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叉车操作的安全性,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叉车操作人员资格认定:所有叉车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通过公司的内部培训及考核。
2. 设备维护与检查:定期进行叉车的保养与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操作规程:明确叉车的操作流程,包括启动、行驶、装卸货物等环节的安全规定。
4. 工作区域管理:设定叉车工作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叉车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1. 安全理论知识:讲解叉车操作的基本原理、安全法规、操作规程等。
2. 实际操作技能:包括叉车的启动、驾驶、装卸货物、紧急停车等实践操作训练。
3. 危险识别与预防:教育员工识别潜在危险,如货物倒塌、行人碰撞等,并学习预防措施。
4. 应急处理:模拟叉车故障或事故,训练操作员的应急反应和自救互救能力。
1. 事故报告:发生叉车事故时,操作员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
2. 现场控制: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靠近,确保现场安全。
3. 伤员救助:如有人员受伤,立即进行初步急救并联系医疗救援。
4. 设备处理:由专业人员评估叉车状况,决定是否需要移除或维修。
5. 事故调查:记录事故详情,分析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改进措施。
机动叉车在仓库、物流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其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减少叉车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它能降低设备损坏,减少停机时间,从而提高生产效率。此外,良好的安全文化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因此,建立并执行严格的机动叉车安全管理制度,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企业责任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1篇 机动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使用、日常管理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
三、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公司安全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厂内机动车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组织司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参加制定或修订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厂内机动车辆各项制度、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督促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
6、解决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 司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场内机动车辆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2、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严格按规定保管好钥匙,人离车辆钥匙不得留在车上;
4、不超车、不开病车、不开无牌车辆、不酒后开车;
5、随身携带作业人员证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6、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7、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应逐台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2、档案由专门人员管理,借阅后应及时归还。
3、档案至少应包括:随机文件资料(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和维护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定期安全检验报告、班前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二、使用登记、变更与报废
1、每台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为应当填写《登记卡》或《注册登记表》(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租赁的厂内机动车辆,均由产权单位向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应向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使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存在事故隐患的;安全状况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时间超过限定的。
5、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时,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三、维修保养
