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外出进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外出进修行为,确保进修活动的有效性与合规性,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1. 申请程序:明确员工申请外出进修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2. 选择标准:设立选择进修项目的依据和审批原则。
3. 时间管理:规定进修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假期处理。
4. 费用承担:明确进修费用的来源和报销政策。
5. 学习成果评估:设定进修后的成果汇报和考核机制。
6. 违规处理:针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外出进修是提升员工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有助于保持公司的竞争力。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员工可以更新知识、提升技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良好的进修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公司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无效或浪费性的进修活动,确保进修活动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
1. 申请程序:员工需提前至少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包含进修课程介绍、预期收益、进修时间等信息。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批,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2. 选择标准:优先考虑与公司业务相关、能提升员工现有岗位能力或为未来职位晋升做准备的项目。进修项目须经过综合评估,包括课程质量、教师资质、学员反馈等因素。
3. 时间管理:进修期间,员工应兼顾工作与学习,非全日制进修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有需要,可申请带薪或无薪休假,但总时长不得超过规定。
4. 费用承担: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进修费用,具体比例根据进修项目的重要性和员工绩效决定。个人承担部分应在进修前明确,并在进修结束后按公司财务规定报销。
5. 学习成果评估:进修结束后,员工需提交学习报告,并进行成果分享。必要时,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以验证进修效果。
6. 违规处理: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进修,或进修后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警告、取消报销资格甚至纪律处分。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为员工提供成长机会,同时也保障公司的利益。每位员工都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进修活动的有序进行,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1篇 州医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制度
一、针对各专科特点和发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护理骨干、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到省内外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先进护理理念、护理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二、医院为不同技术职称的护士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三、医院支持护士参加各种学习班,获取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四、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五、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第2篇 东华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为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实施人才兴院、科技兴院,合理、有序的安排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必须具备的条件
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工作,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2、自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和过失。在历次院内医疗文书质量检查中,无丙级病历及严重违反医疗文书质量标准的情况。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1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2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4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7年;具有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学科或专业满10年。
4、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关的资格证书。
5、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科室,由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优先安排进修学习。
6、院部急需培养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办理外出进修审批程序
1、各临床科室在年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科室情况制定出外出培训计划,有计划、有目的的选送人员进修、学习。
2、符合进修条件者,由申请进修者本人或所在科室与进修单位联系相关事宜。
3、申请进修人员在科教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科教科,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4、医院审批同意后,由申请进修人员在进修医院网站上下载该院正式的进修申请表,并完整填写,按表格上相应程序逐级报批后寄出,科教科进行备案。
5、外出进修人员将行程时间上报科教科、人力资源部,以便安排工作。
三、相关的几项规定
1、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学习。
2、专题进修(通过短期学习掌握新技术,有利于新项目的开展)时间1-3个月;专业进修时间半年至一年。
3、进修费、住宿费由医院报销。原则上应由进修单位统一安排住宿。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急需进修而进修单位又不能安排住宿者,自行联系住宿费用每天不高于30元。
4、由医院报销往返车票一次,进修交通工具限乘用汽车(出租车除外)、火车(软卧除外)。进修期间,无节假日。特殊情况需回本单位,经分管院长批准,由相关单位证明,方可报销来回车票。
5、进修学习期间,由于不能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出现重大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不能完成进修任务中途自行返院,进修费用按时间比例报销。
6、进修期满后三天内,必须回科教科、人事科报到,并在归院一周内,由科教科组织向本业务单位汇报学习成果。工作中应该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汇报学习成果作为报销学费的依据。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文件与本规定有不同者,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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