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提升员工的业余生活品质,促进团队精神的建设,增进员工间的交流与合作,确保活动中心的高效运行。该制度涵盖活动策划、设施管理、安全规定、参与规则以及经费管理等多个方面。
1. 活动策划:包括活动的组织、审批流程、主题设定、时间安排等,旨在确保活动的多样性和趣味性,同时符合公司文化和员工需求。
2. 设施管理:涉及活动中心的日常维护、设备使用规定、损坏赔偿机制,保证设施完好,为员工提供舒适的活动环境。
3. 安全规定:制定活动期间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急预案、消防设施的使用、急救知识培训等,确保员工在参与活动时的人身安全。
4. 参与规则:明确员工参加活动的资格、报名方式、行为准则等,鼓励所有员工积极参与,同时保持良好的秩序。
5. 经费管理:规定活动经费的来源、审批流程、使用范围和报销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合理使用资源。
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员工满意度:通过丰富的活动,满足员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2. 增进团队凝聚力:活动中心是员工交流互动的平台,有助于打破部门壁垒,增进同事间的了解与合作。
3. 促进企业文化:通过策划与公司价值观相吻合的活动,强化企业文化,塑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4. 提高工作效率:适当的休闲娱乐活动可以帮助员工缓解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1. 设立专门的活动策划小组,负责活动的创意构思、组织执行和后期评估。
2. 对活动中心的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转,必要时进行更新升级。
3. 开展安全培训,让员工了解安全规定,并在活动中落实到位。
4. 制定公平公正的参与规则,鼓励全员参与,同时设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遵守规则。
5. 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设立活动基金,定期公示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员工监督。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职工活动中心将成为员工放松身心、增进友谊、提升团队协作的重要场所,为公司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第1篇 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办法范文
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教职工活动中心是学校教职工进行文化、娱乐、健身活动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活动中心的管理和建设,切实发挥其功能和效益,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活动中心是为学校教职工提供业余文化娱乐及健身活动的场所。中心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保证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严禁利用活动场所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二、教职工活动中心由校工会管理,具体负责组织活动的协调、中心的日常管理、音响和灯光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安全、保洁等工作。
三、教职工活动中心设专人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兼职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保证中心的正常开放,组织安排教职工健康有益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管理活动场所的设备和娱乐器材;管理活动场所的卫生和安全。保证岗位任务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服务到位,为广大教职工营造良好的业余文化娱乐健身活动的场所。
四、进入教职工活动中心的人员应衣冠整齐,举止文明,遵守开放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组织和安排,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要自觉爱护活动中心的设备、器材、桌椅等公共财物,保持场所卫生整洁。
五、严格执行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凡故意损坏设备和娱乐器材者,须照价赔偿。
六、除集体组织的活动外,校内教职工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个人活动凭工作证或工会会员证或离退休证入场。
七、为提高使用效能,学校各二级分会均为免费使用教职工活动中心。为优先保证全校性活动,避免时间交叉,使用单位须提前与校工会联系预约。在不影响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前提下,学生亦可有组织的在该中心开展活动,由团委提前与校工会联系预约。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2篇 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制度范例
一、开放时间
1、正常上班时间:
周一--周五 中午11:30--13:30
晚上18:30--21:30
周六--周日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2、寒暑假期间: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3、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4、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到本中心从事各项活动,如需在非规定时间活动的须经过院工会的批准。
二、 教职工使用本中心的设备器材须听从服务人员的安排,在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后再行使用。
三、 教职工在使用设备器材时须小心爱护,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如造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 教职工在进入中心时不要穿带钉子的鞋,以免造成地板的损坏。
五、 教职工进入活动中心后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要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财产,以免造成损失,否则后果自负。
六、 非教职工一般不允许使用本中心,如有特殊需要使用本中心须经过院工会批准。
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大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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