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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组织管理制度(13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生产组织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它涉及到生产计划、资源配置、流程控制、质量保证、人员管理等多个层面。该制度旨在确保生产活动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包括哪些方面

1. 生产计划与调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进行有效调度,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2. 资源配置:合理分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

3. 生产流程管理:明确各生产环节的工作职责,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减少浪费,提高生产效率。

4. 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程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5. 安全生产:设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培训,预防和应对生产事故。

6. 员工培训与激励: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素质,通过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7. 绩效评估: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定期评估生产部门的业绩,以促进持续改进。

重要性

生产组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为企业的生产活动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减少了决策的不确定性,降低了运营风险。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此外,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企业能更好地响应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求,实现盈利目标。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每个生产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执行,减少错误和延误。

2. 引入先进的生产管理工具:如erp系统,以数字化手段提高生产计划的准确性,实现资源的精准配置。

3. 实施定期审核:通过内部审计或第三方审核,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持续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定期评估和修订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5. 建立反馈机制:设立投诉和建议渠道,收集员工和客户的反馈,用于优化管理制度。

6. 培训与发展:定期开展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新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灵活、可控的生产组织管理制度,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生产组织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合法合规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和执行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圣欧芳纶(淮安)有限公司。

3.定义:

3.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各职能部门最高管理者等组成(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3.2安全生产管理成员:指从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或各职能部门的兼职人员。

3.3配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4.职责: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4.1.3 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4.1.5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1.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主要职责

4.2.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2.2 具体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4.2.3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2.4 具体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5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6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7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2.8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上级和安全生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措施和计划;

4.2.9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2.10 协助编制各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1 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12 管理生产设施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工作;

4.2.13 负责公司消防和协助配合公司环境、职业卫生健康等工作。

4.3 安全生产管理各成员主要职责

4.3.1 协助和配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4.3.2 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3 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3.4 现场监督本部门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3.5 建立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安全活动记录、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等;

4.3.6 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7 对本车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8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4.3.9 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

4.3.10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11 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同时做好本部门安全培训工作;

4.3.12 各成员每月定期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第2篇 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目标管理措施

一、总体目标

1、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2、无职工因工重伤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3、无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倒塌事故。

4、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防护及时,施工机具设备检验检测达标,施工用电为tn-s系统,安全管理符合jgj59-99标准。

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目标:。(达标、市文明、省级文明)

6、其它。

二、安全达标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制定具体的达标目标。

1、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台、施工电梯台、井架台,计划在通过安装验收后投入使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脚手架材料采用钢管。

计划投入钢管吨、扣件只;采用分层搭设、分层验收的办法,坚持先验收后使用。

3、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计划投入总电箱只、开关箱只,采用一次规划配备,分次投入使用,确保施工用电达标。

4、小型机具的投入(列出小型机具的各类及数量,可另附表)

5、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网的使用,必须达标规范。计划投入

张(并将密目式安全网的相关证书在资料中留存)。

另外,项目部还将结合进度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要求,作为平时检查、考核的依据,详见附表。

三、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1、达到jgj59-99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具体内容,将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2、创建(省、市)级文明施工现场。

1.2.3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目标分解图(图1.2.8)

1.2.4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1、总则:为全面完成安全目标和文明卫生工作,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指标分解考核领导小组。

(2)对本项目部目标分阶段进行分解并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对责任人的目标实现情况与经济挂钩,全面提高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3)将目标完成情况与平时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做到全过程控制和全方位控制。

3、考核对象: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分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进行划分考核,重点是加强目标管理网络末端责任人的考核。

4、考核时间:

根据本项目施工的周期,确定为一个考核周期,本工程共有

次目标责任考核。

5、考核办法:

(1)项目部应建立不少于三人的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定期组织目标考核。

(2)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进行打分。

(2)在与各工种签定生产责任状时,明确该工种的安全目标指标分解内容。同时确定考核周期和该周期内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的目标。

6、奖惩:

(1)为使项目安全目标得以实现,努力提高全员参与和自我防护安全意识,本项目的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将分三个档次。考核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良档次,奖励人民币元整。考核分在60-85分之间为合格档次,即不奖也不罚。考核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给予处罚元。

(2)在该考核周期内出现工作失误造成重伤以上责任事故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7、补充内容:

第3篇 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规范

一、 总则

1、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杭州公司各项目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体系正常运行,为公司,部门,项目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2、杭州越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

二、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见后附图)

1、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中心

1.1、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中心下设质安监督部,负责公司直管分公司部门,项目的安全管理和指导,对杭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所属施工项目 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杭州公司安全委员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各部门项目,运营施工管理部门,安委会应按以下标准要求在建施工单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十万平方米·年;且不少于1/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3、监督要求在建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在建项目工程部必须成立以项目部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按下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人数 建筑面积

合同额

5万以上

5万-3万

3万-1万

1万以下

8000万元以上

≥4

≥3

≥3

≥2

8000- 5000万

≥3

≥3

≥2

≥2

5000-3000万

≥3

≥2

≥2

≥1

3000-2000

≥2

≥2

≥1

≥1

2000-800

≥2

≥1

≥1

≥1

800万(含)以下

≥1

≥1

≥1

3.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3、项目安全管理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应设置项目质安部,同时按安装、机电设备、消防等专业设置进行安全分工管理。

3.4、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危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工期紧张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4、外包队(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1、项目施工队人数在50人(含)以上的,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4.2、项目施工队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4.3、特殊危险分项工程安装施工无论施工人员多少,均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五、附图:

1、公司安全委员会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

2、在建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3在建施工区专职安全管理成员组织架构图

第4篇 桥梁维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方案范本

通过多年桥梁加固施工,我公司认为安全施工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最大的效益,任何与安全相违背的行为都将把企业推到死亡的边缘。所以树立安全施工是项目部员工的共识,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已深入到每个管理人员和工作的人心,并且深深落实在行动上,所以在该项投标工程中,我们认为抓好安全施工,是对业主、总公司、员工最大的负责。

一、 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机构措施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莫轻文担任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全、材料、综合等部门主管组成,对本项目施工作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各管理施工员同时兼任安全员,对所作业的工种进行随时地的安全落实,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担任安全小组组长,随时对工作进行安全培训,随时强调安全措施的落实,上下联动,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

二、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措施及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现场生产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须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动,组成一个3人的消防队,所在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现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98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4、各类房屋、库棚、材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须随时消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6、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三、重要环节、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及方案

1 、树立“安全第一”、“违章就是犯罪”的安全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活动、定期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由安监室每周出一期《安全质量周报》、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等诸多有效手段,提高全员“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

2 、签订配合安全协议工程开工前必须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3、施工地点附近作好安全防护。

4、按工作性质配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将安全放在主要位置。

6、争创“安全标准工地”目标。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执行安全奖惩办法。

7、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施工责任安全风险抵押,未出任何行车事故者可得同等金额的奖励,否则,没收押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进行行政处罚。

8、安全劳动竞赛。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活动,每月评比一次,优胜者可得一定金额的奖金和流动红旗。

四、 安全防护措施

1、从事电力施工、脚手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3、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4、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必须符合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5、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工作服、安全服、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随时对人身安全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进行天天检查,防危杜渐。

五、事故处理措施

1、当工地发生小的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派送车辆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并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核实。

2、当工地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时,应立刻停止各工地施工,进行全力的现场抢救,并同时报公安、消防、安检、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挥,调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抢救现场伤员,同时保护现场,进行责任划分。

