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是对公司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旨在确保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它规定了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方面的操作流程,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南,同时也为管理层提供了公正、公平、透明的决策依据。
1. 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标准、面试流程及录用决策机制。
2. 员工培训:制定系统化的入职培训和持续职业发展计划。
3. 工作绩效:设定绩效指标,定期评估并反馈,与晋升、调薪挂钩。
4. 薪酬福利:确立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
5.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投诉,维护和谐工作环境,促进员工沟通。
6. 劳动合同与合规:遵守劳动法规,确保合同签订、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
7. 员工发展:规划员工职业路径,提供成长机会,鼓励个人潜力发挥。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混乱和误解,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公平:制度化管理避免了主观偏见,保证了员工的权益,提升了员工满意度。
3. 促进发展:良好的人事制度能吸引和留住人才,推动公司的长期发展。
4. 法律合规:确保公司在劳动法规范围内运作,降低法律风险。
1. 制度建设:制定全面的人事政策手册,涵盖所有关键领域,定期更新以适应变化。
2. 培训实施:对新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反馈机制:设立匿名建议箱或在线平台,鼓励员工提供反馈,优化制度。
4. 监督与执行: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制度执行,处理违规行为。
5. 定期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全面评估人事制度的效果,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通过上述方案,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战略目标,为员工创造一个有序、公正、发展的职场环境。在实践中,我们应不断反思、调整,以实现管理制度与公司实际运营的无缝对接,推动公司的持续进步。
第1篇 物业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类型的公司,物业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根据每一个部门的岗位职责不同,人事管理制度应有哪些规范。以下是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实施以人为本人才战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劳动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按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管理机构,并根据管辖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机构设置。
第三条公司设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两个职能部门及项目管理处。
行政管理体制: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推行行政直线管理体制。
1、行政直线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管理员)、临时工4级;
2、行政支线设总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经理(主任)助理;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运作情况进行调整及增减。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公司按精简、高效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按所在岗位定级、定员定编。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临时工四级。
(一)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纳入公司中层干部管理,由总经理聘任;
(三)职员由总经理聘任;
(四)临时工由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聘用。
第七条岗位编制的原则:
(一)以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
(三)做好劳动力成本的投入产出评估。
(四)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
第八条
第四章聘用
第九条公司本着公开、平等、竞争、量才、择优的原则对员工一律实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条每年末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定岗定员,编制下一年度用工计划,确定次年度人员编制、工资总额,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一条公司中层干部根据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绩效进行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聘任具体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条在年度用工、人事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扩编、增员,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员需求申请表》组织人员招聘。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人员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一至六个月,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终止试用协议。
第五章薪酬
第十五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贡献与工资收入挂钩,激励、竞争、约束有机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增长机制。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任何岗位员工最低月薪不低于成都市公布的该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员工本人原因导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除外)。
第十七条薪酬由月薪和年功工资,月薪、年功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不无故拖欠。
第十八条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经批准的公费培训期间薪酬按规定支付。
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公司职能部门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业务工种实行调休制。
第二十条公司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产假、丧假、搬迁假、年休假、工伤假。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工作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可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由部门主管指定员工加班。
第二十二条被指定加班员工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进行补休和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人员加班尽可能采用补休进行补偿。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五条员工考核是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以作为劳动报酬、聘用、晋升、奖励、教育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以上干部还须进行年度述职。
第二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标准具体化,对各类员工实行分类指导,具体的考核制度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员工岗位性质制定。
第二十九条考核按管理权限进行。中层员工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其他员工考核由各职能部门(管理处)经理(主任)负责。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与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员工评定依据,中层干部考核与干部聘用相结合。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优秀员工奖、升职和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指挥,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犯有严重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以通报批评、警告、罚款、降职、免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员工的奖惩须按管理权限审批,经相应程序进行。具体事宜见《员工奖惩细则》。
第九章教育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各岗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员工分别进行教育培训。培训成绩和鉴定作为员工聘用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五条员工培训主要通过员工在各自岗位的工作中进行,对员工提出工作要求,使员工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第三十六条员工集中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综合培训。
第三十七条员工培训采取自培与送培相结合,业余培训与半脱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岗前培训是针对新进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任职资格培训是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对公司现有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取得上岗资格和提高员工工作技能。
第四十条综合培训是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知识进行更新、补充、扩展和加深的培训,以保持其知识结构的先进性及管理水平,随企业内外部需要而成长。
第四十一条积极鼓励员工参加业余自费学历教育,提倡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在规定的教学计划内完成学业,每年可给两周带薪假学习考试。
第四十二条公司负责对中层员工进行培训,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其余员工的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每年末将其培训计划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员工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的学习,须与公司签订合同,规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第十章保险和劳动保障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保险及劳动保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
第十一章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六条为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员工能力,并本着人与工作互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而实行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包括升职、调职、降职,员工无正当理由应服从调整,拒不服从,就地免职,直至辞退。
第四十八条引进竞争机制,中层干部根据绩效进行聘任,依靠素质竞争上任,做到能上能下;员工根据现实表现的努力程度建立起内部晋升制度,做到能进能出。
第四十九条各类员工的聘任、解聘、调动一律填写《员工调配申请表》,按管理权限审批后进行:
(一)中层员工的通知由总经理签发,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
(二)其他职能部门员工的通知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发文;
第五十条凡接到聘任、解聘、调动通知的员工,限一周内交接完工作。
第五十一条员工工作调动、岗位调整,其工资关系、工资基准随即调整,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送交变动通知。
第十二章离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离职包括员工主动辞职和公司辞退两种。
第五十三条员工辞职应提前通知公司。中层以上员工至少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辞职申请,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一)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职员继续处理,或该职员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毕业生,服务期限未满的;
(三)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到公司工作的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未满的;
(四)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五)正在接受公司审查,有经济或其它问题的尚未作结论的;
(六)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第五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辞退:
(一)符合《劳动法》中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规定的;
(二)长期不安心工作,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应当辞退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按受岗位调整和培训,或经培训教育仍不适应本岗位的;
(五)其他原因应当辞退的。
第五十六条辞退员工须提前通知本人。中层员工公司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公司提前两个星期通知,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十七条员工离职前,由所在单位安排离任述职和工作交接,中层以上员工还应接受离任审计。工作交接时应列出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认可。
第五十八条员工工作交接完毕后,按《员工辞职(辞退)手续登记表》由各部门签字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十九条员工离职后,不得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若有违反,公司将依据《刑法》第219条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员工离职后,因为隐瞒问题,以后暴露,本公司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条人事档案管理是指员工进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十二条员工进公司后应及时建档。归档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资格证复印件、体检表、登记表、履历表、考核表、奖惩情况、聘任情况、升降职情况、劳动合同等所有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经历有关的书面资料。
