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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是规范企业日常运营、提升管理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的重要工具。它旨在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确保物业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有序进行,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客户满意度。

包括哪些方面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构建高效运作的组织体系。

2. 人力资源:涵盖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确保员工能力的提升和激励机制的公正。

3. 财务管理:规定财务预算、成本控制、账务处理等流程,保障公司的财务健康。

4. 服务标准: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和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5. 设施设备管理:对物业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6. 安全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 法规遵从:确保公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

重要性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划分,减少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质量:标准化的服务流程有助于保持服务的一致性和高质量。

3. 风险防控:严格的制度能预防潜在的管理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4. 员工激励:公正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能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团队稳定。

5. 客户满意:良好的管理制度能直接反映在服务品质上,增加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方案

为了建立健全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分析现有流程:对现有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识别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

2. 制定详细制度:依据分析结果,制定详尽的规章制度,确保覆盖所有关键环节。

3. 培训与执行:组织员工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遵守新制度,同时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4. 持续优化: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反馈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保持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5. 文化建设:将制度融入企业文化,使员工从内心认同并遵守,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是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执行,可以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一个物业公司为加强公司的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的内部关系,员工关系等,会制定规范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

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2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管理方案

物业公司行政办管理方案

hse目标 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hse指标 实现公司的节约资源指标

职责1、行政办公室材料核算员负责对全公司纸张消耗实施总体监控;

2、行政办公室前台文员对相关责任部门的纸张的节约目标予以统计和监控,并对公共办公区域的照明及用水量实施总体监控;

3、行政办公室综合主管负责制订员工宿舍水电管理办法及扣缴措施;

4、行政办公室企业文化主管负责相关警示宣传标识的制作。

资源提供1、水表、电表、节约用水用电宣传标识、各种水电节能设备设施

作业方案1、行政办公室材料核算员统计各部门月度纸张耗用量;

2、行政办公室前台文员负责统计各部门月度复印纸张耗用量;

3、行政办公室综合主管负责根据机电部提供的员工宿舍水电耗用量对宿舍员工进行管理;

4、行政办公室企业文化主管负责制订节约资源宣传标识,如:请节约用水,请双面复印文件等。

时间表1、公司及行政办公室资源消耗依月度为单位进行统计;

2、统计2003年度公司纸张耗用总量;

3、2004年以后对目标的达成情况予以监控。

检查频次及方式1、检查标准:《管理制度》、公司及行政办公室资源节约管理方案;

2、行政办公室每月至少对各部门资源节约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二次检查;

3、行政办公室材料核算员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节约情况进行督查。

方案评审时间间隔1、本方案评审的时间间隔为1次/年;

2、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纸张节约方案进行评审。

记录《巡查记录》、《资源消耗统计表》

hse目标杜绝火灾的发生、部门办公区域内无重伤及死亡事故

职责1

第3篇 物业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管理范围

物业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管理范围

1).拟定公司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和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审定各中心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

2).负责制订公司部门副经理(含)级以上人员的《岗位任职要求》。

3).拟定员工的工资标准及管理办法。

4).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招聘、解聘各环节的工作。

5).按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方面的问题。

6).对员工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拟定员工劳保福利标准,并负责具体实施。

8).按时统计、填报各类人事劳动报表。

9).按管理权限对员工的人事及行为档案进行管理。

10).严格按照《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做好员工的奖惩工作。

11).负责处理行政日常业务,收发电传、传真及文件的拆封、编号、登记、分送、承办、催办、归档等工作。

12).负责公司公章使用的审核及管理。

13).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司内部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

14).负责公司文书原件和各部门档案编目的收集和统一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档案进行分类、立卷、保管、借阅等。

15).依据总部培训大纲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有效落实。

16).根据公司整体形象设计、制定员工制服及工作牌式样并组织制作。

17).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和各物管中心对危险源进行识别、登记、汇总和风险评价、控制措施及更新工作。

18).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和各物管中心对法律法规进行评审、更新和培训工作。

19).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卫生方面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1).完成本部门的管理目标:

新员工入职培训率达99%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99%

固体废弃物品分类处理

确保员工每年度体检一次

确保交纳国家规定的职工各项保险费用为100%

确保场所人员无重伤以上事故

第4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工资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作业指导书--工资管理

一、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本着“三个有利,三个挂钩”的原则,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开发人力资源;有利于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将个人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与本人工作态度与服务质量、劳动纪律挂钩,与工作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实现公司管理目标。

二、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

2、岗位津贴

3、职务补贴

4、工种补贴

5、月奖金

三、工资岗级标准

1、制定原则:根据行业及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制定员工工作岗位工资标准。

2、划分标准: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分为三种岗位工资,相同岗位工资又依据学历、经验等不同分为若干等级。

3、工资等级

a、管理人员:a)一般;b)中级;c)高级

b、技术人员:a)一般;b)中级;c)高级;

c、保安人员:a)一般;b)中级;c)高级

四、岗位工资级别评定办法

1、员工经招聘录用后,根据任职资格确定工作岗位。

2、办公室将员工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标准,特殊情况的员工可由总经理批准给予适当级别的工资标准。

3、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的工资级别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4、试用期人员工资根据新聘员工从事的岗位,按相应岗位的试用工资标准发放。

五、工资发放

每月28日为发薪日。由办公室提前一周将员工考勤统计结果和上月的考评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送财务部计发。

六、其他薪金发放标准

1、双薪。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情况酌情发放/终止。发放办法是年满12个月的,发放1个月的工资,未满12个月的,不予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双薪)。

2、加班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及国家法定休息日值班和加班的,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七、工资变动管理

