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全体员工的工作时间管理,确保生产流程的顺畅进行,提升工作效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出勤规定: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 请假制度:员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
3. 旷工处理:未经许可擅自缺勤视为旷工,将受到相应处罚。
4. 加班管理:加班需提前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加班费用按公司规定计算。
5. 考勤记录: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每日出勤情况自动记录。
1. 迟到与早退: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2. 未请假缺勤:未经许可缺勤一天,扣除两天基本工资;连续三天及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可能面临解雇。
3. 请假违规: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虚假请假,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的处分。
4. 加班违规:未经批准擅自加班,不计入加班时间,严重者可予以纪律处分。
5. 考勤造假:篡改考勤记录或协助他人伪造考勤,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1. 员工应确保个人考勤卡安全,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补办。
2. 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在当天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部门主管,并在返工后补办手续。
3. 加班申请需提前一天提交,特殊情况除外,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上限。
4. 对于因公外出或临时调班,需提前报备,确保考勤记录准确无误。
5. 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考勤,对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
6. 公司保留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适时调整的权利,调整将提前通知员工。
以上规定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团队协作,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我们将持续改进,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1篇 z工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在各工厂多名不同岗位的员工中,根据工厂的需求如何出勤,如何做好考勤管理,都要有正规的考勤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工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
(7)妇女节: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条病假待遇:
1.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
2.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3.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4.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5.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6.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
第十五条事假待遇:
1.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
2.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
3.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
4.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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