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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施工管理制度(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外协施工管理制度

外协施工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外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以达成企业的经营目标。该制度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合作方选择、合同管理、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控制、安全规定、风险防范以及后期评估。

包括哪些方面

1. 合作方评估:制定明确的合作方选择标准,包括资质审查、过往业绩、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等。

2. 合同条款:详细规定合同内容,如工程范围、工期、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3. 施工监督:设立现场管理团队,负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

4. 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标准和验收流程,确保工程符合企业要求。

5. 安全管理:设定安全规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

6.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降低风险影响。

7. 合作评估:项目完成后对外协方进行评估,为未来合作提供参考。

重要性

外协施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确保工程品质: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外协施工的质量,减少返工和维修成本。

2. 维护企业声誉:良好的施工管理能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

3. 控制风险:有效管理可预防法律纠纷、安全事故等风险,保护企业利益。

4.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流程可以优化资源分配,提高工程执行效率。

方案

1. 建立合作方数据库:收集和更新潜在合作方的信息,便于快速筛选合适的承包商。

2. 实施合同预审:在签订合同前,由法务部门审查条款,确保企业权益不受侵害。

3. 引入数字化管理:利用项目管理软件,实时监控施工进度和质量,提高管理效率。

4. 定期培训: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其监督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 设立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外协方给予奖励,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采取相应措施。

6. 反馈与改进:定期收集内外部反馈,对外协施工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外协施工管理制度,实现高效、安全、高质量的外包工程管理。

外协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铁矿外委外协施工 安全管理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外委工程施工(检修)及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及承接工程的条件、现场安全管理、分包管理和工作联系程序、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检修)项目中的职责以及检查与考核等内容作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铁矿外委工程施工(检修)及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钢政办发【2002】63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外委工程及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

2.2 矿政办通【2006】35号 进一步加强外委工程安全资质管理的通知

3 术语

4 管理职责

4.1 工程主管部门负有主要监管责任

4.1.1 对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以及相关证件进行审定、确认;

4.1.2 对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特种设备的本质安全化检验检测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4.1.3 对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变动和上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如发现有人员变动未及时报告必须限期改正并考核。

4.2 工程所在单位必须负有同等的监管责任

4.3 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单位必须将外来施工单位纳入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

4.3.1 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及文字安全交底,并有接受教育或被交底的单位负责人签名记录;

4.3.2 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4.3.3 每月对其进行安全检查2次,并有记录;

4.3.4 严格规范“两穿一戴”,下井必须穿荧光“反光背心”和佩挂下井“上岗证”;

4.3.5 检查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变动情况,根据变动或上报情况,必须对其教育并有记录;

4.3.6 检查外委、外协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是否符合本质安全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必须督促整改;

4.3.7 检查、确认外委施工工业垃圾及废水是否按要求定点排放及施工现场的工具、材料是否有序放置;

4.3.8 检查外委施工单位所使用的风、水、电是否按指定地点搭接并符合安全要求;

4.3.9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挂施工标志牌和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

4.4 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单位对外来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管理权利

4.4.1 依据有关文件,对外来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违规违制现象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安环科,经安环科核实后考核,从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4.4.2 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单位对外来技改、检修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中敢抓敢管且有具体事实的人,由单位提名,矿每季将给予奖励;

4.4.3 外来技改、检修施工单位发生轻伤以上或险肇事故,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人员应接受矿考核。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资质审查及承接工程的条件

5.1.1 凡在程潮铁矿参加技改工程、检修工程招投标或承接工程项目时,必须持有(集团)公司安环部或矿业公司安环处签发的《施工安全资格合格证》,否则,工程(检修)主管部门不准其参加投标,更不准为其办理外委发包手续。

5.1.2 外委工程施工(检修)主体承包单位或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在我矿承接工程、检修项目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规定:

5.1.2.1 具备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和有《建筑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办有《武钢安全资格合格证》。

5.1.2.2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网络,并配有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安全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员、受委托人)。

5.1.2.3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完整、齐全。

5.1.2.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

5.1.2.5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安装与检修工程,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具备相应资格的许可证。