1、员工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员工评定岗位级别后,工资按照岗位标准套入相应的档次,具体执行薪随岗定、岗变薪变、易岗易薪的工资管理原则。

2、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目标管理情况,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调升和下浮员工工资的比例,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工资调整与劳动纪律挂钩:

对于员工表现将依据奖励制度执行,发现有违纪现象,按相应的处罚标准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具体执行《员工奖惩条例》。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第5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劳动安全与保障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作业指导书--劳动安全与保障

一、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

公司将根据劳动安全、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防护用品。

1、清洁工:从事特别肮脏清理工作者,或进行消杀作业时需接触有毒及腐蚀性物质者,必须戴橡胶手套和防护口罩。在从事登高清洁工作时,需使用状态良好的登高梯。

2、电焊工:在从事电焊作业时,须戴防护面具。

3、气焊工:在从事气焊作业时,须戴防护眼镜。

4、电工:在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5、高空作业人员:工作时应系安全带。

6、保安:在台风天气或冰雹天气出外巡逻时,应戴钢塑钢盔。

二、劳动保障

1、公司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

2、公司对长期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患者的,应安排治疗,定期复查,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应及时调职,妥善安置。

3、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对从事特种作业员工的培训、考核的发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4、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操作管理规程。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员工因工负伤,凭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可休病假,病假期间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6、员工从事各项服务提供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各项[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工作条例],发生工伤事故时,所需医疗费由公司支付。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

日期:日期:日期:

第6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员工考核管理规定作业指导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作业指导书--员工考核管理规定

1目的

本规定确定了公司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员工的考核管理办法,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统一性和有序性,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和加强质量意识,增强员工的综合素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考核管理工作。

3职责

3.1各部门经理负责其部门员工的考核管理工作;

3.2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年终考核;

3.3总经理主管考核工作的控制。

4相关文件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q/ph-qp-6.2

5 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考核的基本内容

5.1.1绩效考核

a)仪表仪容符合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b)考勤情况;

c)培训质量;

d)依法行政情况;

e)本职工作技术与业务工作能力情况;

f)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g)质量意识与服务意识;

h)业主投诉、报修受理工作完成情况,回访工作情况;

i)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j)服从领导,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情况;

k)廉洁自律,维护公司利益情况。

5.1.2 德行考核

a)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b)团队建设执行情况;

c)社会公德遵守情况;

d)保护环境;

e)开源节流、杜绝浪费情况;

f)严守公司机密情况;

g)公共形象。

5.2评分标准

5.2.1各部门月/季考核只包括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

5.2.2年终考核为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绩效考核和德行考核,两项总分为100分,其中绩效考核占60%,德行考核占40%。

5.2.3每年年终各部门经理将其部门员工当年每次绩效考核部评结果(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汇总行政管理人员当年每次绩效考核的总评结果)及对员工表现情况的鉴定和结论汇总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将100分满分标准的绩效考核平均分折合为60分满分标准的绩效考核平均分:(_1+_2+_3+…+ _ n)/n×60%(_1、_2…_n表示第一次,第二次,第n次的绩效考核部评得分,n表示当年绩效考核的总次数),并根据部门经理的鉴定和结论对员工进行德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详见[员工综合素质考核表](qr-wd01-06-01),两项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分,即年终考核总评分。

5.2.4年终考核总评分将作为发放年终奖金和“优秀员工”“优秀部门”等评比的依据,60分-75分为基本员工,75分-85分为一般员工,85分-100分为优良员工。60分以下为不合格员工,未达到岗

位能力要求,应考虑调离原岗位甚至辞退,具体执行《人力资源管理程序》(q/ph-qp-6.2)。

5.3考核办法

5.3.1 月/季考核

规定各部门对员工每季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也可视实际情况每月进行一次。

5.3.1.1行政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每季进行一次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方式为个人自评和由公司领导考核小组进行总评,具体考核内容详见[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考核表](qr-wd01-06-02)。

5.3.1.2 工程部员工

工程部员工每季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方式为个人自评、班组评议和部门评议,自评的评分作为班评的参考,班评的评分作为部评的参考。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详见[工程部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表](qr-wd01-06-03)。

5.3.1.3 保安部员工

保安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方式为个人自评、班组评议和部门评议,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详见[保安员工作绩效考核表](qr-wd01-06-04)。

5.3.1.4 后勤人员

后勤人员包括保洁员、车管工每季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方式为个人自评、班组评议和部门评议。保洁员的部门评议由综合管理部经理负责,车管工的部门评议由保安部经理负责。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详见[后勤人员工作绩效考核表](qr-wd01-06-05)。

5.3.2年终考核

a)年终考核办法参照本章第5.2.3 和5.2.4条款。

b)综合素质得分高的员工,作为年度“优秀员工”的候选人参加评选,具体执行《员工奖惩条例》

(q/ph-wd01-10)。

c) 综合素质平均分高的班组,参加“优秀班组/流动红旗班组”评选,获选班组作为各部门/班组学习的榜样,以激励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部门发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6 使用的表格、记录

序号 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员工综合素质考核表]qr-wd01-06-01办公室一年

2[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考核表]qr-wd01-06-02办公室一年

3[工程部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表]qr-wd01-06-03工程部、办公室一年

4[保安员工作绩效考核表]qr-wd01-06-04保安部、办公室一年

5[后勤人员工作绩效考核表]qr-wd01-06-05相关部门、办公室一年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

日期:&nb

第7篇 a物业公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特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行政办公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第3条归口管理

行政人事部是行政办公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的各相关事项。

第二章 办公管理

第4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的清洁、安静。

第5条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工作台上摆放的办公用品应整齐有序。

第6条保持办公室肃静,工作时间不得高声喧哗。

第7条工作时间不离岗、串岗,不聚众聊天,不打瞌睡,不在办公室内吃零食。

第8条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人事情,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9条接待来访,应起身相迎,做到态度和蔼,彬彬有礼;来客告辞,起身相送;在回答来客询问时,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公司机密事项。