3、当工地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立刻停下手头工作,调动各种资料赶赴突发现场,不管责任是谁,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防止类似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六、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

1、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2 、施工作业前准备

安全教育:我公司项目部设立专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员,在施工前主要进行如下几方面的安全教育:

a)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程;

b)大修、安全作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c)安全作业的方案,安全作业的常识;

d)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分析;

e)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救知识

新进场的设备和人员也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人员的实业情况,在进场前做好工前安全教育和检查。决不能因为工期紧张,环境特殊,省略工前安全教育这个环节。

3、施工管制区域内的安全管理

a) 责任人与人员管理

为达到责任明确的目的,每处作业现场均要指定安全作业责任人。从交通管制区域开始直到作业结束,责任人对安全作业负全责。

b) 设施看护

工程作业要时刻注意现场交通管制设施的完好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在作业现场要安排好设施看护员,要保证设施、标志清洁易于辨认,并始终处于正确工作状态。

c) 夜间值守

对夜间交通管制区域安全设施应满足夜间安全设施布置的要求,没有作业时要留有不少于2人的值守人员,相互照应,看管现场、设备,并对进行的设施进行看护。值守人员要了解安全规程,要求能够操作和简单的维护警示灯光设备,保证交通安全设施整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求及时报告,发生事故及时报警。

第5篇 生产组织管理月考核标准

生产组织与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生产组织与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00)

扣 分 标 准

生产准备

30

1.因人员、设备、证件、手续不全,而影响工作,发现一次扣5分。

2.由于原材料、半成品贮备不合理而影响使用或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 机械设备、电器电路疏于检修而影响生产的,发现一次扣10分。

生产组织

30

1.生产关键时候,干部不能深入现场指挥协调,而延误生产时间或使问题复杂化,而影响生产或工艺进度,发现一次扣10分。

2.现场情况不清,落实现场情况不准,造成失误,工作安排混乱,发现一次扣10分。

3.因措施不当,影响顾客生产,每次扣10分。

生产管理

40

1.无故不参加公司生产例会,每次扣5分。

2.不服从生产办的工作安排、指挥和调度,造成某项工作整体部署受挫,给公司财产或信誉造成损失,发现一次扣10分。

3.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生产的事故、故障,而不及时汇报,发现一次扣10分。

4.干部不能坚守岗位值班,出现生产工作无法安排,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施工过程中与客户配合不好,引起纠纷,发现一次扣10分。

二、否定指标

1、因措施不当或责任原因,造成填井返工和报废井,每次扣100分。

2、服务态度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扣100分。

3、不执行调度指令,给公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扣100分。

第6篇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莱芜电厂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华能安[2009]504号2009年08月11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华能安[2009]412号2009年07月02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华能安[2010]576号 2022年08月17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hsdfdzd-55-sc012009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hsdfdzd-56-sc02 2009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hsdfdzd-57-sc032009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3.1“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2安全第一责任者:厂、部门、班组行政负责人,即厂长、部门主任、班长等。

3.3重大突发事件:本厂的重大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破坏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群体性事件等。

厂领导

4.1.1负责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文件的批准。

4.1.2对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4.2安监部

4.2.1安监部是我厂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2.2负责起草全厂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

4.2.3负责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4.3行政部

4.3.1负责发布全厂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

4.4相关部门

4.4.1按部门分工履行各自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中的相应职责。

5.1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图:

见附录a

5.2控制点:

健全机构:

职责分工: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工作标准: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具备明确、详实的工作标准。

机构管理:机构的建立、变更或取消应有相应的文件或记录。

贯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机构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或修订有关文件。

5.3关键控制点及风险分析:

5.3.1健全机构:由于机构不健全,管理体系没有形成等原因,可能发生组织措施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与执行的情况,可能导致生产过程运转管理失控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2职责分工:由于职责不明确等原因,可能发生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的情况,可能导致具体工作得不到有效的开展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3工作标准:由于工作标准不明确、不具体等原因,可能发生管理粗放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工作缺乏考核依据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4机构管理:由于组织机构发生变动时有关文件未按照要求补充或修订的原因,可能发生检查考核不能按标准执行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风险,造成管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结果。

5.3.5贯彻落实:由于贯彻落实不及时的原因,可能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滞后的情况,可能导致决议不能及时执行的风险,造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结果。

6.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全厂设安全生产委员会、三级安全监督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防火委员会、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等5个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各部门主任)组成。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2三级安全监督网

由厂、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网成员,即安监部全体成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

6.1.1.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由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长)、成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4防火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2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为保证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重大政治事件、专题活动、专项检查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立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6.2.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6.2.1.1安全生产委员会

6.2.1.1.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传达、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公司等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统一部署、协调和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6.2.1.1.2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审批有关事故的调查及责任处理意见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督促、检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1.1.3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我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策,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统一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2.1.1.4建立、健全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督促其落实工作。

6.2.1.1.5审议、确定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并组织实施。

6.2.1.1.6检查、督促全厂各部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开展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条件。

6.2.1.1.7督促、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反违章工作的开展。

6.2.1.1.8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审定、检查督促全厂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6.2.1.1.9组织审定全厂安全生产必须的投入, 审议并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6.2.1.1.10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6.2.1.1.11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利益、主业和多种经营的关系,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效应,保障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6.2.1.1.12积极探索和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2.1.2三级安全监督网

6.2.1.2.1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2.1.2.2监督“两票三制”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

6.2.1.2.3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纠正违规作业行为,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6.2.1.2.4监督、部署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及其它专项的各类安全大检查。

6.2.1.2.5监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监督应急预案要求的应急物质储备工作。

6.2.1.2.6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及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2.1.2.7监督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监督涉及消防、交通的安全管理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6.2.1.2.8参加和协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对被监督对象发生的事故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1.2.9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建议。

6.2.1.2.10负责汇总、统一上报安全生产信息,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归口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6.2.1.2.11参与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和定期检测情况,监督企业职工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情况。

6.2.1.2.12监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安全考试。

6.2.1.2.13负责对被监督对象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绩效目标的考核和奖惩提出建议或意见;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6.2.1.2.14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6.2.1.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6.2.1.3.1负责制订、修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应急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

6.2.1.3.2组织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需的物质准备与期间的供给工作。

6.2.1.3.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到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或事故现场,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同时,按“三个渠道”上报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

6.2.1.4防火委员会

6.2.1.4.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2.1.4.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6.2.1.4.3针对本企业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2.1.4.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6.2.1.4.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2.1.4.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2.1.4.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2.1.4.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6.2.1.4.9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6.2.1.4.10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6.2.1.4.11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培训,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6.2.1.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6.2.1.5.1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6.2.1.5.2监督、协调、指导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2.1.5.3制定交通安全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

6.2.1.5.4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2.1.5.5追究交通事故行政责任。

6.2.1.5.6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6.2.1.5.7制定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6.2.1.5.8协助公安机关对本单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管理。

6.2.1.5.9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交通违章和肇事案件。

6.2.1.5.10完成本企业和上级交通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6.2.1.5.11负责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活动制度、车辆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6.2.2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6.2.2.1各级政府、上级公司赋予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职责。

6.2.2.2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由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承担的职责。

6.3工作标准

6.3.1通则

6.3.1.1各项工作不能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相抵触。

6.3.1.2各项工作需达到上级通知及其他文件所作的专项或特别要求。

6.3.1.3各项工作需符合厂相关制度规定。

6.3.1.4各机构内部各层次及各成员工作标准明确、详尽。

6.3.1.5机构运转高效、各成员能够各司其责,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传达迅速、执行严格。