5.1.2.6 所有施工机械、工具必须达到本质安全化的要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5.1.2.7 外委、外协单位(队伍)严禁招用附近地的民工从事井下施工,应建立用人档案,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和个人身份证号码或复印件,并交安全环保科存档备案(施工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部门)。

5.1.2.8 外委与外协队伍签订的合同(合同单位名称、资质和印章一致)规范;开工前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教育(1~5人在安环科,5人以上在工地教育);下井人员必须持下井证下井。

5.1.2.9 外委施工(检修)单位必须按工程费用2%~3%的比例缴纳施工安全保证金(执行程安发[2003]46#文)。未缴纳施工安全保证金的安全部门不予签定安全协议。

5.1.2.10 外委工程施工(检修)单位签定工程安全协议时,必须将《武钢安全资格合格证》原件上交安环科存档,严格执行“一证一项目”制,工程完工后将退还原件。

5.2 现场安全管理

5.2.1 外委、外协施工(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地面施工在武保科办理出入证、井下施工在安全环保科办理下井证)并有登记(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环科存档备案。

5.2.2 凡有三班倒的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带班,实行24小时带班制,带班人员要在矿和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备案。各外委、外协施工(检修)单位要严格服从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管理,为了便于井下安全管理,井下分项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向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书面(或口头)汇报。

5.2.3 外委、外协施工(检修)的井下施工人员统一佩穿工作服或荧光“反光背心”,并标明施工单位的名称。

5.2.4 外委、外协施工(检修)现场必须挂牌施工,有明显的区域划定标志(各项目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工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危险预知对策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5.2.5 提倡外委、外协施工(检修)单位人员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搞好安全、文明生产,井下严禁互相偷盗、破坏公共设施,地面严禁吸游烟、乱丢垃圾和破坏树木花草等。

5.3 分包管理和工作联系程序

5.3.1 外委工程(检修)主体承包单位的分包项目必须经矿主管副矿长、矿长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分包,规范二包,杜绝三包。同时,必须将分包项目报安全部门登记备案。

5.3.2 外委施工(检修)单位需要使用工程所属单位的风、水、电、设备设施以及大型材料上下井时的联系程序是:外委施工(检修)单位提前书面报告→工程(检修)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工程(检修)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领导→业务职能组→主管矿长。经批示同意后才能实施。

5.3.3 井下爆破作业工作面贯通时的联系程序是:外委施工单位提前书面报告→工程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单位主管领导→业务职能组→主管矿长。经批示同意后才能实施。

5.3.4 井下突发险情或遇紧急情况时的联系程序是:现场当班施工人员→←所在单位调度室→←安全组→←所在(水平)值班长→←外委施工(检修)单位当班带班人。

5.4 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检修)项目招投标中,必须有安全部门参加,工程主管部门在招标前应通知投标单位准备符合承接工程条件的全部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投标,并追究工程主管部门的责任。

5.5 矿对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采用日常检查、月检查相结合,即每月安全环保科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实施每季通报考核;被排为最后一名的追加考核2000元,本年度内连续两个季度被排为末名的将取消下一个工程项目的竞标资格;取消年度对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安全评比。

6 检查与考核

6.1 安全环保科和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季、月、日对矿区各工程(检修)施工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并将年度评比结果报矿业公司安环处。

6.2 各外委施工单位每月对内部的外协队伍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6.3 外委、外协(检修)单位进入矿区范围内施工后,工程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要将其纳入本单位正常的安全管理,凡发现外委、外协单位施工人员有严重违规违制现象,安全环保科除对其考核外,还对工程主管部门按矿有关规定考核。

6.4 外委、外协单位的考核除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外,矿特作如下规定:

6.4.1 违反用人规定且无用人档案的,经检查发现或工程所在单位(车间)举报,扣款1000~3000元/人;

6.4.2 外委、外协(检修)单位发生工亡事故费用按合同规定处理,除处以1.2万元罚款外,工程结束后,根据事故原因、责任,由安环科提出收回《武钢安全资格合格证》,予以吊销,将该单位清退,报矿领导和矿业公司批准后执行;

