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车辆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规范校园内车辆的使用、管理及维护,确保校园交通安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其主要内容包括车辆的登记管理、使用审批流程、驾驶员职责、车辆保养与维修、应急处理机制以及违规处罚规定。
1. 车辆登记:所有学校车辆需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购置日期、使用状态等。
2. 使用审批:车辆使用需提前申请,明确用车事由、时间、路线及预计里程,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3. 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 保养与维修:车辆定期进行保养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5.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应对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
6. 违规处罚:对违反规定的驾驶员或车辆使用者,依据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安全:通过规范车辆使用,减少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安全。
2. 提升效率:合理调度车辆资源,避免无效占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3. 控制成本:通过定期保养与维修,延长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
4. 培养责任:培养驾驶员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用车文化。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如申请、审批、出车、归还等,确保流程清晰。
2. 建立车辆档案:记录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故障历史,便于管理和预防问题。
3. 定期培训: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驾驶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强化监督:设立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定期检查车辆使用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5. 制定奖惩措施:对于遵守制度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行为进行警告或罚款,形成有效约束力。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学校车辆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校园的日常运行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为创建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贡献力量。
第1篇 小学学校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员
1.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门左右附近设摊。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宠物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人员出入
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二是做好有关登记。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三、车辆出入
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并要求进校车辆停放指定区域。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要求进校自行车、电动车辆应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四、携带物品
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对外接待和会客
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离校时应交出会客单,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为准。
第2篇 学校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五)
学校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5)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 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3篇 s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学校校园车辆管理规定
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结合我校区实际,制订潭中校区车辆管理规定。
一、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为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学生放学15分钟后车辆方能驶离)。
二、凡车辆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保安人员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
除公务车外,凡教师私家车辆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亲自驾驶,不得他人代驾,如当值保安发现,车辆禁止进出校园。
三、需进入校园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的相关车辆,一律由学校保安人员指挥停放。
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的部门负责人,需在来访人员车辆到校前通知安保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确保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课间活动时间。
(如发生意外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
四、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五、目前学校临时停车位为22个,其中1个为学校公务用车停车位(学校公务用车停放固定位子)。
因学校停车位有限,如遇车位停满后,晚来的车辆须自行找车位停车。
六、本校教师车辆及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停放。
七、禁止在校园内清洗机动车辆,学校公务用车除外。
八、此管理规定由学校解释并执行。
本规定自20__年5月23日起执行,如与本规定相抵触者,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按景行小学潭中校区相关制度处理及期末绩效量化扣分。
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快学校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的科学管理,真正服务于教育教学、教研、会议及业务交流等工作,确保安全行车,保证全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适用范围
1、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2、来宾接待及学校重要会务用车。
3、校长、办公室主任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
1、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校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单位任何人均无权调度车辆,驾驶员也不得私自答应出车。
2、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否则驾驶员不得出车,出车用途与主任通知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严禁私自出车。
三、车辆保管和维修规定
1、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2、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3、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4、办公室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5、车辆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
请表,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事宜。
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督办。
6 、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学校联络。
7、每次出车前,应查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8、日常情况下,应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有关说明。
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9、车辆修理必须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办公室在比较修理质量和价格的基础上,固定1-2家修理厂负责学校车辆的日常修理。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
10、车辆不得出借、出租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换使用。
各部门之间不允许私下互借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学校以外的人员使用。
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四、安全管理规定
1、办公室负有对本部门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监督的职责。
驾驶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章,无事故,优质服务,安全行车。
2、认真执行例行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和保洁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坚持“三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
3、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行驶证、养路费证等证件,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自行补办,费用自理。
五、学校驾驶员工作守则
1、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根据办公室驾驶员岗位的特点,除出车外,要求驾驶员上班时间原则上必须在工作室内待命。
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
上班以外时间,驾驶员也应做到随叫随到。
3、服从安排,准时准点出车。
值班或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事先必须请假。
4、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驾驶技能,着装整洁。
不允许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过核定时速驾车,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5、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6、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负责办理年度保险等具体业务
7、严守保密纪律,不插话,不议论,不传话。
8、车辆离开本市时,驾驶员应主动告知办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
9、实事求是,按规定领取补助,核销的燃油费、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必须与承担的出车任务相符。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担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2.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承担。
3. 各种车辆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学校报告,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应视责任具体处理。
第4篇 学校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可疑车辆进出学校,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履行学校门卫登记手续。
二、禁止任何机动车辆在学生上学、放学前后30分钟内进出校园。学生在室外活动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出。
三、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学校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凡经允许进入的车辆,必须低速行驶,严禁鸣笛。
四、运送货物的车辆应持有效证件到学校保卫部门办理出入手续,按照学校指定时间进出。
五、禁止出租车、超高、超重等超限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按照门卫执勤人员要求进入。
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修车和救护车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脚踏三轮车进出校门必须推车通过,校内禁止骑行。
七、学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由学校保卫部门统一发放出入证件,凭证件进出,并按学校要求停放。
八、除学校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在学校内过夜停放。学校只对特许车辆提供临时停放的场地,不履行看管义务。
第5篇 _学校车辆管理办法
一、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必须到保卫处登记办理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车辆通行证,凭证通行;外来车辆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凭有效证件领换临时通行证方可在校区通行。
二、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要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任何车辆禁止随意停放。
三、校内机动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不得占道停放,行驶途中应主动礼让行人。
四、骑电动车、自行车下坡时应减速慢行或下车推行,防止出现事故。
五、由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每周对车辆停放进行一次检查,并登记违章车辆信息,对超过三次违规停车的人员进行通报,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其车号。停车秩序和文明单位评比挂钩。
六、各部门、单位加强对职工、学生、职工家属、临时用工、施工人员的规范停车宣传教育,通知到每一个人员。
七、对不听劝阻,阻挠公务,无理取闹的人员由学校严肃处理。
八、遇有大型活动,车辆的停放须听从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安排。
第6篇 _学校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学校车辆运行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院教学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完成学院交通运输的任务,加强车辆的管理,特做一下规定:
1、严格执行机动车“三检”(出车前检查、行驶中途检查、收车后检查)、“四勤”(勤紧固、勤保养、勤润滑、勤清洁)制度,保持机件完好,杜绝带病车辆上路。
2、建立机动车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数据、使用、维修等有关情况的记录。
3、机动车必须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维修保养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汽油刷洗发动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发生车辆火灾事故。
4、机动车在执行任务后返回学院停车场,防止被偷盗、被破坏事故发生。
5、各部门组织的长途外出活动须提前向院申报,填写用车报告单后经院领导批准。
6、各种机动车按时参加年度检验和单位内部抽查、普检、地区组织的季检。
7、保证各部门使用车辆的安全,严禁在修车辆执行运行任务。
8、司机要精心爱护、保养车辆、保持清洁,严禁公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须经后勤公司总经理批准。
9、司机要服从运输中心经理统一管理调配、不得私自出车,非在编司机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准驾驶学院车辆。
10、购置、变更、报废、停使、调出、调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及时向学院及有关上级管理部门申报、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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