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养护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隧道的安全运营,预防和修复潜在的结构问题,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它涵盖了日常检查、维护作业、应急处理、技术标准、责任分工、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
1. 日常巡查:定期对隧道进行细致检查,包括结构完整性、照明设施、通风设备、消防系统等。
2. 维护作业: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如修补裂缝、清洁排水系统、更新标志标线等。
3.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对突发事件的计划,如火灾、交通事故等。
4. 技术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设定养护工作的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
5. 责任划分: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6. 资源管理:合理配置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养护工作的高效进行。
隧道养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良好的养护能延长隧道的使用寿命,减少因结构问题导致的交通中断;另一方面,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公众安全。此外,制度化的管理也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防止资源浪费。
1. 建立专业团队:组建由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养护团队,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
2. 制定详细规程:明确各项养护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标准,确保作业规范化。
3. 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养护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化监控和报告。
4. 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5.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部门间的有效沟通,协同处理养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 公开透明:向公众公布养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众对隧道安全的信心。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构建一个科学、严谨、高效的隧道养护管理体系,为隧道的安全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1篇 普通干线公路隧道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畅通和隧道运行安全,延长隧道使用寿命,适应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农村公路隧道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 隧道养护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文资料、围岩地质条件、气候、交通量,采取预防性、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措施,使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四条 隧道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03)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地掌握隧道技术状况,保障公路畅通。
第二章 隧道养护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条 隧道养护管理实行三级负责制。
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也可由本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兼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隧道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应设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负责辖区内隧道的检查和保养维修工作。
养护道班(工区)设固定隧道养护工,协助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进行检查。
第六条 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职责:审核管养单位提出的隧道养护维修工作方案,督促其小修保养工作的开展,考核管养单位隧道养护工作质量。
第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或管养单位)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职责:
1.负责辖区内隧道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2. 编制隧道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列入计划的小修保养工作。
3. 负责辖区内隧道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4. 负责审核填写各种隧道检查数据报表,并按时上报。
第八条 养护道班(工区)专职隧道养护工人职责:
1. 负责每天隧道的日常检查。
