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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银行管理制度汇编(9篇)

更新时间:2024-05-10

公司银行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公司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往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它通过设定清晰的操作流程、权限分配和风险管理机制,防止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包括哪些方面

1. 账户管理:明确开设、使用和关闭银行账户的程序,包括账户审批、日常管理和审计。

2. 收付款流程:规定收付款的审批权限,确保资金流动的合规性。

3. 对账制度:定期进行银行存款余额与企业财务记录的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4. 现金流量控制:监控现金流,制定合理的资金预算和调配策略。

5. 银行信贷管理:规范信贷申请、使用和偿还过程,降低财务成本。

6. 风险防控:设立内控制度,预防欺诈、挪用资金等风险。

7. 保密协议:保护公司敏感财务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重要性

1. 安全性:银行管理制度能有效防止资金损失,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2. 效率:明确的流程可以提升资金周转速度,优化资源配置。

3. 法规遵从:符合国家金融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4. 透明度: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内外部审计的信任度。

5. 决策支持:准确的财务数据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涵盖所有银行交易流程,包括电子银行和传统银行业务。

2. 建立多级审批制度:根据金额大小设定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3. 实施定期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对银行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4. 引入内部审计:定期检查银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5. 建立紧急应对机制:针对突发情况,如银行系统故障或欺诈事件,有预案应对。

6. 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定期与银行沟通,了解最新政策,优化账户管理和服务。

7. 利用科技手段:借助财务软件,自动化处理部分流程,减少人为错误。

公司银行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需持续优化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和业务发展。

公司银行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房地产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银行存款的管理

1)、项目银行帐户必须经双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设立和使用,银行帐户仅供本合同项目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与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严禁利用项目帐户做与本项目无关的收支。

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该项目原则上只设一个项目帐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双方公司负责人同时批准后方可设立(书面批准依据),已经开设的,需向项目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

3)、项目帐户必须与双方公司银行帐户严格区分(财务专用章、其他专用章等银行预留印签),双方公司不得用各自公司帐户进行本项目收支。

4)、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印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一方保管,另外1枚由另一方保管,不准1方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应委托他人代管。

5)、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a、业务部门使用银行支票时,必须凭付款审批单,经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b、会计人员核单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经办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c、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d、支票用于转帐的,必须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斜线;

f、支票开出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其他用途使用。对于预付货款,应做好合同管理,根据合同规定报帐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追究业务经办人的相关责任。

g、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收据、入库单等原始单据,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或收据方可报销。

e、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

5)、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必须按项目指定帐号进帐。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在付款凭证后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应附有合法的付款依据(合同或其他)。

同一项目(同一业务)应按合同总额上报审批,不准同一业务分次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7)、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9)、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追究财务及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在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征求双方公司总经理(总裁)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11)、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2篇 建筑公司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建筑工程公司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1财务部要加强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要异地存放。作废支票一定要加盖作废章。

2领用支票要按规定的程序填写《支票借款单》,由借款人签字,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领取支票,并在领用支票登记薄登记方可支付。

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毁损或遗失,如有遗失,立即挂失,由于遗失支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额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出纳员签发支票,必须填准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额的,限额要书写规范。

5采购人员用支票采购时,原则上不能超过请领时的限额。超过限额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如超限额较多,需补办手续,不经请示,追究责任,并罚款100元。

6出纳员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随时准确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开据空头支票,如果发生银行存款空头,由出纳员个人承担,并按银行罚款额度处罚。

7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更正未达事项,填未达清单,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经办人在规定时限内报账;(时限七天)超期一天罚款50-100元。

第3篇 食品股份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对银行存款的管理,统一本公司的银行结算程序和办法,严肃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按规定可用现金支付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各项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二、企业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后,应加强管理,不得将所开立的账户出租、出借给别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防止发生诈骗和损害本单位的信用和经济利益。

三、根据业务的需要,企业可以选用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或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银行结算。

