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管理制度是一种创新的企业管理模式,旨在通过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实现企业运营的高效、精准和无纸化。这种制度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流程、财务管理、客户服务等多个领域,旨在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1. 自动化人力资源:包括自动招聘系统、在线培训平台和电子考勤管理。
2. 数字化生产流程:如物联网设备监控、预测性维护和自动化生产线。
3. 智能财务管理:利用进行预算分析、风险评估和财务报告自动生成。
4. 客户服务自动化:如聊天机器人、自助服务平台和数据分析支持的客户行为预测。
无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工作速度和准确性。
2. 节省成本:减少人力需求,降低劳动成本,优化资源分配。
3. 实时决策:实时数据反馈,支持快速、明智的业务决策。
4. 增强竞争力: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适应性。
1. 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于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和等关键技术,构建稳定的数字化基础。
2. 系统整合:确保各个自动化系统的无缝集成,实现数据共享和流程协同。
3. 员工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模式。
4. 法规遵从性:确保无人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规,保护企业免受法律风险。
5. 持续优化:定期评估系统的性能,根据业务需求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和改进。
无人管理制度的实施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逐步推进,同时兼顾员工的接受度和企业的长远发展。通过逐步引入自动化和智能化,企业将能够在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中保持敏捷,实现可持续增长。
第1篇 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1 维操队每周安全活动一次,做到内容实际、有针对性、记录详细清楚、缺席要补课。
2 变电站年度大修及扩建、技术改造等重要施工时,必须要制订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3 变电站及维操队内的安全操作用具要建立明细台帐,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在完整、合格状态。
4 对变电站每月进行一次防小动物措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对变电站的防误装置应按变电站分别出类型清单,并每月进行检查。
6 变电站消防设施应建立设备台帐,每月一次进行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灭火器重量,保证时刻处于合格状态,各变应有消防设备布置图。
7 每年进行安全大检查二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编订计划及时整改,每次检查要有书面总结。
8 定期学习事故通报,结合实际,制订反事故措施,并认真执行。
9 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高温、防冻、防雷、防台、防潮、防雾闪等),在环境变化前作好检查,在发生时进行特巡。
第2篇 某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管理规定
1.指标管理
1.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一类以上障碍;
1.2控制二类障碍和人员违章行为;
1.3不发生火灾事故;
1.4两票合格率100%;
1.5设备五防闭锁装置投运率100%;
1.6设备完好率达到100%、设备一类占有率达到95%;
1.7断路器无油化率100%;
1.8严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
1.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入率100%;
1.10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100%;
1.11 110kv或220kv母线电压合格率大于98%;
1.12母线月度电能不平衡率330、220kv不大于±1%,110kv及以下不大于±2%;
1.13无功装置、有载调压装置处于完善状态,可用率应为100%。
2、安全管理要求
2.1安全目标管理
2.1.1集控站(监控中心)每年应根据公司和工区安全管理目标,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作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上报本站的安全管理目标。
2.1.2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所辖各变电站的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2.1.3按期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2安全活动管理
2.2.1集控站(监控中心)安全活动每月应组织全站人员至少进行1次;根据倒班方式,每周进行一次本值人员参加的安全活动;遇特殊、重大安全活动,应尽可能组织全体成员集中学习。
2.2.2安全活动应建立专用的“安全活动”记录簿,记录应真实、清晰、完整。对缺席人员应及时进行补课,并做好补课记录,由本人亲自签名在安全活动记录上。
2.3反事故措施和安技劳保措施管理
2.3.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根据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具体要求,制订本站“两措”计划,并定期对本站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3.2集控站(监控中心)“两措”计划制订应包括:内容、落实时间、责任人等。
2.3.3集控站(监控中心)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大型作业,应提前制定本站相应的反事故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2.3.4集控站(监控中心)应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要求,根据集控站(监控中心)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2.3.5做好反措执行单位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和验收工作,对现场反措执行不利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3.6集控站(监控中心)应配合主管部门定期对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整改。
2.3.7定期对本站反事故措施及安全劳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2.4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2.4.1变电站已执行的“两票”应按月汇总装订并统一保存在集控站(监控中心),保存期为一年。
2.4.2站长应对当月已执行的“两票”进行审核,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
2.4.3第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日送达(或传真、局域网传送)集控站(监控中心),但传真的工作票不能许可。第二种工作票应事先通知集控站(监控中心),可在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到达变电站后履行许可手续。工作票不允许代签或电话签发。
2.4.4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工作许可人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特别重要和长时间的工作票,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制定详细的配合方案。
2.4.5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值班长带好经审核合格的工作票到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核对并履行许可手续,许可完毕后及时汇报集控站(监控中心)做好记录,同时对现场工作进行安全监督。
2.4.6工作票终结后,现场值班长应及时向集控站(监控中心)和相关调度汇报,做好记录。
2.4.7无人值班变电站计划性停电检修工作,由调度部门在前一日通知集控站(监控中心)停电检修设备及时间,集控站(监控中心)接到通知后,由站长安排操作人员,准备好操作票,逐级审核合格后,次日按操作时间按时到达变电站,由现场值班长直接联系当值调度员进行操作。
2.4.8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将运行设备控制把手始终保持在“远控”位置,在事故、异常等特殊情况时,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可根据调度命令,在集控站(监控中心)进行开关的拉、合操作。
2.4.9当值值班人员在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进行操作前,必须做好禁止集控站(监控中心)遥控操作该站设备的相关措施。
2.4.10倒闸操作前,现场操作人员应认真核对现场的运行方式,并在五防闭锁机上进行模拟预演,确认无误后使用防误闭锁装置进行规范化操作。并联系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人员监视、核对设备状态及相关信息。
2.4.11倒闸操作结束,运行人员在核对现场的运行方式正确后应及时向集控站(监控中心)汇报,双方应核对运行方式正确。
2.5、闭锁管理
2.5.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加强变电站闭锁装置管理,指定班站闭锁管理(兼职)专责,严格执行万用钥匙使用制度。
2.5.2集控站(监控中心)所有运行人员必须熟悉所辖变电站所有“五防”装置的工作原理、正确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做到“四懂三会”(即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维护和管理)。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2.5.3防误装置的主机不能和办公自动化合用,严禁与因特网互联,网络安全要求等同于电网二次系统实时控制系统。
2.5.4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巡视设备时,也应对防误装置进行检查,运行人员要检查防误装置是否积水、积尘,检查防水、防潮、防雾措施是否完好,模拟屏或显示屏显示的设备位置是否与实际位置相符。
2.5.5集控站(监控中心)防误装置解锁钥匙应存放在变电站专用钥匙盒内,并进行封存保管。若确需使用解锁钥匙,需经工区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的登记批准手续后,方能使用。
2.5.6对遥控设备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操作人和监护人分别输入口令的制度。
2.5.7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加强值班运行人员五防闭锁系统的培训学习,并绘制建立各变电站五防闭锁解锁流程图。
2.5.8五防闭锁装置缺陷应纳入设备管理,对缺陷应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消除。新设备投运前,必须先经五防闭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五防闭锁装置不完善,严禁新设备投运。
2.6、防汛、防风、防寒、防高温工作管理
2.6.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所辖的变电站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设备实际,制订相应的设备防高温、防寒和防风措施。
2.6.2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制定防汛预案,在集控站(监控中心)和无人值班变电站内应根据下表配备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讯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潜水泵的消防带应接好,电源盘的插头等应处于完好状态。防汛物资要定点存放,并有台帐。
2.6.3定期检查开关、瓦斯继电器等设备的防雨罩应完好,端子箱、机构箱、动力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且密封良好。
2.6.4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2.6.4.1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疏通。
2.6.4.2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2.6.5变电站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防风管理措施,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流线、阻波器、瓦斯继电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异常。
2.6.6定期检查和清理变电站设备区、变电站围墙及周围的漂浮物等,防止被大风刮到变电站运行设备上造成故障。
2.6.7冬季气温较低时,应重点检查开关机构内的加热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机构箱要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2.7、安全用具管理
2.7.1集控站(监控中心)和各无人值班变电站应设置专用安全工具室,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配置、归放、试验、检查、维护和定置管理。
2.7.2集控站(监控中心)和变电站应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种安全工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工器具。
2.7.3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杆、验电器等绝缘工器具必须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应有防雨罩,有固定的存放处,存放在清洁干燥处,注意防潮、防结露。
2.7.4集控站(监控中心)安全工具在交接班时和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者应停止使用,并尽快补充。
2.7.5各种安全工具均应按《安规》规定的周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2.7.6携带型地线必须符合《安规》要求,接地线的数量应能满足本站需要,截面满足装设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导线应无断股、护套完好、接地线端部接触牢固、卡子应无损坏和松动,弹簧有效。存放地点和地线本体均有编号,存放要对号入座。
2.7.7各种标示牌的规格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并做到种类齐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带完好,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
