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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系统管理制度(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一、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的概述 二、系统管理的范围和责任 三、设备维护与保养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故障处理与应急措施 六、监测与评估 七、员工培训与教育 八、制度修订与更新

包括哪些方面

1. 设备配置与安装标准

2. 日常运行监控

3. 维修记录与报告

4. 系统性能测试

5. 环保法规遵守

6. 安全防护装备使用

7. 应急演练与预案

8. 制度执行监督

重要性

通风系统作为企业生产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运行对于保障员工健康、提高生产效率、防止环境污染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良好的通风系统管理制度能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时间,降低维护成本,同时满足环保法规要求,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方案

一、系统管理的范围和责任 1. 设立专门的通风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设备操作员、维修人员和管理层的监督职责。

二、设备维护与保养 1. 制定详细的设备保养计划,定期进行清洁、检查和润滑工作。

2. 对关键部件进行周期性更换,预防设备老化导致的问题。

三、安全操作规程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通风设备。

2. 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警示标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

四、故障处理与应急措施 1. 设立故障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故障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2.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临时通风措施和疏散计划。

五、监测与评估 1. 定期对通风效果进行检测,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2. 通过数据分析评估系统性能,查找改进空间。

六、员工培训与教育 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通风系统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

2. 鼓励员工参与制度改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制度修订与更新 1. 根据设备更新、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定期修订管理制度。

2. 实施制度的反馈机制,收集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管理流程。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将构建一个全面、有效的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确保通风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为企业的生产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三、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四、严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风,严禁出现串联风中的“并─串”或“串─并”形式的二次串联风。

五、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一次串联风,同一采区内一次串联风不得超过一处。

进入串联风流中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在串联风流中,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六、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无法形成通风系统的通过制订专门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局扇供风,但必须实施“三专二闭锁”或“双局扇双电源”,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七、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有单独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主要回风道中。

八、矿井及各地点所需风量,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九、全矿井风量每旬至少测定一次,重点区域经常测定。对供风量不足地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确保合理供风。

十、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

十一、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风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十二、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备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十三、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检查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

第2篇 通风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的通风系统设备,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事关重要的作用。通风设备质量的好与坏、维修保养是否及时、是否保持长期完好等,都直接影响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为确保公司通风系统设备长期完好,保障全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定《通风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作用

1、通风系统设各在正常生产时期,能保证向矿井各用风地点输送足够数量的新鲜空气,用以稀释有毒有害气体,排除矿尘及污浊空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在发生灾变时,通风设备能有效、及时地控制风向及风量,并能与其它措施结合,防止灾害扩大。

二、科学选型,合理配置

l、购置通风设备之前,要对该通风系统进行合理测算,科学论证,有论证结果。

2、新购置风机还要确定该通风系统所需风机的通风量和压力。

3、购置通风设备要达到下列条件:

(1)通风机一定是节能型,符合国家要求

(2)该机环保效果要达到国家标准。

(3)生产厂家要有相应资质。

(4)该机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符合通风系统要求。

(5)通风机电控装置必须设反风装置,防止火灾烟流进入人员密集采掘工作面。

3、通风机机壳、叶片要牢固;风机盘车要灵活。

4、叶片安装角度要相同,叶片螺栓应坚固。

三、通风设备的安装调试

1、安装通风设备要由专业安装人员或相当于专业人员(特种作业证)进行安装。

2、安装通风机时,要检查叶顶与机壳是否均匀,最小间隙应大于2.5mm。

3、通风机机壳、叶片要牢固;风机盘车要灵活。

4、叶片安装角度要相同,叶片螺栓应坚固。

5、主机地脚螺栓及电机地脚螺栓均应紧固。

6、电控装置及接线、绝缘均应处在良好状态

7、对通风环境较差的地点安装风机,尤其是较大的风机,吸风口必须加装安全网,防止人员被吸入受伤害,物料被吸入损坏设备。

上述要求无误时,方可试车10分钟。然后停车进行全面检查,均正常后,即可长期连续运行。

四、通风设备维护保养

1、投入运行的通风机,每班要停车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如:叶片、轮毂、电机等,要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时方可开车。

2、投入运行的通风机除每班进行检查外,每周要进行保养一次,对各润滑点要按润滑“五定”进行标准注油。

3、操作工、维修工(责任人)在进行正常检查、保养的同时,要保持机体卫生清洁;要检查机体内部的锈蚀情况;要每月进行定期除污、除锈。必要时,应涂防锈油或喷防锈漆,使通风机长期保完好和延长通风机使用寿命。

