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员工权益。该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借用原则与审批流程
2. 借用期限与职责
3. 员工权利与义务
4. 借用期间的考核与评价
5. 奖惩机制与违约处理
6. 附则
1. 借用原则与审批流程:明确借调的必要性,规定申请、审批的程序,以及涉及部门的责任。
2. 借用期限与职责:设定最长借用时间,明确借调人员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职责。
3. 员工权利与义务:保障员工在借用期间的权益,同时明确其应尽的义务,如遵守新部门规章制度。
4. 借用期间的考核与评价:设立考核标准,对借调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公正评估。
5. 奖惩机制与违约处理:设定奖励和惩罚措施,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6. 附则:包含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以及制度的解释权归属。
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的借用流程,减少人力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公平:明确员工权利,防止因借用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3. 维护秩序:避免因随意借用导致的管理混乱,保持组织稳定。
4. 激励员工:奖惩机制能激励员工在借调期间积极工作,提升个人绩效。
5. 促进发展:通过人员流动,促进部门间的知识交流和技能互补。
1. 借用原则:借调必须基于工作需要,经过直属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共同审批。
2. 审批流程:员工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借调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公司管理层批准。
3. 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需报请高层批准,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4. 职责明确:借调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职责分配,完成相应任务。
5. 考核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由新部门和原部门共同参与,结果影响绩效奖金。
6. 奖惩机制:优秀表现可提前结束借用并晋升,违规行为将缩短借用期或取消借调资格。
7. 违约处理:违反规定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雇的处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均须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希望全体员工理解并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市地税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因工作需要,市局机关经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协助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况;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__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__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_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因工作需要,市局机关经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协助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况;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注办公地址在__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__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z市地方税务局临时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因工作需要,市局机关经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协助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况;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住、办公地址在__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__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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