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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治安管理制度(10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工地治安管理制度是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秩序和效率的关键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安全、现场监管、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身份验证、出入登记、行为规范等,旨在防止非法入侵和内部违法行为。

2. 设备安全:涉及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存储,防止盗窃和意外事故。

3. 现场监管:通过定期巡逻、监控系统等方式,确保工地的日常运作符合安全标准。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塌方、盗窃等突发情况的预案,提高应对速度和效果。

5.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法规及安全规定。

6.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的培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重要性

工地治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可以防止盗窃、破坏等犯罪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另一方面,良好的治安环境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此外,遵守法规、维护良好社区关系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方案

1. 建立门禁制度:所有进出人员需佩戴身份标识,非工作人员需登记并由专人陪同。

2. 强化设备管理:设备应定期保养,非工作时间应妥善存放,必要时可安装防盗装置。

3. 实施24小时巡逻:配置专职保安进行定时巡逻,配合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现场。

4. 完善应急预案:建立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对措施。

5. 定期培训:举办安全讲座,提供实用的安全操作指南,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6. 合规审查: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定期检查工地各项活动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7. 加强沟通:与周边社区保持良好互动,及时解决可能引发冲突的问题。

工地治安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共同维护工地的和谐稳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工地治安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9)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九)

1、为加强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工地治安秩序,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群体扰乱内部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产。

2、凡刚进场的班组,班组长应携带班组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相片到现场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人员及材料进出要有所跟踪登记,亲友访问时要有登记。

4、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害他人的,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药费及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5、施工现场所属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九大禁令:

①、严禁本工地职工不携带出入卡自由出入,若发现者罚款10元/次。

②、禁止非法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或对检举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③、严禁结群斗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侵占他人财物、侮辱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

④、严禁造谣惑众、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⑤、禁止私人非法携带爆炸、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⑥、禁止他人隐藏、毁弃或者私拆他人邮件、电报。

⑦、严禁偷窃、骗取、抢夺、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⑧、严禁在工地内进行嫖宿、卖淫、吸毒、赌博或传播淫书、淫画等不良行为现象。

⑨、严禁携带小孩进入工地现场,若出现事故其后果自负。

6、保卫班长要做好各保卫的交接班工作,并要办理必备手续登记。

7、工地保卫要服从管理按时作息,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留宿来访亲友,不准收留没有证件的人员。

8、工地职工外出探亲、访友等,在社会上违章、违纪、犯罪者工地一概不给予负责,其后果自负。

第2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精华版)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精华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 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 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饭盒,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款50-200元。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1、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2、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3、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24、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违者每次处罚款10-30元,或视情处理。

25、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11:30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30元。

26、 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生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7、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8、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9、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宿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30、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1、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32、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3、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4、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罅或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坭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5、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汉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

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6、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待30-1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7、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8、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 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4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____项目部

第3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都要不得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0、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亲友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地工的前工规定作用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饭盒,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款50-200元。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1、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2、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3、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24、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违者每次处罚款10-30元,或视情处理。

25、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11:30点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30元。

26、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生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7、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8、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29、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宿否则劝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30、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工程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本工地。

31、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场者,视情处罚或责令其退场。

32、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3、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4、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罅或纠正。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坭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35、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汉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工程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6、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另处罚款待30-100元,事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7、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8、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9、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人员,工程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序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40、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发。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50%(以新品计价),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第4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擀,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所穿财物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作他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10条处罚外,再视情节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人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对出借安全帽者罚款50-1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他,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节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严禁男女混居,违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屡数不改者,严加惩处。

(20)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严禁使用家用电器,违者罚款200元。

(22)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以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任何职工严厉翻大门或翻围墙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20元。

(25)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6)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

(27)班组长性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应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班组长如触犯罪事实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

(31)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节严加惩处。

(32)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幼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奖励细则

①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②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③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

④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⑤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100-1000元或酌情奖励。

⑥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30-50元的奖金或酌情奖励。

⑦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⑧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⑨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进能积极劝阻,效果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奖励。

第5篇 某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1、为加强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工地治安秩序,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

2、凡刚进场的班组,班组长应携带班组每个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相片到现场办公室办理出入证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人员及材料进出要有所跟踪登记,亲友访问时要有登记。

4、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害他人的,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药费及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5、施工现场所属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治安管理的“九大禁令”:

①、严禁本工地职工不携带出入卡自由出入,若发现者罚款10元/次。

②、禁止非法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或对检举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③、严禁结群斗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侵占他人财物、侮辱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

④、严禁造谣惑众、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⑤、禁止私人非法携带爆炸、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⑥、严禁偷窃、骗取、抢夺、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⑦、严禁在工地内进行嫖宿、卖淫、吸毒、赌博或传播淫书、淫画等不良行为现象。

