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涵盖了企业的各个方面,旨在规范运营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质量与安全,以及优化员工管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了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过程控制、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操作规程。
2. 质量管理体系:详细阐述了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出厂的全程质量监控,包括质量标准、检验程序及质量问题处理。
3. 安全环保制度:涵盖安全生产规定、应急预案、环保法规遵守以及事故预防措施。
4. 人力资源政策:涉及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管理等员工权益保障。
5.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审计监督等财务管理活动。
6. 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定价、销售管理、客户关系维护等内容。
7. 供应链管理:明确供应商选择、物料采购、库存控制、物流配送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该管理制度汇编构建了一个全面而系统的框架,各部分相互独立又紧密相连,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
1. 综述:概述水泥企业的总体战略、目标与愿景,为各项管理制度提供方向。
2. 管理职责: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与权限,确保责任到人,执行到位。
3. 制度细则:详尽阐述每个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执行标准。
4. 监督与评估:设定定期检查和绩效评估机制,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 改进与更新:鼓励反馈与建议,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变化。
水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是企业有序运营的基础,具体体现在: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升生产与管理效率。
2. 保证质量: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3. 保障安全: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降低企业风险。
4. 优化资源: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5. 规范行为:明确员工行为准则,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增强团队凝聚力。
6. 促进发展:为企业战略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套完善的水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既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宪法”,也是对外展示企业专业形象的重要窗口。它不仅规范了企业的日常运营,更在长远发展中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1篇 某水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基本原则
消防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各部门要把消防工作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管理工作。
2、基本要求
在生产工作中把生产管理和消防管理较好地统一起来,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节中去。教育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发现和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充分调动员工消防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__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
1、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即“公司安委会”,由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总经理任安委会副主任,公司各部、室正职为成员。
2、安委会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3、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正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部门副职或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四、消防管理部门职责
1、安委会的职责
⑴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⑵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⑶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⑷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⑹总结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⑺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⑻公司消防工作由安全部归口管理。安全部设兼职消防干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消防监督。
2、消防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⑴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⑵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消防责任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伍,依靠全体职工做好消防工作。
⑷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⑸负责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监督维护工作。
⑹对新建、扩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以及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⑺审查厂区动火措施,严格动火工作审批程序。
⑻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汇总上报消防统计资料。
3、公司各部、室及生产车间的职责
⑴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编制本单位消防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经常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⑶对本单位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⑷管理和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演练工作。
五、消防管理人员职责
1、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⑴认真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对公司消防安全负责。
⑵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⑶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批准、监督消防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⑷经常听取各单位提出的防火建议,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⑸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⑹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管理工作。
2、常务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⑴负责领导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研究审议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⑵具体负责全厂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
⑶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会议议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时同时布置消防工作,对出现的火灾隐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⑷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⑸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安全部部长消防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⑵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厂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⑶对拟定新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及竣工防火验收,对防火器材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⑷主持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
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措施。
⑹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和事项,进行考核处理。
4、各部门(车间)正职消防安全职责
⑴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备用。
⑵经常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在生产中禁止违章作业,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未经许可禁止变位和移作它用。
⑶积极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⑷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各项消防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⑸对所辖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清洁无油渍、无粉尘、现场无杂物。
⑹加强对部门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5、各部门(车间)具体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并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并实施全面管理。
⑵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考核,协助各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
⑶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熟悉本单位消防系统,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⑷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班。
⑸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规定审批动火作业工作票,定期进行消防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⑹按照《消防法》要求,计划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验收工作。
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违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6、调度值班员消防安全职责
⑴值班期间对生产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⑵生产现场发生火警时,调度员应负责指挥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⑶发生火灾时,调度员应首先指挥值班人员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气源。
⑷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无力扑救或不及时扑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7、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⑴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带头执行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⑵积极组织开展班组消防宣传工作,努力学习消防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⑶本班组所属设备器材,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器材完好无损、清洁。
⑷加强对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领导。