6.3.1.6通过机构开展工作,能最大限度满足和保持厂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6.3.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工作标准

6.3.2.1安全生产委员会

6.3.2.1.1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6.3.2.1.2年度(扩大)会议:1月上旬,在集团公司、山东公司第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后召开,委员会全体成员、各部门书记、副主任、安全专工参加会议,会议内容为总结上一年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下一年的安全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3.2.1.3季度会议:每季度初与月度分析例会合并召开,由安委会主任或分管生产安全的副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门前一季度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布置下一季度安全工作。

6.3.2.1.4临时会议:根据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安委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2.2三级安全监督网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监督网会议,由安监部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听取各级安全监督网上月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布置本月安全监督工作。

6.3.2.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按照厂《应急管理标准》及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规定开展工作。

6.3.2.4防火委员会

原则上每季度与安委会合并召开,防火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2.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原则上每季度与安委会合并召开,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3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在临时机构成立文件中明确相应的工作标准。

6.4机构管理

6.4.1每年3月份前,安监部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起草文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4.2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相关的部门设置或人员变动等情况时,安监起草调整文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4.3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统一由安监部起草,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5贯彻落实

6.5.1各机构成员按照机构成立或调整文件所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

6.5.2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按照《文件控制管理标准》统一由行政部整理、保管、归档。

6.5.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日常事务由安监部牵头,各成员部门配合。

6.5.4各机构开展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记录等资料由安监部整理、下发。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进行检查和考核。

7.2考核标准执行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中的有关部分。

8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lw-2-01.003-2022华能莱芜电厂 《记录控制管理标准》

q/hnlw-2-04.016-2022华能莱芜电厂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

q/hnlw-2-04.015-2022华能莱芜电厂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q/hnlw-2-04.012-2022华能莱芜电厂 《应急管理标准》

q/hnlw-2-04.018-2022华能莱芜电厂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

9报告和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q/hnlw-2-04.003-jl-00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2

q/hnlw-2-04.003-jl-002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纪要

安监部

三年

3

q/hnlw-2-04.003-jl-003

三级安全网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4

q/hnlw-2-04.003-jl-004

防火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5

q/hnlw-2-04.003-jl-005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6

q/hnlw-2-04.003-jl-006

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10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图

第7篇 炼钢厂横班生产组织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横班生产组织管理,强化调度指挥及生产管控,保证炼钢厂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高效性。加强对生产过程、生产计划的管控,特制订本作业细则。

本作业细则规定了炼钢厂横班生产组织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及其检查、考核标准。

第二条 原则:

1.坚持以连铸为中心,转炉为基础,设备为保证的原则。

2.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工序协调的原则。

3.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4.坚持上道工序服从下道工序,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创造条件的原则。

5.坚持辅助生产工序服从主线生产工序的原则。

6.坚持以班作业计划为依据,系统、专业地组织生产,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7.坚持操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作业细则适用于转炉炼钢厂。

第二章 横班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生产组织管理机构

组 长:厂长

副 组 长:工艺副厂长、设备副厂长

组 员:作业规划室主任、设备检修室主任、转炉作业长、连铸作业长、

生产准备作业长

第五条 作业规划室是炼钢厂横班生产组织管理的归口部门。

1.负责根据公司炼钢计划排程管理(ws)系统下达的日作业计划,制定各作业区日、班生产计划并通过(wss)系统下达到炼钢过程机进行组织生产。

2.负责监督、检查炼钢厂生产组织管理各项制度在横班生产中的落实情况,班计划兑现情况。

3.负责组织收集、统计、汇总生产数据,定期进行生产分析,主持“横班生产组织管理作业细则”的修改讨论。

4.负责各种生产事故和故障的登记和初判。

5.主持生产操作事故和质量事故的事故分析会,并负责仲裁。

6.负责调度系统固定对讲通讯设施的完好性管理。

7.负责生产组织过程中时间的测定、修改和执行。

第六条 设备检修室是横班生产过程中设备管理的归口单位。

1.负责设备管理标准的制定、修改和设备故障和事故的管理。

2.负责全厂各种仪器、仪表、计量器具的管理及维护。

3.负责炼钢厂设备点检及定修计划的讨论及上报。

4.主持设备故障和事故分析会并负责仲裁。

5.负责生产调度系统计算机在线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6.负责炼钢厂外协检修单位的归口管理。

第七条 横班生产组织机构

1.协调工程师:负责厂内、外部生产条件的确认,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当班相关值班工长及班长,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处值班主任、钢轧调度工程师及铁水调度工程师的工作联系及生产信息传递,确保生产条件落实;及时掌握各工序、岗位的生产、操作、设备运行情况,以便及时决策;认真、准确做好各类台账的记录,不得漏项、缺项;一旦生产计划下达,对完成此计划的全部组织工作及兑现计划负责;负责对班中班计划未完成、平台直上和非计划上钢包炉等异常事故的责任进行初判,对有异议者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分析会;负责早调会生产情况汇报的数据收集、信息收集和汇报。

2.转炉运行股值班工长:在当班协调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当班转炉作业区各工序生产组织和计划完成全面负责;对当班转炉作业区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异常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决策;负责组织当班转炉作业区各类故障的排除和各种事故的处理、人员调配;负责钢水罐维修、铁水罐维修及转炉维护的现场归口管理,保证钢水罐、铁水罐周转数量满足生产计划的需要,并对钢、铁水罐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负责;负责做好与协调工程师的信息传递;带领当班转炉作业区职工严肃、认真执行工艺技术标准、岗位作业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各岗位做好erp信息的录入及各类台账的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负责早调会生产情况汇报的数据收集、输入和汇报;负责召集当班转炉作业区班前会和事故分析会,并对当班转炉作业区各类故障和事故的责任进行初判。

3.连铸运行股值班工长:在当班协调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当班连铸作业区生产组织和计划完成全面负责;对当班连铸作业区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异常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决策;负责组织当班连铸作业区各类故障的排除和各种事故的处理、人员调配;负责利尔中间罐维修的现场归口管理,保证中间罐及连铸三大件的储备满足生产计划的需要,并对其安全性、可靠性负责;负责做好与协调工程师的信息传递;带领当班连铸作业区职工严肃、认真执行工艺技术标准、岗位作业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上级领导及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各岗位做好erp信息的录入及各类台账的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负责早调会生产情况汇报的数据收集、输入和汇报;负责召集当班连铸作业区班前会和事故分析会,并对当班转炉作业区各类故障和事故的责任进行初判。

4.设备检修室巡检班长:在当班协调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生产准备作业区、转炉作业区、连铸作业区及公辅设施等区域机械、电气、仪表及自动化设备正常运行保产工作,确保当班生产任务的完成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负责五冶检修单位的现场归口管理、做好横班生产设备事故及故障处理人员的合理调配,保证事故及故障处理的高效性;负责乔泰四个除尘系统的现场归口管理及四个除尘系统投用率的信息追踪;组织当班人员做好机械、电气、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点、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负责组织当班机械、电气、仪表及自动化设备运行故障的排除和事故处理并做好记录;负责有效组织人力、物力抢修各种突发性故障;负责将设备故障处理及处理后设备确认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协调工程师;负责早调会设备状态及设备故障处理等相关汇报信息的收集、输入和汇报。

