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了解并承担起自己的安全责任。
2.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个生产环节,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隐患。
3.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潜在风险,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 应急预案与演练: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6. 门禁与监控:实施严格的门禁管理,配备监控系统,确保工厂内外部的安全。
安全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安全法规知识:让员工了解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2. 危险源识别:培训员工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的危险源,理解其可能造成的风险。
3. 安全操作技能:教授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工具的方法,避免操作失误导致事故。
4. 防护用品使用:讲解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确保在危险情况下能有效保护自身安全。
5. 紧急疏散与急救:模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流程,教授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巧。
应急预案应覆盖以下关键环节:
1. 事故报告:设定明确的事故报告流程,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
2. 应急指挥: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和指导事故处理。
3. 救援行动:制定详细的救援计划,包括疏散人员、现场隔离、初期救援等。
4. 后期恢复:规划事故后的恢复工作,包括设备修复、环境清理和心理疏导。
5.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调查,找出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工厂安全保卫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维护生产秩序:稳定的工作环境有助于保持生产效率,降低停机时间。
3.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信任度。
4. 遵守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5. 促进持续改进:通过对安全问题的持续关注和改进,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是保障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关键,每个环节都需精心设计和严格执行,以确保工厂的长久稳定运行。
第1篇 公司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公司(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厂区绿化环境整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责任人:公司全体员工,其中保安人员负有日常护理和监管责任。
内容:
1.员工出入保卫
1.1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1.1.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
1.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
1.1.4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1.2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
1.2.2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
2.公司财产保卫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灾防护
2.1.1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
2.1.2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2.1.3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
2.1.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
2.1.5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
2.1.6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
2.1.7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
2.2盗窃防范
2.2.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2.2.2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2.2.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2.4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
3.保安值勤保卫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3.1.1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
3.1.2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
3.1.3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
3.1.4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
3.1.5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3.1.6不得酗酒、赌博、滋事。
3.1.7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
3.2.1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3.2.2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3.2.3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
3.2.5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3.2.6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3.2.7公司大门值勤。
3.2.7.1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
3.2.7.2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
3.2.7.3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
3.2.7.5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
3.2.7.6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
3.2.7.7饮水机护理及换水。
3.2.8巡逻值勤
3.2.8.1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
3.2.8.2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
3.2.8.3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
3.2.8.4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2.8.4.1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
