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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印章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5-09

专用印章管理制度

专用印章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印章的制作、审批、保管、使用、销毁等全过程,旨在确保企业印章的安全性和权威性。

包括哪些方面

1. 印章制作规定:详细说明印章的规格、材质、设计要求,以及制作流程和审批权限。

2. 印章审批流程:定义印章申请、审批的步骤,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3. 印章保管制度:设定印章的存放地点、保管人员,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4. 印章使用规定:规定印章使用的场合、程序,防止滥用或盗用。

5. 印章登记备案:建立印章使用记录,便于追溯和审计。

6. 印章销毁管理:规定印章废弃、销毁的条件和程序。

重要性

专用印章不仅是企业对外出具文件、合同的法定凭证,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秩序的象征。有效的印章管理制度能防止伪造、篡改文件,保护企业利益,维护企业信誉,同时也是防止内部欺诈和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

方案

1. 制度制定:由法务部门主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详细的专用印章管理制度,并经高层管理层审议通过。

2. 培训与宣导: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印章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人人知晓、遵守规定。

3. 责任明确:设立专门的印章管理员,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4.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印章管理的审计,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罚,强化制度执行。

5. 更新与完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印章管理制度,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专用印章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是保障企业运营秩序,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各相关部门需通力合作,共同维护印章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实现企业的高效运作和稳健发展。

专用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附属医院医疗专用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附属医院医疗专用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的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泸医附院医学诊断证明书”必须加盖泸医附院医疗专用章后方有效。

为使我院医疗专用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维护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规范院内医学文书证明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所指的医学文书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死亡诊断证明”、“癌痛患者医疗证明”。

二、印章由医教科专人管理,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本科负责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

三、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用印内容,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

四、医学文书证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盖章:

1、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在我院注册并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否则,不予盖章。

2、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当日盖章有效,其他时间不予盖章。诊断证明书必须填写完整,未填写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休假时间、当日时间及医生签字的不予盖章。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否则,不予盖章。

3、医师只能出具在我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 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因病休学、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应有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科审核后,由指定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 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否则,不予盖章。

4、医学诊断证明书涂改不清的不予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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