第六十三条查阅、借用人事档案以及出具证明材料须履行申请、审批签字手续,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四条人事档案通过每半年人事报表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章有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修正,公布实施。
第六十六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2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培训教材-员工服务手册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培训教材:员工服务手册
第二章人事
员工服务手册
一、前言
物业管理为一服务性行业,与社会服务工作甚为相似,主要服务对象乃业主,租户及来往的访客等。因此,在日常的管理行为,表现及态度,都必须注意每一小节,每个岗位的工作,都必须全心投入,尽量把服务标准提高,维持物业内外安全,清洁,方便,使用户能享受到宾至如归的服务。
二、项目简介
(略)
三、劳动条例
1.员工类别
员工为合同制员工。员工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履行雇员义务并获得工资及享受劳保福利。
2.聘用条件
本管理处招聘员工的主要条件是:依据其对应聘职位合适与否而定,并以该职位的职责要求所需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及健康状况、个人品行作为聘用的标准。
3.劳动制度
根据中外合资劳动管理规定,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公司要求后,员工需要办理前任职务完全辞职并将个人档案调至公司,或有关的劳动服务中心保管,才能成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4.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受聘时,必须细阅其内容。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不少于一年。
5.试用期
员工均须经过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未能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可解除其劳动合同或延长其试用期,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试用期若延长至六个月,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亦相应延长至最少三年。在试用期内第一个月,员工若单方面提出辞职,将需提前一天书面通知方能生效。在试用期内第二个月以后,员工若单方面提出辞职,将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方能生效。在试用期满后,员工若单方面提出辞职,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方能生效。试用期满且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者方能成为正式合同制员工。
6.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将根据工作表现考评与员工在取得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可将劳动合同进行修订、续签。如解除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7.调配晋升与辞职
管理处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品行、文化程度、能力和潜质调配或提升到相应岗位。
正式员工如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呈交“辞职报告书”并抄送物业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若未能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而需即时离职者,则需向公司交付相当于一个月员工基本薪金额之款项后,方可办理手续离开单位。
8.裁员与辞退
若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冗员时,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人数。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公司的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提前通知有关员工及其部门主管,并按规定给予补偿;
(1)工龄满六个月以上到十二个月者发给一个月之个人基本薪金;不发放其它补贴;
(2)满一年以上者,按每年一个月之个人基本薪金累计发给(最多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但不发放其它补贴;
员工若违纪达10分或违反本手册中所提及的严重纪律行为,公司可将该员工予以即时辞退,不予任何补偿。
9.入职手续
员工入职时须到公司人事部门填写员工登记表,递交劳动手册、待业证、身份证、学历证明、二张5公分近照,凭人事部门开具的[入职通知书]领取工作证、考勤卡、更衣箱钥匙等。
10.离职手续
凡离职之员工必须到人事部办理手续,交还公司所发给的资产配备,包括:工作证、制服、员工手册、衣柜钥匙、工具、备用金(如有)等。未能全部交还以上物品者,须按规定赔偿。否则公司除有权拒绝发放薪金与补贴外,将不予发给任何离职证明,并视情况需要循法律途径解决。
11.工作时间
本公司依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轮班制员工的周六、周日及例假作轮休制办理。午膳时间,将由公司编排。
12.超时工作
本公司因工作需要而发生员工加班,均需事前申请并由部门主管批准,主管加班由总经理批准,特殊紧急情况需要事后第一时间知会管理处总经理。并补办审批手续。
(1)员工加班半小时以上才能计算加班时间,不够半小时不计算加班。
(2)加班费计算方法为员工底薪乘以12个月,再除以365天计算,计出日工资后再除以8小时计。
支付率为:a.延长时间为基本薪金的150%;
b.公休日为基本薪金的200%;
c.国定休假日为基本薪金的300%;
(3)员工加班后若需要调休,必须先到人事部门填妥调休单,以此为凭,安排补放。
(4)调休必须事先递交调休单,由上一级主管批准。
(5)调休除需获得预先批准外,而且还必须在加班行为发生后三个月内处理。
(6)逾期调休,本公司将按实际情况不受理或以年休处理。
13.薪金
(1)薪金制度
本公司的薪金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员工各自不同的职位、岗位、业务技能、工作态度、合作态度和工作成果而确定员工薪金,本公司工资结构为:公司基本工资(底薪)+综合补贴。
公司综合补贴包括国家规定之各项补贴。
本公司采用模糊工资(即薪金保密制度),每位员工不得相互探听或以讹传讹,扰乱士气,违者按规定处罚。
(2)薪金调整
本公司将根据财政状况和每位员工每年工作表现评估来作为调整薪金的依据。每年 月份进行薪金调整。做到无功不赏、无过不罚、赏罚分明、有升有降。薪金每年调整之行为,并不是公司的一个固定行为,亦不是每一个员工都能享受的待遇,公司保留最后决定的权力,员工不得异议。
(3)发薪日期
每月的第 天为员工薪金及补贴发放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4)领薪办法
薪金及综合补贴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每月发放一次。
四、员工福利
年假
正式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后,(包括试用期)自第二年起将可获全薪年假四天,正式员工由第四年开始,每服务满一年,其年假亦相应增加一天,最多以不超过十四天为限。
上述全薪年假并不包括国定假期及公休日在内。年假应一次享用(特殊情况外,本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将年假分为两段时间享用,事前双方协议)年假之使用根据各部门之人手需求,由部门主管作最后决定。申请年假需于十
五天前填妥申请表格,由部门主管批准,经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属有效。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上年度假期累积至下一年度,员工不按期享用年假,作放弃年假论,本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1.病假
(1)员工因病缺勤(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当天通知部门主管,事后必须呈交有效之医院证明并填备请假单向部门主管申报。
(2)经认可病假缺勤之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按照基本薪金可获发80%的工资。
(3)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的医疗期为:-
入职工年医疗期累积期
少于五年三个月十二个月
五年以上六个月十二个月
在医疗期内的员工可获发基本薪金的80%,综合补贴将不发放,凡超过规定医疗期,作无薪处理。管理当局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保留其原职位。管理当局亦有权决定是否应予终止劳动合同。
(4)病假之中休息日均作病假处理。
(5)病假证明必须于24小时内呈交人事部备查,无出示有效之病假证明者,一律作事假或旷工论。
2.工伤
(1)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因工受伤之员工应即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医疗费可全额报销。在医疗期间,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将全数发放。
(2)员工因工受伤的缺勤,除员工的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外,其它均按照病假规则办理。
(3)可按照劳工条例所订,员工可在公司投购雇主责任险之保障范围内,依章赔偿。
3.事故
(1)员工因事故,而需申请假期者,均按照年假的申请办法及规例执行;若因年假已全数享用而员工因特殊情况,仍需请假者,则员工将不发放该段时间的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
(2)员工申请事假须于请假日前三天交部门经理审批,再经总经审批。
(3)各部门主管申请事假须总经理批准。
(4)申请事假每次当一天算。
(5)员工每年的累积事假超过七天者,公司将有权要求员工解释请假理由及有权将员工调整岗位,若调整岗位后请假情况未能改善者,公司将有权要求员工辞职。
4.婚丧假
(1)员工凭有效之结婚证书可享受结婚假期三天;员工享受婚假须提前三周凭结婚证书,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签署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后交总经理审批。
(2)符合晚婚条件(初婚男26周岁,女24周岁)之员工,则可额外晚婚奖励假七天(法定假或公休假不补),婚假必须一次使用。
(3)上述此等假期均为部份薪酬假期,员工可按假期日数获发底薪百份之八十;
(4)员工之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可给予连续三天的丧假;
(5)需到外地料理丧事之员工,可酌情加路程假二天;
(6)员工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予丧假一天(不加路程假);
(7)丧假亦为部份薪酬假期,员工可按日数获发基本薪金百份之八十;
(8)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是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或试用期内员工除外。
5.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分娩者可获预产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或难产假105天,或多胎产假120天;
(2)晚婚年龄的女员工(24周岁)初产妇可多获晚育奖励假15天;初婚男方(26周岁)在女方产后一个月内享受晚育奖励假三天。(凭初产之证明,男方可按日数获发基本薪金百份之八十);
(3)按规定女员工于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4)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应给予30天产假休息天,三个月以上至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应给予45天产假休息天;
(5)违反计划生育之女员工,按上海市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6)女员工怀孕经医院证明而需保胎休息,其休息时间按病假规定处理;
(7)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规定享受的产假的工资按基本薪金80%发放。
(8)享受此等遇必须是劳动合同制员工,临时工或试用期内员工除外。
注:以上各项假期必须签具有关认可之证明书,例如:医生证明单、证明书、死亡证、户口登记证或预产期证明书等。并按照放假申请手续办理上述各项假期,请假期间,员工之综合补贴将不与发放。
7.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均需接受公司提供之业务、职业技术培训。凡由公司出资的专门培训计划,公司有权与员工签订变更合同劳动内容的书面协议。
8.奖励
(1)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2)防患于未然或在危急时刻为他人生命安全、保护公司财产方面有特殊成绩者;
(3)在防止大厦/小区财产,业主的贵重物品被盗、丢失等事故方面有成绩者;
(4)品行端正、技术突出、热爱工作、受其它员工拥戴的员工者;
(5)因对国家,对社会有特殊贡献,其行为为公司带来荣誉者;
(6)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9.奖励方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直属上级或部门主管提名,书面交总经理批准予以确认,人事部门备案,奖励形式为:-
(1)授予奖状
(2)颁发奖品
(3)发给奖金
(4)晋级
(5)特别加薪
注:对员工的奖励及奖励之基础,公司将保留唯一及最终决定权,员工不得异议。
五、规章制度(规则)
1.员工关系
员工之间应以礼相待,互相合作及谅解,员工应服从和执行上级指定的任务,若遇疑难或不满,亦应保持《先完成工作,后反映意见》的态度,事后向直属上司请示申诉,以便妥善处理。
公司将给与每名员工申诉及反映意见的权利及机会,但公司并不鼓励越级申报投诉,员工需采取遂级上报的方法,经反映但意见未获采纳或解释者,才作越级报告。
员工在报告中,应采取客观,不作人身攻击,必须反映事实的态度来反映事件,若公司在员工报告中发现虚报,假做或恶意抵毁他人及破坏工作气氛的情况,其报告将不受理,员工亦会受到相应的处分。
2.考勤
(1)员工上下班以电子钟打卡,到部门签到为准。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在值班前,必须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岗签到。
(3)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早退;下
班后,不得在公司内无故逗留及穿着制服离开。
(4)员工必须依照部门编制的工作时间表到岗工作,如需调换班次,必须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报人事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5)凡未办任何书面请假手续的员工(在有特殊证明的情况下例外)无故不来上班者即视为旷工。旷工除扣除基本薪金及综合补贴外,给予书面警告。当月若无合理解释亦无可予接受之理由而第二次旷工者,即予以开除。当年累计旷工三次,予以开除。
3.钟卡
(1)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按规定打卡,公司考勤一律以电子钟打卡为准。
(2)如因公差,外勤等原因未能打卡者,应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注明,方可生效。
(3)病假、事假等有请假手续未打卡者,由人事部门盖章方可生效。
(4)上下班忘记打卡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由部门主管补签,第二次作事假处理。
(5)因大雾、下雪等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注明方可生效。
(6)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钟卡,如因迟到或未来上班而委托别人代打卡者,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并作乙类过失处理,代替他人打卡者也作乙类过失处理。
