生活指导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学校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学生公寓生活指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

(一)生活指导应以大局为重,努力适应公寓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我校特点的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

(二)生活指导应根据学校和政教处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学生,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学生的思想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协助学校和政教处在公寓中组织和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开展学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校纪校规教育,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公寓思想政治教育氛围。

(四)负责学生公寓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公寓团组织工作的指导,开展公寓学生团组织活动,使公寓团组织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掌握学生在公寓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建立相关档案,并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学生在入团、评奖评优,其在公寓中的表现在综合评价中占重要比重,具有“一票否决权”;对公寓内学生的违规违纪情况,公寓辅导员要及时上报政教处和总务处,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生活指导应积极主动的引导和帮助全体学生、楼层、寝室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公寓活动,要以公寓楼为载体,努力营造公寓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推动公寓楼内的精神文明建设。

(七)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各类实际问题,特别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健康状况不良、学习上有困难等学生群体的思想状况,要及时掌握,全面分析,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八)建立健全以学生团员、入团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为主要节点的学生安全稳定信息网络,增强政治洞察力和敏感性,保证学生信息系统的灵敏和信息渠道的畅通,尤其对学生中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要尽早采取措施,切实有效的做好本幢公寓楼的稳定工作;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启动稳定工作预案。

二、工作要求

(一)学校在公寓设立生活指导寝室,它既是生活指导的工作、休息场所,也是公寓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

(二)生活指导须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经常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研究工作对策,完成工作总结。

(三)生活指导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在公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向年级和总务处反馈。

(四)生活指导的房号、联系电话须向学生公布,值班期间要热情接待学生来访、来电,尽可能答复学生疑问,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并认真填写《生活指导工作手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来访或来电。

(五)生活指导在公寓中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接待学生来访和走访学生寝室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形象。

(六)生活指导在正常工作日晚上必须入住学生公寓,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寒、暑假外)实行轮班制,如确有需要请假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确保通讯工作畅通,以便处理突发性事件。

(七)生活指导请假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事先将自己职责内工作委托相关人员,然后向物业主任请假,并将被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上报总务处备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离职守者,扣发当月生活指导津贴。

三、管理与考核

(一)生活指导受总务处和物业双重领导,其在公寓工作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生活指导每学期向总务处汇报工作情况,并按时参加总务处组织的学习和有关活动。

(二)生活指导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学生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校按照生活指导自评占20%、学生评议占30%、总务处、政教处评议占50%的比例核算出生活指导综合评分,确定其考核等级,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三)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态度与为人师表、思想政治教育与学习引导、日常管理工作、管理成效等四个方面。

第7篇 区二中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二中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了更好地优化育人环境,创建一个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中心,学校指导为基础,物业管理为主体,公寓文明和文化建设并重”的原则。

三、学校设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分管校长任主任,总务处、团委、政教处、物业公司负责人任副主任,下设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挂靠在总务处,各公寓楼内设专职男女生生活指导。

四、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审定;

2.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公寓的管理;

3.负责公寓男女生活指导的选配、培训和考核。

五、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

2.负责学生公寓住宿秩序的管理;

3.负责学生公寓卫生的管理;

4.负责学生公寓节能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学生公寓生活指导的日常管理;

7.负责学生公寓自我管理组织的工作指导;

8.负责公寓文明和文化建设,结合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解决学生在公寓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二床位分配与安排

七、新生入学时,凭入学通知书缴纳各项住宿费用,凭缴费收据办理寝室住宿手续,再到相应公寓楼层办理入住手续。

八、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学生调整寝室与床位须填写《调寝申请表》,经生活指导和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调整。未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同意,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床位。

九、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出国学习,须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经检查无损坏,无丢失公寓用品者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学生在办完离校手续后,须在当天内撤离学生公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暂住者,须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续住手续后方可留宿。

十、床位分配安排实行按年级、班级相对集中和男女分开的原则。

十一、寒、暑假和假日学校放假后,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必须在二日内离校,因个人原因推迟离校者,须由班主任出具证明,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假期临时住宿证,到指定宿舍居住。寒、暑假和假日在规定时间提前到校或假期不离校者,公寓不予接待和安排。

三 公寓生活秩序管理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对维持正常生活秩序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寓管理工作。

