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是规范实验室运行秩序,保障实验安全,提高实验效率的重要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1. 设备购置:明确设备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申报、预算审批、招标采购、验收标准等。
2. 设备登记:规定设备的接收、登记、编号、标签制作及安装等操作。
3. 设备使用:设定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使用前的培训、使用中的安全规定、使用后的清洁保养等。
4. 设备维护:制定定期维护计划,规定故障报修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设备报废:明确设备达到报废标准的判定条件,规定报废申请、审批及处理程序。
实验仪器设备是科研活动的基础,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通过规范操作,防止因设备使用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2. 效率提升: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延长设备寿命,提高实验效率。
3. 资源优化:有效管理设备,避免资源浪费,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利用。
4.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关于实验室设备管理的相关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
1. 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购置、登记、维护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制度执行。
2. 建立培训机制: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对使用者进行操作培训,确保正确使用。
3. 实施定期检查:制定设备定期检查计划,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问题。
4.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
5. 更新维护记录:所有设备的使用、维护、报修情况都应详细记录,便于追踪设备状态。
6. 定期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规定。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实验室的高效、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第1篇 教务处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教务处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是高校实验室的主要技术物资装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仪器设备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仪器设备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计划的编制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需要编制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应由各使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而定。下年度的申请计划,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应当于当年三月份制订。
2.计划的审核
无论编制何种计划,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计划交由设备管理部门――实验设备处备案,由实验设备处督促计划的执行。
3.计划的调整
编制的购置计划,如果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购置设备时,由使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按计划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
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此项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
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按照到货日期的先后顺序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
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设备使用人员按要求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
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建立完整的制度。保养工作应当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校验、定期发动、定期通电。对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应填写好使用记录。
1.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清、点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到各设备使用人员。
2.各设备使用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定期做好常规的维护和检修。
3.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预防维修的工作,即:做好平时的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学生做完实验以后都要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4.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事故维修的工作,一旦事故发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报告,上报所在部门的领导,确实需要一般维修或大修,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批准以后方能执行。
5.做好维修记录,填好维修记录卡。
七、仪器设备的报废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是保证教学质量及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保养、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因各种原因(如年代久远老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确需报废的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五)。
2.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检验确证、核实后,写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以后,填写设备报废卡(见附表六),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
3.设备一旦报废后,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到实验设备处和财务处销帐,办理设备报废相关手续。
此外,应该提倡自制教学设备,特别是自制那些教学需要、市场采购困难的实验设备。为鼓励教师和实验人员从事实验室建设,应当将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八、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和赔偿
1.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应当由系(部)、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校内借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单(见附表七)。
2.凡借用仪器设备,都应当按期归还,不得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人人都应当爱护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的调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调拨单(见附表八),报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4.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5.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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