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中心管理制度是规范维修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满意度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维修工作的高效、安全和质量。该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维修人员管理:包括人员资质、职责分工、技能培训、考勤制度等。
2. 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采购、保养、使用规定及报废流程。
3. 维修流程管理:从接单、诊断、维修到验收的标准化流程。
4. 质量控制:包括维修标准、质量检查和客户反馈机制。
5. 安全管理:涉及作业安全规范、应急处理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
6. 服务规范:包括服务态度、沟通技巧和客户满意度提升策略。
7. 售后服务:涵盖保修政策、客户回访和投诉处理。
1. 维修人员资质:所有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和更新培训。
2. 设备管理:设备应定期保养,损坏设备应及时报修,报废设备需经过审批流程。
3. 维修流程:从接收到维修请求开始,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确保每个环节有明确的责任人。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点,确保维修工作符合标准,对客户反馈进行记录和分析。
5. 安全规定:维修人员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防护装备,预防安全事故。
6. 服务标准:维修人员需礼貌待客,主动沟通,确保客户了解维修进度和结果。
7. 售后服务:明确保修期限,定期进行客户回访,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维修中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流程能减少工作中的混乱,提高维修效率。
2. 保证质量:通过质量控制,确保每次维修都能达到预期效果,增强客户信任。
3. 保障安全:明确的安全规定能降低事故风险,保护员工和客户的财产安全。
4. 提高满意度:良好的服务规范和售后体系能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加回头客。
5. 企业形象: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现企业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有助于塑造良好口碑。
1. 制定详细的维修人员培训计划,包括新入职培训和定期技能提升。
2. 设立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 引入数字化管理系统,跟踪维修流程,实时更新工作状态,提高透明度。
4. 设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抽查,确保质量标准执行到位。
5.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强调安全意识,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6. 提供专业服务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沟通技巧。
7.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明确的保修政策、客户回访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通过上述方案,维修中心能够建立一套高效、规范、安全的管理制度,从而提升服务质量,赢得客户信赖,促进业务发展。
第1篇 设备维修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管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22)及《神东煤炭集团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不安全行为指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按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人员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5个等级。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员工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执行岗位规范,是否时刻关注和防范安全风险的举止行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厂、车间、以及在中心生产经营区域作业的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查者、服务者、参观者、学习者)。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制定,指导监督各厂、车间对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第六条 中心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主要不安全行为的查处、矫正与控制并监督执行。
第七条 各厂、各车间负责本厂、本车间员工在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安全行为的管理。
第八条 驻中心各单位、合作维修、外委施工队对所属单位内部不安全行为管理负主体责任;中心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不安全行为的监管。
第三章 不安全行为预防
第九条 中心各厂、车间要将员工不安全行为预防纳入整体安全管理方案中,全年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生次数较上一年度应降低在5%左右,各厂要将不安全行为预控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科队。
第十条 中心各厂、车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组织形式变化、人员增减情况,设备更新、环境变化等因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做好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特别要针对不同岗位做好《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第十一条各厂、部门要持续对员工进行安全态度和安全思想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心,从根源上预防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 开展员工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第四章 不安全行为认定与治理
第十三条 不安全行为认定
中心各厂、车间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认定要严格执行《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新辨识出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上报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十四条 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与要求
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严惩与帮教相结合”和“单位、基层区队自主管理为主”的原则。
各厂、车间要明确不安全行为治理的主管机构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要落实不安全行为人员培训和思想教育两项基本措施的具体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各车间必须设立不安全行为曝光亮相台,通过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当日曝光与月底集中公示来警示员工。
第十五条 不安全行为纠正、当事人培训与处罚
任何人发现不安全行为后,均要及时制止,同时告知当事人行为的危险性、后果以及正确的方式、方法。
不安全行为现场纠正教育后,根据不安全行为的起因,按照下列原则,对不安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矫正和相应经济处罚。
不安全行为矫正处罚原则
序号 起因 矫正方式 当事人处罚原则 连带人处罚原则
1 懈怠、图省事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思想教育 按标准处罚 按标准连带处罚
2 技能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技能培训 按标准处罚 按标准连带处罚
3 不良习惯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行为培训 按标准从重处罚1.5倍 按标准从轻连带处罚0.5倍
4 追求工作量忽略安全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观念教育 按标准处罚 按标准连带处罚
5 技术工艺落后引发的不安全行为研讨改进 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 不连带处罚
6 作业环境限制引发的不安全行为风险教育 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 不连带处罚
7 管理者指使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法规教育 按标准从轻处罚0.5倍 按标准从重连带处罚2倍
按标准处罚执行本办法附件3,从轻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半执行,从重处罚按处罚标准一倍执行。
第十六条 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