十三、非本校学生与员工未经学校有关部门许可,严禁进入公寓。来访者要登记;学生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者;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学生公寓不准留宿外人,若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办理住宿手续,离校时应办理注销手续。

十四、学生公寓不准有异性进入(履行公务者除外),更不准留宿异性。

十五、严禁夜不归宿,禁止爬围墙、窗户、阳台、雨棚等进出学生生活区和公寓。

十六、学生公寓是为所有住宿学生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的公共场所,不准进行与正常生活、学习无关的行为。

1.不准进行非法_、聚众闹事和张贴大、小字报等,不准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与_活动,不准阅览淫秽非法书刊、图片、电子音像等物品;

2.不准哄闹、斗殴、饮酒、赌博等;

3.不准偷窃、勒索、诈骗、冒领、侵占学校或他人财物等;

4.不准使用电热棒、电热杯、电水壶、电饭煲、电褥子等加热设备,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在公寓内做饭,以及使用其它学校禁用的电器;

5.不准在公寓内从事经商活动或推销活动,如销售商品、进行促销活动、发放与张贴宣传品;

6.不准饲养宠物或将宠物带入公寓;

7.不准在公寓内进行打扑克、玩游戏机、大声唱歌弹奏乐器等娱乐行为;

8.不准在公寓内进行打球、溜旱冰、骑车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体育运动;

9.不准在公寓内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等影响公寓内通行的大件物品;

10.不准进行其它干扰他人学习、生活、工作的行为以及其它学校明令禁止的行为。

十七、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公寓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有点蜡烛、燃烧杂物、使用酒精炉等制造明火的行为;

2.不准燃放鞭炮、烟花;

3.不准使用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

4.不准随意动用公寓内的防火用具与消防器材;

5.寝室钥匙与物品柜钥匙不准随意借给他人;

6.携带非学习用大件物品进出公寓时,必须凭相关证明到值班室登记;

7.离开寝室要检查门、窗、灯、水笼头是否关好,柜门要锁好,门要反锁;

8.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假期时将贵重物品带走。

十八、要提高警惕,严防偷盗。发生案情时,即刻通过公寓生活指导或门卫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现场,等候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十九、学生必须爱护公寓环境、公寓物品,保持公寓卫生。

1.不准践踏草地,采摘花草,不准破坏树木,不准损坏绿化设施;

2.不准乱贴广告、启示、告示、通知等宣传品;不准派发样品、宣传品等;

3.不准乱写乱画、钉钉子等;

4.不准损坏、丢失、调换和拆卸学生公寓内的公物,柜子、毛巾架等不准擅自搬离寝室;丢失或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5.保持寝室干净、整齐,不准在寝室内乱堆东西,不准在窗外晒衣服;

6.不准在寝室内随地吐痰,乱泼水、丢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

7.严禁往走廊或窗外泼水、丢杂物;

8.剩饭剩菜倒入水桶,垃圾倒入垃圾桶,严禁将剩饭剩菜等杂物倒入水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二十、学生公寓内不准携带或存放与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无关的物品。如:电热棒、电水壶、电暖气等电热类电器;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电炉、酒精炉等炊具;鞭炮、烟花、汽油、酒精、酒精块、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游戏机;棍棒刀具等危险器械与工具;销售、促销或派送商品;_材料、封建迷信材料、传播_材料;黄色或_书刊、图片、电子音像等物品;其它

违章电器以及给他人带来危险的有毒有害物品。

四公寓作息制度

二十一、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

1.学生必须按时起床与就寝;

2.晚间休息时间,不准随意进出公寓,晚归者一律履行验证登记手续,门卫对出入公寓的学生有权询问或检查其携带物品;

3.除病假者外,学生学习活动时间内,学生不准在寝室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午休时间、自修时间以及熄灯后,必须保持寝室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吹拉弹唱、下棋、打扑克以及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不许使用临时照明用具。