⑸制定本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⑹保证本班及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损,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安全员更换补齐。
8、义务消防员消防安全职责
⑴协助本班班长和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⑵学习、宣传消防常识,带头遵守各项消防制度。
⑶参加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备用。
⑷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掌握一般火灾的扑救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六、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作业管理
1、公司重点防火部位:
⑴库房(油库、纸袋库)
⑵煤粉仓及煤粉制备系统
⑶脱硝氨罐及氨水喷洒系统
⑷总降及生产车间配电室
⑸食堂
⑹中控楼
⑺宿舍楼
⑻办公楼
2、动火管理
⑴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动火工作票)。
⑵油库、水泥袋库、煤粉制备系统、氨水罐装区定性为一级动火区域,必须由班长(兼职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具备安全条件后填写特种作业(动火)许可,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安全状态,报安全部(部长或主管)审核,生产主管副总签字批准。
⑶其它防火部位动火即二级动火区域,按照以上流程,由车间主任签字,安全部(部长或主管)审批即可。
⑷动火作业现场监护
①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②一级动火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③一级动火作业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⑸动火过程的控制
①签发、审批人员应审查: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②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许可人应审查:
a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b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己隔绝;
c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③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a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b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c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d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e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f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④消防监护人职责:
a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b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c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d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e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⑤动火执行人职责:
a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b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c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d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⑥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⑦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a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b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不动火的方法处理;
c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⑧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a油车停靠的区域;
b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c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d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e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七、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安排
1、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⑴消防设施、器材属防火、灭火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⑵安全部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各种消防器材的维修,各单位要根据安全部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维修、更换。为了切实保证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维修消防器材,
⑶全厂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全部与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标准进行设置,由所属单位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⑷消防水系统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当设备变动或闸门开关影响到消防水系统时,均应征得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同意方可变动,消防水作为它用时必须经安全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⑸各单位必须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2、消防定期工作安排
⑴全公司消防安全检查,每年2次,由公司消防委员会作出部署,安全部组织实施,检查公司所有单位,检查时间安排在火灾易发季节。
⑵节日消防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由安全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⑶季度消防检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检查本单位所属范围,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写出书面检查总结存档。
⑷每年11月份为消防宣传月,组织全厂消防安全培训及演习一次,公司各单位必须参加。
⑸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至少2次的防火演习,以提高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和自救能力。
⑹灭火器材,每季度检验、保养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进行,每次检验、保养完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存档并交安全部备案。
⑺每年10月份对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进行防冻检查,放水试验、涂油防锈,由生产部负责。
⑻重点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电气车间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持完好状态。
八、消防安全考核
1、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备用无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或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2、考核的主要内容
⑴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负责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班组义务消防队员要明确、缺位应及时调整补齐。
⑵公司配置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交接班内容,做到“四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评比)。
⑶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法令及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率达100%。
⑷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内外完整清洁,无杂物,位置固定。
⑸各部门员工年参加消防知识培训率达70%以上。
⑹对积极按本制度检测、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所辖消防设备系统完好的,根据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
⑺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或者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根据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⑻执行制度不严,配合协调不力,造成拖延的部门及个人,扣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或工资20%-30%。
⑼因误操作、试验、维护等造成火灾事故或耽误灭火战机,造成设备损失的,按设备价值的5%-15%扣发该部门奖金和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公司全体职工和凡在本公司范围内的外来施工单位、临时工及其它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2、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2篇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 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第3篇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序号
内容
要 求
一
安全生产
组织机构
及
人员要求
1、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资质,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1、建立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4、危险源、危险作业、危险物品以及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制度。
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1)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及档案管理制度。
10、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
三
从业人员
安全管理
1、企业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内容。
2、做好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且资格证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5、岗位作业人员熟悉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的操作。
四
生产工艺
及设备、设施要求
1、破碎、装卸(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拉紧、制动、保护、联锁、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2)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标准规定,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3)给料或转运料斗及料槽开口位置设防护装置,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严禁输送设施设备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
2、输送(1)提升及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给料或料斗开口在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严禁人工疏通;
(2)输送、传送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防护罩、护栏)齐全可靠,严禁输送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人体接近或触摸运转的部位;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设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4)运输车辆按时年检,刹车、转向灵活,制动、照明装置完好;严禁货车载人和人货混装。