被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不安全行为,根据《设备维修中心不安全行为认定标准》对各类不安全行为按等级进行扣分,低风险扣4分/次,一般风险扣6分/次,中等风险扣8分/次,重大风险扣16分/次,特别重大扣25分/次,全年累计,根据积分情况,车间每月上报需各层级培训的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 不安全行为人员积分预警及矫正
中心各厂、各车间按不安全行为风险等级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积分预警。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轻警或低警的由车间组织进行矫正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中警,由各厂自行组织进行培训。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重警以上或被中心检查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风险等级的,由中心组织进行矫正培训,中心级矫正培训不得低于7天,如需公司矫正培训的,上报公司进行培训。
各厂、各车间根据要求,未组织培训的,上升一个层级参加培训,即车间未组织培训的参加厂级培训,厂级未组织培训的参加中心级培训。
年度内被公司、中心检查出单次发生重大风险等级以上的不安全行为,取消中心年度安全先进的评选资格。年度内预巨警的不安全行为人员,要调离本岗位,劳务工要取消当年转正资格。
不安全行为预警等级表
预警级别 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值(分)
轻警 4分
低警 5至8
中警 9至15
重警 16至24
巨警 25以上
第五章 不安全行为管理检查与考核
第十八条 不安全行为检查
中心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主体监督检查机构,其它业务部门均负有人员不安全行为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车间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和提醒不违章作业的责任;员工个人要履行按章作业的义务。
不安全行为的检查要融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在各类定期检查、动态检查、专项检查中均要将不安全行为纳入检查范畴。并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作业环境确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检查重点。
不安全行为检查信息要纳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 不安全行为管理考核
各厂、车间未按照本办法对不安全行为人员组织矫正培训的,在当月安全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中扣2分/次。
按照中心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原则,各厂、车间查处的内部员工不安全行为,中心不跨级考核。部门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本部门员工除外),除必须对当事人进行现场纠正和说服教育外,要按照《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的附件1进行处罚。
检查人录入的不安全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对检查人罚款500元/次,同时对检查人所在的部门在月度安全绩效考核中根据当月实际情况扣5分。
中心、各厂检查出风险等级在中等(含)以上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连带责任追究,详见附件1。
第二十条 不安全行为的定期分析
各厂、部门要按月、季、年对不安全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摸清趋势,找准管控重点和改进方向,形成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要对重大、高风险、高频次不安全行为进行原因分析,分析高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活动等,制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第二十一条 不安全行为检查告知
为公开、公正地进行不安全行为查处,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避免出现为完成查处指标而弄虚做假,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实行不安全行为告知管理。
检查人员发现不安全行为时,有条件可拍照留有依据,告知当事人行为的严重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
检查人员必须告知当班班长或值班经理,填写告知单确认,方可录入信息系统。
不安全行为描述必须写清楚发生不安全行为具体时间(几点几分),具体区域、工作内容、处罚依据、是否进行连带处罚、连带处罚人员姓名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不安全行为举报
作业人员有权对现场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进行举报,经中心安全生产部、各厂安全办认定,根据发生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低风险100元/条,一般风险等级200元/条,中等风险等级300元/条,重大风险等级500元/条,特别重大风险等级1000元/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设备维修中心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神东设备维修中心([2022]65号)《设备维修中心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废止。
第2篇 客运公司维修中心技术管理职责
客运公司维修中心技术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发布的技术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标准;
二、制订维修中心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三、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确保工作质量;
四、推广现代化技术管理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搞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不断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职工劳动强度;
五、认真落实公司的计量、标准化以及定额管理、质量管理,以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按时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完成公司下达的技术管理目标;
六、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七、及时分析、协助处理技术、质量事故,并按程序上报。
第3篇 客运维修中心轮胎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客运中心维修中心仓库(轮胎)管理员岗位职责(综合工时制其他)
1、热爱公司,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的和谐、团结和稳定,自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①严格履行公司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严禁任何恶意破坏公司形象的言行,如散布谣言、拉帮结派、制造混乱;
③严禁以任何方式恶意对抗公司管理;
2、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原则为公司配件管理当家理财。
3、加强配件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熟知车辆类别及零配件、轮胎的使用。
4、加强仓库配件管理,做到分类存放、摆放有序、及时维护、防止损坏,及时更换零配件标签和货架上零配件补充。
5、做好配件采购计划、按公司要求有效控制配件库存、按零配件(轮胎)管理程序操作,切实做到零配件(轮胎)收料领用工作。
6、按时做好仓库盘点工作、做到无差错、无拖延,及时、准确的反映库存情况,使其帐物相符。
7、搞好帐物管理、电脑零配件管理,及时登记车辆维修台帐、车辆配件分户账、工具领用帐,配合好公司营运车辆维修消耗的考核工作,做到无漏记、无错记。
8、做好车辆维修用油计量领用工作,减少人为浪费。
9、做好废旧物品处理登记、结算及与财务交款工作,做到处理后及时交款、无差错、无短款。
10、协助维修中心领导搞好公用物品清点、管理、报损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4篇 公司维修中心配件管理制度
1.配件管理人员要懂业务,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和配件用途。
2.各配件使用单位要有专职或兼职配件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配件计划的编制、领取、使用、管理工作。
3.配件计划由经营科编制。计划的编制应根据消耗定额和实际消耗情况,及时上报年、季、月度计划。
4.配件到货后要认真检查数量、质量,大型配件和关键配件应由使用单位、经营科共同验收。不合格配件不准入库。
5.仓库保管人员要熟悉业务,掌握配件用途。配件按型号分类摆放,定量包装,精心保管,防止锈蚀,保持库房清洁整齐。配件标签要填写齐全,帐目清、数量准、帐、卡、物一致。
6.配件的使用要建帐、建卡,有专人负责配件领用审批。配件的领用要以旧换新。
7.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努力提高旧件的修复质量,节约配件资金。
第5篇 公司维修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1.中心各设备使用班组负责本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