1、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厂内机动车辆的年度、月、周、日维修保养计划。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3、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维修保养人员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4、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当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时,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5、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规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验、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
1、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标准》员工换岗和调动情况,制订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申请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计划。
2、当对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工作的新职工和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 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
5、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6、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训练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
7、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8、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检查与考核
1、每班出车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燃油储油量;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编制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年度检查计划,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查查维修人员对在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自行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检查是否存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不良现象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分公司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于考核,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对不同情况给予奖惩,以起到鼓励和警示作用。
六、事故报告
1、一旦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七、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油位、水位、轮胎、踏板等。
2、禁止超载、偏载 、超高、超速,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时,驾驶要特别小心,减速行驶,慢速转向和升降。
3、禁止人员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禁止人员站在货物上或从货架下穿越。
4、禁止用货叉尖挤推或提升货物,禁止用叉车推拉货物,防止造成货物损坏或坠落;当刹车或转向系统出故障时,不可用另一台叉车来拖拉,否则,易发生无法预测的事故。
5、禁止突然操纵手柄,无论在满载或空载状态下,都要慢速操纵液压控制手柄;货叉位于高位时,如果突然操纵手柄,会造成货物坠落或叉车倾翻的危险;不要急停、急降货架。
6、升降货物时,应先停车;门架前倾时,禁止货架上升和装卸货物;叉货状态下,门架不可前倾。
7、禁止跳上、跳下叉车。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上下叉车时,不能抓方向盘或操纵杆。
8、禁止货叉、托盘上带人,不允许除司机以外的人员乘坐叉车,不允许用人来代替平衡重。
9、禁止野蛮驾驶,不要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打开钥匙开关;不要突然地起动、制动或转向,以防造成货物坠落叉车倾翻;不要辗过散落在路面上的挡板或障碍物;不要驶入软地面;在潮湿、滑溜、不平或倾斜等路面上行驶时,请降低行驶速度。
10、驾驶叉车时不要穿宽松的衣服,以免被挂住;当感到疲倦,思想不集中,用过麻醉剂或喝过酒后,不得驾驶叉车。
11、确定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包括良好的路况和充足的照明。
12、保持叉车特别是驾驶室清洁,驾驶室里不要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当手湿滑或有油污时,操作叉车是危险的,不得操作叉车。
13、多人协作工作时,要和同事互相配合好,当确定料包已挂好且挂包人已安全后,方能启动车辆。
14、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15、在装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臂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叉车行驶时,门架后倾到位使货物稳定;行驶时(有载或无载),货叉和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150-200毫米。
