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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销部管理制度汇编(4篇)

更新时间:2024-05-10

公司营销部管理制度

公司营销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营销团队的行为准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市场策略的准确执行,同时促进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以达成公司的销售目标和品牌形象塑造。它通过明确职责分工、设定工作流程、强化绩效管理,为营销部提供稳定、高效的工作环境,从而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

包括哪些方面

1. 职责划分: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能和责任,包括市场研究、产品推广、客户关系管理、销售支持等。

2. 工作流程:定义从市场分析到销售执行的各个环节,包括策划、执行、评估和反馈等步骤。

3. 决策机制:规定重大营销策略的制定和审批流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4. 沟通协调:建立内部沟通机制,促进跨部门协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 绩效评估:设定合理的业绩指标,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提升业绩。

6.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提升团队专业能力。

7. 行为规范:制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确保员工遵守公司文化和行业法规。

重要性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能减少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证质量:统一的决策机制和绩效标准确保营销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 促进团队建设: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助于团队凝聚力的形成,提升整体战斗力。

4. 人才保留:公平的绩效评估和职业发展机会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 塑造形象:规范的行为准则能维护公司形象,增强客户信任。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涵盖上述各方面的营销部工作手册,作为员工日常工作的参考。

2. 定期培训:举办定期的内部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制度。

3. 实施反馈机制:设立匿名反馈渠道,收集员工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改进。

4. 强化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地。

5. 激励与奖励:对执行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积极性。

通过上述方案,公司营销部管理制度将逐步完善,为公司的市场营销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营销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部营业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营销部营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部门经营活动,明确责任,使工作能正常、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客户接待管理办法

第三条销售代表接待客户顺序以排班表为准,依次顺序接待。

第四条销售代表若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热情迎接客户。

第五条销售代表不得抢客、挑客,否则一律取消销售资格。

第六条只要对楼盘有兴趣,愿意接受销售代表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视为一个接待名额。

第七条每个销售代表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代表促成交易。如有需要义务帮助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销售代表负责。

第八条老客户来访,原接待的销售代表在接待新客户,及时知会其他同事代替接待老客户,待新客户走后继续接待老客户。不得慢待客户。

第九条销售代表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后,若不能出示有效客户登记,无论成交与否,原销售代表都要把客户还给当前销售代表。(有效客户登记时间为三个月)

第十条来访老客户归属暂不能确认时,当前接待销售代表必须立即表态是否接待。

如放弃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销售代表义务接待。登记以后,如查出是其它销售代表有效的客户需主动交还。如不能查找出有效登记,则客户归接待销售代表,且不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如自愿接待,算其客户接待名额,但若事后查出是其它销售代表的有效登记客户,必须还给原销售代表。

第十一条归属已明确的来访老客户,只要未成交,均视为原销售代表当天一个接待名额。若放弃接待,视为同时放弃老客户名单。老客户重新登记后算义务帮忙同事的有效客户。无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第十二条若轮到销售代表正在接待客户,或不在售楼现场(如去洗手间等,五分钟内有效),自动跳过,客户名额不另行补回。若因公事外出,经专案经理确认后可补回。

第十三条登记过或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同时进入售楼处,新老客户都视为原销售代表的客户。如新客户单独来访,除原销售代表事前有知会专案经理,可视为其客户(当天没上班除外),否则一律按新客户顺序接待。

第十四条任何销售代表不得递名片予他人客户及联系业务,除非得到该销售代表同意,否则视为抢客论处。

第十五条在别人接待客户时,其他销售代表不得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第十六条销售代表接待客户必须有始有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而转接其它客户,除非得到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所有销售代表均有义务做电话咨询,鼓励客户到现场看楼,电话登记一律无效。销售代表可以让电话客户来现场后找自己,客户到现场并作有效客户登记后,则算作该业务员客户。电话客户来现场,若该销售代表不在,按新客户轮序接待。