第10条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应人走灯熄,关好门窗、电源等。

第11条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12条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仪表仪容,按规定着装;接待来访客人,应热情主动。

第三章 会议管理

第13条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第14条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第15条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第16条会议坚持效率原则,各发言者应事先做好准备,发言应简明扼要,以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17条公司的固定性会议为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及班组例会。

1.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2.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日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3.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部门所有人员。

4.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第18条如遇特殊情况,会议组织者须另行通知;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上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第19条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行政人事部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第四章 公文管理

第20条各级政府、上级部门下发和其他单位抄送的公文,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收管,并负责签收、分类、登记和分发、传阅。

第21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须编号、登记,统一对外发送。

第22条公文处理程序

1.行政专员将公文登记、分类,交行政人事部经理审阅并提出拟办意见。

2.行政专员根据拟办意见,送有关部门相关人员阅办。

3.领导批办的公文,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4.如承办过程中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办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填写承办结果,连同原文件退回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23条对送阅文件要抓紧时间阅读,各部门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或扣押,文件传阅后,阅文人须签名并写上时间,

第24条文件一律由专人传送,一般不得横向传阅。

第五章 印章使用管理

第25条公司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分开保管。印章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保管、使用。

第26条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27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如下。

1涉及人员调动(任免)、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财务收支及对外发文、发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2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

3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使用部门印章、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28条未经领导批准,公司人员不得私自用章,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不准盖出空白信笺。

第29条对不符合用章规定的事项,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对违反用章规定或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保管人、当事人的责任。

第30条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及时封存。

第六章 传真机、复印机、计算机管理

第31条为确保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公司指定专人保管、使用,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

第32条为节约纸张和能源,公司严格控制复印和传真数量,非必要不予复印和传真。

第33条公司一般不承接外单位及私人委托的打印、复印、传真业务,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

第34条计算机内存资料注意保密,凡涉及机要文件资料须加密码保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提取(阅)电脑内存信息、数据资料。

第35条凡内部常用业务资料、数据,必须进行备份处理,以免丢失。

第36条严格控制计算机外部软件流入管理,严禁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盘),以防电脑感染病毒。

第37条工作结束后,应做好办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并及时处理废弃稿件,切断电源。

第七章 保密工作规定

第38条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公司机要文件,不得泄露。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第39条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级。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第40条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第41条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第42条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第43条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第44条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第45条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第46条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47条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由公司、部门管理或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48条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部门、经办人负责将用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49条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相关人员须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

第50条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第51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对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的文件,及时进行分类、立卷及归档。

第52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53条档案管理人员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措施。

第54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对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第55条公司严格履行档案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确因工作需要须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第56条借阅人员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第57条对于归还的档案,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第九章 附则

第58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8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部内部工作管理规程

物业公司行政部内部工作管理规程

1目的

确定行政部内部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行政部员工。

3职责

3.1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3.2主管负责招聘、录用、考核、奖惩和员工福利保险工作。

3.3助理负责材料领用、监督材料使用情况;检查员工劳动纪律和兼职小车司机。

3.4文员负责电脑管理、内部刊物编辑、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3.5会计负责分公司各种帐务处理、税收、物业管理费用收缴工作。

3.6出纳负责分公司现金管理、文具发放工作。

4实施程序

4.1组织架构

4.2经理岗位职责

4.2.1协助制定管理中心的人事政策,包括招聘、入职资格、工薪及福利标准。

4.2.2统筹招聘、入职工作。

4.2.3监管人事运作,并协助经理定期审定员工之表现及提出人事建议。

4.2.4定期检讨员工编制、入职标准及待遇是否符合国家的劳动法规的要求。

4.2.5定期与用户单位沟通,督促改善员工的服务表现。

4.2.6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4.2.7定期根据值班记录及用户意见考核员工服务状况。

4.2.8督查行政部采购、后勤、文秘、信息等方面的工作。

4.2.9配合物业部工作。

4.3主管岗位职责

4.3.1努力学习,积极工作,自觉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3.2负责分公司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以及内部公文、函件、资料的拟稿。

4.3.3负责分公司各部门公文、资料的修改、校对;负责外来公文的签收、登记,并按行政部经理拟写的处理意见分送领导及有关部门批示和传阅;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4.3.4恪守保密原则,增强保密观念,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不散布、传播在工作中接触的分公司资料、决策等属保密的事项。

4.3.5负责编辑分公司内部刊物。

4.3.6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3.7遵照分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负责做好分公司人事、工资、劳保、福利及计划生育工作。

4.3.8协助行政部经理做好员工的招调、聘用、辞退以及岗位设置调整等项工作。

4.3.9协助行政部经理做好对各部门员工素质培训及量化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4.3.10负责行政部人事、劳资等文件、资料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并按保密原则查阅资料。

4.3.11完成行政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4.4会计岗位职责

4.4.1督促、检查出纳员的日常工作。

4.4.2严格按财务制度记帐,建立财务帐目;每月首5个工作日编制上个月管理开支会计报表及财务状况分析表。

4.4.3督查管理中心各项税款的缴纳情况。

4.4.4按时计核员工薪金。

4.4.5保持与银行、税局及工商局的密切联系。

4.4.6如有需要协助招聘财务人员。

4.4.7监察管理费及租金的收取,协调业主单位与管理中心之间的费用收缴关系,监察管理费的收取。

4.4.8每三个月向艾维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管理中心管理费收支状况。

4.4.9参加年度仓存盘点。

4.5助理岗位职责

4.5.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5.2根据分公司《物品采购管理规定》,按程序保质保量按时做好各部门的物资采购工作。