(7)擅自涂改,损毁考勤卡者,作甲类过失处罚。
(8)人为损毁、遗失考勤卡者,补卡者需交人民币拾元。
4.仪表仪容
员工必须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个人及制服整齐、清洁。
5.员工证
(1)每位员工均由人事部发给工作证,部门主管有权随时抽查有关证件。
(2)穿制服之员工必须佩戴于衣服左上角,在大厦/小区范围内,员工必须佩戴员工证。
(3)遗失应立即通知人事部,除因时间过久而导致损毁者外,每次补领新员工证或姓名牌需交人民币拾元。
6.员工更衣柜
(1)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清洁与整齐。
(2)员工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大厦/小区,公司不负任何私人财物损失之责任。
(3)员工更衣柜内不准放置危险及易燃性物品。
(4)不得私自加配制锁或私自更换更衣柜锁。
(5)员工不得拒绝上级部门的不定期/定期检查。
7.制服
(1)制服的发放范围视工作岗位而定。所有制服的发放、保管,按规定办理。
(2)员工必须经常保持制服之清洁及完整。
(3)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将有大厦/小区标志的制服穿着离开大厦/小区。
(4)如因个人疏忽和滥用引起制服损坏或遗失,需由员工自行负责赔偿。
8.个人资料
员工必须如实按公司要求填写各类登记表及申报电话号码。员工必须将有关迁移住址、婚姻状况、生育子女等变更事宜即时通知人事部门,以便及时更正。若有谎报情况,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9.申请证明
凡要求公司出具有关个人人事证明的员工,必须填写申请表,公司有权决定出具与否。
10.安保检查
(1)员工不得携带与公司用品或工具相类似的物品或工具进入工作
范围。
(2)凡需携带物品离开工作范围,须持有部门经理批准及开具的物
品携带出门证。
11.拾遗
员工在大厦/小区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当天送交物管部登记。若遗失私人财物,应立即向人事部报告。
12.吸烟
在员工休息室以外范围,大厦/小区内任何地方均严禁吸烟,违者一经查获,每次罚款三十元。
13.私人来访和电话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般不得接待和会见亲戚或朋友。未经部门主管同意,员工不得在公司内接打私人电话,除紧急情况外,外来的私人电话不予接通,亦不代为传呼。
14.通知和通告
公司之定期及不定期的通知、通告、指示将张贴于通告栏中,员工应随时注意。
六、纪律处分
1.目的
为促进员工相互了解和廉洁持守,并为加强纪律服务精神。特此订立在职员工行为标准以保证物业管理的服务有效地达到预期目标,使大厦/小区管理服务更趋完善。
2.犯事处分方式
处分按10分制方式循序审定裁决。犯甲类过失扣2~4分,乙类过失扣4-6分,丙类过失加6-10分,扣满10分即时开除。
犯规后满半年未再犯任何过失将取消其已扣发。员工若犯丙类过失情节恶劣,公司可作出立即开除之处分决定,并不须给予事先通知或作出任何赔偿。
3.犯规经济处分
凡员工犯甲、乙、丙类过失,将按以下标准扣除工资
犯规种类扣除标准
甲类过失50元
乙类过失100元
丙类过失200元
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对该员工做出无薪停职的处理,而停职一般不超过十四天;
(1)在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期间;
(2)员工犯规累积达10分或犯丙类过失情节严重者,上级管理当局作出最后处分决定期间;
(3)员工因涉嫌触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或有关刑法,而受司法部门调查期间,停职期可顺延至有处理结果为止。若被证明无罪,停职期基本工资将作补发。
处理程序
(1)纪律处分的处理一般在事发后一周内作出;
(2)警告书由部门主管发出,将列明员工犯规的细节;
(3)员工须在警告书上签名,警告书副本将由人事部归入员工工作档案,如员工拒绝签认,则以见证为据,记录在案,而该警告书仍将视作生效。
(4)员工犯甲、乙类过失,部门主管可签发犯规通知,通知人事部、总经理阅。犯丙类过失,部门主管须先将处理报告交人事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
员工上诉
若员工不服任何处分,可于该处罚报告发出后的一星期内亲自或书面向人事部申诉,人事部将视情节轻重,召开纪律小组会议研究。小组成员将包括有关部门主管及领班或目击证人及至少一名高级行政人员(副总经理)和工会代表。小组的决定视为本公司最后的裁定。员工若对公司裁定不服,可上诉劳动仲裁委员会。
处分有效期
员工受处分后,如能知所悔改,以后的行为及工作表现亦无任何过失,甲类过失六个月后撤销,乙类过失一年后撤消,丙类警告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撤消。撤消意见由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门备案。
过失性质
(1)甲类过失
a.不按规定路线出入大厦/小区;
b.值班时未穿着整齐制服,不按规定配带员工证;
c.超出工作范围到其他部门闲荡;
d.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调班;
e.在工作时间洗澡,更换工作服、洗涤等行为;
f.私自在工作时间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除因工作需要收听天气转变或特别广播;
g.在大厦/小区内乱扔杂物、烟蒂、随地吐痰、破坏环境
卫生;
h.在大厦/小区内行为不检点,大声喧哗、追奔打闹;
i.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团结;
j.在工作时间内打瞌睡;
k.经常迟到早退(每五个工作日,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
l.在容许吸烟区以外的地方抽烟;
m.不礼貌地与客人、上司对话,引起客户投诉;
n.穿着印有公寓标志的工作制服,工作鞋上街、回家;
o.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
p.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大厦/小区财物的损失;
q.知晓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
r.犯有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2)乙类过失
a.旷工一天;
b.擅自涂改、损毁考勤卡者;唆使他人代他人打钟卡;
c.擅离工作岗位,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d.经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e.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上司、同事;
f.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看书或干私事;
g.未经许可私自配制公司钥匙;
h.未经许可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或其他设备挪作他用;
i.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j.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故意消极怠工;
k.涂改、假造单据证明;
l.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价值达500元以上;
m.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区域;
n.发表虚假诽谤性之言论,从而影响大厦/小区客户或其他员工之声誉受损;
o.私自收受客人所给的赏赐或财物而不上交;
p.未经公司负责人许可为客户提供私人服务及收受利益;
q.不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一定后果者;
r.拾到客人遗留物品而不按规定上缴。
(3)丙类行为
a.旷工连续三天;
b.殴打他人,相互打斗,不管谁对谁错;
c.偷盗大厦/小区内物品或客人之财物;
d.伪造文件,提供虚假资料;
e.泄漏公司机密文件和资料;
f.作出不道德的流氓行为;
g.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h.利用职权收取回扣,损害大厦/小区公众利益;
i.在社会上作出严重损害国家、大厦/小区声誉及利益之行为;
j.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大厦/小区财物损失达1000元以上;
k.知晓其他员工犯有应予开除之行为而知情不报;
l.参与赌博;
m.上班时饮酒或已受酒精影响;
n.犯有其他重大过失行为。
七、安全守则
1.安全规范
(1)注意防火、防盗,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隐患及作出预防。
(2)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当值范围之情况,关好门窗,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大厦/小区及客户生命财产安全。
(3)如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安部或有关部门。
火警
每一位员工都应熟记火警电话、119讯号、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处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及安放位置,在救火过程中听从消防中心的指挥。
如遇火警,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镇静,不可惊惶失措;
(2)呼唤同事协助;
(3)通知消防中心,清楚地讲明火警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及
本人姓名、工号,并报告有关人员。
(4)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器材试将火种扑灭:
(5)如火势扩大而有威胁生命危险,必须引导助客户撤离火警现场;
(6)把火警现场附近所有门窗关闭,并将电掣关闭;
(7)火警消除后保持现场情况,任何人仕不得无故进入,以备调查。
2.意外
(1)员工如发现他人不慎发生意外受伤,应首先做好抢救工作,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及将伤者送往医院。
(2)如发生有不安全的设备足以引起意外,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报告通知有关部门或总经理;
(3)如果有危险区域的产生,必须马上加设警告标志,以警告他人不要靠近,以免使他人受到伤害;
(4)盗窃和死亡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情况,任何人不得无故进入,以备调查。
3.在紧急情况下,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的指挥,鼎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
八、修订与解释
1.修订
由管理部门商议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公司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随时对《员工手册》进行单方面的修订,其修订的内容将立即公布于全体员工。
2.解释
本《员工手册》的解释权,在物业管理处办公室。
本手册如有与国家政府、法令、法规相悖之处,应按国家的政策法规办理。
致:员工
本人谨此签收到“员工手册”,并经阅读,已清楚其内容,本人愿意遵守“员工手册”及本公司有关制度,忠于职守,努力工作。
部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九、员工招聘计划(包括程序)及制度
1.人力规划
人力规划是物业管理对未来人员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可能差异的分析。人力规划一般包括:-
-岗位职务
-人员补充规划:指各类各级人员所需要的资历、培训、等要求年龄
-培训规划:通过各种教育培训途径,为公司培养目前和未来所需
要的各级各类合格人员
-人力分配规划:包括工程分配,员工职务调配及工作调动
2.职工的分类
依据公司编制人力规划要求,公司人员划分为以下级别:-
-管理层人员-e及m级别
-文级非管理层人员-c级别
-工程技术人员-t级别
-保安人员-s级别
-其他人员-o级别(按特别需要而产生)
3.管理公司员工需求
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大多以经验估计法进行,按架构设计提出员工需求的指导性建议。再由各部门按此指导性建议的要求与部门拟定具体用为需求,再交由物业经理及发展商代表落实批准。
4.员工招聘
在完成了对整体员工的需求预测,员工招募需开始,而员工的招聘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确定人员要求
-吸引人们前来应聘
a.从有关人仕介绍
b.从报章招聘
c.从人力资源中心
-从求职者中挑选职工在挑选员工方式方面大多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证件挑选方式:按提交自己履历表、特长,公司推荐信考虑标准
-直接挑选方式:以笔试、面试等作录用判断而具体工作,由经理主管级员工进行应聘。
十、员工考核
两种不同的评估方法
-定量标准:用得分作衡量标准
-定性标准:用评语或字符作衡量标准
1.评估项目简释
2.职员工作表现评核报告
第3篇 _大学物业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n大学物业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员工的档案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 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公司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管理员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 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有关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 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工会等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 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 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 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篇 某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第三章 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节员工招聘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公司各岗位任职标准。
第二条 任职条 件
1、部门经理级
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为人正直,以身作则,实际掌握本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会简单的电脑操作,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条 件。
2、管理处主任级
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思路开阔,会讲普通话,能听懂宁波话,会简单的电脑操作,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专业上岗证书,有很强的人际沟通能力。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条 件。
3、管理员
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会讲普通话、能听懂宁波话,会简单的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礼貌修养,能吃苦耐劳,交际能力强。
4、文员、内勤
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基本要求,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有文档管理经验。
5、工程维修人员
初中以上文化,持有相关工种上岗证书,能熟练操作工程维修项目,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6、保安人员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力、责任心强,素质高。一星级小区原则上配备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本地保安;二星级小区原则上配备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本地保安;三星级小区配备年龄较轻(原则上不超过40岁)的保安人员,本、外地人均可,退伍军人优先。
7、清卫工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细致周到,能吃苦耐劳,年龄在55岁以下。