6.4.3 外委工程(检修)主体承包单位的分包项目未经矿主管副矿长、矿长审批同意的且未报安全部门登记备案的处罚2000~5000元;

6.4.4 现场未挂牌施工,没有明显的区域划定标志和危险预知对策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单位,未造成事故的处罚1000~2000元,造成重伤以下事故(含重伤)处罚5000~8000元;

6.4.5 施工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班中未挂牌上岗的,未穿规定工作服或未戴安全帽的,氧气、乙炔动火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且无防回火装置的以及其他性质的严重违规违制行为,从安全保证金中处罚100~300元/人.次;

6.4.6 凡发现施工人员有冒名顶替的一经发现处罚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收回《武钢安全资格合格证》,并请示集团公司或矿业公司予以吊销;

6.4.7 凡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高空作业(2米以上)未系安全带等严重违规行为处罚1000元/人.次,现场违规违制现象严重,事故隐患多且未及时整改或改进的处罚1000~3000元/次,暂扣《武钢安全资格合格证》,勒令停工2~5天整顿;

6.4.8 凡未履行工作联系程序且未办理手续的因而造成甲方生产影响或中断,一经举报,安全部门核实处罚2000~5000元/次;

6.4.9 外委、外协(检修)施工单位有三班倒的施工班组未指定专人带班或未实行带班制的处罚500~1000元/次;

6.4.10 凡发现无《武钢安全资格合格证》的主体承包单位或分包外协施工队伍在现场进行工程(检修)项目施工作业的,要立即停止施工(检修),对工程(检修)主管部门扣发激励工资1000元,对外委、外协施工(检修)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并清退出武钢矿山市场,并考核工程(检修)主管部门。

6.5 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追加考核。

6.5.1 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两穿一戴”,不规范,下井未穿荧光“反光背心”或未佩挂下井“上岗证”的扣款100元/人;

6.5.2 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人员变动情况未及时上报工程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单位和安全部门,经检查发现扣款200元/人;

6.5.3 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不符合本质安全化,且未及时整改的扣款500元/项;

6.5.4 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工业垃圾及废水未按要求定点排放及施工现场的工具、材料未有序放置的扣款500~1000元/次;

6.5.5 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所使用的风、水、电未按指定地点搭接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款500~1000元/次;

6.5.6 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未挂施工标志牌,或施工标志牌字迹模糊不清或未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的扣款1000~2000元/次;

6.5.7 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发生轻伤以上或险肇事故未及时上报安全部门的扣款2000元/起.次;

6.5.8 其它违章违制按矿有关办法考核。

6.6 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检查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按下列标准考核,从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6.6.1 进场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及文字安全交底,未接受安全教育或无被交底单位的签名记录扣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单位月绩效工资各500~1000元;扣单位责任领导绩效工资200元。

6.6.2 未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且无记录的扣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单位月绩效工资各200~500元;扣单位责任领导绩效工资200元。

6.6.3 每月未对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进行2次安全检查的,且无记录的扣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单位月绩效工资各200~500元;扣单位责任领导绩效工资200元。

6.6.4 对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以及相关证件未进行审定、确认或把关不严的扣工程主管部门月绩效工资3000元;扣单位责任领导绩效工资500元。

6.6.5 对外委技改、检修施工单位特种设备的本质安全化检验检测情况未进行检查、确认的扣工程主管部门月绩效工资500元,扣单位责任领导绩效工资100元;

6.6.6 签定《安全协议》时,无《工程合同》且未交安全部门备案的扣工程主管部门月绩效工资500元,扣单位责任领导绩效工资100元。

7 附录和记录表式

7.1 外委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7.2 本铁矿外委工程安全签证

第2篇 某酒店工程部外协施工管理制度

酒店工程部外协施工管理制度

(一)工程立项

1.营业部门及工程部门专业人员根据营业及各种设施的现状情况的需要,提出改建、装修、更新等内容的施工方案,并有文字报告。

2.报告中应说明施工的部位、名称、改建、装饰、更新的内容,以及预定施工时间、所需资金的概算和技术方面的可行性分析等上报饭店领导讨论审批。

3.将批准后的工程项目向政府有关部门(市、区、建设、消防、环卫等部门)申报,内容含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要求等,待批准后方可立项。

