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资金管理制度是指对社区内部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涵盖了预算制定、资金分配、收支记录、审计监督、信息公开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社区资金的安全、有效和透明。
1. 预算管理:包括年度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
2. 资金筹集:规定社区资金的来源,如居民缴费、政府拨款、捐赠等,并明确各来源的管理方式。
3. 支出控制:设定资金使用的权限和流程,防止滥用和浪费。
4. 财务记录:建立完善的财务报表系统,详细记录每一笔收支,便于审计和公示。
5. 审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6. 信息公开:规定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频率和方式,增强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感。
社区资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资金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流失。
2. 提高资金效率: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3. 促进社区治理:增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提升社区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4. 维护社区和谐:通过公平公正的资金分配,减少因资金问题引发的社区矛盾。
1. 建立预算委员会:由社区代表和专业人士组成,负责预算的编制和审核。
2. 制定财务规章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各项细则,包括审批权限、报销流程等。
3. 强化财务培训: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能力,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 实施电子化管理:利用财务软件,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5. 设立公开平台:定期发布财务报告,让居民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6. 外部审计机制: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增强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科学、公正、透明的社区资金管理体系,以实现社区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同时也为社区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某社区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村(社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障(社区)组织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财经制度及宜组能【2022】19号、财发【2022】39号文件等要求,结合我镇村(社区)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资金主要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拨付给村(社区)的财政补助收入、专项经费,社会捐助资金,村(社区)集体收入等资金。
第二章经费的来源
第三条村(社区)工作经费来源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财政补助收入。
1.村(社区)常职干部、部门干部、社干部工资;
2.办公经费。是指镇政府下拨用于保障村(社区)组织工作运转的专项资金,其中:行政村(含农村社区)每年不低于1万元、乡镇社区每年不低于2万元(镇政府统筹40%专项用于村(社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经费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二)专项经费。指上级组织下拨来用于村(社区)实施指定项目的经费。主要包括: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新村建设、抗旱、救灾、党建及其它专项工作经费。
(三)社会捐助资金。是指社会单位或个人捐助给村(社区)组织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或专项工作的资金。
(四)集体收入。是指村(社区)组织通过固定资产变价、入股分红、资源转化、物业租赁、资本经营、有偿服务等方式取得的集体收益。
第四条鼓励村(社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村(社区)组织为民服务经济实力和工作基地。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村(社区)资金的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村(社区)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财政补助支出
1.村组(社区)干部工资支出,按上级组织部门对村(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标准计发;
2.工作经费支出:
(1)开展教育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和培训资料;开展村(居)民实用技术培训等。
(2)开展组织活动。召开各类会议;开展党组织活动;开展村(居)民文体活动等。
(3)开展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开展与工作相关的各类宣传。
(4)改善工作条件。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修缮活动阵地及党员教育设施等。
(5)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等。
(6)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以及其它与工作相关的合理开支。
(二)专项经费。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按综改办【2022】6号、财发【2022】15号文件要求执行。其它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范围和使用原则合理支配,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社会捐助资金要单列科目,捐助单位(个人)明确使用范围的要专款专用;没有明确使用范围的由村(社区)村(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资金用途(优先用于公共维护.公共管理服务)。并向捐款单位(个人)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集体收入主要用于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基地建设和公共管理服务等,也可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不足。
第九条村(社区)要严格控制与工作有关的生活、误工、交通、住宿、通信等补助支出,除特定专项经费外,严禁把办公经费、特定专项经费除外的项目经费用于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奖励。
第四章经费的管理
第十条村(社区)资金的管理坚持村帐镇管、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十一条村(社区)资金采取封闭式运行的办法。各村(社区)明确一名报帐员,每月20日前到农村集体“三资”托管中心报帐。
第十二条村(社区)经费的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办公经费支出金额500元以上召开村支两委会议、项目经费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并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经费审批程序,完备票据手续。
第十三条村(社区)工作经费支出实行年度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债务,对紧急、重大事项需支出经费,但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要及时召开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各村(社区)在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村年度资金预算交镇三资托中心,由三资托中心按预算进度进行拨款支付,超预算支出必须由镇党委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列入报销范围
(一)没有政策依据的支出项目;
(二)票据不规范的支出项目;
(三)未经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审定的支出项目;
(四)专项资金中工程款支出未附合同、正式税收票据、验收依据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出项目。
第五章经费的监督
第十五条村(社区)资金支出须明确事由和经手人并经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并且支出金额:
(一)工作经费:
500元以下由村(社区)主任审批;
500-1000元由村(社区)主任、书记审批;
1000元以上由驻村组长审核后,(社区)主任、书记审批;
(二)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支出在5000元以下由联系项目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村(社区)主任、书记审批列支;5000元以上由由联系项目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经联系项目领导审签后村(社区)主任、书记审批列支。
第十六条“三资托管中心”应对村(社区)报帐票据认真审核。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开支即予付款;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支出拒绝付款;对不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的支出凭证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村(社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收支情况每季度向群众公布一次,自觉接受监督。镇每半年对村(社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第十八条对违反规定使用村(社区)资金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村(社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镇政府对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镇财政所、三资托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3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