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船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运营效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游船设备维护管理:涵盖船只日常检查、定期维修、紧急设备的配置与测试。
2.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船只启航、航行、停靠及应急情况下的操作流程。
3. 员工培训与资质认证:要求所有船上工作人员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
5. 游客安全指导:提供清晰的安全须知,指导游客遵守安全规定。
1. 船舶知识:培训员工了解船舶结构、功能和操作原理,以便正确执行任务。
2. 海上法规:让员工熟悉国际和国内的海上交通规则,确保合规操作。
3. 紧急处理:训练员工应对火灾、翻船、人员落水等紧急状况,熟练使用救生设备。
4. 沟通与协作:提升团队间的沟通效率,培养在危机时刻的协调配合能力。
5. 客户服务:教导员工如何向游客传达安全信息,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安抚游客。
1. 紧急撤离计划:明确各区域的撤离路线,设定集合点,确保快速有序撤离。
2. 救援响应:与海岸警卫队、消防部门等建立快速联络机制,确保救援及时到位。
3. 现场急救:船上配备急救包,训练员工基本的急救技能,以备不时之需。
4. 天气预警:建立天气监测系统,及时应对恶劣天气条件,必要时调整航线或停航。
5. 数据备份:定期备份乘客信息和船只状态数据,以便于事故调查和事后处理。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直接关系到游客的生命安全,任何疏漏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公司声誉,增强客户信任,从而带来持续的业务增长。通过严格的制度执行,我们可以预防事故,减少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同时也保障了员工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尊严。因此,游船安全管理制度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我们企业责任和人文关怀的体现。
第1篇 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
一、水上事故应急措施
(一)游船经营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二)定期要对成员进行灭火、扑救、打捞、抢救现场演练,使全体成员都能掌握基本抢救要领,对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三)所有型号的船只要按规定配置救生设备,设有专职或兼职救生人员,如遇落水能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救生措施。
(四)对救生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其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海事部门要求。
(五)发生事故要迅速汇报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救,当事人需积极配合调查事故原因。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
(一)按航行规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填好航行日志。
( 二)遇大风、大雾、暴雨、视线不清等不能保证安全情况下,不准航行,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准航行。
(三)按规定客位载运游客,不准超载航行。
(四)两船相遇,做到小船让大船,及时避让危险区域,减速行驶。
(五)超越其它船只时,做到正确判断前船动态,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越时要减速航行。
(六)遇有障碍物或航道不明确时,做到认真躲让或测水前进,不盲目行驶。
(七)有碰撞危险时做到及时鸣笛,警告对方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八)离靠码头要观察好周围有无船只及危险物,方可航行。
(九)遇有意外情况,须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十)船舶驾驶员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门的驾驶证书,持证上岗。
三、 船员职责
(一)船员要按照海事的行船规定进行航行。
(二)驾船员必须持海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必须配备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方可出船。
(四)必须按客位进行载客,不得超载。
(五)驾驶员和船上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六)在四级风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须对船舶进行检查,保证行船万无一失。
(八)船上救生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轮机员岗位职责
(一)确保发动机处于完好状态。
(二)按保养条例每日进行技术保养维修,做好出航准备。
(三)起动前应检查电池组蓄电情况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
(四)经常检查蓄电池组、电解溶度和电压,电解液不足应及时补加充电。
(五)观察舱底有无渗透现象,及时处理。
五、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游船负责人对船上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一定按海事部门的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因个人违章操作出现后果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二)码头明显处设立乘船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是租赁手划船时工作人员向游客讲明不准超员,划船时不得打闹游泳,不准超出划船区域游玩等注意事故,检查有无漏船,做到漏船不得出租,同时有人监护救生。
(三)按海事要求四级风以上不得出船,所有船只按要求严格海事核定人数载客,配好救生设备,严禁超员。
(四)游船经营负责人要把好安全关,驾驶员、轮机员、救生员按分工各负其责,杜绝事故隐患发生。
(五)不明区域没有安全保障前提下不得出船。
(六)杜绝酒后驾船,对乘船者特别是租赁手划船的游客酒后不予租赁。
(七)船上严禁存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六、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一)码头的设置,必须经东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及海事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经营。
(二)码头经营要在岸边明显处竖“员工守则”标牌。
(三)码头经营人员要积极配合景区管委、景区执法局的检查,并严格接照海事部门的要求,做到“三证一牌一线”齐全在效。“三证”即: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证书,“一牌”指船名牌,“一线”指船舶载重线。
(四)码头经营人要与管理部门建立层层责任书,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责任书做到每年签字一次。
(五)遵守码头“五定”原则,即:定船员、定游船、定制度、定客位(载重量)。
(六)遇有以下情况严禁游船出航。
1、水面达4级风以上;
2、水面视线不清天气;
3、汛期水流湍急时;
4、超员超载;
5、游船和安全设施存在故障或配备不足;
6、船员酒后上岗。
七、码头守则
(一)必须在码头和每一游船显著地位上标明载客额。
(二)乘客要遵守码头守则,维护乘船秩序,不得抢船;上船后要听从船员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遇洪水暴发、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开航有危险的时候,必须停止出航。
(四)破漏失修或驾船工具缺损的船只不准开航。
(五)严禁、病和醉酒的船员驾船。
(六)为了维护安全,乘客和船员都有责任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八、救生员岗位职责
(一)救生人员必须苦练基本功,熟练掌握水中救护要领,在游客危机时刻挺身而出,奋力抢救。
(二)坚守岗位,注意了望,发现有人溺水及时采取办法施救。
(三)身着泳装定期到泳区内进行巡查,发现有越过安全警界线的游客,应劝其返回到规定区域内。
(四)备好救生救生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不可挪做它用。
(五)经常检查水域深度,水下有无障碍物,做出明显标志。
九、乘船须知
(一)游客先购票,持票排队乘船,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遇有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但不得阻碍航行。
(二)一米二十以下儿童需有成年人带领,一米二十以上儿童须购成人票,精神病患者、醉酒者禁止乘坐。
(三)保护船上设施,不得损坏,不得动用救生、消防器材,损坏需赔偿。
(四)严禁在船上打闹、嬉戏,严禁在船上使用明火、吸烟。
十、手划船管理制度
(一)游客购票后,按工作人员指定船员下水划行,自行操纵。
(二)不得超员超载,严禁在船上打闹戏水。
(三)酗酒者,心脏及精神系统有严重疾病者严禁乘船。
(四)船只要在指定区域划行,不得在船上钓鱼、捕鱼。
(五)四级风天气不得出船。
(六)保持船只整洁、甲板无污迹,保证环境优雅。
(七)提醒游客在游玩中注意行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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