8、其他人员
按各部门招聘要求适时制定。
第三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主管领导提出招聘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负责招聘,相关部门协助招聘。
第四条 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具有应聘岗位职务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考核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受聘者以政治、身体状况、学历、工作经历(专业岗位需要专业证书)等,以及是否具有为公司长期服务的思想为公司的招聘录用标准。
第五条 应聘者应首先填写《某某物业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经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程序后考核后方可聘用,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内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月工资下浮壹佰元,管理处主任(含)以上月工资下浮贰百元,清卫工在试用期内月工资不下浮。
第六条 被录用者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由办公室负责工作卡的制作、工作服的发放、《某某物业有限公司员工登记表》的填写,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到相应部门报到。
第七条 招聘录用的员工,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件,经办公室验证后,由办公室统一建立人事档案。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员工资料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新聘用的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试用期一个月,管理处主任(含)以上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若有不适,双方均可提出解约。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可由部门经理建议、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提前转正。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经本人提出申请、部门经理上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转入正式员工。经审核工资成绩欠佳者,可延长试用期或停止使用。一般情况下,公司新聘的所有员工,无论其工作岗位,均需到管理处进行见习,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节员工调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调动其管理内员工或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副总经理以上批准,办公室签发《调令单》。
第二条 被调动的部门应积极配合员工的调动,被调员工应服从调动,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按指定的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节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第一条 试用期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七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正式员工要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由部门领导签发《员工离职登记表》逐级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不予结账。
第二条 对平时工作不认真、消极怠工,虽未违反本规定所列的惩处规定,但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员工,由部门主管提议,公司将向其发出《辞退警告书》,限期一个月整改,若在整改期内仍无明显收效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三条 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裁减员工时,公司有权决定,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补发一个月工资。
第四条 凡员工离职(含辞职、辞退)均无年终奖金。
第五条 被辞退的员工或本人辞职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再进入本公司工作。
第四节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 新员工的培训
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的岗前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概况及规章 制度,便于使其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章 制度。
培训时间为3至5天,培训期间每天提供10元生活补助。
培训内容包括应知和应会两部分:
应知部分:公司历史、组织机构设置、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应会部分:从事工作的技能和工作方法。
第二条 在职员工的培训
公司对在职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事务分批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技能、技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
培训计划由培训主管拟定,会同办公室安排实施。
第三条 凡指定的受训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向培训人请假并经批准方能免训外,一律不得不参加培训,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四条 所有培训和受训人员均应该做好相关记录,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要求精益求精,保质保量完成指导培训的工作,公司将视培训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对于成绩优秀的受训人员,可呈请选派委外学习或考察,进一步深造。
第五条 委外培训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培训。参加培训前需要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合格后,到办公室备案方可予以报销。
第5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奖惩条例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奖惩条例
7.奖惩条例
7.1.奖励
7.1.1 员工奖励分五种:
1)嘉奖:每次加发3天基本工资作为奖金,并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10天基本工资作为奖金,并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基本工资作为奖金,并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奖金。
5)晋升。
7.1.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
1)季度绩效考核成绩卓越的;
2)所管理的项目的工程质量获省、市样板工程的;
3)所管理的项目一年无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或个人;
4)当企业利益受损时挺身而出,积极维护的;
5)为公司赢得美誉,受到客户或社会各界表扬的;
6)拾金不昧者(价值在300元以上的);
7)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8)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9)品行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以良好的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及客户好评的;
10)其它应给予通报表扬的。
7.1.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记功奖励:
l)连续三次绩效考核成绩卓越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益的;
3)敢于举报,揭发贪污、受贿行为的;
4)能出色完成任务,做出特殊贡献的;
5)遇到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6)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7)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8)其它应给予记功奖励的。
7.1.4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记大功奖励:
1)在工作中,大胆建议采用新的工作方法或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资源,使工程费用、业务开支、行政费用有较大节约的;
2)管理人员管理成绩显着,撰写专业性论文,获得市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在同行业中受到推广应用的;
3)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5)一年内记功两次者;
6)有重大功绩者;
7)其它应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7.1.5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若干奖金或晋升:
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
3)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4)连续四次绩效考核卓越者应晋升;
5)服务每满五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7.2.惩罚
7.2.1 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1)警告:每次减发3天基本工资作为罚金,并于当月工资一并减发。
2)记过:每次减发10天基本工资作为罚金,并于当月工资一并减发。
3)大过:每次减发1月基本工资作为罚金,并于当月工资一并减发。
4)降级。
5)解除劳动合同。
7.2.2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每次减发3天基本工资(旷工按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计罚)作为罚金。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者;
3)违反办公室行为规范者;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误,令公司蒙受损失者;
5)在公司内部故意挑拨离间,影响团结者;
6)在业务工作中,未经许可收受红包、礼品者;
7)不服从上级指令、管理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加班者;
8)其它应给予警告的行为。
7.2.3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每次减发10天基本工资(旷工按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计罚)作为罚金。
1)连续旷工2天者:
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闹、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5)提供、制造假文件资料者;
6)被警告后重犯者或受第二次警告处分者;
7)工程管理或对外发包业务过程中,索取或收受贿赂,或有贪污行为者;
8)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
9)不服从上级指令,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者;
10)其它应给予记过处分的行为。
7.2.4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每次减发1月基本工资(旷工按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计罚)作为罚金。
1)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违反工资保密制度,泄露公司经营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怠慢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所负责的工作或工程项目发生严重问题,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
8)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3日者;
9)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7.2.5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不发资遣费):
1)一年以内迟到及早退累计30次;
2)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者;
3)侵占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4)伪造、盗用公司印章者;
5)工作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大量浪费的;
6)经查实有偷窃、斗殴、聚赌或暴力伤害及违法犯罪行为者;
7)索贿、受贿、贪污金额达1000元以上者;
8)连续三次绩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
1)一年中记大过两次,或经记过处分后仍重犯者:
12)其它重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1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14)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15)吸食软、硬性毒品者;
16)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损害者;
18)故意泄露公司技术或经营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9)参加非法组织者;
第6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培训制度规定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培训制度
6.培训制度
为陶冶员工品德和情操,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建立学习型组织,使员工在知识、技能、理念等方面能够适应及配合公司业务的高速成长,最终实现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从而使员工个人与组织共同进步,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培训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6.1.培训分类
6.1.1 岗前培训
新进人员实施上岗前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发展历史及发展前景;
2)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及企业理念;
3)公务礼仪、行为准则及员工守则;
4)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的讲解;
5)特殊岗位的人员进行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6)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7)职业生涯规划及职业生涯设计;
8)其它培训内容。
6.1.2 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又分层级培训和职能培训:
6.1.2.1 层级培训分:
1)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目的:
