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质检管理制度是确保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商场运营秩序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涵盖商品入店验收、在店陈列、销售服务及售后服务等环节,旨在建立一套全面、严谨的质量控制体系。
1. 商品源头管理: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商品质量标准设定、进货检验流程等。
2. 商品在店管理:涉及商品陈列、储存条件、有效期管理等方面。
3. 销售环节管理:强调销售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商品信息的准确传达等。
4. 售后质量管理:涵盖退换货政策、顾客投诉处理机制、质量改进措施等。
5. 内部监督与评估:定期的质量检查、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修订更新等。
商场质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消费者权益:通过严格的质检,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
2. 维护商场声誉:良好的商品质量是商场品牌形象的关键,能提升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3. 规避法律风险: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4. 提高经营效率: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投诉,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效率。
1. 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2. 强化员工培训:对销售人员进行商品知识、质检流程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3. 设立专门质检部门:负责日常的商品验收、抽查,确保商品符合质量标准。
4. 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商品信息的实时跟踪,便于追溯和管理。
5. 优化售后服务流程:制定明确的退换货政策,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 持续改进:定期分析质检数据,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并执行改进措施,不断提升质检效果。
商场质检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以实现商场的长期稳定发展。通过这样的制度,我们不仅能提供优质的产品,还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1篇 商场质检管理制度
商场质检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能围绕工作目标有序、正常开展,确保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计划有效执行落实,及时发现、解决工作存在问题,有效实施考核,特制定本质检管理制度。
一、成立质检小组,组长及成员如下:
(一)、质检小组机构
1、组长:z
2、执行副组长:z
3、职能副组长:zz
4、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经理(zzz)
5、质检小组下设常务办公室,主任:zz,助理:zz
(二)、质检小组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
1、质检小组主要工作内容:对公司各职能工作范围、工作计划及各项经营管理服务工作执行情况与质量进行检查,包括:人事行政、财务管理、招商管理、营销策划、商场营运服务、it、工程管理、安全管理、清洁卫生、环境绿化、客户关系、各项费用收缴、投诉处理等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各项工作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要求予以落实解决,有效进行考核评估,以及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或公司领导指示进行专项质检。
2、组长主要职责:统筹、审批、签发质检工作制度及质检工作表;
3、执行副组长主要职责:在组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质检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4、职能副组长主要职责:协助执行副组长开展质检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分管职能范畴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执行情况与质量的评估、存在问题原因分析、解决措施建议、跟进督办,以及对关联部门工作提出质检意见;
5、成员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职能范畴工作的执行落实,监控部门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质检不合格项须及时跟进、合理安排整改至符合相应要求或标准,以及对关联部门工作提出质检意见;
6、常务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好各职能副组长及成员,跟进、督办质检有关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将执行情况反馈至执行副组长处,并负责组织做好质检工作的汇总统计、存档,作为绩效考核的评估依据;
7、常务办公室助理主要职责:负责质检工作的记录、督办、汇总统计、存档工作。
二、质检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常规质检
由质检小组全体成员对公司各业务范畴工作进行全面质检,每周一次,具体日期由常务办公室通知质检小组全体成员,质检安排如下:
1、质检小组检查场内各项工作;
2、质检专题会,分析并议决质检所存在问题的处理。
(二)、专项质检
对重点工作、严重影响公司运作的典型情况,或总经理、董事长指示,进行专项质检。具体质检时间、参与成员视具体专项内容,由执行副组长提出报组长批示后另行通知。
三、质检工作要求
1、由质检小组助理负责对质检工作进行记录汇总交由主任审核,于质检次日形成质检报告报执行副组长审签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签发执行。常务办公室须及时下发至各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须及时组织人员对质检报告存在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须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至常务办公室。同时,常务办公室主任须及时跟进、督办、反馈质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质检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质检小组成员应依时参加质检,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应提前向执行副组长请示。
五、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试行。
附:《质检工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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