5.天车运行股天车班长:在当班协调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横班生产炼钢厂天车运行保产全面负责,确保当班生产任务的完成和规章制度落实;组织做好吊车设备的点、巡检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负责组织、协调当班炼钢厂区域各吊车的人员配备;负责对天车运行过程中的各类设备故障进行诊断,及时通知设备检修室巡检班长组织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并将故障信息及故障处理信息上报协调工程师;负责早调会天车运行情况等汇报材料的收集。

6.废钢管理员:横班生产中按转炉二级(sdm模型)发送的废钢订单按时保质保量地准备废钢,保证转炉废钢的供应节奏;负责对入厂废钢按照入炉废钢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和分类堆放;做好与协调工程师的信息传递;做好erp信息的录入及各类台账的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

7.上料班长:横班生产过程中保证熔剂和铁合金的足量供应,并保证各类熔剂及铁合金存量满足下一班次的生产计划需要;负责组织上料系统的点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负责上料系统故障的诊断及时通知设备检修室巡检班长;对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做好与协调工程师的信息传递。

8.水处理班长:对横班生产中水处理各系统运行保产全面负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组织水处理各系统设备的点、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负责水处理系统故障的诊断,并及时通知设备检修室巡检班长;做好与协调工程师的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协调旋流沉淀池抓渣和污泥处理系统排泥并组织泥饼和氧化铁皮等的外运工作;负责早调会相关汇报材料的收集。

9.二次除尘班长:横班生产中倒罐站、脱硫站、精炼炉及二次除尘系统运行保产全面负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组织四个除尘系统的设备点、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负责组织除尘系统设备故障处理;定期组织好各除尘系统的清灰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做好与协调工程师的信息传递工作;负责早调会相关汇报材料的收集。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八条 各种会议制度

1.早调度会(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主持人:生产副厂长(生产副厂长因故不能到席由作业规划室主任主持)

会议时间:每天早8:30-8:50

会议地点:转炉主控楼三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炼钢厂二级主管(含二级主管)以上人员、作业规划工程师、当班协调工程师、转炉运转股值班工长、连铸运转股值班工长、设备检修室巡检班长、天车运行股工长、生产准备股工长、耐材及维修承包单位主管

会议内容:

(1)当班协调工程师汇报前一天及当日夜班生产、设备、操作、安全等情况。(汇报时间:2min)

(2)转炉作业长、连铸作业长、生产准备作业区及设备检修室对前一天及当日夜班未完成计划内容进行检讨。(汇报时间:5min)

(3)转炉作业区、连铸作业区、生产准备作业区及设备检修室对前一天及当天夜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汇报(该问题应在会前经过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无法达成共识或提出解决方案的问题);设备及生产单位对当日后续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的设备检修及转炉炉衬维护项目进行说明。(汇报时间:5min)

(4)作业规划工程师对前一天及当日夜班各种事故进行责任初判,如责任单位有疑义,提出在事故分析上讨论。(汇报时间:3min)

(5)主持人对前一天及当日夜班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对当日生产计划提出要求。(点评时间:5min)

2.事故分析会(原则上各类事故的责任判定时间不超过2天) 主持人:生产事故由作业规划室主任主持、设备事故由设备检修室主任主持

会议时间:白班发生的事故:当天下午16:00开始 中班及次日夜班发生的事故:夜班当日9:00开始

会议地点:炼钢厂办公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炼钢厂一级主管、涉及责任单位的二级主管、作业规划工程师、作业规划室及各作业区室相关工程师、发生事故的当班值班工长、当班负有责任的班长及操作人员等。

会议内容:

(1)由初判事故责任人详细描述事故经过。

(2)各区域工程师汇报可能导致该事故发生的设备特性参数、生产工艺参数等各类生产及设备数据。

(3)参会人员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展开讨论,分析可能导致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4)会议主持人总结相关讨论结果,对达成共识的事故分析结果交由一级主管终判;对需进一步论证的分析结果提出下步具体论证方案。

(5)厂一级主管结合讨论结果,对定案的事故责任进行终判,对有争议的事故分析结果提出具体论证要求。

3. 横班班前会(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0min)

主持人:当班协调工程师

会议时间:白班7:30开始;中班15:30开始;夜班23:30开始

参会人员:转炉运行股值班工长、转炉班长、钢包精炼炉班长、倒罐站班长、脱硫站班长、连铸运行股值班工长、连铸机长、板坯精整班长、设备检修室巡检班长、天车运行股天车班长、上料班长、废钢管理员、水处理班长、乔泰二次除尘班长

会议地点: 转炉主控楼四楼会议室

会议内容:

(1)对上一个班的生产情况进行总结。

(2)本班工作计划内容,工作重点。

(3)厂调度会的各种指示传达。

(4)各区域生产或设备的隐患、问题和要求。

4.横班安全会(会议时间不得超过30min)

主持人:作业规划室安全环保工程师

会议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

参会人员:每天中班全体在职员工及五冶各运转班班长

会议地点:转炉主控楼四楼会议室

会议内容:

(1)会议主持人对近期各区域安全进行交底。

(2)参会人员反映近期各区域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3)会议主持人传达近期公司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要求等。

(4)会议主持人引用各类事故案例讲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防范的相关措施等,以达到警示员工树立安全意识的目的。

第九条 日计划的管理

日计划的管理是建立在班计划兑现的基础之上,必须考虑生产状况与工艺技术要求,重点抓好上下工序的衔接匹配,在上个班计划未兑现的情况下,通过合理调整本班计划尽可能保证日计划的兑现,以达成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目的。

1.班计划由作业规划室协调工程师根据公司ws系统日计划下达,并通过wss系统下发,经由炼钢综合二级系统下发到各作业区过程机。

2.日、班计划内容包括:浇次、炉数、牌号、规格及计划板坯的切割定尺;转炉补炉、更换出钢口等维护项目的内容、开始时间及维护工期;设备检修的检修项目内容、开始时间及检修工期。

3.班计划的调整:由于炼钢设备原因导致班计划需作相应调整,但不会对日计划有影响时,协调工程师可对班计划进行调整;由于炼钢设备及产品质量原因须对班计划作大的调整,可能导致日计划无法兑现时,协调工程师需请示生产管控中心钢轧调度工程师,经批准后,方可对炼钢班生产作业计划作出调整。

4.未按计划内容要求完成工作,均视为班计划不兑现。

5.对有可能影响日计划兑现的各种新材料、品种、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各相关试验单位须提前拿出试验方案,经炼钢厂作业规划室审核确认后,由作业规划室根据生产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试验,必要时需合理纳入日计划,以确保炼钢厂日计划兑现。

第十条 生产组织的管理

1.每天上午8:30由生产副厂长主持早调会,检查前一天及当日夜班生产计划兑现和安全、质量、设备运行等情况,布置有关生产、工作任务;每天下午16:00由生产副厂长召集作业规划室及设备检修室相关人员召开平衡会,确定次日生产计划。

2.当生产副厂长因故不能到会,由作业规划室主任代其主持早调会。

3.协调工程师全权负责组织落实班计划,并创造良好的交接班条件。

4.协调工程师因故不能上班时必须向作业规划室主任请假,作业规划室必须安排能完成所有职责的人员代班。

5.炼钢厂横班生产过程中任何人无权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6.协调工程师无权干预岗位具体操作。