第3篇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样本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安全、稳定、经济、科学。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水平通风系统,必须报煤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面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后期工程施工通风要求,切实做到系统合理、可靠。

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供电、监控等系统后,方可回采。

严禁采区进回风巷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都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道。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4、矿井主要通局扇系统的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矿井主要通局扇每月、地面反风设施每季、防爆门每半年由矿组织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由机电一队记录保存)。有计划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压。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新安装的主要通局扇在投产前,必须进行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机电一队要做好运转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新矿井投产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阻力测定,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优化工作。

6、采用永久通风系统的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科、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科室做好协助工作,绘制通风系统图和网络图。按《规程》要求,定期做好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7、永久通风设施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构筑,临时通风设施也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其功能可靠。

8、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掘进,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9、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需要风量计算,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

10、每旬对井下所有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所有测风站应有测风牌。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写在该处的记录牌上,并及时上报,根据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11、消灭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排瓦斯巷不在此限)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局扇通风(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块段经集团公司批准的不在此限),避免角联通风。确需串联风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相应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12、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主要进风巷道进风实际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13、建立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进、回风系统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

14、通局扇房由专人管理,通局扇房人员要认真值班,并对主要通局扇及附属装置等的运行参数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等相关科室汇报。

第4篇 z物业辖区通风系统管理办法

物业辖区通风系统管理办法

人员配置:通风工:1名,维修电工:1名

检查顺序及范围:

1、每天早上,两专业人员到机房检查软接头是否完好无损,各类风阀是否开启正常。

2、检查电氯控制箱接通电源前后分别查看电气元件。

3、检查室外风口,风阀开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4、然后逐层逐台开动风机箱,细听运行中声响是否异常,噪声有无大小变化。

5、逐层对每个风机房抽查电流是否正常,并在风口下感觉气流是否正常。

以上各项如发现问题,即时汇报、解决,并作好当日运行记录。

第5篇 通风系统管理技术措施

1.0102102综采工作面设计风量为2437m3/min,在该工作面正式生产前进行矿井通风系统调整,确保工作面实际配风量满足设计要求。

2.该工作面按照重点瓦斯管理区进行管理,测风员每三天对工作面风量进行一次测定,保证工作面风量、风速满足要求,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3.综采队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出口及两巷维护,确保巷道通风断面不小于巷道2/3设计断面积。

4.健全通风设施检查、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井下所有在用风门必须全部实现闭锁,装设开关传感器及声光语音报警装置,地面机房实施监控,设置反向风门(自动风门除外)。

5.通风一队加强通风设施日常管理,按规定要求对井下010202辅助运输通路、1665辅助运输通路,010201回撤通路、南四底大巷等地点的自动风门每天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对其他地点的风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对井下各地点的调量窗、挡风墙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使用。

6.0102102综采工作面回采后,加强山顶地表裂隙的充填,减小外部漏风对综采工作面通风系统的影响。

第6篇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范

第一节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一、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 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异常区每3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及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

(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免平面交叉。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须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五)主通风机必须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

(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及进回风巷道布置不合理等现象。

(七)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八)及时修复失修巷道。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九)井下各类通风设施设置及时,建筑位置合理,质量标准高,实现规范化管理。采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得使用风桥。

(十)井上下反风设施齐全,检查维修及时。按规定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有关技术指标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反风设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十一)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应安装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风门遥讯。

(十二)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安全措施;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预案,并纳入矿井灾害与处理计划中。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副总理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上井。

(十三)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1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

(十四)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二、矿井通风系统经济合理

(一)主要通风机工况点合理,矿井通风网络特性曲线与风机特性匹配,风机运行效率达到60%以上。

(二)矿井通风阻力符合标准要求。矿井主通风机必须实现风量、风压等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

(三)矿井的通风能力与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配风不超过需要风量的1.15倍。备用采煤工作面的配风不得于小于设计配风量的50%。

(四)加强矿井外部漏风的检查与封堵,按期检查检测,矿井主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五)积极简化通风网络,减少风量浪费。较长时间不使用的通风巷道及时予以封闭。生产结束的工作面、采区要及时进行回撤,并在45天内封闭完毕。