4.5.3负责对各部门材料库的帐物核查工作,有权对领用材料使用情况的跟踪调查。

4.5.4检查各部门的劳动纪律及执行分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4.5.5协助做好与市、区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关工作。

4.5.6完成行政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4.6文员岗位职责

4.6.1负责大厦竣工档案、用户档案、质量记录等文件资料的签收、发放、收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4.6.2按分公司规定制作档案目录,并在档案柜上标明存放类别,以便迅速查找。

4.6.3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电脑,保持电脑清洁,发现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4.6.4做好报刊、书籍、资料的征订、借阅等管理工作。

4.6.5购置、登记、调配分公司办公用品。

4.6.6严格考勤制度,负责员工考勤汇总。

4.6.7出版内刊。

4.6.8完成行政部经理交给的其他工作。

4.7出纳岗位职责

4.7.1负责分公司文件、资料的打字、复印工作,讲求效率,稳中求快,做到认真、准确,及时地完成打印任务。

4.7.2遵守保密制度,搞好保密工作,废弃文稿应及时销毁。

4.7.3负责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4.7.4负责分公司所有款项的收支管理,负责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及银行印鉴卡等有关资料。

4.7.5负责管理银行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月终及时对帐,并根据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7.6出纳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办理经营收入及费用报销等现金收支或银行转帐手续。

4.7.7负责统一管理分公司的发票和收据。做好各下属部门票据的领用和核销工作。

4.7.8负责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4.7.9完成行政部经理交给的其他工作。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岗位职责和任职资质》

5.2《行政部工作日志》

5.3《值班经理值班表》

5.4《值班经理记录本》

5.5《文具领用登记本》

5.6《固定资产统计表》

第9篇 学校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管理规定

一、公文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校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2.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类公文统一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签收、分办、处理、存档。公司领导不得直接受理公文。

3.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学校、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秘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4.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载体。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5.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稿、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6.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二)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2.反应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

二、印信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保证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刻制

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出具公司介绍信,各部门方可到正规的印章刻制店刻制。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事先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应指定行政人员保管。

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4.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在办公室和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5.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机构变动或机构名称改变。

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印章使用损坏。

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等级档案。

三、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对内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凡经领导批准方可盖章,其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哪级印章,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应拒绝盖印。用印人填写用印登记薄,领导在该表签批。

(三)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四)代章或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印章,可采用借章办法,借章在落款处加注“借印”、“代”字样。

(五)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六)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延误工作。

四、介绍信管理

(一)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二)介绍信一般由行政办秘书负责保存。

(三)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重要事宜由分管领导审批。

(四)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五、附则

(一)未按本办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第10篇 某某大学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管理规定

某大学物业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管理规定

一、公文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校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2.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类公文统一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签收、分办、处理、存档。公司领导不得直接受理公文。

3.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学校、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秘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4.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载体。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5.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稿、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6.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二)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2.反应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

二、印信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保证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刻制

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出具公司介绍信,各部门方可到正规的印章刻制店刻制。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事先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应指定行政人员保管。

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4.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在办公室和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5.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机构变动或机构名称改变。

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印章使用损坏。

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等级档案。

三、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对内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凡经领导批准方可盖章,其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哪级印章,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应拒绝盖印。用印人填写用印登记薄,领导在该表签批。

(三)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四)代章或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印章,可采用借章办法,借章在落款处加注“借印”、“代”字样。

(五)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六)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延误工作。

四、介绍信管理

(一)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二)介绍信一般由行政办秘书负责保存。

(三)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重要事宜由分管领导审批。

(四)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五、附则

(一)未按本办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办法由行政办公室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第11篇 某某物业公司行政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行政管理规定

第五章 行政管理规定

第一节值班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节假日的值班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为业主提供满意服务,特指定本规定。

第二条 值班人员

公司总部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构成;

管理处由主任、管理员、内勤、保安队长构成;

工程维修部根据工作规章 制度,安排水、电等维修工、电梯工值班;

第三条 职责

1、接待节假日来访的业主,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及要求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处理及时;

2、了解、监督节假日在岗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和遵守纪律的情况;

3、指挥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

4、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四条 程序

1、公司总部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期间公司各部门发生的情况,负责指挥协调公司各岗位值班人员的工作,员工应服从其安排。每天必须对公司物业辖区进行一次巡查,检查下级的值班情况;

2、管理处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本辖区发生的情况;

3、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4、值班人员负责当班期间物业辖区的全面管理,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紧急情况处理程序》。考虑到物业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各管理处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放假期间需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需及时返回公司进行处理。

第五条 值班时间和编排

1、值班时间:执行正常上下班时间;

2、办公室每月一日编制公司当月节假日值班表,值班人员按班值班;

3、凡已排班的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值班的可以换班,但事先必须在办公室备案。

第二节公章 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律须盖公司行政章 ,报总理批准后方可以盖章 ,并写《公章 使用登记表》。

第二条 各部门的图章 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保管,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盖章 ,并只能在本部门辖区范围内有效,超出范围所造成的后果,由公章 使用批准人承担。

第三条 公章 如需携带外出,必须办理出借手续。

第四条 公章 必须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完好、清晰。

第五条 加盖公司行政章 的合同、协议必须在办公室存档。

第三节文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文件均由办公室办理。

第三条 文件处理包括发文处理、收文处理、文书处理三个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 所有文件填写《文件登记薄》,重要文件由办公室予以严格保管。

