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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出差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5-09

公务员出差管理制度

公务员出差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规范公务员因公出行行为,确保公务活动高效、廉洁、有序进行的管理规定。它涵盖了出差审批、费用预算、出行安排、报销审核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出差申请:规定了公务员出差需提前申请,明确出差事由、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信息,并需得到相应层级领导的审批。

2. 费用预算:设定出差费用标准,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各项费用的上限,防止过度开支。

3. 出行安排:指导如何合理安排行程,包括交通工具选择、预定住宿等,以节约时间和成本。

4. 报销审核:明确了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强调真实性和合规性,防止虚假报销。

5. 监督与考核: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审计出差费用,对违反规定的公务员进行问责。

重要性

公务员出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流程可以减少因手续繁琐导致的时间浪费,提高公务活动的执行效率。

2. 廉洁自律:通过设定费用标准和报销审核,防止公款滥用,维护公共财政的健康。

3. 法制建设:制度化管理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公务行为规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4. 公信力提升:公开透明的出差管理能增强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提升政府形象。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标准:依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制定详细的出差费用标准,定期更新,适应物价变化。

2. 强化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在线申请、审批、报销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3.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公务员学习出差管理制度,增强其遵守规定的意识。

4. 审计与检查: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定期对出差费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激励与约束:对于遵守规定的公务员给予表彰,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完善制度,确保其始终符合实际需求,促进公务活动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出差管理制度,为公务员队伍树立良好榜样。

公务员出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务员出差管理制度范例

在职公务员岗位的每一个人,在出差时,单位会规定怎样的费用报销制度,出差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务员出差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差旅费报销规定

1、公出人员返校后一周内必须报销还款;

2、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全天,周三上午,周四全天;

3、出差费用包括往返车费(不包含出租汽车),宿费(住宿费限额40元/每天,低于限额,据实报销。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

不予报销),购票费;

4、交通费开支

(1)乘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夜间

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开会则只负责往返交通费6元;

(3)如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5、出差伙食补助

省外出差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省内直辖市出差一律15元;

省内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出差一律12元;

6、关于差旅费、会议费的几项特别规定

(1)自带交通工具出差,不再报销任何车船费及外市交通补贴,司机的住宿费按一般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

(2)在交通工具(飞机、软卧除外)上连续乘座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人员,每超过12小时增加20元的伙食补助;

(3)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

7、下列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

会议通知上明确注明收取会议费且宿费另收的;

被外单位聘请提供有偿劳务的;

带工资外出进修或学习的(一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除外);

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直接差旅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需单独办理报销手续,不可与差旅费票据混在一起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批准:

1、一般工作人员在本省境内出差,须经系、部(办)领导批准。赴省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2、中层干部省内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3、副院长、顾问省内外出差,须经院长批准。

4、院长出差须经西工大主管副校长批准并报董事长。

5、工作人员出差,凡乘坐飞机公务仓或轮船二等舱,必须事先申请院长批准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填制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预计天数,经批准后,方可出发。

二、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费标准:

2、凡夜间乘火车超过6小时,白天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定票费限额30元)。凡符合购卧铺条件而末购者:

乘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60%;乘特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50%;乘特快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30%计算发给补贴。

3、住宿费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费-发-票,按标准计发。未提交住宿发票者,按住宿费标准的一半发给。

4、伙食补贴

1)按实际出差天数(含途中)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20元;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地区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脱产到外地(西安市区以外)学习、进修人员,时间在30日内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31天以上至60天以内,每人每天补助5元。61天以上不计算补贴。

3)赴外地招生,在原补贴标准上增加10元计算。

4)会议伙食补贴:

西安市内无伙食补贴;外埠会议,凡交纳会议费或资料费者,无伙食补贴,只计算往返途中伙食补贴。凡未交纳会议费、资料费的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5、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每日发市内交通费5元。参加会议期间无市内交通费。

2)副院长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院长同意,可报销相关出租车费。

3)本省境内凡乘坐学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发市内交通费。随同出差的专职驾驶员,日行车100公里以上者,发给10元行车补贴。

6、出差期间的个例

1)出差人员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内按标准计算伙食补贴,但不计算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超30天以上停发伙食补贴。

2)学生赴外埠实习或毕业设计,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费。凡实习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计发住宿费。住宿收费的,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控制,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丢失原始票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同行人证明确属交通工具票据丢失。经领导批准,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车硬座票价。

4)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在外埠不得发生招待费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确属工作需要,应事先请示院长同意,本着勤俭的原则,在院长批准的限额内报销。

5)出差人员不得绕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还借款。

2、按照谁批出差,谁批准报销的原则,报销人应附出差申请单,原始单据,并填明报销人,经批准人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办理报销并付款。

《公务员出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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