第十八条销售代表无权私自为客户转名,或直接找发展商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第十九条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专案经理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销售代表必须做好客户的跟进工作,并配合发展商做好售后服务。

第二十一条如出现不属于以上列入之情况,由专案经理统筹安排,全权处理。

第三章客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在接待来访客户后,销售代表自己的客户登记可以作为客户确认的依据,但需提供客户全名、联系电话、第一次登记时间,否则无效。

第二十三条所有客户确认均以客户到现场登记为准。不论之前是否有到访,未登记客户均算作新客户;

第二十四条销售代表不得私自涂改和销毁。所有客户登记由项目经理审核确认;

第二十五条如客户登记出现重复,原则上以有效登记的时间为准则,由专案经理审核裁定;如客户成交7日后,原销售代表才获知,则客户归属成交销售代表,原登记无效。

第二十六条若前后登记确定为夫妻、父子、母女等直接家属关系,以有效的第一次登记为准。直接关系不包括公婆、岳父母、媳妇、女婿等。

第二十七条销售代表须保存及管理客户登记本,客户登记不得涂改和销毁;

第二十八条如出现未列入以上之情况,客户归属权由专案经理统筹安排处理。

第四章来电接听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接听电话,响铃不可超过3次,应在第1次响铃后便接听电话。拿起话筒后,首先说:您好,星雨华府,报出楼盘名称。

第三十条尽快询问来电客户姓氏,然后用对方姓氏称呼客户。

第三十一条简洁介绍楼盘资料,说明楼盘卖点,要主动说,忌一问一答。语气要柔和、亲切,音量适中,说话语速不宜过快或过慢。若对方未听清楚,必须耐心复述,不得流露出不耐烦的腔调。

第三十二条强调现场特色和优惠,辨别客户购买动机及关心点,利用有关卖点,鼓励客户亲自前来现场看楼。介绍看楼专车或交通路线,令客户较快找到楼盘位置前来现场。

第三十三条个人必须做电话记录,内容包括:客户姓名、联系电话、意向及来电时间。

第三十四条接听电话中如急需接听另一电话或有人找,应先告知客户对不起,请稍等一下,然后用手握住电话筒,不可手拿听筒接听另一电话或与别人大声交谈。

第三十五条如果是客户电话,并且非固定找某个人,须说:您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我提供什么帮助。要耐心听对方叙说,并热情诚恳地回答问题。重要事项听完后,复述一次,并请对方确认,对不能马上回答的问题,请客户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请示有关人员后再回电话。最后,不要忘了说:欢迎您到我们现场参观。

第三十六条接到打错的电话也要礼貌地告知对方打错后再挂机。

第五章销控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地盘销控工作由项目经理具体执行。

(一)销控前:置业顾问需销控单位前,须报知销售经理,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同时销售经理进行销控前,必须以置业顾问先交客户的认购定金(含订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才能确认销控。

(二)销控办理:置业顾问须在销控确认后,方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置业顾问不得在销售经理不知情或销控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单位,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定并认购,销售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并将进度向营销总监汇报。

第二十八条销控变更:置业顾问在跟进过程中,如已登记的资料有任何更改或者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以便及时向营销总监汇报。

> 第二十九条挞定:如客户无下定或确认挞定,置业顾问必须第一时间向销售经理汇报,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条销售经理须于每天营业结束时,或第二天一早上班时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营销总监汇报当天的销售情况,包括卖出多少单位,收到多少定金等。

第三十一条销控登记:销售经理于每出售单位、转单位、挞定、收款等后立刻记录于《销控登记表》和《总销控表》。

第六章认购管理

第三十一条定金与临时订金

(一)定金:置业顾问必须按规定的该地盘定金金额要求客户落定。

(二)订金: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定金,可支付部分订金,但该订金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订金标准。如客户的现金少于规定的最低订金,必须经得经理的同意后才可受理,否则不予销控或认购。

(三)临时订金:客户并未交齐全部定金,置业顾问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补足期限要求客户补定金。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的,须知会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