2.7.8绝缘工器具应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烘烤,每次烘烤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并建立烘烤记录(自动烘烤除外)。
2.7.9装有自动烘烤装置的安全用具室,自动烘烤装置应纳入正常巡视范围,每次巡视时应对自动烘烤装置启动、复归的可靠性进行检查。
2.7.10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操作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11对损坏、丢失或缺少的安全用具,应由集控站(监控中心)及时汇报主管单位安全员修复和补充。
2.7.12安全用具室及其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扫和维护。
2.8、消防管理
2.8.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消防管理的各项制度,健全所辖变电站“三图两册两表”,三图:消防安全网络图、消防器材定置图、消防巡视路线图;两册:灭火器材配置充装登记册、灭火器清册;两表:防火墙定置表、消防报警装置地址编码表。
2.8.2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每季度检查所辖变电站的消防器材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每半年应对灭火器全面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干粉是否结块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充装。
2.8.3消除器材应定点放置,室内的应装箱放置在门口墙边等方便取用但不阻塞通行的地方;室外的应装箱存放在干燥、防阳光直晒的地方。箱子上应有“灭火器箱”标志,灭火器应逐个编号并同配置图对应。
2.8.4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夹层、竖井、设备区、配电室、蓄电池室、保护室和库房应有消防设施,控制盘、保护盘、配电盘和端子箱、机构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2.8.5变电站配电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专门地点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2.8.6变电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8.7有消防报警装置的变电站,每月应对装置的报警功能检查一次,每季应对装置的报警功能全面检查一次,全面检查时全部探头应逐个进行,并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8.8防火墙两侧1-1.5米内及电缆夹层、竖井内的电缆应涂刷防火涂料,阻燃电缆可不涂刷。
2.8.9户外电缆沟内每隔60米应设防火隔墙;在电缆沟内进入配电室、电缆竖井的入口处应设防火隔墙。防火隔墙应有标志。
2.8.10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并做好记录。
2.8.11变电站应结合本站实际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预案内应有本站主变灭火装置、烟雾报警装置和消防器材的使用说明。
2.8.12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报警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9、防盗管理
2.9.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大门、控制室、配电室、安全用具室等生产场所门窗正常应关闭、上锁,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检查,确认门窗已关闭。
2.9.2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应对报警装置各探头每季度进行检查、试验一次,以确保报警装置完好,存在故障的要及时上报处理。
2.9.3工作人员、外来人员进入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工作、参观、学习等活动应事先与集控站(监控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核实后陪同进入,并在变电站出入登记中作好出入登记记录。
2.9.4新建变电站应按照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标准设计,底层一般少设门窗,并加装防盗设施。
2.9.5防盗系统的报警信号应送至集控站(监控中心),防盗系统应经常处于开启和监视状态。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擅闯变电站,应立即报警和通知值班保卫部门。
2.9.6集控站(监控中心)运行人员在巡视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2.9.7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留守人员应定期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
2.9.8无人值班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后方可拆改。
2.10、防小动物管理
2.10.1集控站(监控中心)、无人值班变电站生产场所应有防小动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10.2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
2.10.3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及时堵好。现场施工每日结束后,及时检查封堵电缆穿孔。
2.10.4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它食品,应放有鼠药和捕(驱)鼠器。鼠药应摆放整齐。鼠药盒和捕(驱)鼠器械应编号,放置地点也应标注。变电站应有防小动物措施定置图,鼠药盒、捕(驱)鼠器械及其放置地点的编号、定置图的编号三者一致。每月进行防小动物设施检查并做好记录。
2.10.5配电室、蓄电池室、主控室的通风孔,应装有百叶窗或铁丝网罩。每半年应对通风孔的百叶窗和网罩检查一次,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修复不了的应及时更换。
2.10.6户外设备区有小动物洞穴时,应及时投入鼠药后进行填埋。
2.10.7变电站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
2.10.8变电站设备区内禁止种植粮、油、葵、豆等植物。
2.10.9各开关柜、电气间隔、端子箱和机构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缆夹层室、竖井、蓄电池室、主控室、保护室、主变门应有防鼠挡板,防鼠挡板高度为40厘米,上部10厘米应有防绊跤警示标志。开放式开关柜的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户外站用变的二次出线、场区动力分线箱等相间距离较近的部位,应采取热缩绝缘措施。
2.11、无人值班变电站特殊状态管理规范
2.11.1当发生事故、重大异常、防汛抗台、火灾、水灾、地震、人为破坏、灾害性天气、重要保电任务、综合自动化设备通信中断等情况都视为特殊状态。
2.11.2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特殊状态时,集控站(监控中心)当值值班长是特殊状态处理的现场指挥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人员实施。
2.11.3集控站(监控中心)应立即派运行人员到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对站内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长、调度等相关部门汇报。
2.11.4特殊状态处理过程中,在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可直接与调度部门联系处理。
2.11.5在特殊状态处理告一段落后,相关运行人员应及时向集控站(监控中心)汇报处理过程。
2.11.6特殊状态处理结束后,运行人员应在现场作好相关记录,集控站(监控中心)的运行人员亦应在集控站(监控中心)作好相关记录。
2.11.7在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特殊状态期间,应改为有(少)人值守变电站。
2.11.8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特殊状态定期进行防范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2.11.9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特殊状态制定事故预案、应急方案并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集控站(监控中心)根据电网(或站内)接线、设备实际情况,组织站内运行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
2.12、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的规范化管理:
2.12.1变电站内设备及设施标志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2.12.2变压器和设备架构的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爬梯门应分别编号。
2.12.3蓄电池、电缆夹层室等易燃易爆物品室的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2.12.4变电站透明玻璃门上应贴有防撞警示条, 警示条应规范、统一、美观。
2.12.5停电工作使用的临时遮拦、围网、布幔和悬挂的各种标示牌应符合现场情况和《安规》的要求
2.12.6变电站内道路的交通标志应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
2.12.7变电站户外设备区应根据检修工作需要安全措施的具体情况,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围拦插杆基座,基座数量应满足各种检修工作所需安全措施的要求。
2.12.8 35kv及以上的刀闸在操作区应有操作人和监护人的操作站位标志。操作站位标志的设置,应使操作人和监护人在操作时处于安全位置,防止刀闸瓷柱断裂造成人身伤害。操作人和监护人站位区应用红、绿色塑胶贴膜或红、绿色地砖铺设,大小为边长600mm的正方形。
2.12.9在变电站上空有引流线的通道入口处,应有限高标志。限高标志应符合《安规》表2-2的要求。通道旁还应设限高标尺。
2.12.10在变电站大门口应有限速5公里的标志。
2.12.11在进入设备区的门口应有“必须戴安全帽”的指令标志。
2.12.12变电站马路两侧的道牙,应用反光漆涂成黑黄相间色,具体规格尺寸应根据道牙实际确定。
2.12.13变电站内通行的道路上、运行人员巡视的通道上,如果地面上有高差300mm及以上的管线或其它障碍物,则在其上设“防止绊跤线”标志。
2.12.14在楼梯的第一和最后一个台阶上,以及人行高差在300mm及以上的台阶边缘上(如电缆沟盖板),应设“防止踏空线”标志。
2.12.15在配电柜、保护屏、控制屏、直流屏前0.6m处,应设“安全警戒线”标志。
2.12.16在变电站地下设施的入口盖板上、灭火器箱前、配电室门口应设“禁止阻塞线”标志。
2.12.17电缆沟防火墙上部电缆盖板上应有防火墙标志。
2.12.18设备区应有与巡视路线图相符的巡视路线标志。
3、技术管理要求
3.1巡回检查制度
3.1.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编制所辖变电站标准化巡视作业卡,并严格执行。
3.1.2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巡视检查设备,提高巡视质量,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杜绝事故发生。
3.1.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巡视周期、巡视路线、项目对设备逐台逐件认真进行巡视。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有关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3.1.4凡是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或停用的设备,不论是否带有电压,都应同运行设备一样进行定期巡视和维护。
3.1.5正常或特殊性巡视周期,应按本规程规定及上级有关特殊要求执行。如保电期、节假日。
3.1.6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巡视范围,异常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记录在缺陷记录中。
3.1.7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一般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全面巡视、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a.正常巡视
1)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至少每周持卡对所管辖变电站设备巡视一次,每月对所辖变电站至少进行一次熄灯巡视。
2)集控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当班期间,某个变电站有工作时(工作许可、操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对该站设备巡视一次。
3)运行人员对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巡视,应首先对综自系统发出的历史事件信息进行检查浏览,并结合发出的历史信息,对全站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核对并复归打出的保护的信号,对直流、所用系统及土建防汛设施做重点巡视。
4)变电站巡视按照《标准化巡视卡》所规定巡视内容进行,巡视过程中及巡视完毕后,必须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b.特殊巡视检查的内容,按各公司《变电运行规程》规定执行。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大风前后的巡视。
2)雷雨后的巡视。
3)冰雪、冰雹、雾天的巡视。
4)设备变动后的巡视。
5)设备新投入运行后的巡视。
6)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的巡视。
c.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等,应加强巡视。必要时,应派专人监视。
3.1.8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应加强巡视。
3.2、记录管理
3.2.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具备各类完整的记录,格式按省公司规定执行。各种纸质记录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记录(设备验收记录、继电保护调试记录、事故异常记录等)应长期保存,pmis中所填记录应及时备份。
3.2.2所有运行生产记录均应录入生产管理系统(pmis)。
3.2.3使用微机运行管理系统(pmis)的集控站(监控中心),数据库中记录应定期检查并备份。
3.3、技术资料管理
3.3.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建立专用资料室,由资料员(兼职资料员)负责对资料的建立、存放、保管。
3.3.2集控站(监控中心)对所辖变电站的技术资料统一保存在集控站(监控中心)资料室。变电站不再单独存放资料。
3.3.3集控站(监控中心)技术资料的建立应以站为单位,分柜保管。并对规程制度等公用资料进行统一保管。
3.3.4集控站(监控中心)所有资料均应有目录和清册,并进行统一编号,所有资料的存放要做到齐全正确、存放整齐,查阅方便。