⑧、严禁携带小孩进入工地现场,若出现事故其后果自负。

6、保卫班长要做好各保卫的交接班工作,并要办理必备手续登记。

7、工地保卫要服从管理按时作息,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留宿来访亲友,不准收留没有证件的人员。

8、工地职工外出探亲、访友等,在社会上违章、违纪、犯罪者工地一概不给予负责,其后果自负。

第6篇 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门卫的管理。

二、在职工中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杜绝发生恶性治安案件和斗殴、赌博、盗窃案等事件的发生。

三、认真执行市府、市公安局、劳动局规定严禁在沪私自招收盲流和三无人员在本工地施工或留宿。

四、建立职工花名册,验看身份证、就业证、务工证,掌握工地人员流动信息,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五、工地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联系,接受当地治安部门的指导,搞好共建协作工作。

浙江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7篇 工地治安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门卫的管理。

二、在职工中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杜绝发生恶性治安案件和斗殴、赌博、盗窃案等事件的发生。

三、认真执行市府、市公安局、劳动局规定严禁在沪私自招收盲流和三无人员在本工地施工或留宿。

四、建立职工花名册,验看身份证、就业证、务工证,掌握工地人员流动信息,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五、工地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联系,接受当地治安部门的指导,搞好共建协作工作。

第8篇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建筑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擀,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所穿财物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作他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10条处罚外,再视情节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人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对出借安全帽者罚款50-1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他,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节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严禁男女混居,违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屡数不改者,严加惩处。

(20)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严禁使用家用电器,违者罚款200元。

(22)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以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任何职工严厉翻大门或翻围墙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20元。

(25)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6)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

(27)班组长性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应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班组长如触犯罪事实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

(31)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节严加惩处。

(32)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幼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奖励细则

①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②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③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

④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⑤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100-1000元或酌情奖励。

⑥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30-50元的奖金或酌情奖励。

⑦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⑧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⑨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进能积极劝阻,效果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奖励。

第9篇 工地治安管理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施工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政府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望全体员工予以执行。

一、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法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公安机关、保安组织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治安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工程的规模与特点,实行阶段性和区域性管理,纳入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在施工现场治安管理中,还必须依靠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支持与配合,实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同作战,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治安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劳务队伍,必须按照“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纳入施工管理全过程,维护好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

七、现场用工,必须经工程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包队伍或(民工)队伍进行管理,同时民工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乡以上政府的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经用工队、组和公安部门审查后登记造册,方可使用。

八、各分包队或民工队必须由本队长负责治安工作,要建立各项安全、治安保障制度,制定出本部门相应遵纪守法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各部门对所用民工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从事运输、机械、高空、焊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未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十、加强对各自员工的管理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要及时报告,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犯罪分子混入内部,做好预防、减少各类犯罪。

十一、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管理,要有制度和防护措施,保证安全,财务门窗要牢固,符合防盗要求,同时不准存放现金超过规定限额,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设二人以上专门值班看守。

十二、各分包队伍或民工队必须管好自己的人,看管好自家的门,不准干扰施工生产、正常生活秩序、不准打架、聚众斗殴、赌博等治安事件发生,要做好疏导调解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十三、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准违章作业,在非用火区内吸烟及违章使用明火,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四、违反规定六、七、八、九条者罚款100~1000元;违反规定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者,情节严重,已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或经济制裁。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5000元。

十五、以上规定希望大家互相监督执行。

第10篇 市政工程ⅱ标工地治安管理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施工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政府的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望全体员工予以执行。

一、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法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公安机关、保安组织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治安管理工作。

三、根据梅龙路市政工程ⅱ标的规模与特点,实行阶段性和区域性管理,纳入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在施工现场治安管理中,还必须依靠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支持与配合,实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同作战,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治安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分包单位或包工(民工)队伍,必须按照“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纳入施工管理全过程,维护好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

七、现场用工,必须经工程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包队伍或(民工)队伍进行管理,同时民工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乡以上政府的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经用工队、组和公安部门审查后登记造册,方可使用。

八、各分包队或民工队必须由本队长负责治安工作,要建立各项安全、治安保障制度,制定出本部门相应遵纪守法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各部门对所用民工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从事运输、机械、高空、焊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未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不准上岗作业。

十、加强对各自员工的管理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要及时报告,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犯罪分子混入内部,做好预防、减少各类犯罪。

十一、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管理,要有制度和防护措施,保证安全,财务门窗要牢固,符合防盗要求,同时不准存放现金超过规定限额,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设二人以上专门值班看守。

十二、各分包队伍或民工队必须管好自己的人,看管好自家的门,不准干扰施工生产、正常生活秩序、不准打架、聚众斗殴、赌博等治安事件发生,要做好疏导调解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十三、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准违章作业,在非用火区内吸烟及违章使用明火,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四、违反规定六、七、八、九条者罚款100~1000元;违反规定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者,情节严重,已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或经济制裁。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罚款1000~5000元。

十五、以上规定希望大家互相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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