第五条 发文处理

1、凡公司发文,由发文部门拟稿,办公室按照发文格式对草拟的文稿进行审查、修改,经总经理审阅后,由总经理批准后签发,文稿一经签发即成定稿,据此生效。

2、办公室负责文件的编号,确定份数,对打印好的文件加盖公章 。

第六条 收文处理

1、办公室对收到的文件须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为:顺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标题、备注等。

2、文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准确,并明确文件处理的责任者。

3、办公室应将来文按照文件性质送到相应部门处理,须轮阅的填写《文件阅览登记表》。如遇性质不明的,请领导对应办的文件由谁或哪一部门办理及如何办理写出指示性意见。

4、办公室应对文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醒相关人员加快办文速度。

第七条 办公室将每年度的重要文件进行汇总,分编装订成册,存入档案。

第八条 将文件分类别确定保存期限

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列入永久保存;

反映公司一般工作活动,在相当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列入长期保存;

在较短时间内本公司需要查考的各种资料,列入短期保存。

第九条 保存期满或在保存期内没有必要继续保存的文件,应及时予以废除或销毁。废除必须经有关部门合议,报总经理认可,由办公室执行。如对废除没有异议,应立即予以销毁。

第十条 文件的归档

1、归档的文件必须按年度立卷,公司承办部门或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并及时交办公室保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后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待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2、归档范围:

重要的会议材料;

上级机关来文中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计划等文件材料;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本公司的各种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像等。

3、各部门、管理处应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

4、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5、永久、长期、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并放在卷首。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规定

1、文书处理完毕后,由办公室归档保存,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如因业务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由办公室同意后妥善保管,办公室以复印件存档。

2、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意维护档案清洁,防止损毁,每年年终整理一次。

3、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明参考字样,供员工参考。

4、借阅档案(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文件档案借阅登记表》登记后方可借阅。

5、案卷不准外借,只供在办公室查阅,未归档的文件及资料可外借。

6、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护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7、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批准,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印、拷贝、照相、电子邮件等)将档案带离公司。

第四节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会议基本上归纳为:总经理办公会议、部门经理会议、部门

会议、员工大会、(半)年度会议、临时会议等。

第三条 组织召开会议的部门、责任人要做好相应的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期间所使用的文件资料以及会议期间形成的文件进行收集、清理、立卷和归档。

第四条 会议纪律

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如不到会,必须事先请假,并说明原因。与会人员应统一公司着装、佩戴工作牌。

开会期间,将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调至震动或关机,如有来电,到室外接听,避免影响会议进程;会议进行途中不得随意离场;

对会议内容有异议的应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认可后公开讨论,不得私下交头接耳,影响会议秩序。

以上如有违反,每条 处以当事人10元。

第五条 会议时间、地点由组织部门提前通知。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

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第七条 部门经理会议

1、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月的1日上午8:00,遇节假日顺延。

2、会议内容:工作汇报、工作安排。

3、参加人员:总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管理处主任。

4、会议程序

会议开始,上次会议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展报告;

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处主任工作汇报;

会议提及事项当场解决,形成决议;

下步工作安排。

5、要求各与会人员作好充分准备,发言突出重点,简介明了,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部门会议

职能部门每月一次,管理处每周一次,由部门主管主持;

参加人员:各部门员工。

第八条 全体员工大会

每半年一次,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主持。

第九条 (半)年工作会议

1、半年度工作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基本上分别于当年的7月和次年1月中旬召开,时间为1-2天。

2、参加人员:总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管理处主任。

3、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包括会议场所、日程的安排,相关人员的通知以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管理处主任作工作总结及计划汇报,财务部要提供有关详实数据,公布财务测算结果。

5、年度会议上讨论通过各管理处及承包责任部门下年度管理目标、经济目标责任书,并与公司签订协议。

第十条 临时会议

1、凡公司有重大情况发生或临时性工作布置时,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不受时间、次数的约束,均可由发起人经总经理同意而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商讨。

第12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6.员工体格检查管理办法

6.1.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6.2.本管理办法所称员工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6.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体格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所有加入公司的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要求及管理。

2).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6.4.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体格检查费用(认可项目)由公司承担。

6.5.体格检查管理:

1).员工按接到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要求,在正式上岗前进行体格检查。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由公司行政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格检查。

6.6.体格检查操作规程:

1).新入职员工:

i.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持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提供的合格的有效体检健康证明方可正式录用。

ii.体格检查项目: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设置的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包含但不限于)等化验项目。

iii.对从事过有毒有害职业,患有职业病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

i.公司每年定期统一安排,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进行体格检查。

ii.体格检查项目:

a.年龄在35周岁以下员工体格检查项目: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等化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b.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40周岁以上男员工、中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含部门副经理)体格检查项目:常规检查及化验项目(同第1)款),增加心电图及b超检查。

c.女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

全体女员工:外科乳腺检查、妇科b超

已婚女员工:a、妇科常规检查、b、阴道分泌物悬滴检查(查阴道滴虫、霉菌)

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子宫颈刮片(防癌普查、检查子宫颈肿瘤)、阴道脱落细胞涂片(卵巢内分泌功能、生殖器肿瘤普查)

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男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泌尿外科检查(检查前列腺)

iii.体格检查项目结果:

a.体格检查项目结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统一存入员工行为档案。

b.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c.对于传染性疾病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7.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特殊岗位要求进行定期健康体格检查的,已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不享受本办法,未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可按本办法规定进行。

7.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7.1.总则

1).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劳动法》《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部门(部门系指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管理的各项目中心)及其员工应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司依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为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对工伤员工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提供经济补偿,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物价上涨因素,适当调整由企业承担部分的费用标准。

5).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公司将及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由其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7).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8).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公司实施工伤事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2.工伤事故抢救

1).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各部门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工伤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司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