7.各岗位发现生产中出现可能导致人身安全、工艺质量、设备事故或生产中断的各种异常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当班区域负责人汇报,当班区域负责人及时向协调工程师汇报,以便及时调整班计划。

8.出现各种事故、故障需紧急检修或报修时,协调工程师有权而且必须根据需要通知有关人员来厂或派车接人到厂。

9.对当班出现的问题,如事故、非计划中断、班计划及品种未完成;各种检修或重点工作未落实,协调工程师必须进行责任初判,并填写考核单,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如有异议,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反馈通知单),否则,视做接受考核。

10.正常生产时,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在没有报告或未经协调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停炉停机停车或更改计划,否则按工作质量考核,并承担其它后果。

11.主要吊车运行指挥权:加料跨2台260吨吊车由倒罐站测温取样操作员、脱硫站扒渣操作员、转炉兑铁出钢操作员、武耐铁包冷修指车员负责指挥;加料跨50+50吨吊车由废钢管理员、转炉兑铁出钢操作员负责指挥;钢水精炼跨2台260吨吊车由lf操作员、氩站操作员、武耐钢包冷修指车员负责指挥;钢水接受跨2台260吨吊车由lf操作员、氩站操作员、连铸大包操作员、武耐钢包热修指车员负责指挥;出坯跨26+26吨吊车由板坯精整班长、板坯清理操作员负责指挥。其余单位如有用吊车需求须由协调工程师负责协调。

第十一条 节奏控制

1.转炉出钢量与目标出钢量偏差在-3~+3吨范围内。

2.各种节奏、周期及工序间隔时间的定义。

(1)倒罐站节奏控制

①倒罐站备铁水罐时间:浇次计划第一炉准备铁水罐到铁水罐运行至兑铁位时间≤8分钟;

②倒罐站翻铁时间:倒罐站开始翻铁到铁水罐运行至测温取样位≤5分钟;

③倒罐站出铁时间:倒罐站开始测温取样到铁水罐车运行至加料跨起吊位≤5分钟;

④铁水从倒罐站到脱硫站转运时间:铁水从倒罐站挂钩开始到脱硫站座罐完成时间:≤8分钟;

⑤铁水空罐吊运时间:铁水罐从兑完铁到座上倒罐站铁水称量车时间≤10分钟。

(2)脱硫站节奏控制

①脱硫周期:铁水到达脱硫站,进站至具备出站条件。标准时间≤35分钟;

②脱硫时间:喷枪开始下降到喷吹结束喷枪上升至高位时间≤18分钟;

③扒渣时间:铁水罐开始倾翻到扒完渣回到垂直位时间≤13分钟;

④出铁时间:铁水从扒完渣开始测温取样到铁水罐倾翻车运行至起吊位时间≤4分钟。

(3)转炉节奏控制

①废钢吊运时间:废钢槽从挂钩到到达废钢加入位时间≤8分钟;

②加废钢时间:从开始加废钢到加完废钢废钢槽离开炉口时间≤2分钟;

③兑铁铁水转运时间:铁水从脱硫站开始挂钩到开始兑铁时间≤5分钟;

④兑铁时间:铁水从开始兑铁到兑铁结束时间≤3分钟。

⑤转炉冶炼时间:装料开始至出钢结束。标准时间≤32分钟(4分钟≤出钢口时间≤8分钟);

⑥辅助时间:出完钢至下一次装料开始。标准时间≤8分钟(溅渣标准时间≤3分钟);

⑦冶炼周期:装料开始至下炉装料开始。标准时间≤38分钟。

(4)精炼节奏控制

①工艺路线仅经过氩站钢水的氩站标准处理时间:铝系列钢≤18分钟;非铝系列钢≤16分钟;

②工艺路线经过氩站、lf炉标准处理时间≤40分钟。

(5)连铸节奏控制

①从氩站或lf炉挂钩至平台测温完成时间≤7分钟完成;

②连铸钢水准备时间:钢水平台测温之后到钢水座上钢包回转台并回转至浇注位的标准时间≤5分钟;

③浇铸周期:大包开浇至下炉大包开浇,依断面和拉速而定,允许误差±3分钟。

(6)其他节奏控制

①炉机节奏:不经lf精炼炉处理的钢水转炉出钢结束距上炉大包开浇的时间允许误差为±4分钟;经lf精炼炉处理的钢水转炉出钢结束距上上炉大包开浇的时间允许误差为±4分钟。

②铸机浇次间隔时间:中包浇完至下次具备开浇条件的标准时间≤80分钟,如白班清理喷嘴时≤120分钟;

③转站时间:转炉出钢完毕到钢水罐车运行至氩站处理位≤2分钟,转炉出钢完毕至钢水罐吊运至lf炉处理位≤10分钟;

④报罐时间:武耐钢包热修班长必须在转炉开吹10分钟之前向转炉传递该炉次钢水罐罐况类型;

⑤座罐时间:武耐钢包热修班长必须在转炉吹炼开始之后10分钟之内在炉下钢水罐车上座好钢水罐;

⑥等罐时间:从吹炼结束副枪tso测量完毕到出钢开始时间≤5分钟;

⑦电极接长时间:≤20分钟;滑电极时间≤8分钟;

⑧更换出钢口时间:计划浇次最后一炉出钢结束开始更换出钢口至具备下次兑铁条件间隔时间≤80小时;

⑨更换氧枪时间:从具备更换条件转交设备开始到更换完毕转交生产时间≤1.5小时;

⑩更换副枪:从具备更换条件转交设备到开始到更换完毕转交生产时间≤2.0小时;

更换结晶器:浇铸结束至可接受计划≤1.0小时;

更换零段(包括结晶器) :浇铸结束至可接受计划≤2.0小时;

更换1段(包括零段和结晶器) :浇铸结束至可接受计划≤4.0小时;

更换1段以后的弧形段 :尾坯出扇形段至可接受计划≤3.0小时;

更换直形段 :尾坯出扇形段至可接受计划≤2.0小时。

3.钢水积压不得大于30分钟;积压15~30分钟必须转lf钢包精炼炉;积压小于15分钟,可以不上lf炉。但必须按积压1分钟提高到站温度l.5℃来补偿温度。

4.钢包炉故障或检修,钢水不允许积压。

5.协调工程师负责组织第一炉的倒罐站出铁时间和第一炉兑铁时间,以后每炉由转炉班长根据炉机节奏要求,控制兑铁节奏,积压计划的安排由协调工程师负责组织。

6.协调工程师对计划和非计划上钢包炉的钢水必须如实记录。作业规划室对非计划上lf钢包精炼炉的钢水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过程温度控制

1.正常情况的温度按钢种作业指导书规定温度执行。

2.当钢水温度低于平台拒浇温度时,应再测一次。如仍低于拒浇温度,则回炉或转lf炉,否则应再补测一次,以三次测温中属于同一范围的两次测温数据为依据判定是否浇铸;钢水拒浇,由连铸运行股值班工长决定并通知协调工程,由协调工程师调整生产计划。

3.当精炼结束温度低于标准温度下限时,平台必须测温。新中包第一炉的大罐钢水,平台必须测温。

4.精炼结束至大包开浇不得超过20分钟,平台测温至开浇不得大于15分钟,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时,平台必须再次测温,以此次测温结果决定钢水去向,由连铸运行股值班工长落实。

5.钢水罐温度校正:△ t(℃ )表示各工位进站上、下限提温范围。

第一类第二类

钢包温度在线钢包状态△t(℃)钢包残钢级别在线钢包罐底重量/吨△t(℃)