2. 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道班班长汇报,由班长向专职隧道养护工程师(技术员)汇报,协助班长对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第三章 隧道的检查与养护要点
第九条 土建结构
检查分为四类: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及专项检查。
(一)日常检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主要是及早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它异常情况,并做出处治措施。
检查部位为: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交通标志、排水设施、吊顶、内装。
检查内容及养护要点:
(1)洞口上方边(仰)坡:是否存在落石、积冰、积水,圬工体是否有损坏。
(2)洞门圬工体:是否存在起层、灰缝脱落、渗漏水、是否已妨碍交通。
(3)路面:是否有滞水结冰现象,路面是否有病害。
(4)排水设施:有无堵塞积水漫流现象。
(5)吊顶及内装:是否清洁,伸缩缝处有无内装起层、脱落现象
(6)标志:突起标志是否有损坏,表面有无脏污影响其使用功能,能否有效传递交通信息。
(二) 定期检查:要求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土建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工具:钢尺、游标卡尺、裂缝观测仪、锤子、渗漏水检查用的ph试纸、升降车、施工标志。
检查内容及及养护要点:
(1)洞口:仰坡上方山体是否有滑坡、岩石是否有岩崩征兆;挡土墙、截水沟等圬工体是否有裂缝、鼓肚、表面风化、下沉等现象。
(2)洞门:墙身有无开裂、块石松动;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结构是否有沉陷、断裂现象。
(3)衬砌:是否有起层、剥落现象 ,洞顶是否有渗漏水,墙身施工缝是否有异常。
对于起层、剥落,及时清除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剥落层,并在现场用红油漆做好标记,注明检查日期,以便下次检查时进行对比,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行车安全隐患。
(4)洞内路面:路面伸缩缝内灌缝胶功效是否正常,路面是否有拱起、错台、断板现象。
(5)排水设施:排水沟内是否有沉沙、淤堵现象,地漏子等各部件完好情况。
(6)吊顶及内装:吊顶有无漏水,内装表面脏污程度。
(7)交通标志、标线: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有无锈蚀、老化失效、缺损的标志;隧道内的标线是否脏污、破损或脱落现象,要及时更换或补充、维修或重新施划。
(三)特别检查:是在隧道受到自然灾害、墙体受到外力碰撞事故、火灾等异常事件后,对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检查,及时掌握结构受损情况。检查内容参照定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针对受损部位及结构,要有专门的检测报告,制定合理的改进措施。
(四) 专项检查:是根据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的结果,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
检测内容分为:
(1)由于外载荷作用造成结构性破坏。如衬砌变形、沉降,起层、剥落、突发性坍塌等。
(2)材料劣化导致结构破损。如衬砌断面强度降低,衬砌起层、剥落,钢筋腐蚀等。
(3)由于渗漏水导致结构破损。如从衬砌裂缝处渗水,影响行车安全;渗漏水导致结冰,砂土伴随流出。
检查完成后,应提交专项检查报告。
第十条 机电设施
检查重点为: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
(一) 供配电设施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每3天检查1次,由管养单位持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配备专门的电工检修工具,针对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变电室内相关设备的外观,观察有无异常、异响、发热、火花、气味等现象,及时消除设备故障。
(2)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委托有资质的电力专业队伍来进行。
(二) 照明设施主要包括灯具、托架、标志及照明线路,其检查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查。
(1)日常检查要求隧道养护工要每天通过步行或养护巡查车对照明设施外观进行一般性检查员。
(2)经常性检查要求对照明设施的运转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破损零部件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 消防设施是指预防隧道火灾所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洞口处堆放的防火砂。
检查与养护要点:
(1)隧道养护工应该对消防器材柜的使用功能每月检查一次:要检查锁具有无异常、柜体是否锈蚀,柜内灭火器有无失盗现象。
(2)检查灭火器有无锈蚀,软管损伤,灭火器是否过期。
(3)洞口防火砂是否码放整齐,有无妨碍行车现象。
第四章 隧道的保养与维修
第十一条 土建结构
(一) 清洁维护 :土建结构应经常性进行清洁维护。
(1)隧道内路面清扫应不少于每周一次,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除出洞外。
(2)顶板及内装应定期进行清洁。顶板的清洁要求根据交通量及受污染程度,每年一次;内装为条形瓷砖的,每季度一次。
在清洁过程中,常温下建议用洒水车湿法清洁,对机电设施进行保护;冬季,建议用干法清洁,防止结冰,在清扫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
(3)隧道内排水设施清理工作应每年不少于2次,在汛期前、汛期后分别进行,如有车辆运输砂石料且漏洒严重,应增加排水设施清理次数,以保证排水畅通。
(4)隧道内标志、标线应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持其清晰、醒目,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
