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各项安全法规与标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资产不受损害。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安全监察程序:定义了从监察计划制定到执行、报告和反馈的完整流程。
2. 责任分配:明确了各部门和员工在安全监察中的职责和角色。
3. 监察内容:包括设备安全、作业环境、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方面。
4.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活动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要求。
为了提升员工对安全监察的理解和执行能力,我们将实施以下培训项目:
1. 安全知识普及:讲解基本的安全理论和实践,使员工了解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
2. 规章制度学习:深入解读公司安全监察制度,确保每个员工清楚自己的职责。
3. 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真实场景,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法规培训:定期更新法规知识,确保员工对最新安全法规的了解。
面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我们建立了详细的应急预案,以迅速、有效地响应:
1. 事故识别与评估:设立早期预警系统,快速识别潜在风险并进行评估。
2. 应急响应团队:组建专门的应急小组,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行动。
3. 应急方案:针对不同类型事故,制定具体处理步骤和资源调配方案。
4. 后续恢复:规划灾后恢复工作,包括设备修复、环境清理和心理疏导。
安全监察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我们企业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它的重要性体现在:
1. 预防事故:通过定期监察,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2. 提升效率: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减少意外停机,提高生产效率。
3. 保障员工福利: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员工的基本权益,也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
4. 企业形象:遵守安全法规,展现企业社会责任,增强公众信任度。
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是维护企业稳定运营和员工福祉的基础,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和执行。通过持续改进和严格执行,我们可以创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1篇 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
本公司生产厂区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工作指导。
第一条、总经理为站上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班长为场站安全第二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全站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站上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法规培训,全年安全培训不得少于48小时,并以参加人员培训笔记为实,核查。
第二条、严格遵守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由当班安全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对所检查部位、检查项目作详细记录,并在被检查岗位负责人签字处签字,站长、安全员每月抽查,以防火巡查签字为准进行考核。
第三条、由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每月检查安全疏散设施、自动安全报警设施,并不定时抽查安全员24小时值班岗位是否在岗。
第四条、由安全员负责站内消防栓、消防井、灭火器材、消防斧、消防掀的每日维护与管理。每月检查一次,以检查结果为主,按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考核岗位责任人。
第五条、站内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由安全负责人当场督促岗位责任人当场整改,由当事人签字并将整改记录存档备查,同时,将整改函抄报发函部门。
第六条、站内临时动火必须按照公司《动火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签字同意并具备动火条件后,方可动火,不得私自动火,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七条、站内由公司安全监察部领导,站长指挥,由安全员.带班班长、充装人员组成站内义务消防队,每年不少于两次进行公司及站内消防演练。
第八条、每两年对站内电器设备进行耐压等项目检测一次,每半年对站内防雷防静电检测一次,并把全年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安全责任人每月对以上项目检查一次,发现隐患责令岗位责任人立即整改。
第九条、由站长,安全员不定期抽查气站安全监护工作,一旦发现有违章操作等不法行为立即制止,并按站内绩效考核办法及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给予岗位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由专职安全员协助站长安排每半年做站内灭火和事故应急疏散演练,并将演练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站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品。站区三十公尺范围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第十二条、进站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具有防火防静电作用的工作服和工作鞋。外来穿化纤服装和带钉皮鞋者,在充气时禁止进入充气车间10米范围内,以防止静电和碰撞起火。
第十三条、凡进站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进入车辆应慢进慢出,防止汽车碰撞摩擦及静电起火的意外事故发生。除司乘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站区,充气时必须熄火,电源必须关掉。
第十四条、外来其他人员(如检查、学习等)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站,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外来人员关闭手机,待出站时做好记录并要求签字后,方可离站,严禁外来人员摆弄站内各种开关及设备。
第十五条、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第十六条、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第十七条、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是否在有效期
第十八条、检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压缩机房、电器柜控制室、储气罐室、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气站周边安全情况。
第十九条、充气员是否有违章操作情况,安全责任人对站内安全监督情况。
第二十条、岗位责任人每班不得少于3次不定时巡逻,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时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岗位安全员,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由岗位安全员统一指挥报警并及时扑救。
第二十一条、对安全报警装置进行每小时巡查,发现漏点及时排查处理,岗位安全员每日巡查一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与安全主管人员要在巡查记录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二条、由岗位安全员每日定时抽查,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在岗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 站区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严禁消防设施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查清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二十五条、如有违反上述条款者,站内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且情节严重者,由公安、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巡查职责或违反本站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处罚。并与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挂钩。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年底报安委会进行考核检查评比。按安委会下发的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将按公司安委会下发的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班长在交接班时必须组织兼职安全员进行检查,确保站内设备运行正常、消防设施完好,各项记录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带班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对站内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保养和巡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消防设施完好可用,各项记录准确无误。
第三十条、带班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对班组员工操作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对本班组员工违章操作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一条、带班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对外来车辆、人员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对外来车辆、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二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设备主管、专职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站内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站内设备、安全生产设施、人员在岗情况、人员按章操作情况、车辆充装安全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查清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三十三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设备主管、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每季度进行一次站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查清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三十四条、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对检验员发出的《监检工作联络单》由办公室负责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执检验部门。对检验部门签发的《监检意见通知书》由技术负责人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会议,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如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上报检验部门和各有关部门。
第三十五条、接受安监和消防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由总经理负责按期整改。
第2篇 接受安全监察管理制度
1、加油加气站应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安全监察及各项检查。
2、在接受检查时,相关人员应时守工作岗位,如实反映、报告情况,提供有关见证材料 ,不隐瞒回避。
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使用前应向市质监局特监处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并申请监督检验,竣工验收后进行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
4、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使用,在检验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5、每年及时向市质监局特设处书面报告充装情况、质量体系人员变更情况等。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必须立即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实施,认真检查,及时上报。对验收整改指令,必须以书面整改报告予以上报。
7、在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市质监局特设处办理申请换证手续。
8、在员工气瓶充装、消防等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第3篇 加气站接受安全监察的管理制度(cng)
1、积极接受各安全监察部门的检查。
2、对安全监察部门举行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应认真听取,及时向领导传达和汇报并记录在案,并予以实施。
3、对安全监察部门提出的安全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4、按时向安全监察部门汇报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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