3.2.8.4.2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
3.2.8.4.3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
3.2.8.4.4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
3.2.8.4.5有无在公司内酗酒、赌博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
3.2.8.4.6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
第2篇 工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安全保卫职责,规范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声誉的安全。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厂区内安全保卫的管理,包括通行出入控制、防盗管理、特发事件处置等。
3、定义
4、职责
4.1安全保障部、企业管理部负责该程序的编制、修订和监督执行。
4.2 保安人员具体实施该程序,并确保实施的有效性。
4.3 其他部门依据该程序要求,配合安全保障部、企业管理部的监督管理工作。
5、程序
5.1 保安基本行为准则
5.1.1 保安代表公司形象。要以礼貌热情、友好合作的精神风貌执行任务。
5.1.2 外来闲杂人员,非当班人员等不得滞留于保安室。禁止在保安室内吸烟、睡觉、聊天、耍手机、打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当班保安须始终保持保安室的卫生清洁,物品须有序摆放。
5.1.3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的保安制服,着装干净整齐。保持良好站立姿势和精神状态,工作认真负责,接人待物彬彬有礼。
5.1.4当班期间保卫人员不得喝酒、吵闹、聊天,不得私自离岗,离岗必须内领导请假,吃饭时应有1-2人守班,不准在门口堆放有碍公司形象的物品。
5.1.6 人员进出厂门,保安须在保安室门口立岗做好迎送工作,检查所有人员是否佩带出入证。
5.1.7 注意检查厂、库区外围墙、铁丝网,报警器、监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变化情况,发现破坏及时报告。如发现紧急嫌疑,应采取应急防范和制止措施,并及时汇报。
5.1.8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巡逻制度,坚守值班岗位。
5.1.9对重点要害部门进行重点巡逻检查,切实起到防止盗窃、破坏和处理突出事件的作用。
5.1.10必须按公司规定关门,负责公司门口卫生。
5.1.11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要求,坚持原则,严禁徇私舞弊,杜绝玩忽职守。
5.2 交接班制度
5.2.1 保安应按时上、下班。
5.2.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必须作到详细明确,否则按违章处理。
5.2.3 交接班范围:尚未离开公司的访客、车辆;借出但尚未归还的公司物品及数量;巡逻期间发现的异常情况如管网闸阀损坏漏水,可疑事件、人物等;其他所有当班时发生的需要交接给下一班的事件或物品。
5.2.4 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并与交班人员现场确认,如有疑问,当场询问交班人员,得到接班人员的书面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5.3 人员出入管理
5.3.1 员工管理:
5.3.1.1 员工出入工厂必须佩戴“员工身份识别卡”,保安人员应监督验证员工卡与本人的符合性;必要时,对于陌生人员要进行盘问查验。
5.3.1.2 如果员工忘记带“员工身份识别卡”,必须在门卫办理有效期一天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公司,离开公司时将“临时出入证”交还保安室。
5.3.1.3 严禁员工携带违禁物品(刀具、毒品、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进出公司;未经许可,严禁将公司财物带离公司。
5.3.1.4 员工工作期间严禁私自外出,经查实,交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处理。周末或节假日时,需要有公司值班人员。
5.3.1.5 中夜班人员外出,保安须确认后才能放行。
5.3.1.6 对于辞职、辞退的离职人员,在其再次进入公司时,应作为外来人员进行控制。
5.3.1.7 非工作时间进入公司,须出示《出入证》,如不能提供,需与有关部门主管电话确认。
5.3.2 访客管理:
5.3.2.1 非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学习、检查工作、联系业务等,须经公司被访人员确认并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5.3.2.2 接待外来人员时,要有礼貌,言行举止要规范,对不配合者,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确认事由并查验有效身份(查验附有照片的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后,填写《会客单》,发放“访客证”后放行;在发放“访客证”时,要求访客将“访客证”佩戴于显眼处,同时填写访客登记表,访客登记时应记录“访客证”的编号。
5.3.2.3 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应发放《访客安全须知》。
5.3.2.4 承包商的访客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经理确认后,才能办理登记手续,被访承包商须到公司门口接访客。
5.3.2.5 生产现场参观必须填写“进入生产区域申请单”,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经公司总经理或生产副总批准,进入生产现场访客必要时,由接待部门负责要求参观人员签订“保密承诺”。在来访人员离开时,被访人员负责将访客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归还给领取处。被访人员需要全程负责访客在公司现场的安全问题。
5.3.2.6 对于出示行政执法政的政府执法人员,在问明原由后,应尽快放行,并迅速通知监控中心及公司相关人员。
5.3.2.7 访客离开公司时,须将“访客证”及经被访人签字后的《会客单》一起交还给保安。
5.3.2.8 针对经常来访的客人,门卫应建立一份资料,用来快速核实和派发“访客证”。
5.3.2.9 闲杂人员、16 周岁以下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公司。
5.3.3 承包商管理
5.3.3.1 承包商施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佩带由安全保障部制作、发放“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保安查验“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与本人相符后放行。
5.3.3.2 承包商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由相关协调人员陪同进入施工现场。
5.3.3.3“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遗失,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协助重新办理后才可上岗工作。
5.3.3.4 承包商人员在公司施工时,违反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和规章制度,安全保障部有权对违反人员处罚并请该人员立即离开公司。
5.3.3.5 承包商人员不得将本人“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借给他人。否则取消该人员进入公司工作的资格。
5.3.3.6“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有效期一次最长不超过1年。如期满后,施工仍未完成,需办理“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延期手续。
5.3.3.7 施工人员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地点工作,不得进入非工作区域。
5.3.3.8 承包商人员离开公司时,保安必须将“承包商作业员出入证”收回统一处理。
5.4 物资出入管理