4).接到员工工伤事故通知后,主管领导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由主管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

5).员工工伤事故较严重时,应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或呼叫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7.3.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1).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i.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ii.经本部门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技术改进工作的;

iii.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iv.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部门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请假未获准等原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v.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vi.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vii.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viii.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i_.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

故的;

_.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i.犯罪或违法;

ii.自杀或自残;

iii.斗殴;

iv.酗酒;

v.蓄意违章;

v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各部门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填写《工伤报告表》。公司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填写《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并在三十日内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各部门及其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i.《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ii.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住院医院治疗的,由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工伤诊断书;

iii.公司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iv.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a.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b.属于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不能休假造成突发疾病的,由所在部门提交以上情况的证明材料;

c.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d.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由所在部门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e.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材料。

5).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其亲属或者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7.4.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2).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到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7.5.工伤保险待遇

1).员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员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员工因工负伤达到伤残等级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支付,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可由公司支付。

3).工伤员工除紧急抢救外应到本人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工伤员工经紧急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当及时转回本人选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4).工伤员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6).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7).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公司和工伤员工。

8).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9).工伤员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i.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ii.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10).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11).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i.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ii.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iii.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公司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iv.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员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13).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将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i.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ii.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

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iii.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iv.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公司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

v.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员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公司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14).员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i.丧葬补助金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ii.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iii.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1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i.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员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ii.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员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iii.员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iv.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员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v.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员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16).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员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17).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18).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或者犯罪服刑期间,其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发给。

7.6.工伤保险基金

1).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公司负责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暂按原渠道支付。

2).工伤员工应当到工伤医疗合同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救治。工伤员工需要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就医的,由工伤合同医院提出意见,并须经公司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3).员工因工死亡,其丧葬事宜的办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7.7.公司和职工责任

1).公司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并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员工被借调或者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负责做好工伤预防,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病伤职工管理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3).各部门必须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和员工人数,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虚报。

4).在招聘过程中,应审查应聘员工原工作背景,员工应聘时应主动说明所从事过的职业。原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聘时应当持有职业性健康检查证明。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在公司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公司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5).员工应当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工伤员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7.8.争议处理

1).工伤员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2).工伤员工及其亲属或者公司,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员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7.9.附则

1).本办法所称员工本人工资,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为计发基数;高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计发基数。

2).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其范围、名称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执行,职业病的诊断按照《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所称因工死亡,是指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或者职业病医疗期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以及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

4).到公司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北京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

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公司收取保险费用。

8.办公用纸管理办法

8.1.为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降低整体费用成本支出和自然资源使用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8.2.办公用纸选购应本着品质与价格合理搭配的原则,避免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办公使用与效率。

8.3.办公用纸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登记,部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纸张,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或大量领用纸张,应取得分管领导(或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8.4.部门办公用纸使用应采取实际使用人签字领用的办法,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8.5.部门在使用纸张进行文件打印、复印过程中应注意纸张的实际使用情况,避免因操作原因使纸张遗漏、破损对办公设备或办公环境造成破坏与污染。

8.6.办公纸张在储存与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原因的丢失与损坏,同时应减少各种程度的人身伤害。

8.7.设定专人负责定期回收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

8.8.相关记录

yz-zg/b_r-f19-01《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9.关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搜集、更新和培训等工作管理办法

9.1.为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获取和更新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及时更新、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9.2.职责

1).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物管中心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适用性确认,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2).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负责中心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学习和培训。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指定专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相关渠道定期获取、识别和更新与本部门活动和所辖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9.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范围

1).中国政府签署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国际公约。

2).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

3).行业规范、标准、各级政府下达的指示、本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协定及其他非法规性指南等。

9.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

1).通过正常的收发文渠道获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

2).通过与各行业协会联系和沟通获取更多的其他要求信息。

3).通过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图书馆、数据中心、信息中介机构获取相关信息。

4).通过购买新的出版物(法规、标准汇编等),跟踪报纸、刊物的最新发布情况,利用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9.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价、登记和培训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识别、评价、确定使用范围,填写《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汇总后,形成公司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适用部门和岗位,确保适用场所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版本或有关信息。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会同并督促公司、中心各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在不同场所向员工传达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全体员工应结合岗位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结合自身活动和服务的范围及所辖区域,公司各部门及各物管中心应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向客户和相关方传达,使他们能了解遵守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9.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定期及时跟踪了解相关信息,得到更新版本或修订信息后,上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经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填写《法律和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并将相关信息向相关部门通告,确保新的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进行修订、更新,并更新所保存的版本。

4).对于作废的法律及其他要求,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从相关部门撤回,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9.7.相关记录

c_5.2-03-f01-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

c_5.2-03-f02-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

c_4.2.3-01-f01-01《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10.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10.1.车辆使用权限

1).北京物管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派车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派车顺序为:办理重大事项优先、领导公务用车优先。公务用车按照工作轻重缓急顺序派车。

10.2.车辆使用申请程序

1).确需使用车辆外出办公的部门,须持部门经理签批后的《派车申请单》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后生效,《派车申请单》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2).除紧急情况外,一般用车须提前一天将《派车申请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用车当天由驾驶员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领取车辆钥匙,并于收车后将车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10.3.车辆维保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车辆加油。

2).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若因违章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10.4.记录及表格

第13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1)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1)

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1.工时制度

1).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为计算单位,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

1.2.定时工作制

1).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时。

2).定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0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