四、为了及时掌握货币资金动态,企业需指定专人与各开户银行保持联系,并及时收取银行结算凭证。

五、“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都必须附有经过银行盖章的银行结算凭证。所有银行收、付款凭证、银行凭证和原始凭证都要专人稽核,严格审查,以防止挪用、套用资金,杜绝违法、贪污等犯罪行为发生。

六、财务部门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各银行的营业场所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存款种类分别以一个银行账号设置一个银行账户。银行日记账必须逐笔登记,反映每一个存款账户的收入、支出和存款余额。

七、收到“银行对账单”后应及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收付金额进行核对,对发生的“未达账款”逐笔核实,查清原因,并及时据以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进行调节,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必须完全一致。对未达款项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到账清理者,报经企业领导追查经办人的责任。

八、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由银行出纳会计负责保管和签发。对符合审批程序、手续完备、核实无误并有用款计划的付款业务签发支票。银行支票如有遗失或盗窃等意外发生,银行出纳必须及时向财务主管、保卫部门提出报告,同时向开户银行挂失,登报声明作废。撤销账户时,应将剩余空白支票全部交回原开户银行注销。

九、根据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出纳必须遵守:

1、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不准签发远期或过期支票;

3、不准签发印鉴不全、不符的支配;

4、不准出租、出借支票或转让给别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5、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为签发;

6、不准将支票做抵押。

十、签发支票必须填好日期、用途及限额或应付金额,同时要核查收款单位、用途是否一致,支付金额是否在批准的限额或申请额以内,如发现不一致或有较大额度的出入,则应向财务主管汇报,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一、收受外来的支票、汇票等票据应注意审查票据的真伪、内容是否正确、有无涂改,是否在有效期内,核对持票人的身份证件,及时提交银行结算。

十二、出纳不兼管银行支票印鉴,以保证银行存款的完整无缺,出纳应定期如实向相关领导上报银行存款收支情况。

第4篇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程序

公司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1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开户银行和开户帐户的管理,凡是涉及到新增银行帐户或注销银行帐户的,均需要由出纳人员填写书面的申请书,交公司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2条: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按照银行帐号进行分类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每日应结算当天分帐号的各银行存款的收、支、存金额,编制银行存款日报表。

第3条:出纳人员在接受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银行票据时,首先应审核收取上述银行结算凭证是否得到公司内部的审批,并应初步审核上述票据是否真实有效、填写是否齐全,且应将收到的上述银行票据及时背书后解交到开户银行,以便及时入帐,保证资金的安全。

第4条:对于涉及到银行存款支付的采购、预付货款、业务往来款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遵照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 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申请单所附的单据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付款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按照支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银行付款手续,并应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第5条:出纳人员不得私自从开户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公司应安排其他会计人员定期到各开户银行领取银行对帐单,并由其与出纳人员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核对,查找差异并找出原因后,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签署姓名和出纳人员签名后交财务经理备案,上述核对工作原则上一月不得少于一次。

第6条: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银行存款核对记录表由财务经理和出纳人员以及会计人员三方签字交财务经理备案,以确保帐、帐相符。

第5篇 隆兴供电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为严格控制并规范各单位银行账户,强化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根据《承德供电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结合我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责任制,制定并完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务科是资金管理的职能机构,企业所有的资金及银行账户必须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其他科室不得在银行开立账户。财务科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资金安全。

二、账户只限于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不得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

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分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开户、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和转让账户。

四、分公司开立一个经费户、一个电费户、一个农网专户,一个电费预付费专户,一个农电专户。各供电所只可开立一个电费户。

五、各供电所所开立的电费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电费账户只能办理资金的收缴,不得办理其他收支业务。

六、分公司财务科是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消、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银行账户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责任心,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八、对于违反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将作如下处理:

1、责令限期改正,并暂停报账。

2、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对违纪单位或个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6篇 _地产公司银行支票和现金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银行支票和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节 支票管理