(四)小订金:此订金在来访客户较少或是销售不利的情况下,现场采取的一种逼定方法,客户所订的房源只为其保留1-2天(或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客户不购买时,此小订金可返还给客户。

第三十二条认购书

(一)认购书领用:由销售经理向财务部领取,统一编号,需登记。如有作废,则应将所有联回收齐并注明作废后交给财务部。

(二)认购书填写: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办法所能达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置业顾问须于楼价栏下填写××折,并请相关负责人签名,或在相关文件、申请书上签名确认;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销售经理核对定金无误后如实填写,并在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的编号。

(三)认购书核对:置业顾问填写完认购书后,必须交由销售经理核对检查,并确认。

(四)认购书保存:核对检查无误后,置业顾问将一联交予客户作为认购凭据,其余联交与销售经理,销售经理交给财务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营销部。

第2篇 某地产公司营销部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营销部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一、现场接待

客户接待、热线接听制度

为了促进销售员公平竞争,充分发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将接待方式采用轮流接待制:

销售第一人:接待来访客户并陪同客户参观、介绍项目相关情况,解答客户所出的有关问题;

销售第二人:做好接待客户的准备工作;

其他人:回访客户或协助完成销售工作

■接待客户:

有客户进门所有在销售大厅的员工同时喊欢迎参观。按顺序排在第一位的置业顾问主动起身招呼(不得经催叫后再行接待,以免让客户久等而产生不良印象)上前问候:您好,欢迎参观。然后简单询问客户是否曾来参观过,是否已有置业顾问接洽过,分以下几种情况:

1)若客户说与某位置业顾问有过联系,则及时通知该置业顾问,由该置业顾问进行接待。

2)若客户说没有联系过或以前联系过但已忘记置业顾问姓名,且置业顾问没有在接待客户登记表中登记过,则该客户应视为新客户,带至洽谈区详细介绍,并耐心询问其购房意向,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应设法问知客户信息获取渠道,并在客户走后在客户来访单中填写清楚。

3)如遇同行市调也视为新客户(不填写客户来访登记),热情接待,绝不能看不是客户就不理睬。

■接听热线:

销售主管在接听热线时应首先致问候语,报项目名称,并询问客户以前是否联系过,然后将电话转给其置业顾问(判别方法同接待客户)。销售主管每天还应将上门客户总量(新客户量)、热线及市调量报告给营销部经理,作为销售方案及广告宣传方案调整的依据、指标。将热线每天分发给置业顾问跟进。

(2)客户接待、热线接听要求(见培训资料)

二、认购定金

认购定金:定金为人民币50000元/套。客户在交纳定金的时候签署认购书,保留时间定为7日,若客户在约定的时间内无法签约付款,则该房号被销控视为可销售房号,由置业顾问重新销售。在公司正式取得销售证之前,定金可随时退还客户。但必须亲自办理或客户签署退房申请书。在取得销售证之后,定金原则上不予退还。

诚意金:在产品促销期(包括展会等)可收取诚意金2000元/套。保留时间暂定为二日,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作延期。若客户在约定时间内无法补足认购定金,则公司有权将其认购的单元进行重新销售,诚意金视情况是否给予退还。

三、签约

客户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付足首付款,若客户签约时付款不足,必须由置业顾问向销售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签约,且不得记入个人、总体业绩统计,直至客户补足之后方可计算业绩。

客户购房合同的签署由置业顾问陪同客户到签约会计处签署,首先由置业顾问与客户签定合同确认单(约定单价、总价、单元号、付款方式、交房费用等),交由销售经理核对,由销售经理签字。再到财务处按确认单签定合同。

四、合同履行(催款、催交文件)