低(l)全修罐、大修罐10~15低(l)≤0.50

中(m)中、小修罐5~10中(m)≤35~10

高(h)周转罐0高(h)3~610~15

6.连铸、炼钢必须认真执行校验枪制度,并保证各测温点误差一致,以连铸中包误差为基准,测温点测量误差为±3℃,精炼和连铸测温点之间的校枪差值不准大于4℃,否则,必须重新调整后再校枪,该工作由各作业区负责督促贺利氏厂家进行定期校验。

第十三条 信息返馈制度

1.各岗位人员按下表对信息发送、信息接收、内容、传递时间、传递方式执行。需保证信息传递的真实性、时效性及可靠性。以达成生产顺行、信息畅通、数据采集全面真实的目的。

信息发送信息接收内容传递时间传递方式

钢轧调度工程师协调工程师日生产作业计划每天15:00erp系统

协调工程师钢轧调度工程师修改意见适时erp系统、电话

钢轧调度工程师协调工程师变更计划适时erp系统、电话

协调工程师钢轧调度工程师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设备、原料、在产品接班后0.5小时erp系统、调度电话

协调工程师钢轧调度工程师核对与确认生产作业计划、生产作业指令每班适时 erp系统、调度电话

协调工程师钢轧调度工程师监督并协调生产作业计划的实施每班适时 erp系统、调度电话、工业电视

协调工程师钢轧调度工程师生产设备运行、生产计划执行进度、计划实施预计每2小时调度电话

协调工程师钢轧调度工程师主要原料、在产品库存数量交班前0.5小时 调度电话 erp系统

倒罐站脱硫站铁水罐号、重量、成分等时时l2系统、erp系统

脱硫站转炉主控铁水罐号、重量、成分等时时l2系统、erp系统

转炉主控精炼主控钢水成分、温度等信息时时l2系统、erp系统

转炉主控 精炼主控连铸主控钢水成分、温度等信息时时l2系统、erp系统

转炉主控erp转炉冶炼信息、原料消耗信息等时时l2系统-erp中 oj系统

连铸主控erp连铸浇铸信息时时l2系统-erp中 oj系统

切割主控erp板坯切割信息时时l2系统-erp中 oj系统

出坯主控erp板坯入库信息时时erp系统中is系统

各作业区erp产线异况信息异况产生时erp系统中oz系统

各作业区协调工程师生产条件:包括生产设备、原料、在产品接班前10分钟调度电话、erp系统

各作业区协调工程师主要原料、在产品库存数量交班前10分钟调度电话、erp系统

2.对协调工程师信息收集及反馈的要求。

(1) 协调工程师通过erp系统适时收集与分析整理生产数据;

(2) 协调工程师通过erp系统动态掌握各工序作业进度,及时向生产管控中心汇报;

(3) 协调工程师要主动与各职能处室值班人员及炼铁厂、轧钢厂值班人员进行信息沟通,横向协调,对协调不了的问题上报公司生产管控中心处理。

3.生产事故状态时信息传递。

(1) 发生事故后,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向协调工程师汇报;协调工程师按《炼钢厂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处理、并通过调度电话、对讲等通讯工具逐级汇报。

(2) 炼钢厂一、二级主管及公司应急救护领导小组电话在厂调度室及生产管控中心备案,一、二级主管及公司应急救护领导小组电话保持全天开通,保证紧急状态时信息传递。

第十四条 交接班条件

1.如交班时间处于停产检修状态,各岗位交班人员须在交接班记录上做好详细的检修项目及检修进展情况的记录,并在交班时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检修项目的下步主要工作内容;如根据下一浇次计划需在本班做相应的生产前准备工作,交班前需为接班岗位做好生产前的物料、工器具等的准备工作,保证接班班次能按班计划顺利进行下一浇次生产组织。

2.正常生产状态下交班时,保证鱼雷罐铁水满足交班生产,且260吨行车至少已起吊一罐合格铁水,倒罐站翻铁位已准备一个空铁水罐,如铁水须进行脱硫脱硫站有一罐铁水正在脱硫。

3.交班铁水成份必须满足冶炼品种要求。

4.现场产线设备具备生产条件。

5.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条件,保证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

6.废钢管理员交班时至少备齐一槽废钢,且起吊至炉前,等待加废钢;同时废钢堆场已预备一槽废钢,等待调整订单需求。

7.协调工程师交班时,需保证现场生产的炉机节奏匹配;正常情况下,交班时禁止精炼炉积压钢水,或为避让开机,推迟组织生产。

第十五条 其他有关规定

1.班中生产组织时,倒罐站和脱硫站有三罐铁水且炼铁厂能够接续浇次计划剩余铁水量方能下达循环计划。由作业规划室协调工程师负责把关。

2.铸机故障单流浇钢时,制造计划只能维持一炉浇次。任何人无权追加计划。

3.铁水入炉前必须取样,且必须符合钢种冶炼要求。否则,改为符合相应钢种冶炼条件的原料。由转炉运行股值班工长负责把关。

4.协调工程师必须组织倒罐站班长、脱硫站班长保证在无保证措施的情况下铁水不得存放在露天或可能进水的地方。

5.正常生产时,重罐(液态)不允许落地(钢水回炉时铁水罐可落在加料跨炉前平台的东侧地面上,指挥天车将回炉钢水翻入铁水罐内),由天车班长负责落实。

6.钢水罐底吹不通气或底吹效果不佳的钢水需经lf炉带有事故顶吹的工位进行吹氩处理,并将该炉号及钢水罐号及底吹状况汇报协调工程师做相应记录;连铸运行股值班工长须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炉铸坯表面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并进行铸坯取样,做好铸坯内部质量的检查。

7.当出现异常有可能造成计划中断,连铸可视浇铸情况在该浇注钢种允许的拉速范围内适当降低拉速等待下炉钢水。

8.事故钢水上lf炉,必须按以下时间控制:钢水出完后的等待时间小于2小时的钢水罐可到lf炉进行升温处理,否则回炉;钢水出完起计算经钢包炉事故处理的自然时间应小于8小时,否则回炉;上述时间的控制由当班协调工程师负责落实,特殊情况须请示生产副厂长决定。

9.新中包第一炉钢水平台温度低不合格,应安排上钢包炉,不得强行开浇,并按非计划上钢包炉考核。

10.每班单炉连浇时必须保证具备5个可周转的钢水罐方可组织生产。由钢水罐耐材承包厂家负责落实周转钢水罐数,由转炉运转股值班工长负责把关。

11.在连浇过程中,当中间罐钢水≤10吨时(换中包第一炉,当中包钢水≤5吨时),后一炉钢水罐还没有座上回转台时,连铸运转股值班工长必须中断后一炉钢水浇铸计划,同时通知协调工程师,调整生产计划。

12.正常情况下,大包钢水平台必须测温。在连浇过程中,当上一炉钢水罐钢水≤10吨时,就视为钢水节奏紧张,连铸运转股值班工长有权通知后一炉钢水平台不测温,直接上回转台,但当新中包第一炉、lf炉或吹氩站上钢温度低的钢水,平台必须测温,由连铸运转股值班工长负责落实。

13.停产及复产的生产组织规定

(1)停产的组织

1)计划停产前一天的中班协调工程师须开始有计划地进铁, 确保本班交班铁水与炼铁厂所有铁水装满铁后的铁水量总和不超过夜班生产计划所需铁量;