午餐时间:12:00-13:00

1.3.各种假期的规定

依照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执行。

2.员工打卡管理暂行规定

2.1.员工出勤,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

2.2.员工因公外出延误打卡,须及时填写补卡单,月末按出勤统计。

2.3.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急诊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岗工作须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统计,以员工考勤卡及补卡单、请假单为依据进行考勤汇总。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时也无请假单、补卡单,按旷工处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虚作假者,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2.7.记录及表格

yz-zg/b_r-f08-01《请(休)假申请单》

3.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3.1.所有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需遵守本规定。

3.2.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只供本部门员工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部门的计算机时应事先取得该部门经理的许可。

3.3.初学计算机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难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向技术人员求助。

3.4.在使用过程中,因事暂时停止使用时,应保存文件,并退出应用程序。

3.5.使用完毕计算机后,必须退出应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对机器的损害。

3.6.各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编辑处理时应建立部门子目录,避免在根目录下直接处理管理文件。

3.7.子目录的命名用各部门名称,如属个人专用文件应另设子目录进行处理。

3.8.文件名称使用汉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内容。

3.9.文件处理应在硬盘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处理完毕后存储文件的同时应用软盘备份,保证软硬盘都有文件。

3.10.对硬盘上长时间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删除,只保存软盘备份。

3.11.使用软盘时应确保软盘没有病毒,否则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查。

3.12.软盘中存储文件时应在软盘上做出标记,便于使用查阅。

3.13.遵守软盘的使用保护规定,防止软盘损坏时文件丢失。

3.14.各部门的计算机维护由公司设专人统一负责。

3.15.维护人员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包括检查、处理病毒和硬盘整理等。

3.16.工作时间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与进行工作无关的作业。

3.17.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请维护人员处理,严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处理。

3.18.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的,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4.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4.1.印章种类

公司印章、公司业务专用章、部门印章、签字印章和其他内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

i.凡以公司名义发送的公文,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财务、人事和业务等方面或涉及面广的公文,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核签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门对外定期报送各类业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v.对外发出的便函、证明及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v.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按合同评审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辖业务范围内对外签订的经济类合同、协议须加盖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评审程序,以公司确定的合同金额标准为限,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上的,须经中心内部审核,公司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下的,经中心内部审批、中心总经理签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备案)

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报送报表、办理相关业务等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中心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2).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i.凡以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或便函,须经部门经理核签后加盖部门印章。

ii.公司部门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加盖部门印章对外发送公文。部门仅能向外发送本部门业务权限范围内的公文。物管公司颁发的证书、奖状等,经物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北京物业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遇特殊情况,由其他部门专人负责保管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使用印章须有登记存底,随用随取,用毕即存,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免造成损失。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履行加盖印章的手续。对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权范围的,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6).印章保管人员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丢失或误用、错用,须承担关联责任。不能为空白信笺盖印。

4.4.记录及表格

yz-zg/b_r-f09-02《印章使用审批表》

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5.1.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其身体、生理特点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对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实行的管理办法。

5.2.本办法所涉及的女职工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员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环境保洁人员。

5.3.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措施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适当劳动强度的工作。

5.4.女职工孕期的保护措施:

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起持医院证明向人事部门及时报告备案。

2).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接触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_射线、y射线和其他工业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及国家规定的三级强度的劳动内容。

3).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满7个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据个人身体状况申请休假。

4).对不能适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职工,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工作。

5).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允许孕妇在预产期前休息两周。

6).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劳动时间计算。

5.5.女职工生育期保护措施:

1).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产假;遇难产情况延长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期间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证明,给予北京市有关规定产假。

5.6.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措施:

1).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作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半小时,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点。

2).女职工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

第14篇 物业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职责

物业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职责

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负责公司行政后勤业务的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行政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资产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报综合办公室主任。

2.负责根据公司、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企业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制定行政后勤工作月度目标和具体工作计划,并在期末进行评估总结。

3.负责公司资产、剩余物资管理,掌握公司资产分布、保养、维修、报废、转移状况,审核资产的新购、调拨、报废,固定资产报废须到现场核实。

4.每年6月下旬组织对公司各部门资产进行现场抽查;每年年底,配合财务人员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提出整改要求,并落实改善效果。

5.负责不断完善公司住房管理规定;熟悉公司住房情况,合理安排、调配住房。

6.负责公司全体人员服务礼仪的监督检查。

7.负责办理公司各类证照(车辆、停车场除外),并做好质量记录;负责营业执照、物业管理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类证照的年审及备案工作。

8.督导各部门资产按规定完善日常的购置、质检、入库、领用、调拨、报废等工作,并定期进行盘点,监督各部门资产登记情况,做好盘盈盘亏工作。

9.负责公司办公设备保养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由分承包方进行维护保养的办公设备,做好相关质量记录;并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维护保养合同的续签及费用核算工作。

10.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环境、内务的监督检查,每月5日通报上月检查情况。

11.根据公司ci手册规范,负责公司各类vi物品的制作。

12.负责公司仓库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库存物资符合底线要求。

13.根据季节变化,及时通知各部门更换统一服装;服装换季前两个月,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服饰需求计划,结合公司库存,统计需订做服饰数量,报部门领导审核定做。负责及时申请各类临需服装或配件。

14.审核所有车辆费用的申请报告及报销单证,审核公司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及车辆燃料消耗费用,对每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把关,努力降低费用。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5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十)

第四章印章使用保管规定

第三十七条为了明确公章及其它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保管责任,规范用印,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所有能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党支部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登记、使用,法人代表印章由会计保管、使用。未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使用或借用公章,须填写《物业公司公章使用登记表》或《物业公司公章借用登记表》(见附件),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以公司名义发的文件由总经理签发用印;例行公事的便函、行政事务证明,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

第四十一条各类报表及报送有关部门的材料,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经签字的文件、合同、协议、报表等材料用印,不再登记。