提高从全局观点对公司的战略、目标、方针及发展进行创造性的规划、决策、控制的能力,提高组织的活力和绩效。
方式:
侧重于观念、理念的培训,主要采用高级研习班、研讨会、报告会、企业间交流、热点案例研究讨论等形式,也可以进行在职高等学历教育和mba教育,或有计划地选送出外考察、业务进修等。
内容:
a、公司内部自身环境和国内、国际形势的介绍;
b、经营理念的探讨;
c、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d、对策研究;
e、组织设计与组织发展研究;
f、人力资源规划与控制;
g、控制和影响;
h、公司现代管理技术;
i、个人能力和修养的提升;
j、公司社会责任探讨;
k、资本运营。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目的:
开发本职工作能力,使其具备善于公司形势的认识和发展观点,提高他们善于业务的决策能力、计划能力,使他们深刻理解现代经营管理的体系和经营活动中人的行为,提高他们对人的判断和评价能力,以及与人的沟通交流能力。
方式:
采用中高级管理培训班、研讨会、在职高等学历教育和mba教育。
内容:
a、目标设定、政策制定、进程编排、程序制定、预算编排、组织结构体系的健全;
b、有效授权、领导、激励、指导和培养下属现代综合管理技术;
c、可行性研究、全面质量管理、个人职业生涯规划、项目和政策管理、组织绩效、测量;
d、工作绩效突破和改善、人际关系和公共关系学、如何从团队中获得意见和建议管理不同类型的下属;
e、工作协调和部门间协作、有效的冲突管理、领导方式、危机处理。
3)初级人员培训
目的: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方式:安排专业技能培训、计算机操作培训、公文写作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
内容:
a、工作标准化;
b、人际关系和工作方法;
c、业务知识与工作技能;
d、团队合作精神的发挥;
e、敬业乐业教育;
f、工作目标的设定;
g、专业技术培训。
6.1.2.2 职能培训分:
人事行政人员培训、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财务人员培训。
1)人事行政人员培训:人力资源、行政、财务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如人力资源培训:招聘、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评估培训、劳动争议处理、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分析与职位描述等。
2)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物业法规条例的熟知、物业的接管验收、装修管理、房屋的日常养护、房屋附属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物业区域的清洁管理、物业环境的绿化养护及管理、物业治安管理、物业的消防管理、物业区域的车辆道路管理、物业区域的邮电通信服务。
3)财务人员培训:财务方面法律、法规的熟知、税收知识、工作流程、如何合理避税而不逃税、企业成本的财务控制。
6.2.培训协议
公司选送参加学历深造、培训或考察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以保障公司培养员工所付出的代价。
第7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绩效考核规定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绩效考核
5.1.绩效考核的目的与作用
5.1.1 对下属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作出评价和排序,让领导掌握员工的能力和贡献,让员工了解领导对其工作的评价;为领导与员工的沟通提供通道,营造良好的氛围;
5.1.2 对下属监督、指导、教育、激励和约束;
5.1.3 作为加薪、奖惩、晋升、调动等人事决策的参考;
5.1.4 提供信息,作为工作计划、人力资源规划的依据;
5.1.5 获得职业培训的需求,为制定职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5.1.6 人事考核对企业理念、员工的观念和行为起到重要的牵引作用。
5.2.考核内容
5.2.1 主要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1)德:忠诚廉洁、协作精神、原则性、组织纪律、职业道德、团结精神。
2)勤: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服务精神、出勤。
3)能:业务知识、分析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决策能力、公关能力、管理能力。
4)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效益。
5.3.绩效考核分类
5.3.1 试用期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合格者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报经相关领导批准给予转正,签订劳动合同。试用转正考核应在试用期内最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5.3.2 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等随时作严格公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采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即根据每月工作任务总量、完成程度、计划目标达成率的高低,作为考核员工绩效的依据。
3)人事行政部应将员工的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作为年终考评的参考。
5.3.3 年终考核:
其办法遵循《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5.4.激励
为了给目标经营责任完成优异、工作表现优秀及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员工肯定及嘉奖,公司实行多种激励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嘉奖、记功、记大功、若干奖金奖励、加薪、职位晋升、外派培训、旅游等等奖励办法。
第8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薪酬与福利规定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薪酬与福利
4.薪酬与福利
4.1.薪酬
4.1.1 本公司依据公司与个人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工资待遇。
4.1.2 员工工资待遇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视员工的职务、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效率、质量、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评定。
3)奖金。主要分为全勤奖、节日奖金、年终奖、效益奖和特殊贡献奖等。
4)加班工资。
5)通信补贴。
6)其它补助(住房、交通、伙食)。
4.1.3 本公司员工工资以月薪发放制形式,每月10日准时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4.1.4 临时、特定性或计件、计时性等工作人员的待遇,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4.1.5 为了表示对忠诚、敬业的员工的鼓励,公司每年调薪一次,时间为每年七月份,调薪员工必须在公司服务半年以上。部分特别优异员工或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特别加薪。调薪幅度依员工绩效考核成绩及实际情况确定。
4.1.6 本公司的工资制度实行保密制,公司员工不得主动告诉他人或打听他人的工资,如有违反将按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4.2.福利
公司为员工制订多种福利计划,旨在营造以人为本的、稳定的企业氛围,吸引优秀员工在公司长期服务,安定员工生活,增强员工的归宿感,以便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4.2.1 按国家规定享受一定的假期(参见请假、休假有关规定)。
4.2.2 保险
公司正式员工一律参加社会劳动保险,转正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员工参加社会劳动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4.2.3 抚恤
员工因公而致残或死亡时,依劳动保险条例向社保部门申请给付,尚未参加劳动保险的,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动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4.2.4 员工生日会。每月第三个星期六,公司为当月生日的员工举行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健康活泼的生日会。
4.2.5 公司每年为满一年的员工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关爱每位员工的身体健康。
4.2.6 工作服
为提高公司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服。
5.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绩效考核旨在通过对员工的能力、成绩和态度的正确评价,积极利用调配、晋升、嘉奖及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每位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及员工士气,纠正人事配置关系上的偏差。从而提高员工的能动性、主动性,增强公司凝聚力及战斗力。
第9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休假与请假规定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休假与请假
3.休假与请假
3.1.法定假期
3.1.1 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共11天):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1.2 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员工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28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放假半天。
3.1.3 全体员工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休息日(如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员工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休息日(如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日),则不补假。
3.1.4 由于物业行业的特殊性,法定假期将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加班,加班将按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司规章执行。
3.2.婚假
3.2.1 员工初次结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晚婚增加10天。外地员工还可享有3天在途假期,享受基本工资。请假时,员工凭结婚证明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报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婚假必须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一次性休完,如有特殊情况须推迟休假的,必须在半年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
3.2.2 晚婚系指女性员工满23岁,男性员工满25岁,且第一次领取结婚证书。
3.3.产假、陪产假
3.3.1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仅限基本工资)产假90天,男员工可享受带薪(仅限基本工资)陪产假10天。
3.3.2 员工须填写申请单,经人事行政部核准,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3.4.事假
3.4.1 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可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即不计发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员工递交书面请假申请,部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一天内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核准,一天以上须由经理审批;部门主管(含)以上员工请假经人事行政部主管审核后报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3.5.病假
3.5.1 员工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凭县(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由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审核后报经理批准方可休假,病假为无薪假(即不计发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如因急诊无法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先电话请假,待上班后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3.6.丧假
3.6.1 员工的直系亲属或亲属亡故时,公司给予一定的有薪假期以便员工处理后事。丧假休假时间:直系亲属亡故休假3天,非直系亲属亡故休假1天(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非直系亲属指员工的亲兄弟姐妹、岳父母/家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
3.7.工伤假
3.7.1 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员,于工伤期间出具医院有效证明,按相关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伤假期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8.延假
3.8.1 特殊情况需延假者,一般员工需致电本部门负责人,然后由该部门负责人知会人事行政部主管;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需向部门负责人与人事行政部主管请假,待上班后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所有请假不得越级,否则以未请假作旷工论处。
3.9.请/休假制度
3.9.1 员工休假需提前与上级领导确认时间,并填写《请(休)假申请单》,按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时应办妥待办事宜的移交手续及职务代理人,若因遗漏移交相关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请假人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休假都须将请(休)假申请单报到人事行政部备案,否则以未请假作旷工论处。
3.9.2 员工请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论处外,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各类假期审批和待遇规定表
假别
分类
批准人
待遇规定
事假
一般员工
1天内部门负责人批准、交人事行政部核准;超过1天经理批准
原则上每年积计10天为限,事假为无薪假(即不计发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
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
由经理批准;
病假
凭医院有效证明经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核准,经理批准
病假为无薪假(即不计发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
婚假
凭结婚证明经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核准,经理批准
婚假3天,晚婚增加10天,
薪津照常支给
产假
陪产假
人事行政部核准,经理批准
产假90天、陪产假10天,
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丧假
人事行政部核准,经理批准
薪津照常支给