(二) 保养与维修
保养与维修工作主要包括经常性和预防性的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维修工作
(1)洞口:两侧排水沟及洞口上方截水沟使用功能要保持完好,洞口圬工体表面平整,无冻胀、渗水、灰缝脱落现象,各种病害要及时处治。
(2)洞身:内衬砌出现的瓷砖起层或剥落,应及时清除起层瓷砖,进行加固处理,如有渗漏水,要先将水导入边沟排出。
(3)路面:路面养护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或《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进行,边沟的盖板、地漏子,就近在隧道管理所储备一定数量的备件,一旦损坏,及时更换,保证洞内行车安全。
(4)吊顶及内装:要保持清洁美观,如有损坏,及时对缺损部位进行修复或更新。
(5)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其位置要适当,传递交通信息准确无误,检修道内衬墙上的突起路标,牌面脏污要及时清洗,有锈蚀、老化失效的标志,要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 机电设施
公路隧道机电设施主要是指为其运营服务的的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及救援设施等,根据机电设施的复杂程度、工作量来配备养护人员,养护人员要培训上岗,能熟练掌握设施的使用要领和技术特性,特殊工种上岗前应作专门培训,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持证上岗。
机电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可分为:日常检修、经常性检修、定期和分解性检修、应急检修。
(1)日常检修主要是指中间灯连续坏2盏以上、洞口加强段连续坏3盏以上就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2)经常性检修指每月所进行的检查与保养,由专业人员进行,主要检查电压是否稳定,亮度是否正常;灯泡有无损坏,镇流器、电容、触发器、保险管有无异常;灯具的密封性,并清除附着的尘土,检查线路有无腐蚀和损伤,配电柜内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3)定期和分解性检修,是隧道机电设施保养工作的强制手段,对照经常性检修所发现的问题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灯具等设施进行标定或检修;由消防部门对隧道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进行检查、检修。
(4)应急检修是在隧道内或相邻地带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后,对机电设施进行的强制检修。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隧道的安全管理包括:正常运营、养护作业、发生各种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隧道正常运营阶段应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隧道管养单位必须制定以预防和处置隧道中断交通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
在汛期,除了对隧道内各种设施进行检查,还应到山顶查看山体有无滑坡、崩塌迹象,岩体有无开裂、失稳现象,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对交通威胁情况,决定是否封闭隧道。
第十四条 在隧道内进行养护作业时,严格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h30),并选择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及安全保障方案,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作业机械、人员要进行安全防护
(3)作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4)如作业内的隧道结构有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先处理后,再进行养护维修作业。
(5)养护施工区域所在洞,要全亮度照明。
第十五条 如隧道内发生火灾或重大交通事故,影响隧道畅通,隧道管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展开工作,将损失降至最低。
因抢修工作而中断交通时,应迅速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在相邻路口处设置明显的施工绕行标志,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情报板等多种媒体进行提示告知,及早绕行,避免车辆在隧道口处拥堵。
事故发生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清理现场,恢复隧道的正常通车,分析总结事故成因,恢复或提高隧道的防灾能力。
第六章 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 市公路管理机构将对各区县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其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第十七条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管养单位隧道养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隧道养护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预防措施不力,报送资料不及时,隧道内出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的,要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监管或管养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规定追究责任单位的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2篇 公路隧道养护应急管理教育培训