16、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号,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17、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18、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19、驾驶过程中,要注意行进路线及周围环境状况,确保门架与屋顶以及出入口之间具有一定的安全间隙。
20、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
八、事故现场处置
(一)危害性分析
1、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驶在生产经营区的道路,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违章行驶作业等原因,可导致车辆对周边人员的伤害的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严重者可死亡。
2、提升重物动作太快,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车辆前部有重物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弯、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3、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楼板不牢固或承载能力不够(地面层除外),有可能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4、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事故。
5、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有可能成为引火源。
(二)预防措施
1、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厂内机动车辆属特种设备,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期进行安全检测。
3、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行驶,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4、运载人员的厂内机动车辆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其他车辆不得运载人员。
5、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机动叉车操作规程操作,规范厂内机动产量安全管理。
(三)现场应急
1、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防止发生其他事故,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并及时上报领导。
2、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驾驶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及领导报警。
3、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指挥,并通知相关救护、保卫等人员到事故现场 ,展开自救工作。
4、受伤人员肢体骨折,应采取伤肢固定措施,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如果受伤人员压在运载物资下面,应立即搬开货物,抢救受伤人员,若伤情严重,在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报警。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2篇 机动叉车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
1.1机动叉车作为特种设备在厂内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规定的最高标准,综合以上因素制定厂内机动叉车安全管理,确保机动叉车使用安全。
2. 定义
2.1 机动叉车
在驾驶仓用方向盘控制,以各种燃料(包括电池)为动力的叉车。
2.2 叉车操作培训师
在厂内对叉车司机进行练习监护及实操培训的人员。叉车培训师条件:1.已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获得授权,并已在厂内有一年以上的叉车经验;3.已证实其在厂内叉车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要求并能影响他人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2.3叉车安全讲师
经过she授权的叉车安全培训人员。叉车安全讲师可负责本区域或参与厂内组织的叉车安全理论课程的培训,及定期叉车安全教育培训。
2.4 受训人
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已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但未获授权的员工,在厂内接受叉车驾驶资格培训或实操培训期间统称受训人。
3. 规定
3.1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及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获授权的员工或受训人才能在本厂内驾驶叉车。
3.2程序包括:厂内申请、厂内外培训、考核、驾驶授权、维护保养、安全使用。
3.3获授权驾驶机动叉车的员工,每两年应接受发证机关的年审和本厂机动叉车安全课程的培训。区域负责再培训并保存记录。
3.4受训人必须在叉车操作培训师的监督下才能从事上下货架,装卸货,转移货物的操作。
3.5机动叉车驾驶员在一个日历年度内,因操作不当受过两次警告,将被取消机动叉车驾驶资格一个月。