3.3.5资料员负责各类资料的整理、健全,负责及时对新增加和变更设备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3.6各种规程制度、技术资料及专业书籍均应建立借阅登记簿,对借阅的各种资料和书籍应及时登记,并要求借阅人签名,归还后及时注销,资料员应定期对资料的借阅与归还情况进行检查清点。
3.3.7图纸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允许个人私自挪用,避免破损、丢失、脏污。
3.3.8技术资料应分类分项建立安装、调试及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如数移交图纸资料。新建、扩建、改建过程中要及时收集设备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
3.3.9由于设备变动或接线修改引起图纸不符合实际,应和有关单位联系进行修改或重新绘制。
3.3.10非变电站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资料室进行查看资料,不得将资料借给非本单位人员,特殊情况应有集控站(监控中心)站长批准并打有借条并限期归还,借条存放于原有图纸盒内。
3.3.11资料室内应保持整洁,废纸应及时清理,严禁吸烟,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不准使用明火照明和电炉取暖。
3.3.12进入资料室人员在工作完后离开时应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切断室内电源,关闭门窗。
3.4、图纸资料管理:
3.4.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图纸应由集控站(监控中心)资料员统一管理,并按图纸编号存放在集控站(监控中心)所辖相应变电站资料柜内。
3.4.2资料员应建立所管辖无人变电站图纸、资料清册,每年对图纸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图纸齐全完整。
3.4.3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图纸,图纸应实现电子化,方便浏览、查阅。
3.4.3.1一次主接线图
3.4.3.2站用系统图
3.4.3.3直流系统图
3.4.3.4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3.4.3.5继电保护、远动及自动装置原理和展开图
3.4.3.6全站平、断面图
3.4.3.7 gis组合电气气隔图。
3.4.3.8直埋电力电缆走向图。
3.4.3.9接地装置布置以及直击雷保护范围图。
3.4.3.10地下隐蔽工程竣工图。
3.4.3.11开关、刀闸操作控制回路图。
3.5、设备基础资料管理
3.5.1各变电站应具备以下设备资料
3.5.1.1一、二次设备使用说明书
3.5.1.2出厂试验报告
3.5.1.3设备合格证
3.5.1.4安装交接有关资料
3.5.1.5设备型式规范
3.5.1.6一、二次设备安装调试报告(包括向量图)
3.6、设备履历管理
3.6.1设备履历应按下列单元分类建立:
3.6.1.1主变压器单元:包括主变压器、调压装置、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
3.6.1.2站用变压器单元: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缆、站用变压器、接地变压器、消弧线圈、接地电阻等。
3.6.1.3无功补偿装置单元:包括调相机、并联电抗器组、并联电容器组等。
3.6.1.4出线单元: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阻波器、耦合电容器(pt)、线路避雷器、电力电缆等。
3.6.1.5旁路单元。
3.6.1.6母联单元
3.6.1.7母线单元:包括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支柱绝缘子、母线等。
3.6.1.8直流单元:包括充电机、蓄电池、直流屏。
3.6.1.9防误闭锁装置单元。
3.6.1.10防雷接地单元:包括所有避雷针和接地装置。
3.6.1.11土建单元:包括除设备构架外的全站土建房屋、场地、电缆沟道(包括全站照明、防盗报警、消防报警装置等)。
3.6.1.12公用单元:继电保护随相应的一次设备为同一单元。全站其余的公用继电保护、自动、控制、信号装置为公用单元。
3.6.1.13微机监控系统为一个单元(包括后台监控机、变送装置)。
3.6.2设备履历应建立如下资料:
3.6.2.1本单元一次系统单线图、设备双重编号;
3.6.2.2本单元一、二次设备、铭牌图片
3.6.2.3设备参数、设备投运、变更记录;
3.6.2.4设备修试情况统计表;
3.6.2.5开关跳闸记录表(设备跳闸时间、原因);
3.6.2.6严重及危急缺陷记录表(严重、微机缺陷消除情况);
3.6.2.7事故及重大异常运行记录表(主要说明设备异常运行的时间、状态);
3.6.2.8设备大修(技改)记录表(主要说明大修、技改的时间及大修情况);
3.7、试验报告的管理
3.7.1资料室保存近5年来的各类试验报告,5年以前的试验报告按站统一封存在规定地点,封存时应建立详细目录。
3.7.2试验报告应保存完整,试验工作结束后应在两周内返回试验报告。
3.7.3试验报告应按站分类(包括大修、预试、油化、色谱、微水、盐密测试报告及保护调试、二次设备向量报告)保存在相应变电站的资料柜内,按分类填写详细目录,目录内应注明试验日期。
3.7.4设备更换后,应做好新、旧设备的调试、试验、安装报告的替换工作。
3.7.5对等其它类别的试验报告可另建单元存放。
3.8、培训管理
3.8.1根据本单位实际可安排安全规程、调度规程、运行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的学习。每季末进行一次考试,总结学习效果。
3.8.2集控站(监控中心)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全站人员参加的反事故演习活动。
3.8.3集控站(监控中心)每月每班进行一次事故预想,根据所辖变电站的设备运行方式、设备运行状况、气候特点、预防季节性特点等薄弱环节,做出有针对性地事故假想予以安排、实施,
3.8.4集控站(监控中心)组织进行每月一次技术讲课和每人每月一题技术问答。
3.8.5集控站(监控中心)进行每人每月一题的现场考问。现场考问可按班进行考问,由班长命题班员答题的办法开展,班长由站长、技术员命题考问,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3.8.6集控站(监控中心)在岗位培训中,应将两票的培训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对两票必须熟知。
3.8.7集控站(监控中心)人员每人必须自己动手绘制所辖变电站的相关图纸,建立自己的绘图本。绘图本中至少有以下图:一次设备接线图、断路器控制信号回路、直流系统、站用系统、交流系统控制、合闸网络、线路控制信号、线路保护、主变控制信号、主变保护等接线图。
3.8.8集控站(监控中心)每年根据公司、工区培训计划制定出站上详细的培训实施计划,必要时根据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进行更新修订和添加新的培训内容。
3.8.9站长或者主管培训的副站长,对当月的计划培训进行监督完成,每月初对上月的各种培训完成情况做全面的检查,纠正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3.8.10针对运行人员业务技术薄弱环节,结合设备改造,培训中增加新设备、新技术的内容。
3.9、培训资料管理
3.9.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建立所有人员的技术培训档案,将各种培训资料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3.9.2集控站(监控中心)培训资料由资料员负责建档保管,存于资料室内。
3.9.3各种相关培训资料的补充、制定,应根据公司、工区、集控站(监控中心)培训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设备管理要求
4.1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1.1本制度适用于集控站(监控中心)和所辖变电站内所有一、二次设备,同时包括通风、消防等附属设备。
4.1.1.1集控站(监控中心)内设备除应按有关规程由专业人员根据周期进行试验外,运行人员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的测试和试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1.1.2对于处在备用状态的设备,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备用设备,进行轮换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1.1.3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有关内容列入集控站(监控中心)的年月固定工作中,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4.1.2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4.1.2.1集控站(监控中心)应每日对监控系统的各种信息切换检查。
4.1.2.2无人值班变电站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单体蓄电池的电压,测量值保存小数点后两位。
4.1.2.3集控站(监控中心)所辖各站事故照明系统每月试验检查一次。
4.1.2.4电气设备的驱潮电热装置应在每年4月份检查一次,可用钳型电流表测量回路电流的方法进行验证。
4.1.2.5装有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半年应对防误闭锁装置的闭锁关系、编码等正确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
4.1.2.6对于变电站内长期不调压或有一部分分接头位置长期不用的有载分接开关,在一年内有停电机会时,应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试验后将分头调整到原运行位置。
4.1.2.7对于变电站内不经常运行的通风装置,运行人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投入运行试验。
4.1.2.8直流充电模块正常应退出一只备用,每季度轮换投运。
4.1.2.9变电站内的备用站用变(一次不带电)每年应进行一次启动试验,并试验站用备投装置是否切换正确。试验操作方法列入现场运行规程;长期不运行的站用变每年应带电运行一段时间。
4.1.2.10变电站内的漏电保安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试验。
4.1.3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4.1.3.1备用变压器与运行变压器应半年轮换运行一次。
4.1.3.2一条母线上有多组无功补偿装置时,各组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次数应尽量趋于平衡,以满足无功补偿装置轮换运行要求。
4.1.3.3因系统原因长期不投入运行的无功补偿装置,每季度应在保证电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一定时间,对设备状况进行试验。电容器应在负荷高峰时间段进行;电抗器应在负荷低谷时间段进行。
4.1.3.4对gis设备操作机构集中供气站的工作和设备气泵,应每季轮换运行一次,将具体轮换方法写入集控站(监控中心)现场运行规程。
4.2、缺陷管理
4.2.1所有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均应由运行人员作好记录,运行人员应认真分析,准确定性,按缺陷管理流程执行。
4.2.2检修人员处理缺陷后,应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底,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做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集控站(监控中心)每月应统计、上报发现缺陷和缺陷处理情况。
4.2.3遇有停电检修、预试等工作时,集控站(监控中心)应事先统计停电间隔缺陷内容,交检修单位进行处理,消除后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将pmis系统内缺陷消除。
4.2.4发现严重、危急缺陷,集控站(监控中心)站长应严格执行“及时汇报制度”立即上报(站长不在,由值班长直接汇报),督促尽快处理,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造成事故。
4.2.5发现一般缺陷应及时登记在pmis系统中,按缺陷管理流程执行。
4.2.6各类缺陷除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外,还必须录入生产管理系统(pmis)程序,建立图形化缺陷档案。
4.2.7对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及时检查跟踪,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危急缺陷消除时间自发现不应超过24小时;严重缺陷消除时间自发现不应超过1周,最迟不超过一个月;一般缺陷消除时间自发现不应超过1年。年内严重、危急缺陷消除率100%,一般缺陷消除率80%。集控站(监控中心)应督促检修单位及时消除缺陷,提高所辖变电站缺陷消除率。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具备条件消除的缺陷,注明原因,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安排处理。
4.2.8设备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加强检查,监视设备缺陷的发展趋势。
4.2.9消缺工作应列入各单位生产计划中。对危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要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4.2.10年末总结分析全年的缺陷管理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缺陷处理计划。
4.3、设备定级、评价管理
4.3.1设备定级工作是掌握和分析设备技术状况,加强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是编制大修、改进工程的依据,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定级及评定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4.3.2设备定级工作每年进行二次,各集控站(监控中心)应在每年6月、12月进行所辖变电站设备定级工作。
4.3.3变电设备以台为单位每年对主要设备进行定级,定级单位:主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回路、母线、消弧线圈、电力电容器、中央信号和自动装置、监控系统、站用系统、全站直流系统、直击雷保护和接地装置、通讯电源、土建设施、防误闭锁装置。
4.3.4设备定级分为一、二、三类,一、二类设备为完好设备,要求各变电站设备完好率在100%,一类率在80%以上。
新装和大修后的设备应满足一类设备的要求,经运行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3.5设备定级后,设备主管单位应针对三类设备问题,立即拟定升级的措施计划,并积极落实。对二类设备的问题也应安排计划,有步骤地使其升级。
4.4、变电站设备标志管理
4.4.1运行设备必须具有标志牌,主设备及间隔还应有设备双重名称(名称和编号)。
4.4.2变电站设备标志应做统一规定,以便统一管理,其具体式样要求可参照《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标识规范》进行。
第3篇 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制度
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1.0 目的
规范广场内的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广场所有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3.0 职责
3.1 物业管理处主任负责以广场内的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证件办理的审批工作.