2.设备使用实行专职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等。
4.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定期对固定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定、探伤及仪器、仪表的校验。
5.在实施设备更新、大修理计划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切实做好专款专用。
6.做好备用、闲置设备、特殊备件的储备和管理,严禁设备露天存放和拆套,对闲置设备要积极调剂使用。
7.执行设备管理奖罚
(1)出现事故时对积极抢救设备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由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给予处罚。
第6篇 物业维修中心工具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维修中心工具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维修工具管理工作,确保维修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中心维修工具的管理。
3职责
3.1维修组主管负责维修工具的管理并负责工具的申购。
3.2维修工负责保管、使用个人工具。
3.3维修中心负责维修工具的监督管理和采购。
4程序要点
4.1《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4.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维修组主管组织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组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维修中心审批。
4.1.2维修中心负责对各维修组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制定《公司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
4.1.3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审核批准后,该计划复印件应交财务部备案。
4.1.4采购计划应包括: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预计费用;购买时间;用途。
4.2维修工具的领用
4.2.1维修组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维修组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领用并负责保管。
4.2.2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领用人统一填写《领料单》,经维修组主管签字同意后,由维修组主管到维修中心仓库领取。维修中心仓管员将领出工具记录在《维修工具台帐》内。主管将所领工具登记在《维修组工具登记表》内。
4.3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4.3.1维修组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维修组主管批准后,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维修组员工个人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
注意事项
4.3.2
个人使用工具应注意以下几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的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如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4.3.3维修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3.4维修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维修组主管批准后在维修中心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员应做好登记。
4.3.5员工辞职、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到维修中心仓库,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个人使用工具由维修中心通知人力资源部扣发相应的钱款。仓管员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登记在《维修工具台帐》内,并在备注一栏内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的工具。
4.3.6维修组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立即补充。
4.3.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上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维修中心经理负责做报废处理。
4.4公用工具
4.4.1维修组领用的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主管应将其登记在《维修组工具登记表》上。
4.4.2公司共用的公用工具由维修中心仓管员负责保管,仓管员应将其登记在《公用维修工具登记表》上。
4.4.3维修员工借用工具或维修组以外的部门借用工具都应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4.4.4维修组需要借用公司公用工具的,由维修组主管到维修中心仓库办理借用手续,仓管员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4.4.5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公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包括: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目以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c)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d)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由维修组主管确认,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经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e)维修组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由接任者会同工程部仓管员一起对该负责人所管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其本人责任;
f)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维修中心经理负责报废处理;
g)对于专业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申购。
4.5维修组通讯用对讲机管理按《安全部警用器械管理规程》相关条款执行。
4.6维修工具的购买
4.6.1维修中心仓管员每月30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维修工具台帐》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建议维修中心经理尽快申购。
4.6.2维修中心经理每月5号之前根据仓管员的建议及《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填写工具申购并上报公司。对于计划中未列出的工具,维修中心经理应尽快补充至计划中并上报公司审批。
5记录
《维修组工具登记表》
《工具借用登记表》
《报废工具登记表》
《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
《维修工具台帐》
第7篇 物业维修中心零部件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维修中心零部件管理规程
1引用文件
《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中心维修零部件的管理。
3操作流程
3.1编制备件采购计划
3.1.1每月30日前,各维修组根据实际情况估算出下月各类备件的月消耗量,并上报到维修中心。
3.1.2维修中心根据各维修组的月度零备件采购计划表以及以往备件的使用情况以及各种零备件的现存量,确定需用备件的品种和数量,编制月度备件采购计划表,交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3.2备件的采购
3.3.1维修中心于每月末编制下个月份备件采购计划表。
3.3.2列入固定资产的备件,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处理。
3.3.3其它备件在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维修中心采购。
3.3.4所购备件到货后,由维修中心仓库进行验收后将其记入备件汇总表。
3.3备件的管理
3.3.1维修中心负责保存备件的所有资料,如备件的各种图表、说明书等。
3.3.3维修中心仓库对各种备件的消耗情况,应做好统计并每月汇总上报维修中心经理。
3.4备件的贮存保管
3.4.1维修中心仓库应将备件入账,并每月进行盘点核对。
3.4.3维修中心仓库应将备件摆放整齐,并做好清洁保管工作,反腐防潮。
3.4.3维修中心仓库应根据先进后出原则,减少备件在库时间。
3.5备件的领取
3.5.1维修工领用零备件的,应说明该零备件之用途,并填写领用单。维修中心仓管员根据维修单在库存台帐上对该零备件进行核销。
3.5.3维修中心仓管员应认真做好领用台帐,并按月汇总上报维修中心经理。
4记录
月度备件采购计划表
领用台帐
领料单
备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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