3.6叉车的采购或租用应符合公司标准(参见附则1)。区域在租用或采购叉车前,建议先将本附则1的评估表同供应商沟通,确定叉车状况是否满足我们要求,或可否采取改进措施使叉车满足我们要求。最后,请将该评估表作为订单的附件供用户及供应商参考。
4. 机动叉车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授权及评估
4.1厂内机动车驾驶申请
4.1.1区域提出申请(附则4),报区域负责人批准,之后she负责人批准。
4.1.2在机动叉车外部培训申请批准后,she会组织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项体检,体检通过后才可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培训申请。
4.2厂内外培训
4.2.1由安全部统一组织员工,到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接受机动叉车的培训。
4.2.2在上述培训机构成功注册的员工,允许其在叉车操作培训师的监护下,在厂内指定地点驾驶机动叉车练习考试科目。
4.2.3对已经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员工,由安全部组织进行厂内机动叉车安全课程的培训。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安全部培训的叉车司机,可由叉车安全讲师(由she组织培训后授权)对其进行培训。
4.2.4厂内机动叉车安全课程培训内容包括:
1) 机动叉车安全管理程序
2) 机动叉车安全事故分享及讨论
3) 公司叉车操作录像与讨论
4.2.5每年由安全部同特种设备委员会一起组织对在职机动叉车司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 机动叉车安全管理程序
2) 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3) 机动叉车安全事故分享及讨论
4.2.6对于已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员工,并已完成厂内叉车安全课程培训的叉车司机,由叉车培训师对其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内容为实操考核内容。培训记录由区域保存。
4.3厂内外考核
4.3.1厂外考核由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负责。
4.3.2厂内考核由特种设备委员会、安全部和相关区域负责人组成专门考核小组负责。
4.3.3考核对象是已经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已完成厂内培训的员工。
4.3.4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厂内机动叉车安全课程培训内容;实际操作-驾驶机动叉车(附则5)
4.3.5厂内考核通过必须:笔试-90分及以上(总分100分);实际操作-在实操考核中被扣掉10分及10分以下为通过(总分130分)。
4.3.6考核记录由安全部保存原件(附则6)。
4.4机动叉车操作授权
4.4.1已经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通过厂内机动叉车考核的人员, 由she组织授权。
授权方式:she负责人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聘用情况页面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she保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复印件。
4.4.2该授权最长有效期2年,每次年审合格后需有she组织重新授权,授权方式同4.4.1。当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出现时,该授权将立即自动失效:
驾驶员:1)离开本厂;2)身体条件限制;3)受相关纪律处分(机动叉车驾驶员在一个日历年度内因操作不当受过两次警告);4)中断驾驶机动叉车连续一个年度及以上;5)未按照要求接受发证机关的年审。
取消授权方式: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收集保存在she部门(离开本厂除外,如个人因私需要使用该证件,需到she部门相关人员处登记然后借用,用完后归还she;如个人离场,需到she部门相关人员处登记后领取)。
如果经过评估该驾驶员可恢复叉车操作资格,需要进行叉车操作的复习培训及考核,并重新对其进行机动叉车操作授权申请。(发证)。
4.4.3当驾驶员被指定去驾驶一种不同类型的叉车(如操作普通机动叉车的员工被指定去学习驾驶无纺布抱卷叉车等),或者工作场所的条件发生了可能会影响叉车安全操作的变化时(如转换部门或本部门有较大的设施或厂房改造,可能会影响区域通道或仓库设计等),该驾驶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或考核后,才可驾驶该不同类型的叉车,或可在变化后的工作场所继续进行叉车操作。
4.4.4 当某位驾驶员被取消了机动叉车操作授权时,部门需要发通知给she更新全厂机动叉车操作人员清单并收集叉车证。
4.5定期评估及考核
4.5.1 所有机动叉车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由发证机关要求的每两年一次的年审,参加其考核评估。
4.5.2 公司叉车安全委员会会组织叉车 bbs 观察,每次会选取机动叉车作业人员进行操作观察评估。
5. 机动叉车的检查及维护
5.1日常检查
5.1.1各班在使用机动叉车或借用机动叉车前,驾驶员必须根据叉车每班检查表(附则2)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至少保留30天。
5.1.2若发现叉车的安全装置失灵或其他部件故障造成安全隐患时应:
1) 停止使用叉车;
2) 放置“危险,停止使用”标志在方向盘上;
3) 通过qir方式通知区域主管和维修部。
5.2日常维护
5.2.1操作过程中的撞、擦、刮均应报告,以找出原因,避免再次发生。
5.2.2叉车外观应保持完好,有损伤应立即修复,包括油漆。
5.2.3为保证机动叉车的整洁,应避免在叉车上存放杂物;机动叉车驾驶员负责车辆外表进行日常清洁。
5.3定期维护
5.3.1机动叉车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完成。
5.3.2花纹橡胶轮胎被磨平或光面轮胎橡胶厚度小于2.5厘米时,应更换轮胎。