2)异常情况处理, 生产异常停产前钢水无法浇完, 视事故钢水量决定处理方法:

钢水量≥110吨时,如钢包炉可以处理转lf炉升温等待浇铸,否则组织回炉。

钢水量<110吨, 组织回炉。

其他情况请示生产副厂长。

(2)复产的组织

1)复产品种安排普钢。

2)复产前5小时, 要保证烘烤大罐的煤气正常。

3)各区域值班工长及班长负责本区域设备检查、确认验收工作,并向协调工程师汇报。

4)协调工程师根据各区域值班工长及班长提供的情况,下达翻铁及兑铁的指令。

5)复产兑铁后,调度员根据品种计划下达是否开始进行铁水预脱硫指令。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班中检查和记录由协调工程师负责。

第十七条 本制度日常检查管理按管理职责由相应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 作业规划室负责下列落实考核。

1.班计划未兑现,及计划中断,重点工作未兑现。按炼钢厂经济责任制考核责任单位。

2.各种会议无故迟到,责任者扣20元/次;无故缺席,责任者扣50元/次。

3.对当班出现的故障、事故,必须初判。不落实,扣协调工程师20元/次。

4.擅自停机、停炉、停车或改变班计划,扣责任者500~1000元/次;造成后果时,扣责任单位0.5-2.0分。

5.班计划不兑现、平台直上(扣责任单位50元/次)、非计划上lf钢包炉(扣责任单位200元/次)、责任性等罐(扣责任单位20元/次),协调工程师负责落实上述考核项的责任单位,并下达考核单。

6.凡发生设备、仪表故障和异常,设备检修人员接到协调工程师指令后5分钟不到场,每次扣20元,每超过5分钟加扣50元。

7.在2小时内,对于影响产量、品种、质量的各种故障无法恢复正常,责任区域横班负责人必须组织后方接人,没有落实,考核区域负责人200元/次;造成后果时,扣责任单位0.5分。

8.违反“炼钢厂横班生产组织作业细则”其他条款,扣责任者10-50元。

9.对于不影响产量、品种、质量的故障,但迫使生产改变工艺、操作方式或使生产能力下降,或对生产稳定构成威胁,负责排除故障的单位必须在早调会确定的时间内恢复,否则扣该主管部门0.5分/次。

第十九条 附录

1.各作业区、室不得制订与本制度相冲突的规定。

2.本制度解释权归作业规划室。

3.各单位的修改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作业规划室。

4.附件:横班生产组织异常事件责任判定规定

附件:

横班生产组织异常事件责任判定规定

一、判定原则

1、服从于上工序为下工序服务的原则;服从于下工序为上工序排忧解难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2、从于设备为生产服务,提供保证的原则;服从于生产人员爱惜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的原则。

3、据任何事件的发生,均将追究该事件的直接原因,并依此确定该事件的责任单位;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因违规造成事件扩大,违规者将承担事件扩大的责任。

4、由于本职工作没有落实到位,而导致事件的发生,承担事件的责任。

5、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在试验过程中由其本身的问题造成的事件,不追究岗位操作人员的责任。

6、由于设备突发性的故障,引起的事件由设备检修室或协力检修单位承担责任。

7、因设备故障已经存在,但由于岗位操作人员确认不到位(如果确认到位,就不可能发生的事件),而引发的事件,由引发事件的作业区承担责任。

8、未按规定参加事故分析会的单位,取消其申诉权。

二、判定内容

1、由于温度原因造成非计划中断的责任判定:

①平台温度合格,吹氩站(或lf炉)处理后节奏控制未超上限,造成的浇铸中断,责任由连铸作业区承担。

②平台温度合格,吹氩站(或lf炉)处理后节奏控制超上限,造成的浇铸中断,责任由造成节奏超上限的责任单位承担。

③平台温度不合格,若吹氩站(或lf炉)出站温度合格,吹氩站(或lf炉)上钢至平台开始测温时间≤10分钟,造成的浇铸中断,责任由转炉作业区承担。

④平台温度不合格,若吹氩站(或lf炉)出站温度合格,吹氩站(或lf炉)上钢至平台开始测温时间>10分钟,造成的浇铸中断,责任由造成节奏控制超上限的责任单位承担。

⑤平台温度不合格,若吹氩站(或lf炉)出站温度不合格,造成的浇铸中断,责任由转炉作业区承担。

⑥平台钢水直上,中包温度合格,造成的浇铸中断,责任由连铸作业区承担。

⑦由于转炉作业区节奏控制超上限,迫使平台钢水直上,中包温度不合格,造成的浇铸中断,责任由转炉作业区承担。

⑧由于钢水罐烘烤时间违规,造成钢水温度低,造成的浇铸中断,责任由转炉作业区归口管理的钢水罐耐材承包商武耐承担。

⑨新中包第一炉,平台温度低不合格,连铸作业长可以不开浇,钢水非计划上lf或回炉的责任判定,依据上述第③、④、⑤条规定处置;但如连铸作业区强行开浇失败,责任由连铸作业区承担。

2、中包开浇时,设备人员必须在钢水到达钢水罐回转台之前5分钟,到达铸机旁(由连铸中控提前通知);否则,取消中包开浇失败初判连检单位责任的申诉权(突发性地更换中包,上述规定不适用)。

3、连铸铸坯脱锭之前5分钟,连检单位人员必须到脱锭机旁;否则,取消脱锭失败初判连检单位责任的申诉权。

4、因铁水量不足而下达生产计划,造成单炉铁水装入量不足或浇次计划炉数没有兑现,责任由协调工程师承担。

5、协调工程师擅自越权更改品种、断面、检修计划,而造成的事故,责任由协调工程师承担。

6、行车操作人员不服从指挥,造成生产秩序紊乱,由生产准备作业区承担责任;因行车故障等原因,造成生产秩序紊乱,由设备检修室承担责任。

7、氧枪或副枪因某种原因,岗位操作人员向设备维护人员明确提出处理要求,并安排处理时间,而设备维护人员没有落实,造成的事故由设备检修室承担责任。

8、接班后半小时内,炉检人员和炼钢精炼人员共同确认lf炉可确认设备是否正常,并由精炼人员向厂调通报是否可接受计划。精炼人员未向协调工程师通报,不能接受计划责任转炉作业区承担;经共同确认后精炼人员向协调工程师通报并接受计划后,班中不能接受计划责任由炉检人员承担。

9、钢水罐罐沿上的残钢渣超过标准而造成的事件,如转炉作业区未对武耐热修人员提出需求,由转炉作业区承担主要责任,武耐热修人员承担次要责任;如转炉作业区对武耐热修人员提出需求,武耐未进行处理,责任由武耐热修人员承担。

10、关于钢水或铁水泡炉事件的责任判定:

①转炉钢水由于无钢水罐座或有钢水罐没有座,造成的钢水泡炉事件,根据导致钢水罐座罐异常的原因由转炉作业区氩站操作人员或钢水罐热修人员承担责任;若因行车等原因造成大罐座不上钢水罐车,或因钢水罐车出现非操作原因导致的行走故障等原因造成等钢水罐的泡炉事件,由设备人员承担责任。

②正常生产情况下,因上一炉钢水积压,转炉作业区没有及时将钢水罐钢水转lf炉,造成的下一炉钢水等钢水罐泡炉,由转炉作业区承担责任。

③非正常生产情况下,由于浇铸计划中断的原因,造成的生产计划发生变化,协调工程师必须及时做出决策,将积压钢水调度好,最大限度地确保正在吹炼的钢水或已经兑完铁水的炉次,不发生泡炉构成事故的原则;若协调工程师的生产指令,在相关岗位没有得到落实,则由该岗位人员承担责任。

