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是规范医疗机构内部进修医生、护士以及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学习和工作的重要规则,旨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进修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安全。
1. 进修申请与审批:明确进修人员的选拔标准、申请流程及审批权限。
2. 培训计划与实施: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和专业技能培训。
3. 考核与评估:设定进修期间的定期考核标准,包括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和职业素养。
4. 行为规范:规定进修人员的职责、权利以及行为准则,强调医德医风。
5. 生活管理:提供住宿、餐饮等生活保障,确保进修人员的日常生活需求。
6. 结业与证书颁发:设定结业条件,规范证书发放流程。
7. 反馈与改进:建立进修人员反馈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证医疗质量:通过规范进修过程,提高进修人员的专业水平,从而提升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
2. 促进知识传播:制度化管理有助于知识和技术的跨区域、跨机构传播,推动医疗行业的进步。
3. 保障患者权益:严格的进修人员管理可以减少医疗差错,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4. 提升医院形象:良好的进修管理展示医院的专业性和负责任的态度,有利于树立医院的良好社会形象。
1. 设立专门的进修管理部门,负责进修人员的招募、培训、考核等工作。
2. 定期更新培训内容,结合医疗新技术和新理念,确保教学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 建立进修人员导师制度,由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指导,提供一对一的临床实践指导。
4. 实行匿名评价制度,收集进修人员对教学和管理的反馈,不断优化制度。
5. 加强与进修人员原单位的沟通,共同关注进修人员的成长,确保进修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培养医疗人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全体医务人员共同参与和努力,以实现医疗教育和临床实践的深度融合。
第1篇 上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一般三个月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务科申办临时处方权。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_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第2篇 第二医院进修人员管理须知
第二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须知
一、接到入学通知后,务必按时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否则取消入学资格,其名额作废。
二、办理入学手续时必须携带两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自备生活用品、听诊器和特殊检查仪器。
四、凡来我院进修人员,办理好手续后持《进修通知单》到科室报到。
五、凡临床专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到我院参加进修学习。
六、我院每年固定举行四期进修培训班,每年3月份,6月份,9月份以及12月份分别为进修班的开班时间。申请进修的人员于进修开班前两周将填写好的《进修申请表》寄往医务处。申请参加临床进修培训时间必须为半年或一年,医技专业为3个月。
七、凡属我院医疗协作单位及对口支援单位的符合进修条件的人员到我院进修,凭与本院签订的协议书可免收进修费和住宿费。
八、自觉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进入我院必须熟悉且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医疗道德、端正的医疗作风,并迅速熟练掌握进修科室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缺陷的发生。
九、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临床工作,无处方权,不得单独值班。若因不请示带教医师擅自处理病员发生医疗缺陷者,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十、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一律要穿我院工作服、佩戴胸牌上岗,积极参加科室政治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若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如收受患者(或家属)的红包或向患者暗示、索要红包者,一经发现核实,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外,立即终止其在我院的进修学习,并将违纪情况直接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十一、进修人员的进修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科目和学习时间,不得无故中途退学。
十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参加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十三、进修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要选送单位来公函联系,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备案;请假二天以上需经医务处审批。无论任何原因提前结束进修或请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一律不发结业证书。
十四、掌握一种以上的电脑输入方法。爱护公共财物,厉行节约,不得将病史记录纸挪作私用,不得将医疗用品带回宿舍。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不准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棒、电炒锅等。保持宿舍内清洁、整齐、卫生。
十五、为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凡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应缴纳服装及遵守纪律保证金200元,报到时将现金交医务处。如进修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将从此款中扣除罚款。无违纪者,进修结束时将工作服退还医务处后将原款退回。
十六、进修期满必须填写进修生结业鉴定表,所在科室进行专业结业考试,综合评审合格后,方可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十七、进修结束后须按时办妥离院手续,所借公物必须全部归还。
十八、进修生报到时,必须上交经本单位领导签名及盖公章之本管理须知,否则不予受理。
以上所有表格信息都将挂医院外网,请想要进修的人员仔细阅读管理须知,办理好进修相关手续。
进修生签名:
单位领导签名及公章:
联系方式:(______
z市人民医院
第3篇 第二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二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进修招生管理
1.进修人员进我院网站下载进修人员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2.由本人认真填写进修人员申请表,经本单位签字盖章,寄往我院医务科留存待批。
3.申请表必须注明本人学历、简历、职称及进修专业等,然后按程序办理。
4.到医务科办理手续时,进修人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和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交我院医务科存档。
5.进修生报到时,必须上交经本单位领导签名及盖公章之进修生管理须知,否则不予受理。
6.医务科办理全部手续后,本人持进修通知单到科室报到。
7.招生对象以我市各县医院、区医院、乡镇卫生院为主。
8.申请参加临床进修培训时间必须为半年或一年,医技专业为三个月。
9.凡临床专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方可到我院参加进修学习。
10.医院每年三月份、六月份、九月份和十二月份四批次招收进修生,其他时间原则上不招收。
二、进修人员优惠政策:
1.免收进修费、住宿费。
2.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参加我院学术活动免收一切费用。
4.进修人员可随时请带教老师到原单位会诊、讲学。
5.进修期间,医院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学术讲座。
6.我院常规开设四期进修班。特殊情况,进修人员可以随时到我院办理进修。
7.我院随时对进修人员提供国内学术活动信息。
8.我院为进修人员免费提供夏、冬两季医院工作服,进修期满交还本院。
三、进修生管理办法
1、各科室应设专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生工作,切实关心进修医师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负责进修医师工作的人员考勤应及时上报医务处。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进修生要求制定培养计划。
2.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进入我院须熟悉且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医疗道德、端正的医疗作风,并迅速熟悉掌握科室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3.进修人员主要在实践中学习,工作中提高。必须处理好政治和业务、服务和学习、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同时各科室安排必要的讲课和辅导。
4.凡在我院进修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如收受患者(包括家属等)的红包,隐瞒不交者,或向患者暗示、索要红包者,一经发现核实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及红包外,立即终止在我院的进修学习,违纪情况由医务处直接通报原单位。
5.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临床工作,无处方权的,不能单独值班。若因不请示带教医师擅自处理病员发生医疗事故者,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6、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允许改专业。进修生来院工作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医务处和院领导同意,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派单位。