5.4.1 承包商单位携带物品(工具、配品备件等)进入时应完整填写“物品出入厂凭单”,由当班保安签字备案,工程结束撤离公司时根据凭单及经批准盖章的“物资放行条”清点物品后离开。
5.4.2 外来提/送货物人员进入公司时必须佩戴“承包商作业人员出入证”或“访客证”。提/送货的车辆进出厂时,必须凭“提货单”或“收货通知单”由保安做好记录后方可放行。
5.4.3 公司外出加工原料、退货产品、用于提货的物品(如包装桶)等外出,经办部门应填写“物资放行条”,经所在部门授权领导审核签字、安全保障部或相关职权部门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放行,做好记录后方可放行。
5.4.4 公司销售的各类商品车,当班保安根据出库单核对无误后放行。出库单必须有相关权限人员签字,并填写真实填写相关信息。
5.4.5 公司其它物品(如工具、废弃物等)需外出时,由经办部门完整填写《物质放行条》,经所在部门授权领导审核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相关权限部门签字盖章,保安核对无误后放行;需返厂物资应在《物资放行条》上注明返厂时间,并做好相关记录,返厂时销账。对如未按期返厂公司物品,保安负责人将问题提交到相关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负责追踪,直至返厂。
5.4.6 随车人员管理
5.4.5.1 随车人员进入厂区一律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裙子入内。
5.4.5.2 化学品提货、送货,除驾驶员、押运员外,其他非业务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5.4.6.3 非化学品提货、送货,除驾驶员、装卸货人员外,其他非业务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5.4.6.4 提货、送货车辆随车人员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化学品防护手套、防护服等;公司合同承运单位的由承运单位自行配备;不同人员佩戴标准:化学品提货、送货车辆随车人员: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服、化学品防护手套:非化学品提货、送货车辆随车人员: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如果以上人员在公司生产区域车辆以外活动,则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是最基本的要求。
5.4.7安全保障部在门卫处配备部分安全防护用品,用于新的承运商、供应商或不常来的承运商临时借用,但需缴纳规定质保金。
5.5 车辆出入管理
5.5.1 在公司正常运行期间,张贴有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车辆通行证》车辆允许停泊厂区在规定停车场内,但严禁乱停乱放。对非公司商务车辆连续停车时长不得3天,避免出现“僵尸车”现象;
5.5.2 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批准的员工私车、外来办事车辆(非执法车辆)等任何非物流运作所需的机动车辆均应停泊在厂区外制定区域,一律禁止在厂区内行驶停放。
5.5.4 公司商务车(车队车辆)辆外出办事应凭主管部门签字确认的《派车单》方可放行外出,并门卫登记出、返时间及驾驶员信息。
5.5.5节假日期间及夜间,公司商务车辆外出需主管部门领导许可方可放行,并门卫登记出、返时间及驾驶员信息。
5.5.6 对于相关执法车辆,为了确保现场安全,提示其按照指定的线路,安全到达相关区域或地点;
5.5.7物流车辆在未取得物流部门书面批准(联络单),严禁驶入生产、储存区域。即使得到批准,也必须安装阻火器后,按照指定的线路,安全进入相关区域或地点;阻火器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或遗失的,对使用人给现金赔偿,赔偿款上交公司财务部。
5.5.8 进入公司的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内限速规定,公司厂区内车速不能超过10 公里/小时,在转弯处不得超过5 公里/小时,保安需在驾驶员登记时明确告知驾驶员。
5.5.9 货车在厂区内停放不得超过8小时;对于超过规定时间的物流运输车辆需由业务责任部门发《联络单》告知安全保障部延时理由、时长等,经同意后方继续停放。严禁随车人员在车上睡觉、吸烟。
5.5.10 外来提、送货物的车辆进厂后按指定路线行驶、装/卸货。
5.5.11 危险货物进入公司,保安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严禁放行。
5.5.12 机动车或其装载液态、气态物品有泄漏的,一律禁止进入厂内。
5.5.13 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导致公司安全、消防、生产、公共设备/设施等损坏的,车主或对应单位除按原价赔偿外将根据其行为性质进行相应罚款。
5.5.14 保安队应建立一份常来公司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清单,用来快速识别出入的运输车辆。
5.6 防盗安保控制
5.6.1 做好公司行政办公楼的日常保卫管理,每天晚上18:30-19:00 巡视,楼内无人后关灯锁门,次日早晨6:30 后准时开门。
5.6.2 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公司重点部位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立即通知公司值班人员,并对可疑位置进行搜索,事后应对整个过程予以记录。
5.6.3 保安人员2 小时巡查一次,具体按照巡逻路线规定执行。对工厂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巡查次数将通过定点打点记录表记录为管理依据。
5.6.4 夜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重点做好重点部位及重点区域的巡查,应增加巡查的频次和力度。
5.6.5 夜间巡视,如发现车辆未出厂,应检查其驾驶室、车厢是否私自夹带公司财物。超时未卸完货的车辆,在得到相关部门经理的批准后,停留在现场,但是严禁司机及随行人员在驾驶室过夜睡觉、吸烟,并督促人员离厂。
5.7 突发事件处理
5.7.1 员工与厂外司机、外包工、客户发生口角,引起斗殴:应立即向安全保障部及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相关业务部门通报,同时做好现场维持秩序,协助调查,情况严重报拨110进行处理。
5.7. 2 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根据“应急救援方案”程序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同时根据公司应急预案,进入相应岗位。
5.7. 3 发生工伤事故:协助车间做好现场救助,并立即报告安全主管部门及行政人事部。
5.7. 4 发生失窃事件,应立即向本部门主管汇报,并视轻重拨打110,做好现场保护、参与调查。
5.7. 5 其它突发事件,及时通知安全保障部及相关部门经理,征求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5.8 邮包管理
5.8.1 对于来路不明的邮包,应警惕其安全性。为防止恐怖袭击,必要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开包检查。
5.8.2 接受邮寄件化学品时,保卫在接受前必须电话联系接收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接受,并立即通知接受人提取,邮寄件禁止滞留在门卫室。
5.9 其它管理
5.9.1 监控系统:
5.9.2 无关人员一律禁止接触视频监控系统。
5.9.3 严禁外来人员接近主机。
5.9.4 必须保证视频监控资料保存30 天以上。
5.9.5 只有通过密码才能进入管理员操作系统,管理员必须确保密码不被无关人员掌握。
5.9.6 任何人不得在视频监控系统的电脑上安装与监控无关的软件,不得保存无关的文件。
5.9.7 保安负责人每周至少一次随机抽调某一天的图像数据进行审查,并做好审查记录。
5.9.2外来人员使用的安全用品:
5.9.2.1 外来人员应按规定领用并穿戴、反光背心、施工背心、安全帽。
5.9.2.2 仅限于货物运输司机、押运人员、临时承包商及访客,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5.9.2.3 保安人员应确保的整洁、完好,并存放整齐。
5.9.2.4 损坏的安全帽、,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损坏的 让外来人员使用。使用过程中导致丢失、损坏的,由借用人按照原价赔偿。
6、生效
本程序自2022 年4 月1 日起生效
七、相关记录
60位用户关注
54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