(二)确定工程设计方案

1.工程业务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好、价格合理及具有实力的设计单位(三家以上)。

2.实行方案设计投标,择优录用,在方案设计中应包括项目概算、设计图、效果图、施工图等。

(三)施工的招标与投标工作

1.招标工作应在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概算后进行,就拟建的工程提出招标条件,发布招标通知或广告,邀请投标企业来提出自己完成工程的各项保证。

2.招标单位从中选择够资质等级、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和信誉高有实力的企业前来中标,并需做到货比三家、从中选优的原则。

3.整个招标工作应在公平、公正、平等、有序的情况下进行,以达到缩短工期、确保质量、降低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四)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书

合同内容应包括施工的工期、技术要求、预算造价、付款要求及施工进行当中不可预见问题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并同时与之签订《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消防安全协议》和有关管理条约。

(五)施工中的管理

1.招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图档的收集整理、项目移交等工作内容,并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设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2.做好施工中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施工现场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切技术和质量问题,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的落实。

(六)工程的竣工验收决算

1.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应先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质量监理单位自验自改,尤其是隐蔽工程项目的验收极为重要、对不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做出纪要,并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由甲方做最后的验收并签字。

3.竣工决算书应根据五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工程内容计算,按合同所签订内容及国家工程预决算有关规定,由专业工程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分别进行核算,并对工程项目做完最后的全面审计得出结果。

4.经上级领导审批后为e3最终工程造价的决算。

第3篇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 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增强外协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不安全事件,提高对外协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安全质量管理部

3.1.1 每月按照工作计划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对违章人员进行通报教育;

3.1.2制止员工“违章”行为,对于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1.3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3.1.4 负责对项目部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2项目部

3.2.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组织生产活动。

3.2.2制止员工“违章”行为,对于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2.3按照附录一要求,建立项目部人员违章档案,并认真执行,工程结束后将违章记录上报生产经营部,作为外协施工单位的考核依据。

3.2.4 对本制度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在年度制度修编时进行完善;

3.2.5 按照施工总金额的10%,要求外协施工单位交安全生产保证金,当外协施工人员发生违章或不安全行为时,将在保证金里扣除违法条款的考核金额,直到保证金扣完为止。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违章分类

4.1.1按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可分为:

严重违章、一般性违章。

5 违章档案的建立

5.1项目部建立外协施工人员的违章档案;并及时进行更新。

5.2 安全质量管理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由发现人将违章情况详细记入个人违章档案,违章者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3 违章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并在安全分析会上进行分析和通报;每季度进行季度总结,

6 违章档案的应用

6.1施工人员违章处理

6.1.1施工人员违章统计以施工周期为单位,一般违章每位施工人员违章不能超过3次,第1次违章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第2次违章对违章者按附录二的相关条款的下限进行考核、学习相关的规程规范并采取纠正措施;第3次违章将按附录二的相关条款的上限进行考核,并纳入不合格人员管理,不得再次进入公司生产场所工作。

6.1.2 严重违章每位施工人员不能超过2次,第1次违章将按附录二的相关条款的上限进行考核、学习相关的规程规范并采取纠正措施;第2次违章将按附录二的相关条款的上限进行考核,并纳入不合格人员管理,不得再次进入公司生产场所工作。

7 违章档案的保管

施工人员违章档案纸质保存1份,保存期限3年。

第4篇 外协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

安环部和厂长办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行政部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生产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部室配合帮助。

4 资格预审

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2安环部、厂长办、设备部、行政部会同其它各部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3安环部汇总各部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环部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

5 作业监督

5.1安环部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设备部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

5.3安环部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 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6.2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所有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安环部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

6.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环部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

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安环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科室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

6.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安环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

6.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

6.8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

6.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安全生产副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6.10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安环部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7 表现评价和续用

7.1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

7.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7.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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