3.2 保安队主管负责广场内的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3.3 保安队领班,队员负责按适用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具体实施对广场内的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
3.4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负责协助管理处主任,保安队主管办理有关证件及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基本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物业管理处主任和保安队在管理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时必须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4.1.2 文明服务的原则,安全管理人员在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要文明服务,文明执勤.
4.1.3时效性原则.安全管理人员在对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4.2 广场暂住人员的管理
4.2.1暂住人员的<<暂住证>>的办理:
a) 保安队主管/副主管应对广场内的业主和暂住人员在入住广场7天内通知其到保安队办理<<暂住证>>;
b)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暂住人员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的有产办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后呈交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
c) 物业管理处主任按<<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及办理广场内暂住人员的<<暂住证>>;
d)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将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办证的有关申请资料及证用工本费统一送交当地派出所办理;
e)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从暂住人员的办证申当天起,3天内办好<<暂住证>>;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将已办的证件进行登记存档,将证件的年审期限及过期补办的信息资料反馈给保安队主管/副主管;
f) <<暂住证>>的有效期分为3个月、半年、一年三种.
4.2.2 <<暂住证>>的过期补办工作:
a)保安队主管/副主管根据物业管理处接待员反馈的信息资料在<<暂住证>>到期的7天前通知暂住人员补办<<暂住证>>
b)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对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进行办理、整理后呈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
c) 物业管理处主任按<<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
d)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按本标准作业程序4.2.1d.e的标准办理及存档.
4.2.3 管理:
a)保安队领班长对广场内暂住人员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登记存档;
b)保安队员对广场内的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暂住人员登记表>>后反馈给物业管理处接待员.保安队在对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时,必须经保安队主管批准,并要求两人以上同时检查,严禁单独一人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c) 保安队领班对广场内的暂住人员的搬迁情况要及时掌握:
_ 通过物业管理处接待员办理证件登记情况的反馈;
_ 通过各封闭岗亭保安员登记情况的反馈.
d) 协助公安机关对广场内的暂住人员进行清查,对漏办的对象督促其办理<<暂住证>>;
e)对暂住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3 广场内施工人员申请<<临时出入证>>的办理
4.3.1 申请办理程序:
a) 保安队主管/副主管通知广场内的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在其入驻广场施工的当天到物业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b)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检查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填写的<<临时出入申请表>>与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经核实后呈交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
c) 物业管理处主任审批当天物业管理处接待员办好的<<临时出入申请表>>,并作登记存档.
4.3.2 管理
a) 保安队主管/副主管对广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地点,住宿地点,住宿情况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作登记存档;
b) 对施工单位宿舍的卫生,用电安全。灭火器配备实施管理,对施工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4 对广场内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4.4.1 保安队按<<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对广场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依法管理:
a) 将清查广场三无人员的工作纳入保安队日常巡逻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
b) 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对广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管理.将广场辖区内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三无人员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4.2保安队治安应急分队采取不定时或有针性方式对广场内的主要公共场所,交通道路 (如停车场所、交通道路、娱乐场所等)进行清查:
a)对广场辖区内闲游,逗留的乞讨人员及派单人员以及有精神病,醉酒闹事等妨碍广场治安秩序的人员彻底清查并将其驱逐出广场外;
b)对于在广场扰乱治安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三无人员,将其带回保安队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作记录存档.
4.5 记录存档
4.5.1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对广场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办理的<<暂住证>>,<<
>>的办证资料及证件有效期等进行归档,将三无人员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填写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登记存档.
4.5.2 物业管理处接待员根据<<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暂住证>>,证>>的存
档资料,及时将证件的有效期限反馈给保安队主管/副主管,督促有关人员补办或年审有关证件.
4.5.3物业管理处接待员对<<暂住证>>及三无人员处理的有关资料保管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 记录
5.1 <<临时出入证申请表>>
5.2<<暂住人口登记表>>
5.3<<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
6.0 相关支持文件
6.1 <<治安巡逻标准作业程序>>
第4篇 小区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小区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小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证件办理的审批工作。
3.2保安部主管负责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三无”人员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3.3保安部班/组长、队员负责按适用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具体实施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管理。
3.4保安内勤协助主管经理、保安部主管办理有关证件及各类资料的存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基本原则
4.1.1依法办事的原则。主管经理和保安部在管理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时必须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4.1.2文明服务的原则。保安管理人员在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的检查、办证、管理时必要文明服务,文明值勤。
4.1.3时效性原则。保安管理人员在对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4.2小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
4.2.1出租屋和暂住人员《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证》的办理: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应对小区辖区呢的出租屋业主和暂住人员在入住小区7天内通知其到保安部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证》;
b)保安内勤对业主填写的《出租屋许可证申请表》及业主与租屋方签订的租屋合同和《治安责任书》或暂住人员填写的《暂住人员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后呈交主管经理审批;
c)主管经理按《公安部租住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及办理小区内暂住人员的《暂住证》及小区业主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
d)保安内勤将主管经理审批办证的有关申请资料及办证用工本费用统一送交当地派出所办理;
e)保安内勤从业主或暂住人员的办证申请当天起,15天内办好《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3天内办好《暂住证》;内勤将已办的证件进行登记存档,将证件的年身期限及过期补办的信息资料反馈给保安部主管/副主管;
f)《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有效期分为一年、半年两种;《暂住证》的有效期分为3个月的、半年、一年三种。
4.2.2《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年审及《暂住证》的过期补办工作: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根据保安内勤反馈的信息资料在《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到期年审或《暂住证》到期的7天前通知业主年审《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或暂住人员补办《暂住证》;
b)保安内勤对业主填写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或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写的《暂住人员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进行办理、整理后呈主管经理审批;
c)主管经理按《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出租屋租赁期的治安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按《公安部暂住证审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批暂住人员补办过期暂住证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
d)保安内勤按本标准作业规程4.2.1d、e标准办理及存档。
4.2.3管理:
a)保安部各班长对小区内分管片区的出租屋暂住人员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登记存档;
b)保安部班组长、队员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房屋出租登记表》后反馈给保安内勤。保安部在对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时,必须经保安部主管批准,并要求两人以上同时检查,严禁单独一人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c)保安班组长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的搬迁情况要及时掌握:
--通过保安内勤办理证件登记情况的反馈;
--通过各封闭小区岗亭保安员登记情况的反馈。
d)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进行清查,对漏办的对象督促其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
e)出租屋的卫生、用电安全、租住人员变动、治安责任等实施管理,对租住人或暂住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3小区内施工人员申请《施工证》的办理
4.3.1申请办理程序: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通知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在其入驻小区施工的当天到保安部办理《施工证》;
b)保安内勤检查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填写的《临时施工证申请表》与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经核实后呈交主管经理审批;
c)主管经理审批当天保安内勤办好《施工证》,并作登记存档。
4.3.2管理
a)保安部主管/副主管对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地点、住宿地点、住宿情况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作登记存档;
