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学校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以及提升校园环境的安全与质量。
1. 规划与立项:包括校园规划的编制,建设项目的选择与立项审批。
2. 设计与招标:涵盖建筑设计、工程预算、招标程序及合同签订。
3. 施工管理:涉及施工队伍的监督,工程进度与质量控制。
4. 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与审计。
5. 安全与环保:施工安全规定,环境保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6. 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的验收标准,缺陷责任期的管理。
7. 后期维护: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计划与执行。
8.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建设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确保合规性:遵守相关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2. 提升效率:明确流程,减少决策延误和资源浪费。
3. 保证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建筑安全耐用。
4. 维护安全:防止施工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5. 优化资源:合理分配资金,实现教育设施的最大效益。
1. 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明确各环节职责,细化操作流程。
2. 建立专业团队:配备有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确保制度执行。
3. 加强培训: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建设管理知识的培训。
4. 强化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落实。
5. 持续改进:根据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6. 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通过以上方案,我们期望构建一个高效、透明、安全的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体系,为学校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1篇 z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从总务工作的内容和任务来看,学校的基本建设是第一位的工作,是总务工作管理其他内容的基础,是学校建设的百年大计。
一、基本建设用地的选择,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学校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二、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必须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实验室和图书馆也要达到这些要求。
三、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食堂的建设一定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可以,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四、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集体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必须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必须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第2篇 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决定
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明确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学校基本建设行为,实现公平、公正、公开,使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要切实加强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以及招(议)标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小组。各小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责,确保工程质量高、进度快,安全有保证。
二、严格执行申报和备案制度。基建工程必须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凡投入3000元以上的项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县局申报立项,县局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项目,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县局基建办申报备案后再予以实施。严禁将3000元以上的项目拆解为3000元以下的小项目,分散处理入账;严禁擅自更改工程规模,特殊情况的需经县局批准。
三、严格落实招(议)标。基建维修项目一律实行招(议)标制度,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县局基建办、监察室组织招投标,1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学校通过比价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报经县局基建办审批后实施。
四、严格质量监管。学校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必须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施工,确保质量无问题。工程结束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五、严格资金管理。大型工程需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严禁超进度付款和超标准付款,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加强工程审计,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有资质部门的审计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小型基建维修工程,需由县局基建办和学校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学校基建工程决算付款必需经县局基建办签字,无县局批准的《洪泽县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表》和基建办负责人签字的一律不得付款。付款时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和财务人员的责任。
六、健全基本建设档案。学校基建工作各项资料必须收集整齐、明确专人,给予专柜,妥善保管。认真履行付款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规范装订,以备检查。
第3篇 某学校基本建设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学校关于基本建设经济合同管理的办法
一、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及行政法。
3)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二、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1)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2)数量和质量。
3)价款或者酬金。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三、基本建设经常订立的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中,应规定双方提交勘察、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包括根预算)的时间,设计的质量要求以及其它协作条件等条款。建筑安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2)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购销合同要对产品数量、产品质量要求和包装质量要求、产品的价格和交(提)货期限有明确要求。
3)财产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4)借款合同。应明确规定借贷的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步骤。
1)要约。由乙方向学校提出签约提议,附合同条款文本。
2)协商。学校接到文本后,组织基建部门有关人员根据学校意图与乙方协商谈判,达成初步共识。
3)承诺。达成初步共识后,由基建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合同进行最后审查。
4)会签。达成最后共识后,基建部门内部相关科室实行会签,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审定,报校有关领导签字。
五、经济合同的履行。
1)经济合同一旦签订后,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就变成了一种法律行为。除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履行外,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条款履行义务。
2)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不能履行合同的困难或不利于履行的情况,要明确双方责任,尽量减少损失。
3)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先通过协商或者协调解决。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责任。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解决。
六、经济合同的管理
1)基建部门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合同的基本知识,加强法制观念,提高素质,避免签订非法、无效合同。
2)签订的的合同,基建部门需执三份以上。一份基建财务保存,一份基建资料室保存,一份经办人保存,重要合同需四份以上。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3)合同履行完毕后,经办人将合同与其他资料归入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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