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矿山生产活动安全、高效运行的关键制度,它涵盖了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查和报废等全过程。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选购标准:明确规定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具备合格的生产厂家资质和产品证书。
2. 安装与调试:设备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符合设计规范,调试完毕后需进行性能测试。
3. 使用管理: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职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维护保养:规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6.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应对设备故障或事故。
7. 故障与维修: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修复,重大故障需记录并分析原因。
8. 报废处理: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
为确保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对员工进行以下内容的培训至关重要:
1. 安全知识:培训员工了解设备操作的基本安全知识,如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
2. 操作规程:详细讲解设备操作流程,确保每个操作人员都熟悉并能正确执行。
3. 维护技能:传授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技巧,提高员工自我维护能力。
4. 应急处理:模拟设备故障情况,进行应急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 法规政策:介绍国家关于矿山设备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
6. 实践操作:通过实地操作,检验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确保员工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设备。
为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矿山应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
1. 立即响应: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启动紧急停机程序,并报告给上级。
2. 现场隔离:对故障设备进行隔离,防止故障扩大影响其他设备。
3. 评估风险:评估故障可能带来的风险,如火灾、爆炸等,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4. 救援行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抢修,必要时调用外部救援资源。
5. 后续处理:故障排除后,进行设备性能检查,确保恢复正常运行,同时记录故障原因和处理过程,供后续参考。
6. 教训总结:分析故障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设备管理和操作流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乎矿山生产的安全和效率:
1. 生命保障: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能有效减少工伤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2. 资产保护: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维修成本,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3. 生产稳定:良好的设备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产量和质量。
4. 法规遵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或停业风险。
5. 企业声誉:安全的生产环境,有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石,需要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确保矿山运营的安全与高效。
第1篇 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矿山正常生产,防止人身安全和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设备归口管理:
管理:由矿长对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
使用:由矿长指定设备的操作人员,操作者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生产效率负责。
维修: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隐患,由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较大设备维修前应报告矿长。维修时设备操作者要在现场协助和监护。
矿山所有员工应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努力把设备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安全可靠性。安全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设备性能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正确使用设备,防止不按使用范围、操作规程和超负荷使用设备现象发生。
4.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认真执行设备的维修和计划,做好定期检修和定期检验工作。
5.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设备改造和更新,对安全性能不好的设备重点进行更新改造。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提示操作者等人员注意存在的危险。
7.维修时安全措施:维修时,由维修人员采取在控制柜等处悬挂警示牌、安排专人监护、对起重工具、焊接工具等认真检查等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修。设备维修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开机,确保维修作业安全
8.认真做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记录
第2篇 矿山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一)井下电网电压等级
煤矿井下电网与地面三相四线制电网不同,其电压等级有特殊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各级配电网络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二)保证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
1.煤矿井下特殊的工作条件
(1)矿井大气中有瓦斯和煤尘等爆炸性介质,在其含量达到一定量时,电气设备或电缆电线产生电火花时,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等恶性事故。
(2)井下巷道、机电硐室,经常有滴水、淋水、甚至大量涌水,空气相对湿度一般在90%以上。而且由于矿山压力的影响,常会发生冒顶和片帮事故,电气设备特别是电缆,极易受到砸、碰、挤、压而损坏。因此,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漏电火花或短路电弧等故障电火花,是瓦斯、煤尘着火或爆炸等恶性事故的电火源。
(3)井下有些机电硐室和巷道的温度较高,电气设备散热条件较差。
(4)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启动,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动较大。
(5)井下发生全部停电事故时会造成诸如淹没矿井、瓦斯积聚、人员受困或窒息、甚至发生瓦斯或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基本要求
(1)煤矿井下属于一类用户,停电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生产损失。
(2)煤矿井下供(配)电网不允许采用中性点接地工作方式,不允许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3)矿井电网短路容量,老矿井一般限制为50mva;新建矿井不再作此限制(一般为100mva或200mva)。
(4)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使之不超过20a。
(三)保护接地
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主要有:保护接地网、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连接导线与接地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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