b)对施工单位宿舍的卫生、用电安全、灭火器配备实施管理,对施工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4对小区内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4.4.1保安部按《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对小区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依法管理:
a)将清查小区“三无”人员的工作纳入保安部日常巡逻工作中的一项基本任务;
b)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管理,将小区辖区内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三无”人员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4.2保安部治安应急分队采取不定时或有针对性方式对小区的主要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如停车场、食街、商业街等)进行清查:
a)对小区辖区内闲游、逗留的乞讨人员及派单人员以及有精神病、醉酒闹事等妨碍小区治安秩序的人员彻底清查并将其驱逐出辖区外;
b)对于在住宅小区内扰乱治安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三无”人员,将其带回保安部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作记录存档。
4.5记录存档
4.5.1保安内勤对小区业主、暂住人员、施工人员所办理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施工证》的办证资料及证件有效期等进行归档,对于“三无”人员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填写“查获‘三无’人员情
况一览表”登记存档。
4.5.2保安内勤根据《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住宅小区建筑施工证》的存档资料,及时将证件的有效期限反馈给保安部主管/副主管,督促有关人员补办或年审有关证件。
4.5.3保安内勤对《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住宅小区建筑施工证》及“三无”人员处理的有关资料保管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记录
5.1《出租房屋许可申请表》
5.2《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年审表》
5.3《临时施工证申请表》
5.4《暂住人口登记表》
5.5《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第5篇 出租屋暂住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规程
1.基本原则
①依法办事的原则。必须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管理、办事。
②文明服务的原则。在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要文明服务,文明执勤。
③时效性原则。在对检查、办证、管理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2.小区内出租屋暂住人员的管理
①出租屋和暂住人员的《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及《暂住证》的办理:
a.在小区的出租屋业主和暂住人员在入住小区7天内,通知其办理两证;
b.按《公安部租住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业主填写的出租屋许可证申请表、业主与租屋方签订的租屋合同和治安责任书或暂住人员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的有关办证资料审批;
c.将审批办证的有关申请资料及办证用工本费用统一送交当地派出所办理;
d.从业主或暂住人员的办证申请当天起,15天内办好《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3 天内办好《暂住证》;
e.《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有效期分为1年、半年两种、《暂住证》的有效期分为3个月、半年、1年三种。
②在《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到期年审或《暂住证》到期的7天前通知年审或补办。
③管理:
a.对小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的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登记存档;
b.经批准,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及暂住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填写《房屋出租登记表》,严禁单独一人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c.对辖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的搬迁情况要及时掌握;
d.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出租屋暂住人员进行清查,对漏办的对象督促其办理《出租屋治安管理许可证》、《暂住证》;
e.对出租屋的卫生、用电安全、租住人员变动、治安责任等实施管理,对租住人或暂住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3.小区内施工人员申请《施工证》的办理
①申请办理程序:
a.在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入驻小区施工的当天通知其办证;
b.核实《施工证申请表》与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c.当天办好证,并作登记存档。
②管理:
a.对小区内的施工单位施工地点、住宿地点、人员分布及流动情况要准确掌握,并作登记存档;
b.对施工单位宿舍的卫生、用电安全、灭火器配备实施管理,对施工人员的活动情况要掌握,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对小区内闲游逗留的“三无”人员的管理
①保安部按《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对小区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依法管理:
a.将清查小区“三无”人员的工作纳入日常巡逻基本任务中;
b.协助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三无”人员进行管理,将小区辖区内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三无”人员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②采取不定时针对性方式对小区内的主要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如停车场、食街、商业街等)进行清查:
a.对小区辖区内闲游、逗留的乞讨人员、散发小广告人员以及有精神病、醉酒闹事等妨碍小区治安秩序的人员彻底清查并将其驱逐出辖区外;
b.对于在住宅小区内扰乱治安秩序、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的“三无”人员,将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作记录存档。
5.记录存档
①对小区业主、暂住人员、施工人员的办证资料及证件有效期等进行归档,对于“三无”人员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应填写“查获‘三无’人员情况一览表”登记存档,保存期为2年。
②根据存档资料,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补办或年审有关证件。
第6篇 省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管理办法
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变电所无人值班是变电所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为了加强无人值班变电所的管理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安徽省电力公司110kv及以下变电所实施无人值班集中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1.3 监控中心及所管辖的无人值班变电所应视为大变电所,对其按大变电所的要求进行运行管理。
1.4 下列人员应熟悉管理办法:
1.4.1 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1.4.2生技、安监、教培、保卫等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
1.4.3调度、计量、修试、变电等部门的领导和有关的运行、检修人员。
2. 职能与分工
2.1 生技、安监、教培、保卫、调度、修试、变电等部门对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全生产、设备管理、运行操作及维护、培训等工作实行专业管理。
2.2 无人值班变电所由监控中心负责集中监控、运行维护、现场操作及事故处理。每个监控中心管辖3座及以上变电所为宜。
2.3 监控中心在行政和业务上受变电工区领导。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所属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挥。
3. 责任与权限
3.1 值班调度员
3.1.1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负荷管理,有权下令事故和超负荷拉、限电。
3.1.2 指挥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正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
3.1.3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检修申请的批复。
3.1.4 对管辖范围内违反调度规程的情况有权制止。
3.2 监控中心
3.2.1 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法令、法规、规程、制度和条例,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确保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全运行。
3.2.2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运行监视。
3.2.3 接受调令,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遥控、遥调操作。
3.2.4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电压和无功的监控、统计和管理。
3.2.5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断路器正常操作次数及故障跳闸次数的统计并报送有关部门。
3.2.6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各种记录簿的填写和报表统计打印,按时上报报表。
3.2.7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通信和自动化装置、设备的监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2.8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管辖设备的巡视检查、运行维护和定期试验切换工作。
3.2.9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倒闸操作以及事故、异常的处理。
3.2.10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的接收与许可。
3.2.11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设备台帐、规程制度、图纸、资料的管理工作。
3.2.12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工器具、仪表材料、钥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3.2.13 负责上报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设备缺陷及设备定级工作。
3.2.14 负责监控中心的生产计划和材料计划的制定。
3.2.15 参加新建、改建无人值班变电所及大小修和更改工程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做好设备投运前的准备工作。
3.2.16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房屋、绿化、文明生产的建议与计划。
3.2.17 有权提出现场规程、制度的修改意见。
3.2.18 对进入无人值班变电所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劝阻和制止。
3.2.19 做好监控中心的其他运行管理工作。
3.2.20 在恶劣天气、高峰负荷期间或老站改造的无人值班变电所等情况下,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可设留守值班员。留守值班员受监控中心的指挥和管理。在监控失灵的情况下,负责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并接受监控中心的指挥;特殊情况下配合监控中心完成单一的操作。
3.3 自动化、通信
3.3.1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通信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通信畅通。
3.3.2 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四遥设备的定期巡检和定期检查工作。
3.3.3 负责调度端、监控中心的监控装置及当地后台机的运行维护工作。
3.3.4 自动化和通信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事故抢修制度,配备必要的抢修交通、通信工具,及时排除故障。
3.3.5 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自动化与通信设备的缺陷管理应纳入一、二次设备的缺陷管理范围,并与其他管理制度相一致。
3.3.6 自动化专业应定期进行无人值班变电所运动装置及遥控操作的运行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主要考核指标为:
远动装置月均可利用≥99%
遥控操作年误动率≤0.01%
遥控操作月拒动率≤2%
4. 值班制度
4.1 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队设专职队长,每值至少设正值、副值各一人。值班班次及方式各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4.2 监控中心值班轮值表由队长编制,报工区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4.3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经队长批准可找人代班,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4.4 监控中心应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和通信工具,有条件的可配备移动通信工具。