公假
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国家法定假日
按政府规定由人事行政部拟定放假通知
薪津照常支给
工伤假
凭医院证明,经理审批
按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
参照请、休假有关条款执行。
第10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时间考勤规定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工作时间与考勤
2.工作时间与考勤
2.1.工作时间
2.1.1 员工每周工作6天。具体工作时间,根据业务开展及运作需要,由各部门编制交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执行。
2.1.2 特殊情况下工作时间如有变动,以人事行政部通知为准。
2.2.考勤
2.2.1 打卡制度
1)根据打卡的记录资料及出勤解释单和请假单,依据薪酬标准按月薪制计算当月工资;
2)每天按排班表或上班时间打卡;
3)如发现打错卡或漏打卡或忘记打卡,又或者因业务工作需要外出而无法按时打卡者,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出勤解释单》,按程序报批。一般员工报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报经理审批,并交人事行政部加签核准。逾期不办理者,视作缺勤处理。每月打错卡或忘记打卡共超过5次者,扣20元;
4)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专员负责公司考勤管理、监督工作,每月一日整理、统计出勤情况。
2.2.2 迟到与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离岗为早退;
3)迟到15分钟以上,以旷工半日处理(因公外出及请假者除外);
4)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处理;
5)迟到或早退处罚措施:每次迟到或早退从当月工资中扣罚10元,一个月出现一次即扣除当月全勤奖,累计三次按旷工一日处理;
6)旷工处罚措施:旷工期间薪资不予计算,旷工半日除扣罚一日半工资(含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外,并扣除当月全勤奖;旷工一日除扣罚三日工资外,并扣除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三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薪资。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薪资。
2.3.加班
2.3.1 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经上级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上级领导论处。
2.3.2 员工加班,事先由直接上级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部门负责人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作加班处理(如因上级领导外出未能及时批准的,亦须事先以电话请示征得领导同意)。
2.3.3 本公司原则上除休息日加班先作补休处理外,其余加班(如延长时间加班及节假日加班)按规定计发加班费。因工作繁忙确实无法于六个月内安排补休的,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主管核准报经理批准后,方可计发加班工资。
2.3.4 加班工资计算及发放标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计发。
2.3.5 员工的加班必须以打卡记录为依据,未打卡而加班者不予计算加班费,加班时间按实计算。特殊原因无法打卡,须填写《出勤解释单》报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并由人事行政部主管加签核准后,方可视作加班。
2.3.6 员工的加班工资由公司财务部凭经审批的《员工加班申请表》及员工 考勤记录计发。
第11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聘用劳动合同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之聘用与劳动合同
1.聘用与劳动合同
1.1.聘用办法
本公司采用定岗定编的人事管理制度。如部门因工作确实需要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核实,并报送经理审批,最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有关选聘事宜。
1.2.聘用条件
1.2.1 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证件齐全;
1.2.2 作风正派,道德品质好,无任何不良纪录;
1.2.3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须经技术资质评定,具有相应资格证及职称证;
1.2.4 符合公司招聘的其它条件;
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4)未同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5)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6)患有各种传染病,身体或心理有缺陷者;
7)吸食毒品者;
8)曾被本公司开除免职者;
9)其它原因不予录用者。
1.2.6 本公司实行用工回避制度。原则上公司的高层职员的亲属不得安排到所属部门工作。
1.3.试用期
1.3.1 试用期原则上为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3.2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行政部送交下列证件:
1)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同时核对);
2)学历证、资格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3)国家规定的有关特殊工种必须持《资格上岗证》。
1.3.3 新进人员须填写《应聘登记审批表》,办妥入职手续,并接受公司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试用。
1.3.4 试用期间,员工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应随时停止其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3日者,不予发放工资。
1.3.5 试用期满,员工需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表》,以书面形式提出转正申请。根据试用期的表现及试用期间考核成绩,经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主管签署意见,最后由经理审批。
1.3.6 试用合格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试用关系。
1.4.晋升与调职
1.4.1 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横向、纵向两种方式调动或提升至其它部门、其它岗位工作。
1.4.2 所有员工均有被晋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是对员工工作能力及潜在能力的一种肯定,以及给员工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员工个人更好的得到发展。晋升将根据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及知识结构、员工发展潜力的高低、品德好坏等等,以及满足公司发展及扩张的需要。
1.4.3 如员工晋升后,因工作不胜任或犯有重大过失的,公司可视实际情况作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1.4.4 员工晋升及调动属公司重大人事决策,必须经公司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主管及经理讨论研究决定。
1.4.5 员工升职加薪或降职减薪前,部门负责人应填写《员工薪资调整审批表》,并填写详细调整理由,交人事行政部核准,由经理批准后实行。
1.5.离职
1.5.1 辞职
1)员工辞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交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主管、经理审批。试用员工须提前7个工作日递交申请报告,正式员工须提前30天递交申请报告。
2)员工辞职报告未获批准前,应照常工作。
3)员工的辞职报告获得批准,在离职时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表》,并办理工作移交。员工办妥相关手续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后,持离职手续清单到财务部办理工资结算,财务部填写《员工工资结算表》,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交经理审批,再由财务部办理工资结算事宜。
4)正式员工若未能提前30天书面申请报告通知人事行政部离职的,员工应给予公司一定赔偿金或扣减当月工资(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者除外)。
5)员工如未能全数归还下列第1.5.3条中所列举的物品,则需按一定金额进行赔偿,有价物品按原购货价赔偿,无价物品按实际损失情况给予赔偿。
下列物品赔偿金额定额如下:
工作证:rmb20元 员工手册:rmb50元
1.5.2 辞退
1)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及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可单方面提出终止雇用关系。试用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不能胜任职务者或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可辞退。正式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依据《奖罚条例》可予辞退,不发资遣费。
2)当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书》后,应于24小时内办妥离职手续离开公司。
1.5.3 员工离职应交还的物品
1)员工所负责的相关业务的文件、资料、数据、公函以及各类单据及其复印件。
2)办公台、办公桌、文件柜及宿舍(或车辆)的钥匙。
3)清退所有的借款、借物。
4)工作证、工作服、对讲机、计算器、员工手册、工具等或其它。
1.6.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
1.6.1 经面试合格试用者,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1.6.2 本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期限一年,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再续签合同;
1.6.3 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公司将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安排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第12篇 物业公司人事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
一、员工配置
员工配置要控制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层:各单位增加人员,须提前半个月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见附表qr-001r),人力资源部(以相关部门确定的人员编制为依据)填写意见后交主管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2、作业层:对一次性需配置5人以上的,需填报《人力资源申请表》,对5人以下或急需人员,各单位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需增人数及工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对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由各管理处(分公司)负责招聘,但须填报《招用临时劳务工审批表》(见附表qr-005r),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体检表格,经体检合格后录用。
3、对将入伙管理处,根据会审通过的入伙方案配置人员。
二、员工来源
1、借调:指原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主要是中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职工),经与原单位协商进行借调。通过借调的方式录用的员工,合同期一般为两年。(从2000年起公司原则上不再接受借调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
2、聘用:指各类招聘员工(包括接纳公开招聘、有关人员推荐或定点机构选送等),经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为一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接收学生:指计划内接收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2)、公开招聘及人才交流中心介绍:根据招聘条件在相应的报纸、
网络上刊登招聘广告,或通过政府认可、信誉良好的人才交流中心,经
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一般为一年。
(3)、定点组织选送:指操作层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选定劳务输送机构并同对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4)、推荐:公司内任何员工均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人才,但不可干预录用或工作分配。推荐人在进行推荐时须将推荐对象的个人简历、学历及资历证明等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审阅。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经考核合格后录用。
3、有关费用
(1)、借调费: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其次为6000元、4000元。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任职职务、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审定,总经理批准执行;工作须满一年后付借调费;于每年年初统一支付。
(2)、报到路费:凡招收的计划内本科毕业生和借调人员,按其家庭所在地或毕业院校至公司直达火车硬卧报销。其他人员见工费用均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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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性质
无论何种来源的人员,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取消原干部或工人身份,统称为公司员工。
四、聘用标准
1、管理人员标准:
(1)、年龄:男士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女士不超过四十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聘用离退休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肝炎、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且男士身高不宜低于1.65m,女士不低于1.55m。
(3)、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工作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本岗位的各项工作。
(5)、学历职称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应届毕业生须为本科以上学历。
2、维修工标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
(3)、专业水平:必须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4)、特种工(电工、电梯工)标准:须持深圳市劳动局签发或转审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维修工(水工、泥工、空调工等)必须通过公司的应知应会考核。
3、护卫员标准:
(1)、年龄:18-25 周岁之间。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m 以上。
(3)、学历:具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
4、应聘人员的见工时间安排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0:00。
五、招聘程序
1、推荐:应聘人必须由本公司在职人员或相关人士所推荐,推荐人须先递交应聘人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本公司员工须转正后方可推荐)。
2、面试负责人在对应聘者的仪表、资历、表达能力、应聘动机及专业水平等进行测评后,填写《见工登记表》(见附表qr-002r),面试
负责人在面试评估栏填写测评结果。人力资源部安排考核合格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决定是否进入录用程序。
3、录用: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被录用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及职称证的复印件、证件验证书、体检表、一寸标准照一张,担保书(见附表qr-004r)。经人力资源部验证无误后开具任职通知单,被录用者凭人力资源部的《任职通知单》(见附表qr-008r)在指定日期到任职单位报到。
4、担保:任何被录用员工都须办理担保手续,且担保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或具有深圳户口、有稳定职业和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新员工须在报到时办妥担保手续。担保人须认真阅读《推荐人须知》(见附表qr-003r),亲笔签字后担保即时生效。
5、试用:新录用员工均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1)、新员工试用期薪金标准:月基薪均为80%;月奖金三个月内为50%、第3-6个月为奖金标准的80%(第一个月奖金标准:管理层为100元,作业层50元)。
(2)、新员工试用期满的前一星期,由单位填写《转正审批表》(见附表qr-009r)报人力资源部。管理层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作业层员工由各单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或辞退,并由其所在单位将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0r)或《延期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1r)转交给员工本人。延长试用期间的基薪与奖金标准与试用期相同。延长试用期后经考核仍不合格者辞退。
6、续约:从签订用工合同之日始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续约考核审批表》(见附表qr-012r)对其工作能力、表现、业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续约或终止合同的决定,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本人。(《终止合同通知单》见附表qr-013r)。
7、解约:对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被辞退或转正、续约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结算手续的程序如下:
(1)、管理层员工解约:
a、辞退: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在工作交接完毕并经主管、有关部门签字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见附表qr-014r)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员工离职结算单》见附表qr-015r)。
b、辞职:提前一个月向管理处或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持会签单结算。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作业层员工解约:
a、辞退:各管理处、子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并向人力资源部说明辞退原因,在收到人力资源部《终止合同通知单》后,交接工作完毕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b、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管理处或子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并将工作交接完毕持会签单方可结算,否则视旷工处理。
(3)、凡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解聘人员本公司不再录用。
六、人员调配
1、职务任免: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发文任免。
(2)、公司董事、助总、人事经理、财务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批准并发文任免。
(3)、部门正副经理、助理经理,管理处正副主任、助理主任及其它助理经理以上职务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公司发文任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备案。
2、人员调动
(1)、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的人员调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调动通知单》(见附表qr-o16r)办理交接手续。
(2)、公司各单位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员工调动,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人力资源部发文执行。
(3)、接到《调动通知单》的管理处(分公司)和员工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接、履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抗命。
3、调换工种
第13篇 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严格的管理是向广大业户提供满意服务和公司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强有力的保证。为此,公司制订出内部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正常的运作秩序。
本公司在内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以下之十大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执行公司总经理的决策,接收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
二、层级管理原则: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听从直接上级指挥或上级授权人员的命令,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级拥有指挥权。
三、分工负责原则:每一个员工按照分工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四、责、权、利连带原则:每一个员工的责任、权限、利益三方面连带生效。
五、命令服从原则:每一个员工必须执行其直接上级的命令。
六、督导工作原则:各部门及人员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权监督部门或人员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改进。
七、民主参与原则:每一个员工对本部门及公司经营与管理均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友好协作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前提下,各部门有尽可能为其他部门提供协作的责任。
九、特殊授权原则:任何情况下,每一个员工都必须接受本公司授权人员的指挥。
十、奖优惩劣原则:每一个员工的功绩都将受到奖励,其过失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节:员工聘用 :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经面试、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后按期到公司报道。
一、聘用程序
(一)大型规模招聘:如组建新的服务中心或其他原因,招聘规模较大、人数较多时,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制定完整、细致的招聘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平时增补员工:
1、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2、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请表的内容要求,安排招聘事宜。
(三)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四)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及现场操作演示等必要的考试评议。
(五)初步合格后,应向招聘人员讲解、出示有关规章制度、工资待遇等有关规定。
(六)通知应聘人员按期到公司报到,参加培训和岗前学习。
二、员工入职 :
(一)被招聘的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
(二)报到时,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个人资料。
(三)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其内容(地址电话、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等)若有更改,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四)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报,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
(一)凡新入职本公司的员工,一般须经3个月的试用。若员工所在部门总经理(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将试用期酌情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倘若不称职或触及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满后,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确认其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部门填具《员工转正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立即予以辞退。
四、薪金
(一)公司薪金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工资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
(二)员工薪金按照岗位类别和职位高低,并依据公司的薪金管理办法确定。
(三)员工只有在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下方能领取薪金。
(四)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的行为,将采取薪金罚扣机制
(五)员工薪金发放按月进行,当月工资在次月10日支付,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公司可视情提早或推后支付,时间不超过一周。
(六)员工在职因为工作调动和岗位晋升,薪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按规定进行调整。
五、膳食
公司职工食堂向当班员工提供中、晚两餐,其中护卫员包吃两餐,其他只提供一份中餐。
五、工装及配发用品、工具
(一)员工工作服装由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员工需交纳一定比例的服装押金及按比例个人交纳一部分,具体标准由公司统一规定。
(二)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员工未按规定使用造成服装损坏的应当赔偿。
(三)员工离职时,应将所配发的服装上缴,并事先清洗干净,上缴时公司将收取整理和消毒费用。
(四)公司所配发的用品、工具,员工签字认领,个人保管好,造成遗失和损坏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应将配发的用品、工具清点好一并上缴公司。
六、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元旦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春节3天,共10天法定节假日,当与工作时间和内容要求冲突时,应执行管公司规定。
(三)如因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六、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正式调入公司的员工,需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为1年。
(三)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均按合同有关条文处理。
第三节 职务任免: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材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部门负责人研究提出,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第四节 岗位变动及晋升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四、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五、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者可申请晋升,填写《岗位晋升申请》后,由部门组织审查合格报公司领导批复后,可按公司规定晋升晋级。
第五节 员工离职
一、 被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后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凡辞职或辞退之员工必须在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再领取工资。
五、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裕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节 请休假制度及假期待遇
一、请休假制度
(一)员工请休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室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并通知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请休假归来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销假,否则按延休假处理。
二、员工请休假
(一)事假:员工没有充分正当理由,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必须先提交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由部门主管审批;请事假1天以上由物业总经理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物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由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请病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一般应在病休前将病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急诊除外)。 病假证明和手续不齐备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现弄虚
作假,按旷工处理。遇本人重病或住院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补办病假手续。
(三)婚丧假: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死亡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报物业总经理批准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定10天、丧假3天