一、隧道养护管理与机构专业化方面
1. 结构物与线路分离或融合养护的专业化,机构设置;
答:结构物与线路分离或融合养护的专业化依赖于专业的养护技
术人员、专业的养护设备、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严格执行、严格的工作管理制度。
对于结构物与线路分离养护的情况,应分别设置结构物养护机构和线路养护机构;对于结构物和线路融合养护的情况,其养护机构中仍应分别成立专业的结构物养护小组和线路养护小组。
遵循“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的原则建立相关养护机构,并建设养护工作督查小组,严格进行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工作。
2. 每个隧道的薄弱点、日常养护和巡查观测检测的重点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一对一策略的建立;
答:每个隧道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明显的薄弱点有隧道照明达不到规范要求、隧道内交通事故频发、隧道内火灾易发且危害较大、紧急情况下车辆及人流疏散不易。针对隧道的薄弱点,日常养护和巡查观测检测的重点就是隧道照明灯具的完好率、火灾自动报警器的有效性、消防与救援设施的有效性、隧道监控系统、交通诱导标志、广播通讯设施及情报板等的有效性。
将隧道的薄弱点、日常巡查观测检测的重点与隧道应急处置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一对一策略。如建立隧道停电应急处置预案、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置预案、隧道内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的一对一策略。
3. 洞内交通事件和堵车发生时的现场管理和通风照明;
答:了解并确认现场;通知隧道巡查人员;更改车道指示器、
情报板,合理控制交通;利用隧道广播和洞内情报板进行交通诱导指挥;加开基本照明,以便事故救援;巡查人员接到指令后,及时赶赴现场,一人在事故后方隧道口进行截流,同时做好截流后方预警工作,一人进入事故现场,了解具体情况,及时反馈给监控人员,如遇紧急情况,指挥隧道内人员通过疏散通道逃离现场;协助交警、路政、消防、医护等其他救援部门进行事故处置、救援;事故处理完毕后,道路具备通行条件后,引导滞留车辆慢速通过,并做好预警工作,直至道路通行正常。
4. 火灾监测装置、轮廓标和路面标线、照明灯具的清洁和有效;
答:火灾监测装置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视屏监控系统。在消
防救援和监控系统的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中进行全面的有效性检查。
隧道交通标线应保持完整、清洁和醒目。及时清洗脏污的标线,
对破损严重和脱落的标线应及时补画;清除突起路标的脏污和杂物,及时紧固松动的路标,发现损坏或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或补换。
在照明系统日常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灯罩表面脏污或者灯光昏暗微弱,则做好记录在照明设施的养护过程中进行清洁或者更换灯管。
5. 通风、广播通讯设施、灭火设施的有效性检查;
答:对于通风设施可以通过控制风机的启动与停止,由日常巡查
人员观察其运转有无异常;广播通讯设施可以在日常检查中进行播音试验,或者在经常性检修和定期检修中进行全面的有效性检查;灭火设施可以通过日常检查其外观有无异常破损,在经常性检修和定期检修中进行全面的有效性检查。
三者可以同时在火灾实地模拟训练中得到检查。
6. 结构物的巡查和检测,机电系统的巡查和检测,消防系统的巡查和检测,供配电系统的巡查和检测;
答:土建结构的检查工作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
专项检查四类。日常检查是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的日常巡视检查,检查以目测方法为主,配合以简单的检查工具进行,以定性判断为主,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和其他异常情况,并确定对策措施。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和频度实施完成。
机电设施的养护维修可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分解性检修和应急检查。日常检查是指在巡视车上或通过步行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的一般巡视检查。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和应急检查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和频度实施完成。
消防系统的巡查与检测可分为日常检查、经常性检修和定期检修。日常检查主要是对隧道内消防和救援设施标志、消防设备、报警设备、洞外消防设施的外观进行巡视,及时处理设施的异常情况;消防系统一般不进行分解性检修,其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和频度实施完成。使消防设施的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救援设施的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供配电设施日常检查主要针对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及变配电室内相关设备外观及一般运行状态进行,通过观察外观异常、声响、发热、气味、火花等现象,及时发现设备故障。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和分解性检修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和频度实施完成。供配电设施的设备完好率对于高速公路隧道应不低于98%,其他公路隧道应不低于95%。
7. 危化物品、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交警、路政、治超、运营单位的关系。
答:对危化物品、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交警、路政、治超、运