第一条 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支票使用时应有“款项使用申报表”,按资金使用权限,分级报批,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抬头、日期、用途等项目要素填列清楚,登记号码,加盖印章,领用人在“款项使用申报表”和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领用的支票须在五日内报销清账。

第二条 出纳人员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票据(采购甲供材、固定资产、办公物品还要验收登记员签字)入账,统一编制凭证,按制度登记银行帐,原“款项使用申报表”作附件。

第三条 出纳人员接到职能部门交付支票应认真快速检查支票票面是否清晰,印章是否正规齐全,签发日期是否有效。

第四条 支票领用人在公司领用当月未能进行报销的,如支票当月未出账,支票领用人应将未用支票退回财务部;如支票已出账,领用人应将款项申报手续交至财务部,否则财务人员凭支票领用手续及银行出账证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如月末支票领用人未按上述制度处理,出纳人员下发书面通知告之经办人、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五条 对于报销时发票票面金额比实际支付金额少时,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四条”制度处理。

第六条 出纳人员应在每周一向财务部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报送现金和银行存款结存数。

第二节 现金管理

第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 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 经批准的其他开支;前款结算起点按《银行结帐办法》最新制度标准为1000元或经相关领导批准确定;

6. 支付各种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7. 根据国家制度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

8.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制度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9. 支付给个人采购农业产品款项,可以使用现金;

10.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 除本制度第一条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由财务经理列支使用范围。

第三条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大宗物资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 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的,应事先报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 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财务提现申报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提取。银行每日提取以不超过5万元现金为限,且不可以连续多日提取。为公司购置物品或支付费用时,尽可能提前申请支票支付,需要大额现金的情况,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第六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按制度流程批准后方可借款。预借现金后,需在借款事由工作办结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多借金额的预结算,并将未使用的借款退还财务部,逾期不作结算的,财务部出纳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借款员工及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

第七条 符合本制度使用现金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单或领款凭证,经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八条 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第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结出余额,做到帐款相符。

第十条 备用金按年借用,年初凭审批完整的《借款单》,至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年度结束10个工作日前,借款人至财务部归还备用金。

第7篇 某商业街地产公司银行帐号票据管理方法

商业街地产公司银行帐号与票据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银行帐号及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防止结算业务发生差错,根据《银行结算办法》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银行帐号及票据管理方法:

1、《银行结算方法》规定,各项经济往来,除了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可以使用以外必须办理转帐结算。在银行开设帐号必须严格控制,无业务关系银行单位,原则上不在该行开设银行帐号。

2、结算方式按《银行结算办法》和国际结算办法及本公司业务特点,国内结算采用银行汇票、支票、委托收款、商业汇票等;国际结算采用电汇、承兑交单汇票、信用证等。

3、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结算的依据。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使用统一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按照规定正确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票据和结算凭证严禁伪造和变造。

4、有关印签由出纳员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不得为简化手续把办理业务的几个印章,全部交给出纳员包管。有关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业务时,需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不得私自转给他人保管。

5、严格按支票的审批手续签发支票,对签发的支票要及时登记。未经批准,出纳员无权签发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信汇委托书等银行结算票据。

6、严格控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7、有关票据应慎重保管,若发生遗失,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及时到有关单位办理有关的挂失手续。

8、出纳员办理各种货币的银行结算收付业务,必须以经过会计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编制的收付款凭证等为依据。

9、出纳员根据复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收付凭证及时登记帐簿必须做到书写工整,摘要清楚,数字准确,不重记、不漏记、不错记,按期结算、按期对帐,认真核对未达帐,保证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存款帐户余额相符。会计人员应根据银行对帐单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对应收、应付票据和往来结算,应分别不同的货币、按不同的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设立帐户组织核算。并设立应收、应付票据登记簿,详细登记每笔票据的内容、货币单位、金额等。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存款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银行存款管理,确保存、取款的合理及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存款的管理。