置业顾问需协助公司财务部、财务、销售文员催促客户交纳房款,交齐购房所需证件及办理按揭手续的文件,以便尽快完成公司的销售回款任务。

五、业务制度

1、客户接待制度

置业顾问须团结互助,不得争抢客户,发扬同心同力,勇于奉献的精神,热情诚垦,耐心细致地完成客户的接待和跟踪服务。

1)实行首问负责制,轮流接待客户(包括电话咨询),每天由销售主管统一安排顺序接待客户,置业顾问早到或晚走接待的客户不计入轮流顺序(值班时间接待客户不计入轮流顺序)。

2)在本该甲置业顾问接待时,甲置业顾问因去洗手间,吃饭等原因不在接待区域,甲置业顾问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接待,总的接待顺序不变。

3)和置业顾问有联系的客户再次上销售接待中心或电话咨询,而该置业顾问不在,其他置业顾问(以倒数第一接待的人员排序)有义务帮助接待并做好相关纪录转告该置业顾问,此次接待不计为轮流序列。

4)由置业顾问电话联系而来的客户、老客户引荐的新客户到售楼处主动找某位置业顾问,此置业顾问在现场,此次接待不计为轮流序列。此置业顾问不在现场,其他置业顾问按第3条款帮忙接待。如果不主动找某位置业顾问,按新客户正常接待。

5)公司及业务单位相关人员推荐过来的客户,通过填写内部客户登记表后交给营销部,由销售主管备案,由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统一分配给置业顾问接待、跟踪;成交后将给推荐人员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执行方案见佣金制度)

2、客户登记制度

置业顾问需认真填好客户来电、来访登记表,(内容以客户详细姓名,电话号码、来访媒体、需求面积、接待置业人员等)。由销售主管每天负责检查、核对录入情况并及时报销售文员备案。以便作为日后评判业绩归属的依据,为公司积累客户资料。

注意:客户确认中时间以电脑录入时间为准。如置业顾问未进行客户登记,发生与其他置业顾问撞单事件,责任自负,其业绩和佣金归属由案场经理酌情分配。

3、工作日记制度

①置业顾问必须将客户资料填写在工作日记上,记录必须认真、明确。工作日记的内容包括:接电来访记录、客户追踪记录、客户信息反馈、置业顾问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应及时记录客户一些明显特征、所推荐的楼宇情况、客户的问题和要求)。

②每跟踪一次客户,记录要全面、详细,如年月日,客户反馈的意见必须记录在工作日记上,并要及时归纳,整理,个人不能解决的,交销售主管协助解决处理;

③工作日记是用来记录置业顾问一天工作情况,也是销售经理用来衡量各置业顾问的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的标准,还可以帮助领导找出置业顾问业绩不佳的原因。在发现与其他置业顾问撞单时,销售经理可根据工作日记判别客户的归属。故要求每个置业顾问在每天工作结束前做完工作日记交给销售主管。

4、周报、月报统计制度

置业顾问应在每周五下班前1小时将本周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填定工作周报表,交销售主管检查,并及时报销售经理。工作周报表包括接待统计、业绩统计两部分。月报于每月28日交置销售经理检查、汇总,并及时营销部经理。

5、成交登记制度

内部认购期:置业顾问在客户签认购书并付足50000元/套认购定金后,将认购书(即定单)交由销售主管签字确认后由销售经理登记计算佣金。在客户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付清首付款后,将合同确认单交销售经理登记备案。每月底将本月签约客户登记表汇总,经销售经理、财务部相关人员确认待客户按揭款到账后,由财务

部发放相应部分佣金。

正式销售期:在客户签署购房合同交齐首付款后,由置业顾问填写成交确认单交销售主管登记,每月底由销售主管汇总交由销售经理、营销部经理,由财务部核算佣金。

成交确认单应于客户签约当天上缴。如因迟交未交确认单而未发放佣金者,责任自负。

6、客户的认购及销控管理制度

①客户的认购原则上以签订购房预定书并交付定金为准,楼盘的销售由案场经理、销售主管统一掌握,客户一旦要认购落定,必须核对好单元、房价及付款方式并由经理、主管确认后交业务人员办理。