输单位之间应相互配合、协作,确保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的危化物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保障取得公路管理机构批准的危化物品、超限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公路,护送其安全通过关键路段。
8. 停电后,隧道的应急管理方案。
答:发布停电信息并做好预警工作;通知巡查人员与电工,同时
立即与供电部门联系,收集停电原因、停电时间等信息,并上报隧道管理部门;切换备用电源;电工检查备用发电机组情况,为后续发电做准备;将设备运行状况反馈给监控人员。
二、应急管理方面
1. 应急预案编制的适用法律和依据,责任与法律风险防范;
答:适用法律和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和地方性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在紧急事件处置过程中,应急救援队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提高自身责任感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 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的流程、优先事项、现场处置原则;
答:应急流程:事故报警;应急预案启动;紧急通告;指挥控制;
事态监控;交通管制;根据火灾情况对照明控制系统及通风控制系统进行合理操作,原则上隧道内发生火灾,无论照明现状如何,应将照明开到最大程度以便救火,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着火点附近灯具是否进行断电处理,以免引发更大的火势;同时把正常通风模式改为事故通风模式,以控制烟雾扩散的速度和范围,打开事故前方风机为正转方向,视情况打开相邻隧道入口风机反转运转,以免烟雾倒灌;组织疏散车辆、人流;积极消灭或控制火势,必要时联系社会消防救援机构,请求应急支援;抢救受伤人员;清理事件现场。
优先事项:优先群众疏散;优先运送受伤人员车辆通行;优先消
防救援车辆通行。
现场处置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响应、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3. 内设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公共消防救援机构的关系、责任和义务、法律规定;
答:隧道内设消防救援队伍是社会公共消防救援机构的一个子
集,是一个专职化、具体化、划面为点的社会公共消防救援组织。
责任:负责所辖(区域)隧道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消防救援任务。
义务:认真完成日常养护、巡查任务,预防为主;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迅速响应应急预案,听从指挥,完成消防救援任务,保证隧道运营安全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不良社会影响。
法律规定:隧道内设消防救援队伍应严格遵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4. 运营单位与生产安全、公安、消防、交警、环保、医疗、气象、地震、国土等等部门的关系、快速报告、沟通方式。
答:运营单位与生产安全、公安、消防、交警、环保、医疗、气
象、地震、国土等等部门之间相互协作、支持,在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紧急状况时,公安、消防、交警、医疗等部门为运营单位提高应急支援。
运营单位应与生产安全、公安、消防、交警、环保、医疗、
气象、地震、国土等等部门建立快速、便捷的沟通渠道,比如建立专门的应急办公室,开通应急专线,有专人负责等。
三、教育培训科研方面
1. 机电监控系统的职工培训;
答:熟悉、掌握硬盘录像机的参数及操作方法;掌握摄像机与镜
头的使用方法;掌握监控中心控制设备的设置方法;掌握紧急情况处理流程;强化责任意识。
2. 隧道设施养护的职工培训;
答:养护人员上岗前按照制定的培训计划及方案进行专业培训,
并熟练掌握设施的使用要领和技术特性。特殊工种上岗前应作专门培训,并按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经考核持证上岗。并且在工作期间,定期对隧道养护人员就隧道设施养护进行培训,使得每个人都熟练掌握隧道设施养护技术。
3. 模拟演练与现场实操演练;
答:日常通过模拟系统开展模拟演练,熟练、掌握紧急状况下,
应急处置操作、流程;隧道运营管理单位应针对隧道内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火灾,制定周密的救援计划,并按计划进行不少于1次/年的针对性的实地救援、防灾演习及火灾情况下的通风排烟演习,其他各种设施与防灾救援设施紧密配合,强化救援队伍防灾意识,苦练消防技能提高救灾本领。
4. 模拟训练系统的开发;
答:消防训练系统一般可分为虚拟和仿真两种不同类型的系统。
其中,前者亦即计算机仿真系统,是训练系统借助计算机图形学和虚拟现实技术,将火灾现场在计算机中逼真三维再现。仿真系统是真实模拟火灾现场,给予受训人员更加接近火灾现场的切身感受,使受训人员尽快从心理、知觉等方面适应和熟悉火场状况,为以后参加真实的灭火救援打下良好的基础。消防模拟训练系统所共有的特点是: (1)保障训练的安全;(2)仿真程度高;(3)自动化控制程度高。只有虚拟没有仿真,或者只有仿真没有虚拟的消防模拟训练系统都是不完备的。如何把二者有效地结合起来,在仿真系统的基础上融入虚拟技术,用虚拟技术更好的指导仿真训练和现场灭火救援,将是今后消防模拟训练系统的发展方向之一。
5. 设施的改进与使用创新;
答:公路隧道机电设施包括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
消防及救援设施、监控设施等。这些设施应向“功能更完善、性能更可靠、火灾适用性更优越、费用更节约”的方向改进。这些设施的使用、操作和控制应更加人性化、智能化、综合化、网络化,并制定更加缜密细致的配合方案,使这些设施的使用得以优化和创新。
6. 养护方法和设备的改进。
答:针对不同的设施,其养护方法的改进也有所不同,但都应该
向着更加“专业化、全面化、机械化、操作简便化”改进。养护设备应同设施的改进同步进行,使得养护设备更加适应设施的特点和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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