4.5 必须保证通信、交通工具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生障碍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随意关闭通信工具,不得随意将值班车辆调做他用。
4.6 值班期间,工作人员应衣着整洁,穿工作服,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女同志留长发者应将其盘在头顶。杜绝此类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
4.7 值班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用电话聊天。
4.8 操作人员到所管辖变电所工作时,应及时和监控中心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待有关工作完毕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后,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4.9 严禁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
4.10 夜间、星期天、节假日如生较大事故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队长。
4.11 当值人员应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每日交班前应将值班室打扫干净。
5. 交接班制度
5.1 每日交接班,交接双方人员全部参加,认真了解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状况等情况。
5.2 监控中心交接班模拟系统与值班记录交接,接班人员如发现现场情况与交班得交待不符,应立即报告队长。
5.3 事故和倒闸操作时,不得交接班。
5.4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处理,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方可交班。
5.5 交班者应交待下列内容
a. 运行方式
b. 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和变更情况。
c. 设备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缺陷消除情况。
d. 倒闸操作及操作预告。
e. 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布置,装设接地线的编号及地点等。
f. 收到工作票份数及开工份数,本值内完成的工作票和需要移交给下值的工作票。
g. 上级命令、通知及运行有关的其他情况。
5.6 接班者应检查下列内容
a. 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b. 核对模拟图与交待是否相符。
c. 检查值班记录及“两票”与交待是否相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d. 检查通信、交通工具应处于良好状态,车辆燃料充足,工具齐全。
e. 检查值班室卫生清洁、各种物品完整无损。
f. 有关记录填写完整、准确。
g. 公用工具、仪表及钥匙齐全,存放整齐。
5.7 交接班双方签名后交接班结束。
6. 巡回检查制度
6.1 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巡视检查分为正常巡视、夜巡及特巡,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监控中心或留守值班员巡视。
6.2 巡视周期应根据设备的健康状况确定,一般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a. 正常巡视:不少于每周2次。
b. 夜巡:不少于每周1次。
c. 特巡:根据天气、负荷情况及设备健康状况和其他特殊用电的要求进行。
6.3 巡视人员应将巡视时间、站名、巡视内容及发现的问题记入有关记录。
6.4 巡视中如有紧急需要,巡视人员应立即停止巡视,参加处理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再继续巡视。
7. 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7.1 各单位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和实际运行状况按照《变压器运行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等有关规程、规定,对一、二次设备和直流系统、照明、绝缘工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消防设施、防误操作闭锁装置等制定试验切换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
7.2 切换试验与检查可结合巡视停电完成。
7.3 试验切换的情况,应记入定期试验切换记录本内。
8. 倒闸操作
8.1 监控中心工作站的“遥控”、“遥调”操作至少应有两名监控人员进行,一名监护,一名执行操作。
8.2 监控中心的倒闸操作应按当值调度员的命令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必须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的“六个条件”和“十二个步骤”。
8.3 计划内的倒闸操作由队长根据人员情况安排。
8.4 临时操作由当值人员进行,操作任务较多,人员不足时,应汇报队长召集人员协助。
8.5 复杂或大型操作应由队长审票并到现场监护,必要时变电工区派人到现场监督。
8.6 倒闸操作前应进行模拟预演,操作结束后,根据现场运行方式更改值班室的模拟系统图。
8.7 正常情况下,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设备应置于“远控”状态。设备停电检修时,由现场操作人员将需操作的设备置于“就地”状态,检修结束后,将“远控/就地”开关切至“远控”位置。
8.8 设备处于冷备用或检修状态时,“远控/就地”开关应位于“就地”位置。
8.9 设备停电检修过程中,监控中心需做“远控”试验时,应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并与操作值班员联系后方可进行,试验结束后,立即将“远控/就地”开关恢复至“就地”位置。
8.10 检修人员在做开关的传动试验时,应事先征得监控中心值班员的同意,试验完成后及时汇报。
8.11 现场处理事故时,操作人员应将“远控/就地”开关切至“就地”位置,按调度命令执行。
9. 工作票制度
9.1在无人值班变电所内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或不经许可进入现场工作。
9.2第一种工作票:检修单位提前一天送往监控中心,工作当天监控中心及检修单位直接到工作地点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9.3 第二种工作票:检修单位在工作前一天电话通知监控中心,双方约好时间到监控中心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必要时到现场办理。
9.4 监控中心值班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可不留在现场,继续进行其他工作,设备检修整个过程中的一切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经当值调度或监控中心同意,检修人员可对所检修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操作,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9.5 连续停电的检修工作,每日收工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电话通知监控中心当值负责人,并记入运行值班记录;次日复工前也应电话通知监控中心当值负责人,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复工。
9.6 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票延期,检修单位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工作票办理相关的手续。
9.7 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前2小时通知监控中心值班负责人验收,多日工作提前一天通知,验收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9.8 工作票的其他规定和工作票的管理,仍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10. 设备及缺陷管理
10.1 无人值班变电所的主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一类设备占90%以上。
10.2 监控中心应按运行规定的要求在每季度末做好所管辖变电所的设备定级工作。
10.3 巡视人员发现缺陷后,应将详细情况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在交接班记录中交待清楚。设备缺陷的管理仍应闭环管理的要求执行。
10.4 缺陷消除后,值班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及时注销。
11. 安全生产管理
11.1 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制度、条例等。
11.2 监控中心每周一次安全活动,要做到内容、有分析、有措施、有记录。
11.3 各无人值班变电所消防设备要求充足完好,布置合理,监控中心人员能熟练使用。
11.4 监控中心和各无人值班变电所应备有足够、合格的安全用具,要求摆放有序、有编号、定期试验,并能够正确使用。
11.5 防止小动物措施完备,孔洞封堵严密。
11.6 警告牌、标示牌设置得当。
11.7 安全设施布置完善严密,遮栏绳、标示牌设置得当醒目。设备网门完整,加锁关闭。
12. 文明生产管理
12.1 无人值班变电所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站内场地平整绿化应符合要求。
12.2 生产区内不得存放杂物,特别是主控楼、高压室内严格存放粮油食品等。
12.3 检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4 室内要做到窗明地净、设备清洁,各种记录簿和工器具摆放整齐,并实行定置管理。
12.5 监控中心和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值班室、休息室应保持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13. 技术、培训管理
13.1 监控中心按其管辖范围负责管理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技术资料,无人值班变电所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图表、规程、制度。
13.2 监控中心负责按上级规定填写有关的记录、报表、并整理齐全和上报有关部门。
13.3 技术培训工作除按正常要求进行外,还应以安全运行为主题材,有计划、有重点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13.4 对新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
13.5 每月应对现场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7篇 某某供电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某县供电公司加强科学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执行《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以及《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t600一1996)。
本标准由某县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生产部起草。
主要起草人:陈军
审核:苏本宽
审定:陈元龙
批准:殷庆昌
本标准由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委托生产部负责解释。
某县供电公司企业标准
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某县供电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无人值班变电运行的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85)水电生字第68号《关于颁发变电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水利电力部1985-08-27
(80)电技字第26号《关于颁发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电力工业部1980-05-05
鲁电生「1994]586号《关于印发变电站无人值守集中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等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3职责
3.1生产部、企划部、人事部、检修公司、调度所对变电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实行专业管理。
3.2操作队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在行政和业务上调度所的领导;在运行操作事故及异常的处理上受当值调度员统一指挥。
3.3变电运行操作队各级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3.3.1操作队队长
3.3.1.1队长是操作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队的安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在调度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操作队的全面管理工作并对调度主任负责。
3.3.1.2领导全队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所管辖变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
3.3.1.3领导全队人员完成现场培训计划,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全队人员技术素质。
3.3.1.4领导全队搞好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搞好团结、遵纪守法。
3.3.1.5负责大型停送电等复杂操作的组织落实及准备工作,并到现场亲自监督,确保操作正确无误。
3.3.1.6负责组织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事故及异常的处理,必要时应亲自到现场。
3.3.1.7负责组织本队事故调查、分析、上报工作,并负责对本队发生的事故制定出防范措施。
3.3.1.8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的变电站设备。
3.3.1.9有权检查监督全队人员的工作,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3.3.1.10有权根据值班方式的要求编制操作队人员值班轮值表,并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备值人员。
3.3.1.11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操作和事故处理。
3.3.1.1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全队人员布置工作。