④由于设备故障造成的泡炉事件,虽然生产组织也尽力挽救了,但还是构成事故,则由设备检修室承担责任。

11、更换出钢口必须在前一天下午调度会提出,并作出计划,否则,在以后的24小时(周六、周日为48小时)之内更换出钢口视为非计划更换出钢口,由此造成的影响, 由转炉作业区承担责任。

12、因脱硫时间超时,造成铁水紧张,非计划中断,由转炉作业区承担责任。

13、浸入式水口发生炸裂(纵向),不耐侵蚀(水口从渣线以下断、穿、裂或底子掉),造成后果由中间罐耐材承包厂家承担责任;因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因素损坏水口造成后果,由连铸作业区承担责任。

第8篇 生产组织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00)

扣 分 标 准

生产准备

30

1.因人员、设备、证件、手续不全,而影响工作,发现一次扣5分。

2.由于原材料、半成品贮备不合理而影响使用或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 机械设备、电器电路疏于检修而影响生产的,发现一次扣10分。

生产组织

30

1.生产关键时候,干部不能深入现场指挥协调,而延误生产时间或使问题复杂化,而影响生产或工艺进度,发现一次扣10分。

2.现场情况不清,落实现场情况不准,造成失误,工作安排混乱,发现一次扣10分。

3.因措施不当,影响顾客生产,每次扣10分。

生产管理

40

1.无故不参加公司生产例会,每次扣5分。

2.不服从生产办的工作安排、指挥和调度,造成某项工作整体部署受挫,给公司财产或信誉造成损失,发现一次扣10分。

3.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生产的事故、故障,而不及时汇报,发现一次扣10分。

4.干部不能坚守岗位值班,出现生产工作无法安排,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施工过程中与客户配合不好,引起纠纷,发现一次扣10分。

二、否定指标

1、因措施不当或责任原因,造成填井返工和报废井,每次扣100分。

2、服务态度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扣100分。

3、不执行调度指令,给公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扣100分。

第9篇 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项目设立了二级安全组织管理机构

一、建设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安委会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领导与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安全生产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及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隐患源的排查整改及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等。

二、项目办安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___、___。

项目办安委会主要职责: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与考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总体预案并组织演练;及时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配合政府监督部门对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处理。

三、组长岗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

(2)主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安全工作计划;

(3)主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实施安全检查以及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时批拨安全生产费用;

(5)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配合政府监督部门对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处理。

四、副组长岗位职责

(1)参与制定并负责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安全工作计划;

(2)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3)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复查整改结果;

(4)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工作;

(5)主持召开月度危险源辨识与防控会议;

(6)配合政府监督部门对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处理。

五、项目办总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总责;

(2)参与制订并负责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安全工作计划;

(3)参与重大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工作;

(4)参与安全检查,提出解决安全技术问题的建议。

六、项目办安全部部长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安全工作计划;

(2)负责实施安全检查与考评,进行隐患排查和复查整改结果;

(3)负责督促“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的执行;

(4)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

(5)负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6)督促、检查安全内业资料归档工作。

七、项目办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必要时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3)负责做好“三查报备”工作,报送安全月报,规范安全内业资料归档;

(4)负责落实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考评的具体工作;

(5)负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6)负责检查“单元预警法”的实施,以及“一校、一志、一会”落实情况。

第10篇 生产组织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生产组织与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00)

扣 分 标 准

生产准备

30

1.因人员、设备、证件、手续不全,而影响工作,发现一次扣5分。

2.由于原材料、半成品贮备不合理而影响使用或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 机械设备、电器电路疏于检修而影响生产的,发现一次扣10分。

生产组织

30

1.生产关键时候,干部不能深入现场指挥协调,而延误生产时间或使问题复杂化,而影响生产或工艺进度,发现一次扣10分。

2.现场情况不清,落实现场情况不准,造成失误,工作安排混乱,发现一次扣10分。

3.因措施不当,影响顾客生产,每次扣10分。

生产管理

40

1.无故不参加公司生产例会,每次扣5分。

2.不服从生产办的工作安排、指挥和调度,造成某项工作整体部署受挫,给公司财产或信誉造成损失,发现一次扣10分。

3.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生产的事故、故障,而不及时汇报,发现一次扣10分。

4.干部不能坚守岗位值班,出现生产工作无法安排,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施工过程中与客户配合不好,引起纠纷,发现一次扣10分。

二、否定指标

1、因措施不当或责任原因,造成填井返工和报废井,每次扣100分。

2、服务态度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扣100分。

3、不执行调度指令,给公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扣100分。

第11篇 生产组织管理月度考核标准规范

生产组织与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00)

扣 分 标 准

生产准备

30

1.因人员、设备、证件、手续不全,而影响工作,发现一次扣5分。

2.由于原材料、半成品贮备不合理而影响使用或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 机械设备、电器电路疏于检修而影响生产的,发现一次扣10分。

生产组织

30

1.生产关键时候,干部不能深入现场指挥协调,而延误生产时间或使问题复杂化,而影响生产或工艺进度,发现一次扣10分。

2.现场情况不清,落实现场情况不准,造成失误,工作安排混乱,发现一次扣10分。

3.因措施不当,影响顾客生产,每次扣10分。

生产管理

40

1.无故不参加公司生产例会,每次扣5分。

2.不服从生产办的工作安排、指挥和调度,造成某项工作整体部署受挫,给公司财产或信誉造成损失,发现一次扣10分。

3.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生产的事故、故障,而不及时汇报,发现一次扣10分。

4.干部不能坚守岗位值班,出现生产工作无法安排,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施工过程中与客户配合不好,引起纠纷,发现一次扣10分。

二、否定指标

1、因措施不当或责任原因,造成填井返工和报废井,每次扣100分。

2、服务态度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扣100分。

3、不执行调度指令,给公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扣100分。

第12篇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6‰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二条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13篇 生产组织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生产组织与管理月度考核标准

一、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标准分

(100)

扣 分 标 准

生产准备

30

1.因人员、设备、_、手续不全,而影响工作,发现一次扣5分。

2.由于原材料、半成品贮备不合理而影响使用或造成损失的,发现一次扣10分。

3. 机械设备、电器电路疏于检修而影响生产的,发现一次扣10分。

生产组织

30

1.生产关键时候,干部不能深入现场指挥协调,而延误生产时间或使问题复杂化,而影响生产或工艺进度,发现一次扣10分。

2.现场情况不清,落实现场情况不准,造成失误,工作安排混乱,发现一次扣10分。

3.因措施不当,影响顾客生产,每次扣10分。

生产管理

40

1.无故不参加公司生产例会,每次扣5分。

2.不服从生产办的工作安排、指挥和调度,造成某项工作整体部署受挫,给公司财产或信誉造成损失,发现一次扣10分。

3.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生产的事故、故障,而不及时汇报,发现一次扣10分。

4.干部不能坚守岗位值班,出现生产工作无法安排,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施工过程中与客户配合不好,引起纠纷,发现一次扣10分。

二、否定指标

1、因措施不当或责任原因,造成填井返工和报废井,每次扣100分。

2、服务态度恶劣,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扣100分。

3、不执行调度指令,给公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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