二十二、学生生活区开门时间春冬季___,夏秋季__。

二十三、学生公寓晚上熄灯时间:夏秋季__,春冬季__。星期五、星期六晚上通宵给电,学生必须自觉关闭房间的照明灯与其它电器。

五用水用电管理

二十四、学生公寓可考虑采用控电柜集中供电,寝室内使用的电器总瓦数超过一定标准,控电柜自动断电。

二十五、节约用水,人离关阀,不准用长流水冲洗衣物或作其它用途。

二十六、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节约用电,人走关灯。

二十七、不准私自接电源线。

六寝室物品用具管理

二十八、学生公寓的所有用具实施设备,均为学校公共财产,学生要妥善保管和爱护。

二十九、公寓住宿的学生每人均分配有用具。用具因质量问题自然损坏的,可经公寓管理员报总务处予以维修或更换。

三十、每个学生要妥善保管自己使用的用具,损坏或遗失用具者,要按价赔偿,人为损坏的要加倍赔偿。毕业离校时须经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学生持验收合格凭据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

七、检查制度

三十一、学校对学生公寓的生活秩序、卫生状况、消防安全、设备维护实行检查制度,各部门与总务处共同制定检查标准。学校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物业主任或公寓生活指导的陪同下进行检查。

三十二、学校公寓管理部门、总务处对学生公寓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1.每周星期二下午,总务处公寓管理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和学生代表对所有寝室进行综合检查;

2.学生公寓生活指导对所管寝室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3.学生公寓办公室对所有寝室每周至少随机抽查一次;

4.总务处每周随机对寝室进行抽查一次以上。

三十三、寝室卫生管理分为“分工责任制”与“值日生制”两种方法:

学校和总务处进行综合检查时,寝室内卫生“采用分工责任制”,所有寝室清理工作必须分配到个人,各寝室制定统一的寝室卫生分工与值日生表,粘贴在指定位置。分工原则为:个人使用位置由个人负责清理;公共位置由各寝室自行规定。

日常抽查采用“值日生制”,个人使用位置由个人负责清理,其它清理工作由值日生负责。

三十四、学校综合检查时,学生寝室应当留人。

三十五、学校综合检查与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检查时,卫生方面的检查内容:

1.个人床铺,桌面,书架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2.个人床下与桌下清洁无杂物,鞋子摆放一条线;

3.门、窗玻璃明亮干净;

4.地面、桌面、窗台、床栏杆、柜面擦洗干净;

5.床单、被罩、枕巾清洗干净;

6.墙面、天棚、灯具清扫干净;

7.室内无贴画,不钉钉子;

8.洗手间、卫生间无污垢,无积水,无异味,无杂物;

9.“寝室卡”、“床位卡”、“寝室卫生分工与值日生表”的填写与粘贴。

(二)随机检查时,卫生方面的检查内容:

1.个人负责各自使用物品的清理工作,如床铺上、床下、桌面、书架物品摆放;床单、被罩、枕巾清洗干净;个人床铺位置与柜子无贴画,不钉钉子等;

2.值日生负责公共部分清理工作,如地面、门窗、玻璃的清洁、非个人位置无贴画,不钉钉子;洗手间、卫生间无污垢,无积水,无异味,无杂物等;

3.“寝室卡”、“床位卡”、“寝室卫生分工与值日生表”的填写与粘贴。

(三)学生生活秩序与行为检查内容:

三十六、公寓管理办公室综合检查的结果,在学生处公寓管理的橱窗宣传栏上每二周公布一次。

八奖惩办法

三十七、“文明寝室”是学生公寓寝室文明、卫生评比的荣誉称号。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在日常检查评比的基础上,每月一小评,颁发“文明寝室”流动红旗,每学年开展一次“文明寝室”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十八、在公寓综合检查和随机抽查中,一学期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学生,取消评定“评先选优”资格;各班一学期累计扣分超过50分的取消评定“优秀班级”、“优秀班主任”的资格。

三十九、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直接推荐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学生干部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四十、凡担任寝室长任期满一学年,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者,每人综合测评加0.3分。

四十一、凡荣获“文明寝室”流动红旗的寝室成员,每次每人综合测评加0.2分,寝室长每次加0.3分;学年荣获“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次每人综合测评加0.3分,寝室长加0.5分。

四十二、凡在学生公寓违犯校规校纪者,根据《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四十三、凡违犯以上各条款,扣除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

四十四、每名学生在一学期内公寓检查中,扣除综合测评分一般不超过5次,总计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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