(四)产假:女职工应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门领导签署的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核准后,可享受产假90天,属晚婚者增加优待假15天,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需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证)者增加优待奖35天。
(五)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应立即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通知部门主管或物业总经理或总经理,事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填写事故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查后,报请物业总经理酌情处理。非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导致受伤,其休假时间将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各类假期待遇
(一)事假:请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事假不得连续超过5天,当年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二)病、伤假:3天内发放全额工资,3天以上不发放工资,病、伤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当年病、伤假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三)员工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当年累计休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工龄不满3年者,按本人工资60%的标准支付;满3年而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70%的标准支付;满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工资80%的标准支付。
(二)婚丧假、产假、工休假、公假:在批准的假期时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七节 培训
每一个员工从入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程度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公司也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遵守以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可参加各类培训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外培审批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经公司领导同意,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本人支付,也可根据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成绩,签订培训合同,待获得相关培训证书后交公司报销培训费用,对违反培训合同的培训人员,公司有权收回相关培训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第八节 考核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迁升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及年终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二、年终考核
(一)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和技能测试及有关平时的工作表现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四、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第九节 奖惩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服务中心行政奖罚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与此配合补充实施。
一、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有功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4、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5、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6、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8、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9、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二)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记功;
3、晋升工资或晋级;
4、通令嘉奖;
5、授予荣誉称号。
6、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奖惩记录表》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二、处罚
(一)过失种类: 员工过失分甲、乙、丙三类,触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类过失:
(1)上班迟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的;
(3)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4)不按规定着装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乙类过失:
(1)代人打卡或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当值时擅自离岗、睡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5)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表格的; ;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8)服务态度差,遭业户合理投诉的;
(9)一切有碍生产安全和公共秩序行为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丙类过失:
(1)连续矿工2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的;
(2)贪污、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4)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5)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6)服务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或损害客户利益的;
(7)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8)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的;
(9)其他严重违犯公司规定的。
(10)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处罚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领导发出;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的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物业总经理签署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物业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有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记录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给予其他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撤职或一次性罚款处分,也可单独给予这类处分并要求作书面检查。
5、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对触犯丙类过失者,给予开除处理。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无理取闹、纠缠或恶意报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公司将其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14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二)
(1人员招聘、录用制度
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并由用人部门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须先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办手续时需填写各类个人资料供存档、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如有),个人资料应正确无误,如提供虚假资料,可招致辞退的严重后果。需携带好有关证件原件,由员工本人亲自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后方能上班。
2、新进员工自上班之日起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部门试用期为三个月)。
3、员工对于自己所担任之工作有任何问题,需先征询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意见。
4、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请到原单位/社保中心将养老金等帐户转至本公司,以便公司为您办理养老金等。若原单位/社保中心从未办过社会保险或从学校新毕业之员工,请书面向公司说明并提出申请新开户头。
(2离职、辞职、辞退办法及手续
1、凡员工欲离职者,应按合同/劳务协议之规定,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间则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凡员工未按合同(或协议)书承诺提前离职者,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薪金作为通知期以赔偿公司损失(除非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准予提前离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核准予以立即辞退。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
(5)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
(6)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7)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8)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小区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1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考勤管理的基本制度,各管理处可以此制度为基础,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另行制定的管理处考勤管理制度需报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3-1考勤制度
1、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5:30时(个别岗位工作时间以工作需要设定),因季节变化需变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另行通知。
2、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并随机抽查制度,由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办理《员工外出登记单》,并交至各部门经理处,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4、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至各部门留存。凡未填写《出差申请单》者按事假论处,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2迟到、早退
1、迟到和早退的违约金标准如下:
迟到/早退分钟违约金标准
5≤_<1010元
10≤_<3020元
30≤_30元
2、月累计迟到、早退共3次(含3次)以上,无当月绩效工资。
(3-3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经准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种假期逾期而无事先申请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殴致伤而不上班者。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
5、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者。
6、凡旷工而2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半天工资;旷工超过3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一天工资;旷工二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扣发四天工资,给予最后警告。
7、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辞职。
第15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员岗位职责-2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员岗位职责(二)
1.负责编制物业公司机构定员编制方案。
2.负责对内部行政及民主机构增减肥变动提出意见。
3.负责编制本单位班组建制和班组长设置方案。
4.负责物业处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科级机构职责范围的制定、修订和补充完善等工作。
5.负责合理组织劳动力,按生产、服务需要确定和调整劳动组织。
6.负责编制公司的劳动定员年度计划方案及劳动力定员挖潜方案。
7.负责落实公司各科级单位定员控制指标和职能管理定员指标,以及班组建制及班组长定员控制指标。
8.负责按照上级(___总公司和生活服务中心)认定的新增项目,提出劳动定员增补方案,经上级审批后实施。
9.负责劳动组织定员的日常管理、月报表、台帐及落实情况,反馈分析小结等材料。
10.负责公司全部分工序列项目、范围的确定及增减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
11.根据总公司《分工序列标准》,对公司全部定员范围内岗位进行项目核定。
12.根据总公司《职工多技能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对公司各岗位兼学技能项目进行确定。
13.负责分工序列项目及多技能作业的日常管理。
14.负责贯彻执行总公司和生活服务中心劳动定额标准。
15.根据公司工作发展需要,负责制定、修改、完善专业劳动定额标准,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16.负责对基层单位下达劳动定额控制水平,并监督检查执行情。
17.负责公司劳动定额的日常管理检查和分析工作。
18.负责劳动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答。
19.具体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续订、解除手续。
20.监督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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