3.3.1.13有权参加设备检修、基建、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
3.3.2操作队副队长
3.3.2.1在队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分管的工作,对队长负责。
3.3.2.2协助队长抓好全队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维护。
3.3.2.3协助队长组织好倒闸操作和事故及异常的处理。
3.3.2.4协助队长处理好全队的日常工作。
3.3.2.5协助队长组织政治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队内团结。
3.3.2.6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值班时,履行值班负责人职责。
3.3.2.7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2.8有权根据分管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3.3.2.9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2.10有权受理所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2.11有权召集非当值人员参加操作和事故处理。
3.3.2.12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全队人员布置工作。
3.3.2.13有权参加设备检修、基建、更改工程的验收工作。
3.3.3操作队技术员
3.3.1.1技术员是全队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全队的技术培训和所管辖变电站的技术管理工作。
3.3.3.2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组织处理现场发现的技术问题。
3.3.3.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技术资料记录、图纸的填写、审查分析、保持正确、完整、符合实际。
3.3.3.4负责编制、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3.3.3.5按培训计划,完成全队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3.3.3.6新设备投运前,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和考试。
3.3.3.7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3.8有权对本队人员在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3.3.9有权检查各值的记录,并监督其填写正规,完整,对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其纠正。
3.3.3.10有权检查全队人员现场培训完成情况,并向队长提出考核意见。
3.3.3.11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3.12有权受理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3.13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值班时,履行值班负责人职责。
3.3.4操作队值班负责人
3.3.4.1带领本值人员严格执行“安规”和各项规程制度。确保本值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3.4.2领导本值按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及异常的处理。
3.3.4.3领导本值及时发现或消除缺陷,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3.3.4.4管理和审查本值操作票、工作票,并参加验收工作。
3.3.4.5审查本值记录,确保正确、完整、填写正规。
3.3.4.6带领本值人员完成培训计划。
3.3.4.7对本值运行管理、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的处理,等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3.3.4.8有权单独巡视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4.9有权根据调度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4.10有权受理所管辖变电站的变电检修工作票。
3.3.4.11有权按有关规程规定和值班工作内容及要求向本值人员发布工作指令。
3.3.4.12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3.3.4.13交接班发生疑问时有权向交班者提出,必要时向队长汇报。
3.3.5操作队值班员
3.3.5.1在值班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
3.3.5.2负责按时巡视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3.5.3负责填写各种记录。
3.3.5.4负责检查、保管工具、仪表、钥匙、备件,发现丢失、损耗及时汇报并补充,确保充足好用
3.3.5.5有权单独巡视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5.6有权按规定和调度调度员的命令操作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
3.3.5.7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
3.3.6操作队兼职司机
3.3.6.1负责值班车辆的驾驶和维护,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3.6.2按工作需要及时将工作人员运送至工作地点。
3.3.6.3有权驾驶领导指定的车辆。
3.3.6.4有权对车辆的管理、维护提出改进意见。
3.3.6.5有权拒绝执行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出车命令。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管理内容
4.1.1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管理。
4.1.2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及异常的处理,
4.1.3负责受理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检修工作票。
4.1.4负责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安全文明生产实施和管辖工作。
4.2值班方式
4.2.1操作队分3个值,每值为3人,分别为甲值、乙值、丙值轮流值班,每值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其他各值均上白班,负责设备的巡视和维护,当值期间,负责监听电话,接受调度命令,进行临时的倒闸操作,处理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操作队的日常工作,负责设备特巡。
4.2.2操作队值班轮值表由队长编制,报工区批准并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4.3工作制度
4.3.1值班工作制度。
4.3.1.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经队长批准可找人代职,履行并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4.3.1.2必须保证通讯,并通工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生障碍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随意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将值班车辆调做他用。
4.3.1.3值班期间、工作人员应衣着整洁、穿工作服。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女同志留长辫应将其盘拉在头上。
4.3.1.4严禁乱拆设备进行试验。
4.3.1.5值班期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班上打闹或唱歌,不准用电话聊天。
4.3.1.6严禁酒后上班或在班上饮酒。
4.3.1.7夜间或星期天,如发生较大事故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队长或副队长。
4.3.1.8当值人员应保持值班室整洁,每日交班前应将值班室清扫擦洗干净。
4.3.2交接班制度。
4.3.2.1每日交接班,操作队全体人员均应参加,随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
状况等各方面情况。
4.3.2.2操作队全体人员应在每日交班前15分钟进入值班室,听取交班人员的交待。
4.3.2.3操作队交接班实行模拟系统与值班记录簿交接。当日工作人员如发现现场情况与交班者交待不符时,应立即汇报队长。
4.3.2.4正在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不得交接班。
4.3.2.5交接班时如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4.3.2.6交班者应交等下列内容:
a、运行方式;
b、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运行和变更情况;
c、设备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缺陷消除情况;
d、倒闸操作及操作预告:
e、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布置,装设接地线号及地点;
f、收到工作票份数及开工份数;
g、上级命令、通知及运行有关的其他情况。
4.3.2.7接班者应检查下列内容。
a、核对模拟图与交待相符;
b、检查值班记录及“两票”与交待相符;
c、检查通讯、交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车辆燃料充足,工具齐全;
d、检查值班室卫生清洁,各类物品完整无损;
4.3.2.8交接班负责人分别签名后,交接班结束。
4.3.3设备巡视制度
4.3.3.1变电站设备的正常巡视一般要求3天一次,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4天一次。
4.3.3.2设备巡视路线及周期表由队长编制,报工区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漏巡,事后及时补巡。
4.3.3.3白天特巡由正、副队长安排进行,夜间和星期日特巡由当值进行,正、副队长或技术员参加。人员人足时,由队长召集预备队人员参加,特巡项目和要求按运行规程规定执行。
4.3.3.4巡视人员应将巡视时间、站别、巡视内容及发现问题记入运行值班记录。
4.3.3.5夜巡会诊检查由队长组织。每站每月最少一次。
4.3.3.6巡视中如有紧急需要,巡视人员应立即停止巡视,参加处理紧急情况。
4.3.4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3.4.1中央信号、闪光装置、交直流绝缘监察、电压换相、主变温度、蓄电池组每次巡视时、切换试验测记一次。
4.3.4.2同期装置、备用冷却器、备用冷却电源、线路重合闸装置每月上旬试验一次,重合闸试验前应征得调度员同意。
4.3.4.3照明、绝缘工具、登高工具、消防设施每季未检查一次。
4.3.4.4长期备用的站用变压器季未由队长负责向调度员办理申请进行充电,并接带负荷24小时,送电前应按规定测绝缘电阻。
4.3.4.5防误闭锁装置结合停电每半年检查一次。
4.3.5倒闸操作制度。
4.3.5..1操作队的倒闸操作按值班调度员的命令进行,一般操作当值监护,复杂操作队长或技术员监护。
4.3.5.2计划内的倒闸操作由队长根据人员情况安排进行。
4.3.5.3临时操作由当值人员进行,操作任务较多,人手不足时,应汇报队长召集人员协助。
4.3.5.4操作队使用的操作票正常情况下用微机打印、特殊情况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4.3.5.5倒闸操作使用的安全工具正常存放在各站固定地点。
4.3.5.6倒闸操作应在现场进行模拟预演。
4.3.5.7正常情况下,无人值班变电站所有运行或备用状态的开关,必须置于“远控”位置。由当值调度员进行“远控”操作。
4.1.5.8设备停电检修时,由操作人员将需停电的设备置于“就地”操作位置,按调度命令进行就地操作。设备检修结束后,操作人应将“就地/远控”开关切换至“远控”位置。
4.1.5.9设备停电检修过程,调度员需做“远控”试验时,应通知操作队值班员将“就地/远控”开关切换至“远控”位置,试验完后立即恢复。
4.3.5.10事故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将“就地/远控”开关切至“就地”位置,按调度命令作。
4.3.5.11倒闸操作的其它规定和操作票的管理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山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电气、热机两票执行的有关规定”和某县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3.6工作票制度。
4.3.6.1操作队值班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一般不留在现场,仍继续进行本队其他工作,检修人员如需做联动试验等需要操作队配合的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约定比较合理的时间进行。
4.3.6.2连续停电的检修工作项目,每日收工及次日复工,检修工作负责人均应电话通知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记入运行值班记录。
4.3.6.3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票延期,检修单位应持工作票到操作队办理相应手续。
4.3.6.4工作终结,当日工作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结束前2小时通知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验收,多日工作提前一天通知。验收后履行终结手续。
4.3.6.5工作票的其他规定和工作票的管理,仍按《电业安全规程》、山东省电力工业总公司“电气、热机两票执行的有关规定”,某县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3.7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3.7.1巡视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将详细情况及处理意见填入运行工作质量监督卡和设备缺陷记录簿,并报告当值负责人。当发现严重缺陷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及工区,当值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处理。
4.3.7.2缺陷消除后,值班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及时注销。
4.3.7.3技术员应将缺陷发现及消除情况及时输入微机。
4.3.7.4设备带缺陷运行时,队长应及时组织分析,并制定跟踪措施。
4.3.8设备管理制度。
4.3.8.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一类设备占90%以上。
4.3.8.2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应分工管理,确定设备运行主人,定期开展工作,一般每周1次。
4.3.8.3每季度末,操作队技术员应组织对所管辖的变电站设备进行一次评级工作。
