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识别和分类、储存与搬运、使用与处置、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响应计划、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监控与审计以及法规遵循。
1. 识别和分类:确定企业内涉及的所有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等,并进行科学分类,以便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
2. 储存与搬运:规定危险物品的储存条件、储存区域、安全距离,以及搬运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 使用与处置:明确危险物品的使用方法、限制条件,以及废弃物品的处理程序,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4.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涵盖从领取到使用再到废弃的每个环节,确保员工熟知并遵守。
5. 应急响应计划:设定针对各种可能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急救措施和应急队伍的组织。
6. 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危险物品知识的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技能和资质。
7. 监控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风险。
8. 法规遵循:确保所有管理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合规运营。
企业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如下:
1. 制度总则:阐述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 危险物品管理架构:定义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
3. 危险物品识别与分类:详列危险物品清单,说明分类依据。
4. 储存管理:规定储存设施、标识、记录和监控要求。
5. 搬运与使用:设定安全操作流程,包括搬运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
6. 废弃物处理:描述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储和合法处置方式。
7. 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演练计划和应急资源配备。
8. 人员培训:设定培训内容、频率和评估机制。
9. 监督与审计:设定内部审计周期和标准,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10. 法规遵从性:列出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制度的合法性。
企业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物品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此外,遵守相关法规,避免法律纠纷,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信誉,也是制度实施的关键。因此,建立健全的企业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石,对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第1篇 企业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危险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
(三)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危险物品的;
(四)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危险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
(一)未按照规定对危险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或者未对雷管编码打号的;
(二)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民用危险物品的;
(三)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民用危险物品交易的;
(四)未按照规定保存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五)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危险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的;
(六)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危险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的;
(七)未按照规定将《民用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附: 民用危险物品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民用危险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
第四十一条 储存民用危险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危险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二)储存的民用危险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设计容量,对性质相抵触的民用危险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三)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危险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四)民用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四十二条 在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危险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危险物品。
第四十三条 民用危险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危险物品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民用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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