②客户一旦确认并签订预定书,严格按照预定书上制定的条款执行,如须保留或下小定,需经经理、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保留,原则上小定不予返还。故置业顾问在洽谈过程中应给予客户充分考虑。

③客户在认购过程中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向客户承诺、暗示价格上的折扣或超出销售解释范围以外的内容,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扣除佣金直至开除)

7、例会、培训及考核制度

(1)例会

销售中心每周一固定为例会日,由销售经理向全体人员传递公司的最新决议及思想,同时置业顾问可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需要哪些部门给予配合向销售经理反映,由销售经理整理集中处理。置业顾问必须按时出席例会,不得缺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销售经理批准方可缺席。

(2)培训

培训是联络工作人员感情,提高工作效益的有效途径,所有业务人员须认真对待并严格考勤,违反此规定按出勤制度同样处罚。

a.培训包括每天早上的简短例会,以及视工作需要举行的不定期讨论。

b.培训时,全体人员须积极配合,努力提高自己对业务基础知识的认识和业务技巧的掌握程度。

c.除了开盘前公司组织封闭式统一训练外,应针对每个销售阶段及项目进展情况随时依据需要对置业顾问进行临时短期培训,使得公司对产品、市场的一些想法及理念能及时传达给每一位置业顾问,以便传递给客户。

d.考核制度:营销部经理可随时考核置业顾问的业务知识、销售技能。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置业顾问有权停止其接待客户,待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客户合同更名原则

为了杜绝人为的炒作行为,原则上不允许客户签完合同之后更名。只有客户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才可更名。更名时必须出示与新业主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填写客户更名申请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手续。

9、轮休与轮值制度

公司实行销售员工轮流休息制度和轮流值班制度,包括中午(11:30-13:00)和晚上(18:00-21:00)值班,具体由销售主管按实际情况在每月初制定详尽的值班表,全体人员须遵照执行。

1)轮值期间不按规定操作或马虎应付,发现一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或早退则视为旷工处理。

2)值班互换须征得销售主管同意,否则一次罚款20元。

3)应保持不少于2人同时值班。

4)展销会期间,展场与现场人员调配以轮流制,必须服从安排。

六、业绩归属

置业顾问录入的客户确认及工作日报表为判定业绩归属的重要依据

1、严禁置业顾问协助客户炒房,不得做私单,违者案场经理有权报经分管领导批准予以辞退,未提佣金不予发放。

2、置业顾问跟踪客户两个月内视为有效,超过两个月未跟踪则视为无效客户,如两个月以上该客户主动找该置业顾问仍视为该置业顾问之客户。以首先留下客户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符合连续跟踪期规定的销售人员为准,只有姓名无联系电话者非有效客户;

3、凡同属一家人或同一公司,当购买同一套单位均视为同一客户,为最先留下客户姓名及联系电话的置业顾问的为有效客户;如家庭或同一公司分两路,留电话不同而由其中一名置业顾问促成成交的,在另一置业顾问一周内发现并有登记证明,该客户应属于这两位置业顾问,提成按5:5分成。

4、客户指名的置业顾问,若无其它同事在此之前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为指名置业顾问有效客户。

5、抢单撞单处理:

1)抢单指置业顾问明知客户与其它置业顾问接触过,仍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据为已有。若发生此类事项,抢单置业顾问予以辞退,该客户的业绩佣金归属原置业顾问,扣发抢单置业顾问其它未提佣金。