3.0职责

3.1财务部出纳负责银行存款的存、取、结算及余额的核对工作。

3.2财务部会计负责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

3.3财务部主管负责银行存款管理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银行存款的基本原则。

4.1.1公司原则上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在多家银行及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4.1.2出纳应按照银行规定保留库存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4.1.3公司财务部原则上禁止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4.1.4出纳应正确、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

4.2银行存款的结算。

4.2.1支票结算:

a)公司如需使用支票结算往来业务时,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借款单》。借款单内容包括:借款人、票据名称、开户行、借款用途、金额等;

b)《借款单》或费用报销单经部门主管同意,报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授权人及审批额度内批准生效。

c)财务部主管在接到《借款单》或费用报销单后应认真审核,如有疑异应即时查明予以处理;如无疑异应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d)借支人凭审批手续完整的《借款单》或费用报销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出纳在填写支票时应使用碳素墨水;

e)出纳在填写支票时应详细填明收款单位或个人、用途、金额等,并加盖留存银行的印鉴章。

f)出纳在交付支票时,应登记《支票使用明细表》。让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联、《支票使用明细表》上签字,同时在《借款单》的票据号码栏内填写支票号码;

g)出纳收到外单位签发的支票时,应在支票的结算期限内(10天,遇节假日顺延)到公司开户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h)公司原则上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签发没有金额的空头支票时,应列明支票的限额;

i)公司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时,应将当月应发的工资资料备盘后,连同一张填制完整的支票交开户行即可;

j)出纳或经办人应妥善保管支票,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发票、支票、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4.2.2银行本票的结算:

a)业务经办人如需使用银行本票结算业务往来时,应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借款单》报总经理批准;

b)财务部主管在审核支付项目时应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定额或不定额本票。定额票据为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不定额本票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c)出纳根据审批手续完整的《借款单》,先将款项存银行,由银行按要求的本票种类签发;

d)财务部收到外单位开户行签发的本票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30天,遇节假日顺延)到公司开户行办理兑换手续;

e)出纳及经办人应妥善保管银行本票,如有遗失,公司将责令责任人按全额赔偿,并将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和《发票、支票、印鉴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4.2.3汇票的结算。

a)业务经办人在使用汇票进行业务结算时,应先按支票借支、审核、审批程序办理汇票借支手续。

b)在接到总经理批准后的《借款单》后,由出纳在一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办理银行汇票。

c)出纳在办理银行汇票时,应先向银行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包括:兑付地点、收款单位、或收款人姓名;如需要在兑换地点支付现金的,应先在汇款金额栏内填写现金字样,然后再填写汇票金额。

d)银行汇票委托书在经财务部主管加盖印鉴章后交银行办理签发手续。

e)财务部接到外单位支付的银行汇票时,出纳应在规定的期限(30天,遇节假日顺延)内到开户行办理结算手续。

4.2.4委托收款。

a)向住户收取的管理服务费以及代收代缴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通过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时,应先填写《委托收款明细表》,加盖印鉴章后送交开户行。

b)银行受理后即可按规定日期向已在银行开户的住户办理收款手续。

c)出纳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3日内到银行读取、抄录托收明细,并据此与保存的《委托收款明细表》进行核对。

d)会计审核后,如有不符应予以查清更正;如无不符应在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e)出纳将核对无误的《委托收款明细表》交收费员开具收款凭据。

f)如外单位向本公司办理银行委托收款,出纳应在收到银行通知后及时交财务部主管审核;经审核同意付款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出纳到银行办理付款手续;如经审核不同意付款的,应在3日内向银行提交书面拒付理由。

4.3银行存款的清查。

4.3.1出纳应于每月31日将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以便检查账目是否有遗漏。

4.3.2银行日记账与对账单如果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一般情况下,不符的原因有两个。

a)记账错误。出纳应认真检查银行日记账有无错记现象。

b)未达账项:

--公司已记增加,银行未记增加的款项;

--公司已记减少,银行未记减少的款项;