第四十二条异地使用等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的公章,使用时必须要有两人在场,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借用者必须高度负责,做到章不离人。借用者回到公司后必须及时归还公章。

第四十三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需要开具介绍信,需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用便函开出的各类证明须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存备查。

第五章局内网发稿办法

第四十四条为促进上网稿件管理规范化,加强信息交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五条注重信息时效性,原则上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发布信息。

第四十六条凡公司发布或报送局办公室通讯须填写《物业公司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通讯公司所发通讯由职能部门或主要职能部门撰稿,行政综合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业务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党务工作稿件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发布。涉及局领导活动的稿件由办公室填写《局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并报送到局办公室网站管理员统一编辑上传。

第四十七条新闻稿件的格式要求:

(一)大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副标题:四号宋体。

(二)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1.5倍。

(三)上传图片宽不低于600像素,图片清晰、主题突出。

(四)稿件末尾需署作者名。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四十八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程序,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坚持合理配备、规范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

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

第五十二条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内设资产管理员和资产采购员。

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管理台账;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提出和对使用部门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审核;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配置、内部转移、处置、出借等事项审核、申报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编报固定资产信息报表;

(六)负责收集、整理、建立资产档案,妥善归档保管。

第五十三条公司各部门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使用和保管的固定资产负总责;固定资产使用或保管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安全及完整。公司领导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五十四条财务为公司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者,其主要职责:

(一)协同管理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核算。负责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资金落实、申购审核、资金结算支付等工作。

第三节日常管理

第五十五条账务设置。财务应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实行价值控制。管理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转移单》,对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十六条按物设卡。管理部门应对每件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第五十七条账账核对。管理部门和财务应按季度核对固定资产价值,确保账账相符。

第五十八条账实核对。管理部门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实物全面清查盘点,与使用部门进行账实、账卡核对。盘查结果应由盘查人员与使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节购置

第五十九条使用部门按需提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见附件),管理部门结合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状况以及资产调剂和资源共享等条件,会同财务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第六十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组织采购。

第五节验收

第六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十二条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器材的名称和规格型号等信息与设备购置计划是否相符、配件是否齐全、设备、器材的质量是否合格等。

第六十三条验收合格后,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2)一式三联,管理部门执一联、财务执两联。

第六十四条管理部门根据验收、领用情况,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

第六节申领

第六十五条固定资产申领是指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申请领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予以配置的行为。

第六十六条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十七条使用部门领取固定资产时,应检查资产状态、数量、品质,确定符合使用要求后领取,发现申领资产故障、破损等情况,及时告知管理部门,进行调整、维修、补充。

第七节转移

> 第六十八条固定资产转移是指变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保管人的行为。固定资产转移包括部门内资产转移、部门间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时,由转出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见附件),经管理部门批准后,资产管理员监督资产转移。《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三联,管理部门、转出和接收部门各执一联。

第六十九条资产转移后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转移后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

第七十条因人员调动、工作调整、退休、挂职锻炼、外出学习等情况引起的长时间离职,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应实施转移,使用部门负责人指定使用保管人或者交还给资产管理部门。

(一)人员离职时,移交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后,还应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管理部门监督。

(二)领导离职时,对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进行移交,由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确认签字后,管理部门监督转移。

(三)使用部门需要留用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应指定新的管理使用人,并办理转移手续。

若不需留用,应移交管理部门。

第七十一条各部门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交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第八节清查盘点

第七十二条固定资产应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一般结合年度财务决算进行。

第七十三条清查盘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进行。

第七十四条清查盘点后,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应对本部门存量固定资产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对清查盘点结果形成资产统计报告,对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及时处理。统计报告一式四份,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档案、管理部门各一份。

第九节档案管理

第七十六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主要包括:涉及资产购置、验收、领用、处置等审批手续;每年的资产统计报告;每次盘点进行账账、账实核对的记录等。

第七十七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由管理部门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每年编造清册归档保管。

第七章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七十八条为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公务用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七十九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调度、日常管理、定期保养、维修、年检、油卡领用登记、车况检查、保险和理赔工作。

第八十条公务用车须填写《物业公司派车登记表》(见附件),实行派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未经批准的非专职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第八十一条车辆驾驶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后原则上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内。

第八十二条车辆驾驶人员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若有故障,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安排维修。对使用的车辆要精心保养,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严禁酒后开车。

第八十三条汽车维修按要求填写《物业公司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原则上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车辆大修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八十四条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安排,途中过桥、过路费用由用车单位(用车人)自付。

第八章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五条为了在公司经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坚持按合法程序办事,特制定本办法。

第八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委托合同等经济合同。

第八十七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之规定,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八条公司内部各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任何部门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八十九条经济合同在总经理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科室;公司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或参与经济合同的洽淡、拟订、审核、履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节合同的承接

第九十一条合同洽谈过程中,承办部门要把握合同的性质、内容、进度、合同额及合同的法律程序。在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支付合同经费能力及其资信资格情况等,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存查备案。

第九十二条对某些重大合同,在洽谈前应当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较大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应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第四节合同的签订

第九十三条合同签订实行合同会签制,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均须经总经理签发,具体按照《经济合同流转单》(见附件)要求。

第九十四条所有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承办部门及经办人员对于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无示范合同文本的应按经济内容性质签订相应合同。

第九十五条合同签订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合同流转单”视为书面授权委托证书,委托代理人必须对本单位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六条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各承办部

门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催促履

约,对方履约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

施。

第九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合同有变更、解除及增添内容的,应仍按经济合同流转单要求流转,续订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纳入主合同范畴进行管理。

第九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应注意质量与进度的把

握,同时也应主动接受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对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检查。

第九十九条终止合同后二个月内应按本公司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资料归档,资料包括双方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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