4.3.8.4操作队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应符合某县供电公司“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要求。
4.4安全管理制度。
4.4.1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做到有内容、有分析、有措施、有记录。
4.4.2在各变电站备齐足够的合格的消防设备,要求布置合理。站内应有消防布置图,标明消防设备的名称、数量、放置地点,值班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备配置定额见附录a。
4.4.3在操作队值班室和各站备齐足够合格的安全用具,要求摆放有序、有编号、有记录、定期试验,并能正确熟练使用,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见附录c。
4.4.4各站控制盘前应有明显的警戒线,盘上仪表应有极限红线,警告牌、标示牌设置得当、醒目。
4.4.5安全设施的布置应完善严密,遮栏绳、标示牌设置得当醒目,安全网门完整,加锁关闭。
4.4.6防潮、防小动物措施合理实用,防鼠挡板完整完损,孔洞封堵严密。
4.4.7操作队人员每年应进行《安规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离岗三个月应经安规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
4.5运行分析制度。
4.5.1操作队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运行分析活动,全面分析管辖变电站的运行情况。
4.5.2专题分析应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4.5.3运行分析活动,全队人员应全部参加。
4.6技术管理制度。
4.6.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技术资料由操作队技术管理。
4.6.2操作队规程制度按部颁“110kv及以上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要求配备。
4.6.3操作队使用的记录簿见附录k
4.6.4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存放的记录簿见附录d
4.7培训制度。
4.7.1操作队的现场培训由技术员全部负责。
4.7.2现场培训应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切合实际。
4.7.3现场培训的形式应机动灵活,内容由浅入深。
4.7.4每月应对现场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8文明生产
4.8.1无人值班站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站内场地平整,搞好绿化、生产场地不存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特别是主控室、高压室内严禁储存粮油、食品,室内外照明充足,围栏设施完好。
4.8.2室内要做到客人明地净、设备清洁,各种记录簿和工器具摆放固定地点。
4.8.3操作队值班室的被褥定期拆洗,保持清洁。存放有序。
4.8.4随时关好大门及生活区小门。
4.9民主管理制度:
巡视操作队应重视并加强民主管理工作,设立“六大员”即:政治宣传员、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核算员、培训员、生活管理员,共同管好操作队工作。
附录a(标准的附录)
────────────────────────────────────
无人值班变电站消防设备配置定额表
配备地点
消防器材名称
数量
主控室
4公斤(2公斤)1211型灭火器
3-5个
电缆沟
4公斤(2公斤)1211型或8公斤干粉灭火器
3-5个
主变
沙池
消防锨
40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每台一个
3-5把
一台
开关室
4公斤1211型或8公斤干粉灭火器
3-6个
附录b(标准的附录)
────────────────────────────────────
操作队值班室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绝缘手套
4付以上
2
安全帽
每人一顶
3
绝缘靴
4双以上
4
验电器
应满足各电压等级最大需求
附录c(标准的附录)
────────────────────────────────────
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用具配置定额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接地线
每段母线一组,每条母线一组(有地刀除外)
2
绝缘隔板
10k某县供电公司v配备三块
3
安全标志牌
安全措施的最大需求量
4
防护眼镜
两副以上
3
围绳
安全措施的最大需求量
4
零克棒
应满足各级电压最大需求
附录d(标准的附录)
────────────────────────────────────
操作队具备的记录簿
d1值班运行工作记录簿
d2设备缺陷记录
d3钥匙使用记录
d4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记录
d5反事故演习记录
d6培训考试记录
d7班组建设记录
d8监督性巡视记录
附录e(标准的附录)
────────────────────────────────────
无人值班站具备的记录簿
e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簿
e2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e3蓄电池测量记录
e4设备缺陷记录簿
第8篇 无人值守地下换热站施工建设安全防护管理问题
某公司区域热力站全部实现了无人值守智能控制,集中供热中换热站的安全可靠运行直接关系到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地下、半地下半地下换热站,其安全防护显得越来越重要。
1 地下换热站的安全隐患
由于地下换热站普遍存在空气质量较差、地面存在油脂及积水、操作通道狭窄、电缆线路维护不当等现象,这就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也为安全防护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1 电缆及其电缆沟故障引起火灾
1.1.1 电缆短路事故引起火灾。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短路会使短路点与电源间的阻抗突然减小,负载电流增大,瞬间将产生几万、甚至几十万安培的强大电流。短路所产生的绝大部分热量作用在导线上,成为电缆火灾的点火能。
1.1.2 电缆过载事故引发火灾。导电缆工作温度达到10小时以后趋于稳态,如果电缆中的电流超过安全载流,会导致热量无法及时散失,电缆外层的绝缘能力下降,造成漏电或短路,引燃绝缘外皮以及周围可燃物而引起火灾。
1.1.3 电缆沟内防护措施不当,产生溢出的水侵入电缆沟,使电缆长期受水侵蚀,导致电缆绝缘电阻下降,造成电缆接地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1.1.4 电缆绝缘层老化。据有关资料介绍为15~20年,绝缘层老化会使电缆的过载能力差,自燃温度点降低较多,容易造成电缆自燃。
1.1.5 施工或生产过程中,由于电缆沟盖板缺失,孔洞封堵不严等原因,导致火源(烟头、电气焊火花)或小型动物进入电缆沟,引起电缆着火。
1.1.6 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不熟悉、误操作,引起电缆头与主设备接口处产生强烈的弧光,从而击穿电缆,导致电缆火灾。
1.2 排水设施不畅引起水淹灾害
1.2.1 施工过程中,对地下穿墙套管封堵不严或换热站四周放水不严,直接导致地下水向换热站内渗漏。在雨季严重时,大量水溢流,造成站内换热站设备处于阴湿的环境中,长时间会导致站内动力设备锈蚀,电气设备启动时烧毁。
1.2.2 换热站内爆管及抢修过程中,由于作业面积狭窄,现场操作困难,排水不畅,易造成人员烫伤、击伤、划伤等人身伤害事故。
1.2.3 生产运行维护时,一二网水排污泄水,由于站内无排水沟或排水设施不畅,导致换热站内的水不能外排,处于水淹状态,容易引发水淹灾害及一系列事故。
1.3 通风设施不完善引发事故
1.3.1 换热站长期处于高温环境,配电间热量大量积聚,引发电缆绝缘层自燃进而引起火灾;设备间循环泵、补水泵轴承运作且用电负荷大,引起电机高热超载,导致电机烧毁。
1.3.2 站内由于保温外皮损害,保温材料释放有毒有害气体,如果换热站内未采取通风措施,
可能引发人员中毒事故。
1.3.3 地下换热站往往处于地下车库的死角,空气流通不畅,如果换热站内无通风措施,造成站内无氧气,不能保障工作人员正常的空气质量,会导致人窒息甚至死亡。
1.3.4 换热站内没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一旦换热站内发生火灾又不能很好地与外界隔离,会使火灾蔓延,事故扩大化。通风可以防止地下热力站湿度过大,防止结露损坏电气设备。
1.4其它安全隐患
1.4.1 地下换热站照度不达标。由于换热站内的照明灯具往往安装在空间顶部,站内为大管道工艺施工,空间狭小造成操作空间有阴影,不利于维修检查,容易发生撞击、碰伤等事故。
1.4.2 通讯连接不畅。地下换热站往往手机、对讲机信号质量差,不能保证正常的通讯状态,一旦事故发生,不能很好地及时处理,造成事故的扩大化。
1.4.3 设备大修不方便。换热站内缺乏吊装孔,循环泵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更换时,则不能及时进行调配,造成停供时间延长,负面影响极大。
2 地下换热站的安全隐患给企业带来的危害
地下换热站的安全隐患主要基于其本身的火灾、水淹、窒息、撞伤、停供等性能,地下换热站的危险性主要集中于设备损害、经济损失、人员伤害、企业影响四个方面。
2.1换热站火灾,不仅导致烧毁大量昂贵的电缆及其它主要电气设备装置,直接导致大面积停供,而且抢修、恢复时间长,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社会效益明显降低。
2.2换热站水淹、无通风措施都能导致站内设备报废,对人员产生伤害。
3 地下换热站的安全防护措施。
通过对我公司地下换热站危险性分析,本文将从工程的施工建设与安装维护、消防设施的配置及安全管理三个方面谈谈构建换热站的消防安全模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3.1 施工建设与安装维护
在换热站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其特殊性,换热站应设两个外门,向外开。考虑到一次网高温发生泄露后可能烫伤,应在地上位置设置关断阀门井,以便换热站发生水淹时迅速关闭阀门。
根据设备负载合理选择电缆,并在工程造价允许的情况下,
留有一定的电缆富裕容量。新装和更换的电缆要选择合格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阻燃电缆。施工时尽量使用整段电缆或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避免发生电缆中间接头接地短路或爆破。电缆沟需要良好的密封盖板,电缆沟内设集水坑防止沟内积水,减缓电缆老化。
加强换热站内外洞口的封堵,严禁外水内流,避免小型动物的破坏。站内做好排水沟,并能够迅速有效的将站内积水外排。集水坑最好设置在站外,强排措施应到位。
设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避免设备处于高温、潮湿的环境下作业。通风措施应满足换气次数的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强制通风设备。站内发生火灾时应能够与外界迅速隔离。
换热站内照明灯具选用防火防、爆防、潮灯具,安装高度建议采用吊装和壁装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操作空间的能见度,并设置应急照明系统。站内工艺管道布置应合理,活动通道宽度应符合设计规范,保障人员顺利通行。
规范地下车库基站的建设,解决地下站信号质量差的问题。换热站顶板设置吊装孔,吊装支架,有利于循环泵、板换的检修和设备运输。站内设置备用水泵,以便发生事故时及时更换。
3.2 消防设施的配置
受换热站空间及工艺安装的影响,不适于安装火灾报警装置,那么如何加强换热站防火、防盗、防潮显得尤为重要。
设置有效的防火门阻燃隔断,可以有效防止电缆火灾蔓延,将火灾控制在小范围内,降低扑救难度,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配置灭火装置。可以装设悬挂式定温式1211自动灭火器,当电缆沟内达到一定温度时,实施自动灭火功能。也可使用干粉或co2灭火器等在有限空间内进行灭火,避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同时应在换热站外门口设置消火栓,一旦事故扩大,可以及时扑救。
换热站应采用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换热站为单独的防火分区,应设置消防排烟风机。站内安装除湿设备。
自控方面:站内安装水淹报警器、红外防盗器,直接将信号上传至中空室,实现实时监控。
3.3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防止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重要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对于减少企业危险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意义。
加强员工电气培训,对危险部位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和维护,针对设备老化情况、运行环境进行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维护记录。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定期组织事故预防及应急疏散演练。
加强安全管理,对换热站配电间、设备间予以监控,每天定时组织人员巡视检查,避免外部环境引发火灾。
4 案例分析
结合在某站生产实例,对其现状进行安全性分析,提出合理化的安全预防措施,为其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4.1 生产现状
在我公司某换热站,坐落于某小区地下车库内,换热站内生产运行情况为:
(1)电缆沟内采用整段电缆,直接从配电间通向设备,电缆穿镀锌钢管辐射状敷设,电缆沟采用绝缘橡胶覆盖在铁板上;
(2)站内照明为壁装防爆灯,无应急照明设备;
(3)站内循环泵为单台泵运行,补水泵为一用一备配置;
(4)配电间比设备间地面高400mm,站内大小为300mm×300mm排水沟,集水坑内设置一用一备排污泵,排水沟内有积水;
(5)设备间与车库之间外墙安装超低噪声轴流风机3台,可实现自动控制;
(6)站内设备间有co2灭火器两瓶,消防锹一把、消防水桶一个;
(7)站内一二次网进站管墙壁上有水流痕迹,雨季地下水有向站内溢流的现象;
(8)一次网管道保温有脱落现象,触摸补水泵电机,有过热现象。换热站内已安装视频监控,所有运行参数和现场情况直接上传至中控室。
4.2 安全性分析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状况,站内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甚至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建议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1)组织员工对电缆沟进行清理,加强电缆维护工作,配电间内安装轴流风机,避免设备在高温环境下运行。
(2)换热站内增加应急照明设备,并有应急指示灯,便于人员疏散。站内增加备用循环泵,避免造成设备抢修不及时,大面积停供,高低区机组补水泵共用槽钢基础,容易产生共振,应单独制作基础槽钢。
(3)排水沟应有坡度,坡向集水坑。沟底重新找坡,保证水外排。站内加装除湿机两台,设备间和配电间各一个。
(4)配电间设置co2灭火器两瓶、消防锹一把、消防水桶一个,并采用防火门,设备间门口设置消防栓。
(5)轴流风机外装防火阀,有效防止火灾蔓延,将事故控制在小范围内。
(6)进站管道处做柔性防水套管,防止地下水溢流。工艺管道保温修补,防止一次网烫伤。检查补水泵故障,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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