--银行已记增加,公司未记增加的款项;

--银行已记减少,公司未记减少的款项。

4.3.3出纳在逐笔核对银行对账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4.3.4如果调节后的存款余额相同,说明双方账目无错误;如果余额有误,则说明账目发生错误,出纳应及时汇报财务部经理查明原因予以更正。

4.4银行存款资料的保管。

4.4.1会计应根据有关规定将银行存款资料汇总编制凭证、登记账簿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4.2财务部主管对银行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无误后将其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5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会计和出纳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借款单》

5.2《委托收款明细表》

5.3《支票使

用明细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工资发放标准作业规程》。

6.2《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

6.3《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4《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

第9篇 物业公司银行存款管理作业规程

1.0目的

1.1本规程规范银行存款管理,确保存、取款的合理及安全。

2.0适用范围

2.1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银行存款的管理。

3.0职责

3.1 出纳员负责银行存款的存、取、结算及余额的核对工作。

3.2 财务部会计负责银行存款的核算工作。

3.3 财务部经理负责银行存款管理的监督。

4.0程序要点

4.1 银行存款的基本原则

4.1.1公司原则上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能在多家银行及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4.1.2 出纳员应按照开户银行规定保留库存现金,超过规定为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4.1.3 禁止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4.1.4 出纳员应正确、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

4.2 银行存款的结算

a)公司如需使用支票结算往来业务时,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凭证或《银行支票借据》。借据内容包括:借支人、借支用途、票据金额等;

b)财务部经理在接到《银行支票借据》或费用报销单后应认真审核,如有疑异应即时查明予以处理;如无疑异应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及日期;

c)《银行支票借据》或费用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d)借支人赁审核手续完整的《银行支票借据》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支票;

e)出纳员在填写支票时应使用蓝、黑墨水、墨汁或碳素墨水;

f)出纳员填写现金支票时应详细填明单位或个人、用途、金额等;

g)出纳员填写转帐支票时,除按规定填写收款单位或个人、用途、金额等,还必须在支票的左上角加画两条斜线;

h)出纳员将填写完毕的支票交财务部经理加盖留存银行印鉴;

i)加盖留存银行印鉴时,应将印盖在签发人签章处,不能盖在磁码打印带上;

j)出纳员在交付支票时,应让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联上签字,同时在支票借据上的票据号码栏内填写支票号码;

k)出纳员收到外单位签发的支票时,50万元及以上的应在当日送银行办理进帐,50万元以下的支票至迟在次日到公司开户银行办理进帐;

l)公司原则上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签发没有金额的空头支票时,应列明支票的限额;

m)需要补充库存现金时,应报财务部经理批准后使用不画线支票;

n)公司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时,应将当月应发的工资资料制单后,连同一张填制完整的支票交开户行即可;

o)出纳员或经办人应妥善保管支票,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发票、支票、印鉴专用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4.3银行存款的清查

4.3.1公司财务部出纳员应于每月31日将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以便检查账目是否有遗漏。

4.3.2银行日记账与对账单如果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一般情况下,不符的原因有两个:

a)记账错误、出纳员应认真检查银行日记账有无错记现象;

b)未达账项:

―公司已记增加,银行未记增加的款项;

―公司已记减少,银行未记减少的款项;

―银行已记增加,公司未记增加的款项;

―银行已记减少,公司未记减少的款项。

4.3.3出纳员在逐笔核对银行对账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4.3.4如果调节后的存款余额相同,说明双方账目无错误;如果余额有误,则说明账目发生错误,出纳员应及时汇报财务部经理查明原因子以更正。

4.4 银行存款资料的保管

4.4.1财务部会计在月末将银行存款资料汇总编制凭证、登记账薄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4.2财务部经理对银行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无误后将其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5 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考评依据之一。

4.6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4.6.1《银行余额调节表》

4.6.2《银行支票借据》

《公司银行管理制度汇编(9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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