三、矿井通风系统技术管理科学、规范

(一)矿井通风图纸及各种管理牌板、记录、台帐齐全,填图要及时。图纸参数齐全并符合公司统一要求,内容与现场实际相符。

(二)“一通三防”技术资料实行档案化微机管理,管理规范标准。微机资料存有备份。

(三)实现通风技术管理科学化。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通风系统管理,通过计算机模拟优化通风设计,优选最佳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实现通风阻力测定计算、通风网络解算、通风图纸绘制的微机化管理。

(四)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矿井瓦斯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通风机的技术性能鉴定、矿井反风演习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现场条件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四、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改造

(一)每年都要根据当年采场分布及开拓进程进行通风系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研究制定通风系统优化调整方案。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月份列出工程进度及完成项目,便于检查考核。

(二)落实工程资金。根据通风系统调整改造的内容,进行工程概算,在“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列出工程项目与需用资金,并有保证资金落实的措施。

(三)抓好系统改造工程的实施。要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力量,筹集资金,确保工程进度;在通风系统调整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总工程师要亲自抓监督检查工作,保证系统调整的力度与效果双到位。

(四)采区、工作面风量出现不足应采取积极的风量调整措施,要充分调查研究,找出风量不足的原因,制定详细、具体的措施进行风量调节。对采区、水平等较大范围的调风应充分论证,进行通风设计、矿井通风网络解算,制定经济合理的方案,以取得最佳调整结果,系统调整方案由总工程师批准。

(五)通风系统调整情况总结。生产矿井每季度都要对通风系统调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下一步的措施与工作打算。年底要通风系统调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所做的工作、达到的效果与取得的效益,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下年度通风系统调整计划做出初步打算。

(六)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其措施需报送集团公司通防处审批;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七)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工况、调整(换)运行主要通风机时,必须有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调整实施时,通防、机电、调度、安监等有关部门人员必须到位。

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坚持执行通风系统排查分析制度。总工程师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通风系统排查分析会,通防专业每旬召开一次排查会、每月一次总结分析会,研究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有记录可查。

(二)矿井要建立健全通风系统管理的各种制度(包括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制度、通风设施的建筑质量标准化与验收制度、通风系统的完善调整制度、按计划供风及旬测风与通风报表上报制度、通风安全措施的审批制度、主通风机反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等)以及各级部门的管理责任制,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合理性和可靠性。

(三)通防技术措施要编写及时、有针对性,并严格落实。主要措施包括:巷道贯通措施、完善调整通风系统措施、合理的串联通风措施、启封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非长壁回采工作面通风措施等。

六、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

(一)正规回采工作面,必须按设计留足区段隔离煤柱,采用全风压通风系统。其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有空和冒落区。

(二)对于因构造影响形成的煤柱,沿工作面带采回收时,要与工作面一并设计,形成两个出口,利用全风压通风,其供风量按“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计算分配。

(三)实行无煤柱开采方式时,要采用沿空留巷或送巷,并保持沿空巷畅通。

(四)沿采空区回收煤柱的残采工作面,必须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与采空区要留设隔离煤柱。采空区情况不清楚的,要在掘进和回采过程中,向采空区方向打超前钻探查,严禁无计划揭露采空区。

(五)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残采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带采上下帮煤工作面等难以形成全风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无集团公司批复的措施不准开工生产。

七、通风系统基础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生产。

(二)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由通防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三)进行采区设计、布置回采工作面时,必须统筹考虑提高煤炭回收率问题,巷道布置必须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并满足安全出口需要。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因地质构造原因工作面进行改造时需串联通风的,串联次数不能超过1次,应尽量避免掘进工作面串联采煤工作面情况,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根据现场条件变化,认真做好通风系统的适时调整。做好通风设施的组建和检查维修,保证通风设施质量,保证有效风量率。加强通风检测、分析排查和检查考核,做到“以风定产、按需供风”,实现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7篇 k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施经公司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队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队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

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队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队组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

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米前,由技术科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100-500元。

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

1、矿井通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至少检查一次。做好记录,确保主扇完好,一次不查罚100元。

2、备用主扇确保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否则矿检查时每发现一次不完好,罚机电科50元。

3、矿长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逾期不改的,每项罚款50元。

4、机电部门在对运转主扇和备扇进行调换时,应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机电科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5、调换主扇后,要及时通知通风部门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因风量调整不及时,造成井下风量不足,一次罚通风部门50元--——200元。

6、未经通风、机电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主扇立闸门装置。否则,发现一次罚机电科50元-200元。

7、主扇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脱岗一次罚机电科3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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