5.3.3运行时间超过150小时的机动叉车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包括安全装置、刹车系统、液压系统和发动机油路等。
5.3.4维修改造记录应存档。未经制造商书面同意,不得进行有可能影响机动叉车性能和安全操作的改造。
6.机动叉车安全审核
6.1区域主管每星期应对区域内的机动叉车进行审核, 审核形式包括:检查机动叉车检查记录、现场安全检查、与机动叉车驾驶员面对面沟通等。
6.2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每年应组织一次全厂叉车安全内审,内容包括:程序适用性、机动叉车驾驶员培训考核记录、机动叉车检查维护记录等。
7.机动叉车操作、驾驶规则
7.1载重限制:严禁超出叉车铭牌上规定的载重及高度极限。
7.2行驶操作:
7.2.1驾驶、操作过程中驾驶员应保证身体各部位均处于驾驶篷内。
7.2.2小心驾驶。避免叉车碰、撞、擦、刮墙壁、门、货物、柱、树等。
7.2.3叉车严禁搭人!叉车的设计只准许一个人乘坐,那就是司机,其他人搭乘在何种地方都是危险的。
7.2.4叉车叉臂上面或下面不得站人。
7.2.5不能用叉车做其设计之外的工作。
7.2.6不要用叉车去推另一辆叉车。
7.2.7不要将钢丝绳捆绑在叉臂上去悬吊物品。
7.2.8不要用叉车的叉臂进行拖拉作业,要使用连接插销。
7.2.9不能升起叉臂作工作平台。
7.2.10驾驶员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带安全帽。
7.2.11限速5公里/小时。转弯、路滑时应特别小心,减速慢驶。
7.2.12当拖车或货车车轮未塞枕木时,不得将叉车驶入进行装卸货物。
7.2.13叉车行进过程中,叉臂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25 厘米。
7.2.14当前面有其他车辆行驶时,至少应保持三倍叉车长度的距离。
7.2.15叉车一米范围内有人时,严禁操作叉车;两米范围内有人时,严禁提升货物。三米范围内有人时,叉车司机需同行人有交流(目光,语言,鸣笛,肢体语言)。
7.2.16轮胎为硬橡胶的叉车只能在钢筋混凝土路面或平整路面上使用。
7.2.17在转弯、倒车、交叉路口、进出建筑物必须减速鸣号,以免伤害行人。
7.2.18当进入门道或建筑物、长车或任何拥挤区域时,应确保机动叉车上方至少有5厘米的间隙,否则不要进入;确保车厢地板、地面格栅、盖板有足够强度支撑叉车及货物重量。
7.2.19当所载货物阻挡视线时,改以倒车慢行,驾驶员转头看行进方向。
7.3叉取货物
7.3.1缓慢靠近要叉取的货物,使叉车在货物正前面停下。
7.3.2此时叉面应与叉板平行,进入叉板时不应发生摩擦。
7.3.3将货物提升5-10厘米,检查货物的稳定性和是否分布均匀
7.3.4将货物靠稳叉臂后护栏,提升叉臂至离地15-20厘米,将门臂尽量后翘
7.3.5叉子升降时, 应保持叉车静止, 除非正在调整位置
7.3.6货物被举到较高位置时,不要随意移动、转动和倾斜叉臂,否则可能引起叉车翻倒
7.3.7当叉车搬运非叉板类物体时(如长水管等),应将货物缠紧以防滑落
7.4上、下坡时的操作
7.4.1在坡度上行驶叉车时,保证叉车重心在平衡三角形内,以防叉车倾覆
7.4.2叉车叉臂应向后倾
7.4.3当载货在斜坡上行使时,上坡前行;下坡倒行,叉杆始终保持在上坡方向
7.4.4应避免在斜坡上斜行和打方向
7.4.5 当斜坡正切斜度(坡高:斜坡水平长度)大于1:10时,空车上下坡货叉必须保持在下坡方向。由于厂内斜坡非常平缓,斜度均小于1:10,所以在厂内现有斜坡上,空车上下坡均可以直行(货叉向前)。
7.5防止叉车颠覆
7.5.1避免叉车速度过快
7.5.2避免急速转弯
7.5.3保证叉车与卸货平台边缘有足够安全距离
7.5.4不要在松软或不平整的路面上行驶
7.5.5避免轮胎辗过叉板、石块、斜坡等物体
7.5.6避免叉杆上负载不平衡或负载移动
7.6翻车时的紧急措施
7.6.1叉车坠落或翻倒时,不要试图跳车!应抓紧方向盘,撑住双脚,身体前倾,避开冲击点。
7.7堆放货物
7.7.1缓慢接近堆放点
7.7.2让叉车在堆放点前停下来
7.7.3如将货物堆放到货架上,要注意避免货物和货架相撞
7.7.4调整叉臂至水平,稍微提升货物使货物高出堆放位置
7.7.5确认堆放的位置,然后逐渐放下叉臂
7.7.6缓慢地拉出叉臂,注意不要碰到货物或叉板
7.8机动叉车的停车
7.8.1将叉车停在安全的地方,不能阻挡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及妨碍其它工作的进行。
7.8.2放下叉臂,叉尖接触地面。
7.8.3拉紧手刹。
7.8.4手档置于空档。
7.8.5关掉引擎,取走钥匙。
7.8.6避免在斜坡上停车。如果在斜坡上停车,必须使用轮塞阻挡。
7.8.7在一项工作结束后不使用叉车时;或需要下车,叉车处于视线外可能超过1分钟时;或需要下车,叉车处于视线内,但可能停止使用5分钟时,一定要关闭石油气阀。
7.9换液化石油气
7.9.1叉车司机需及时将叉车开至液化气站更换气瓶。如必须在厂内运送液化气瓶时,气瓶 需直立放置,并固定好后才可在厂内运送。
7.9.2 关闭/打开液化石油气瓶阀门或连接/断开皮管时切记,该燃料的泄漏可能会引起爆炸/燃烧/冻伤/窒息等严重伤害事件的发生。
7.9.3任何时候更换液化石油气瓶,必须首先关闭该气瓶阀门,再和机动叉车上的皮管相连/断开。
7.9.4换液化石油气瓶时必须使用皮手套,两个人协调进行,避免造成人机工程方面的伤害,避免夹伤手指。
7.9.5 新装气瓶出口方向不准对人
7.10蓄电池的点检、加液及充电
7.10.1检查蓄电池液位或给蓄电池液补充溶液打开封盖或给电瓶充电时切记,蓄电池溶液为酸性液体,腐蚀极强,它会灼伤皮肤或眼睛。充电过程中会释放可燃性气体。
7.10.2在做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长袖橡胶手套、防酸围裙、安全眼镜及有机玻璃面罩,现场保持良好通风
7.10.3蓄电池检查/充电/加液的操作步骤,必须遵循she-s18电动叉车安全管理程序(第4.7项和第4.8项)中的规定。
7.11借用叉车
许多事故发生是由于对借用叉车不熟悉造成。因此对于叉车借用应采取谨慎
态度,使用前应向车主了解叉车性能,完成每班叉车检查。
7.12水箱加水
严禁在发动机热的情况下对叉车进行加水操作。
8.附则:
附则1:叉车租用/采购前评估表
附则2:叉车每班检查表(抱卷叉车/气动叉车/电动叉车)
附则3:叉车操作基本规则
附则4: 机动叉车外部培训申请
附则5:叉车司机培训记录
附则6:公司__厂叉车司机实操考核记录
附则7:机动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授权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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