3、煤磨、生料磨(1)操作人员必须配戴防尘护品、护具,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磨体两侧护栏应齐全,严禁人员从运转磨底下穿越;
(3)煤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禁止烟火警示和防静电装置;
(4)煤磨厂房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和装置(灭火器、消防栓);
(5)有防火、防爆应急预案。
4、旋窑(1)煤粉输送管路完好无泄漏;燃烧器完好无泄漏,调整机构灵活好用;
(2)回转窑窑头、窑尾检查门(盖)完好,平台护栏、测量仪表仪器完好。密封装置完好无脱落;
(3)回转壳体无阻碍、碰撞物体,检修门固定牢固;筒体、领圈冷却装置完好;
(4)预热器平台、构件、护栏完整牢固,检查孔盖牢固,翻板阀灵活好用,防止烫伤;
(5)系统联锁、控制完好。空气炮等气动元件、压力容器工作正常;
(6)回转窑传动、支撑回转部件安全护栏完整,冷却水、润滑油供应正常。托轮、挡轮测控仪表完好。
5、立窑(1)窑体完好,护栏、安全设施齐全;
(2)喂料装置灵活好用,安全标志齐全;
(3)料、煤配比要准确可靠,能连续均衡地向成球盘内供料;
(4)操作工勤观察窑况,掌握窑情,出现异常要有防护设施;
(5)处理异常窑情的预案齐全;
(6)卸料装置安全设施、设备齐全;
(7)护罩密封严密,干燥物料输送设置吸尘或除尘装置,排放烟气合理。
6、水泥磨、包装机(1)磨机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旋转体周围防护栏警示牌齐全;
(2)严禁人员从磨机下面通过;严禁检查检修人员站于磨体或靠近回转体;
(3)包装设备运行正常,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水泥筛分、计量、控制设施完好;系统收尘效果良好;严禁输送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
7、成品、半成品库(1)去库顶走梯,库顶防护栏完好,库顶防雨设施齐全;
(2)库底调配装置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设备运行平稳;
(3)库底通风收尘设备完好,事故疏散通道畅通,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设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4)水泥库清库必须有安全措施,专人操作,专人监护;必须有清库应急预案。
8、站台发货(1)站台要有良好的车辆和发货秩序;
(2)装卸工和发货员严格按照装车和发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有装货车辆出厂行驶路线、导向警示和交通标志牌。
9、压力容器、工业管道(1)安全阀铅封完好、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工作状态合理,记录齐全;
(2)相邻管道与构件无异常,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3)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无严重腐蚀、无泄漏,有设置限高的警示,有隔热措施。
10、取暖、热水锅炉(1)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压力表、水位表、观火阀门灵活好用;
(3)必须登记、注册,按时参加年检,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11、空压机、收尘设备设施(1)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无影响强度和钢度的缺陷,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措施;
(2)压力表、温度表(计)、安全阀、液位计(油标)等安全装置(附件)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3)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
(4)收尘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操作岗位、设备现场应设有紧急开关或装置,且灵敏可靠;
(5)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标准规定。
12、起重机械(行吊、电动葫芦)(1)滑轮的护罩完好,转动灵活,吊钩等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缺陷,紧固装置完好;
(2)制动器工作可靠,连接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3)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定期进行年检。
13、仓库、油库、纸袋库、危险化学品库(1)库内应按贮存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有相应的报警装置;
(2)库内使用防爆工具,库房的电气设施均应防爆;
(3)油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齐全可靠、动作灵敏;
(4)危险化学品应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贮存,库房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库内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
14、机电设备按规定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经维护、保养、检测后应当做好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抢修)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并遵照执行。设备检修需切断电源,要有专人负责,并挂上警示标志。
15、配电室内安全防护设备、用具齐全;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时有专人负责;
接地装置的连接可靠,编号、标识明晰,重要的接地装置有定期检查记录。
16、其他机械(风动、气动设备,计量设备、砂轮机、手持电动工具等)
(1)防护罩应完好无损,气阀、开关、气管必须完好无漏气;
(2)计量设备完好,电子计控设施准确灵敏,定期检查校正;
(3)砂轮机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
(4)电焊机设备完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操作;
(5)气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安全附件齐全、完好,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保持安全距离,存放量符合规定,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
五
场所环境与
职业卫生
1、生产场所
(1)生产车间存放的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不得超过1天用量;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与其它车间要作防火分隔;
(2)生产场所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场所的地面不得有积水、油污和杂物。
(4)易燃液体储罐应采取全埋地下式设置,并应安装避雷及防静电装置。
(5)纸袋、引火柴等易燃、易潮物资仓库应有防火防潮设施。
(6)易燃易爆场所必须用防爆电器;
2、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报有关部门并向从业人员公布;职业危害因素有专人负责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应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若仍不达标的,必须停止作业;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除设置警示标志外,还要说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措施。
3、按规定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高温、噪声、局部震动、矽尘作业职工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水泥粉尘、高处作业职工每2年至少体检一次;其他职工按规定周期体检。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4、粉尘和废气各主要排放点均采取安全卫生措施,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对噪声源应采取隔声或消声措施,噪声声级符合标准或规定要求。
5、高温、高空、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做好现场监护;操作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仪和设备的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
6、易中毒场所的防毒设施符合规定要求;易燃场所的防火设施符合规定要求。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佩戴。
六
安全生产
投入
1、有保障年度安全生产项目实施的专项经费预算并得到落实。
2、有重大危险源评估、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的投入。
3、确保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
七
事故预防与处理
1、对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对危险源要采取相应的防范、监控措施;对事故隐患,采取整改措施,并记录。
2、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事故及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3、按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并及时修订预案。
4、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和处理。
5、事故的调查处理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要求落实,并建立事故档案。
八
承发包(外包)与租赁管理
1、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
2、不应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外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4篇 水泥企业作业行为管理标准范本
1.建立人员行为安全观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行为观察的责任、方法、记录、考核等环节内容。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观察,做好相应记录。观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2.1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
2.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2.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2.4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
2.5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
2.6其他危险情况。
3.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控制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如当上下楼梯时,如果附近有扶手,必须抓住扶手。
员工在执行操作任务时,要遵守相关程序内提及的所有安全规定。程序内若有未提及的安全问题或不能完全理解的条款,要立即和主管联系。
4.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预热器清堵、水泥筒型储库清库、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吊装、预热器清堵、水泥筒型储库清库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5.设备检修作业时应实行停送电制度。
6.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参与水泥窑系统检维修的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以防碎片对眼部造成伤害。
7.进入有限空间检修,应严格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专人监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7.1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
7.2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7.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7.4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7.5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7.6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7.7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7.8使用符合现场环境的安全电压照明;
7.9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7.10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11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和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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