2)撞单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名置业顾问与同一客户联系,若发生此类事项,按下列方式处理:

a.客户未签约,在有效期内归属首次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置业顾问;客户签约后一周内,业绩归签约置业顾问,佣金平分;

b.超过客户有效期后的撞单视为非撞单,客户成交业绩佣金均归签约置业顾问;

c.看房客户替真正购房客户咨询情况时,而本人又无法与其联系的,接待置业顾问应在销售经理处登记。如发生撞单时,业绩佣金双方平分,如未登记的原置业顾问不分享业绩佣金;

d.如发现上述情况以外的撞单情况,双方可私下协商,如协商不成则报销售经理解决。

八、折扣管理

1.销售经理:视定价方案和销售阶段而定,以公司发文为准。

2.置业顾问:无折扣权限

3.除销售统一的策略,原则上不打折。

4.其他公司关系客户如须要求更低价格,现场须公司相关领导的批条方可签约,原则上成交价格不可低于《销售价格表之底价》。

九、销售佣金管理

为了有效地促进销售,按市场惯例,采用底薪+佣金的薪酬体系,即按楼盘销售额的百分比计提团队和个人佣金。(详细见佣金制度):

1、提成的计算:见佣金制度

2、发放方法

销售奖金额=销售额_提成比率---应交所得税

(销售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额)

3、销售奖金:按销售回款额计发

4、提成的发放时间:每月5日发放上月提成;

5、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其它详见佣金制度)

十、合同管理办法

1、营销部牵头,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示范合同。

2、价格在审定权限范围内,且合同无变动,营销部可直接办理手续。

3、示范合同基本条款如有变动,需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3篇 某地产公司营销部销售行政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营销部销售行政管理办法

一、行政制度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待制定本守则。

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之外的个人利益。

2、部门员工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关系。

3、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4、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5、置业顾问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记录工作,发生接待客户冲突,不得争抢,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6、遇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判别客户归属。

7、置业顾问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口径一致,凡有疑难问题应向销售经理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本项目不详、不实事宜。

8、销售经理协助置业顾问做好销售工作,做到统一管理。

9、置业顾问要时刻注意自身的素质修养,对本项目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对周边项目做到知已知彼,不断提高房地产专业知识及销售技巧,具备独立完成销售工作的能力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10、置业顾问应有意识地培养自身的客户分析及判断能力,通过业务情况、客户资料的整理,配合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核的广告收益,为制定广告宣传策略提供依据。

以上员工守则所有置业顾问应严格执行,如有违背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大小,按公司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9:30-18:30

2、休息日安排

根据销售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并结合休息排班表安排员工休息,营销部经理与销售经理随时保证有一人在销售现场。遇展会或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停止安排休息。

3、考勤制度

销售人员每天上下班须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和擅自离岗,未签到并未到销售经理处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具体办法如下:

1)迟到或早退:未经批准,迟到(早退)一个小时的,扣发工资20元;一个小时以上按旷工对待,按实扣发工资。一周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将受到口头警告;一个月达到5次的将受到书面警告;半年内累计超过15次以上者予以解聘。

2)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100元,每月旷工累计超过3次,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3)病假:员工生病须在上班前来电告知销售经理,并应在康复上班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调休:需填写调休单,由销售经理签字方可执行,同时做好值班安排,如先调休再请示的,原则上做旷工处理。

5)事假:事假须提前1天请示销售经理,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或超期休假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天日工资。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

6)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则按公司规定办。

7)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宜,须向销售经理请示,说明外出事由,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4、考勤管理

销售部考勤由销售文员管理、记录,于每月31号(30号)统计汇总,上报营销部经理。员工的出勤情况是销售部审核每一位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之一,希望部门所属人员严格执行本考勤制度,遵守部门作息时间,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时间保障。

5、着装要求

每位员工须着统一工服上岗,佩戴工牌,着装整齐大方,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6、严重违纪处理

为加强销售部管理工作,严肃公司劳动纪律,任何员工出现以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

2)销售经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置业顾问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

3)盗窃公司及私人财务,将公司机密、客户资料等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并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置业顾问做私单,协助房主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

5)散布谣言及流言蜚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部门员工团结,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级,散发消级怠工情绪者。

6)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累计旷工超三天者。

7)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坏、造成不良影响者。

8)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9)贪污、私自挪用公款或客户房款,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被部门除名的人员,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后果追究其刑事责任。除名人员的奖金及佣金予以扣除。