7、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携走我院病历、_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资料和标本,不能以z市人民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劳动纪律差,发生医疗差错、医疗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发予结业证书,退回原派单位。
8.爱护公共财物,厉行节约,不得将其挪作他私用,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宿舍里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炒锅、电热棒等。保持宿舍内清洁、整齐、卫生。
9.为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凡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应缴纳服装及遵守纪律保证金200元,报到时将现金交医务处。如进修人员违反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将从此款中扣除罚款。无违纪者,进修结束时将工作服退还医务处后将原款退还。
10.进修期满从网上自行下载进修结业鉴定表,认真填写。各科室进修人员进修期满时,需通过各科的出科结业考试。科室负责人将进修生成绩记入鉴定表中,并实事求是的将该同志在进修期间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临床实践工作能力等各方面进行鉴定。综合评审合格,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11.进修结束须按时办妥离院手续,所借公物(如工作服等)必须全部归还所在进修科室。
12.各科室不得自行擅自接收进修生,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假制度:
(1)进修期间,如确有特殊原因请事假者,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我院酌情批假。
(2)请事假一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二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医务处批准。
(3)进修半年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进修一年者,事假累计超过二周,不发予结业证书。
(4)因病超期休假者,回来后可继续学习,但进修期限不顺延,不发予结业证书。
(5)未经科主任允许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不归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发予结业证书。
五、进修人员的奖惩
1、奖励:
对在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高尚,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如下奖励: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医德医风好,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好学者,经科室推荐,医务处审核,可授予优秀进修生称号,发给奖状和奖杯,并全院通报表扬。
2)凡在医疗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着成绩者,给予表扬,并通报原单位。
3)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医疗事故隐患或严重差错,并经院医务处确认者,给予物质奖励。
2、处罚:
对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不良影响或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直接终止进修的处分:
1)进修生在进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着装,准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佩带胸卡上岗。凡衣冠不整或未佩带胸卡上岗、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做私事者,一旦发现取消当月进修补贴。
2)未经请假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作旷工处理,旷工超过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者,通报原单位并终止进修,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押金不予退还。
3)严格按照病史、处方规范书写病历资料。凡病史、
处方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参照本院医师处理办法处理。
4)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外配自费药方或外院自费检查须取得病人同意,违者本人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原单。
5)进修生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对病人态度粗暴或作出超出职责范围的举动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通报原单位。
6)在工作时间被病人或其家属投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7)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德,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背职业道德等而引发的医疗差错或事故,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酌情承担部分费用(参照本院职工标准),情节严重者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通报原单位。
8)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生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生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六、颁发结业证书的规定
进修生进修期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进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者,进修结束时,经所在科室进行出科考试、医务处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进修结业证书》。但属于下列情况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1、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者;进修期限半年请假超过一周者;进修期限一年请假超过两周者。
2、进修期间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劳动纪律差,无故三次旷工,业务水平差,不能完成学习要求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及道德品行不好者。
3、进修期间发生严重医疗差错或事故者。
4、进修期限未达到医院规定时间者。
5、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
6、其他不符合颁发结业证书的规定。
7、结业时必须要由宿管科出示已办理退宿舍手续的证明。
七、联系方式:
地址:z市_中路_号z市人民医院医务处
第4篇 第二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凡要求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专业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助级职务。应填写我院的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交)科教科。科教科根据有关科室情况,研究同意者,发给进修通知单。进修医疗、医技、护理专业时间半年一1年。
二、进修人员持我院进修通知单和单位介绍信按时到科教科办理进修手续,按规定缴纳进修费用,逾期不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党团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如有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和不服从管理者,退回原单位。
四、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我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独立处理病人,遇有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通知我院人员,在我院人员指导下处理病人。进修人员不得独立值班,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可协同我院人员值班。
五、进修人员工作三个月后,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可以向医务科申办临时处方权。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遇此类病人,应请本院医师处理。
六、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我院公共财务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我院病历、_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违者按规定处罚。
七、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八、进修人员的医疗卫生津贴、_线防护费、夜班费,加班费等,进修结束后由我院出具证明,回原单位领取。
九、进修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应提出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交科教科备案。进修期间内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自动中止进修。
十、进修期满前一周,到科教科领取鉴定表,认真填写,由科室主任对其进行全面考核鉴定,实事求是的写出评语,然后到科教科办理手续,方可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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