二、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

2、上班时间不得在销售接待中心大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意串岗,吹牛谈天等,无客户时必须在接待台或洽谈台前坐好。

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

5、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6、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占用销售热线电话煲电话粥,打声讯台者第一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辞退。

7、不允许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不允许在销售资料上乱画;

9、上班之前及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10、任何员工,任何时间不得在售楼处打架、骂人;

11、要爱护公司公物,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置业顾问根据值日安排定时对销售接待中心指定区域进行清理。接待台内外个人物品(水杯、笔、本等)必须整齐简单,随时保持整洁,售楼资料整洁有序,不得使用待客水杯,客户走后,须立即清理,以维护销售接待中心的良好形象。

12、不允许置业顾问做私单,替客户炒房,从中谋取利益。

13、同事间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不得私造谣言,拉帮结派而破坏团结。

14、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时应热情,有

礼貌,不可以带情绪上班;碰上刁蛮顾客,须理智对待,严禁与客户争吵。如发现对客户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罚款,严重的辞退。

15、置业顾问不得私自保留有关工作奖金、销售任务等文件内容,否则以违纪论处。

16、员工用餐必须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不许在接待台用餐。置业顾问实行轮流用餐,保证用餐时间来访客户的正常接待工作。

17、下班后禁止在售楼处接待大厅内喧嚣、嬉闹、闲坐。

18、收取定金由公司指定人员收取,并开据收据。

19、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置业顾问不得私自或串通其他人员收取客户的订金和其他一切现金,严禁在业务中收取任何好处费、实物或回扣。

20、置业顾问按公司规定的顺序接待客户和接听电话,不许抢客和电话。

21、售楼部制定统一的客户来访和来电登记表,置业顾问须认真填写,不得擅自涂改。

22、售楼部置业顾问每天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每天的业务成绩须下班前向主管人员汇报。

23、每月月初销售经理向置业顾问宣布上月业绩及总结,并宣布下月的任务计划。

24、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定金收据等一律不许涂改。

置业顾问应严格遵守本行为规范,若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分、除名等处理。

三、竞争机制

为了有效地促进销售,营销部采用末位淘汰机制。销售经理根据楼盘总量及销售进度计划核定当月的销售任务,根据置业顾问人数平均划分,设定业绩底线。若月度结束,某位置业顾问业绩在此底线下,并是销售业绩最差的一位。销售经理根据情况劝退或者调整底薪。

四、营销部奖惩条例

为了更好的激励全体置业顾问,更快的实现公司销售目标,每季度的个人销售第一名将给予通报表扬,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金,并作为年终评选优秀销售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若置业顾问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或置业顾问违反销售纪律,销售经理有权酌情对违纪人员做出经济上的处罚。(具体奖励办法看佣金制度)

五、离职人员管理

1、置业顾问辞职须提前1个月递交书面申请,报销售经理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人员辞职须填写销售部辞离职申请表,交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由销售经理确认。销售经理核算该离职人员的佣金送主管领导签字。由财务部汇总发放工资、佣金、欠款及扣款情况并签字确认,发放相应工资、佣金。

3、离职置业顾问须将已签认购的客户名单移交给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可根据离职人员的建议将客户分配给本部门的在职置业顾问。

4、离职人员按实际完成情况计相应佣金。剩余部分的工作由被移交人完成并计提该部分佣金。

第4篇 房地产公司营销部管理原则规定

房地产公司营销部管理原则

一、目标管理:包括组织目标、培训目标、效益目标、销售目标等,要根据不同目标采取量化和非量化两种形式。

二、效率管理:将实施的目标过程加以数字化。

三、行为管理:严格按照领导级别权限执行销售优惠折扣,并按照每个单元制定最低和最高销售价格,不得任意确定销售价格,以保证经营行为的规范,确保建发公司良好整体形象。

四、收入管理:必须做到最终科学、合理、收入与业绩直接挂钩的形式,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进行沟通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调整。

《公司营销部管理制度汇编(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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