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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管理制度及流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固定管理制度及流程

固定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的各个层面,旨在确保组织的稳定运行和高效管理。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

2. 业务流程标准化

3. 资源管理与调配

4. 员工行为准则

5. 决策审批流程

6. 监控与评估机制

7. 制度更新与完善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能,确保工作责任清晰,提高协作效率。

2. 业务流程标准化:制定各业务线的操作规程,减少工作失误,提升服务质量。

3. 资源管理与调配:有效利用企业资源,如人力、财务、物资等,确保资源合理分配。

4. 员工行为准则:设定员工行为规范,强化职业道德,维护企业文化。

5. 决策审批流程:规定决策的层级和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6. 监控与评估机制:建立监控体系,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推动持续改进。

7. 制度更新与完善: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定期审查并更新制度,保持其时效性。

重要性

固定管理制度及流程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标准化流程减少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合规:明确职责和审批流程,防止违规行为,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3. 促进公平:通过行为准则和评估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4. 降低风险:有效的资源管理和监控机制,可以预防潜在风险,降低损失。

5. 适应变化:灵活的制度更新机制,帮助企业适应市场变化,保持竞争力。

方案

1. 制定详细清晰的组织架构图,明确每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每个人都了解自己的角色和任务。

2. 对主要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进行全员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并遵守。

3. 设立专门的资源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资源盘点和需求分析,合理调配资源。

4. 制定员工行为守则,并通过内部培训和宣传,强化员工对规则的认识和遵守。

5. 设计多层次的决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避免决策延误。

6. 建立全面的监控系统,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7. 设立制度修订委员会,定期收集反馈,对不适应企业发展或效果不佳的制度进行修订。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稳定、高效的管理体系,为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固定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

第1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日常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年度预算,于各月末汇总各部门的购置申请,列出各月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固定资产购入后由使用部门、行政部会同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由经手人、保管员签字确认。行政部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单、购置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及时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领用: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须填制领用单,列明领用部门名称、用途、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保管员签字后领出。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财务部会同管理。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凭合法、齐全的原始单据逐笔登记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情况,详细列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率、原值、累计折旧、净值。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详细列示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完好程度等。行政部负责监督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会同财务部定期进行实物清点,编制盘点报告,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因自然磨损等原因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或灭失时,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使用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由行政部、财务部共同处理,处理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重大金额固定资产报废须报董事会审批),据此核销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2篇 保利房地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保利地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 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十九条各公司应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六十条 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5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长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其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按照一定的额度授权给各级公司总经理审批。

各子公司预算范围以外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固定购置应报其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十一条 各公司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二条 各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

保利地产其他资产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 各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机制,有效降低各种物料、设备的采购成本。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验收和保管工作,保证其安全和完整。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应定期维护。

第六十四条 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按照本制度其他章节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管理。公司资产对外捐赠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3篇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维护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在降低其购置、使用和消耗成本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各使用部门日常工作及经营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为超过二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推销,一次推销。

(二)、采购及领用

1、各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需提前向办公室报批,经审核确属工作需要,办公室报月支出预算计划,经总经理审批方可购置。无购置预算计划的,属零星紧急采购的物品,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办公室对所需物品的采购应进行货比三家,在确保供货质量及价格适宜后,进行购置。

3、对批量、高值、专业技术强、专门设计定做和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须经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派专人负责协助办公室实施采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资,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签定供货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

4、领用程序本着简捷、有效、规范的原则,每月20号之前各部门填写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书》,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申购计划书》的要求及库存情况,进行购置,各部门按照审核批准后的《申购计划书》中的物品进行领用。领用及发放时必须要签字登记;办公室每季度将各部门的办公费用总额统计后上报总经理并下发至各部门。

(三)、保管及维护

1、对购进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负责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入库单,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

2、办公室与财务部定期共同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4篇 地产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细则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细则: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转移应先报办公室,然后经总经理审签,经同意后交由办公室办理;如有购置应通知财务部,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

3、行政总心要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未经办公室建卡的固定资产,财务部一律不予入账。

4、财务部和办公室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按月分类计提折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附后),净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6、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支出的费用一次计入当期成本,如款项较大或不均衡的,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

7、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审批程序与固定资产相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保管、发放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低值易耗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定期盘点。

8、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少的采用一次摊销法,对于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用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第5篇 师范专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师专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所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5月)中规定的一级二级分类标准和办法,参照部分高校的有关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经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保证教学、科研、办公、管理、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所必须的物质条件。本办法是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目的。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维护资产的合理配置,保证资产的节约、有效使用。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别管理、合理调配、科学使用、提高效益”。做到分工明确、管用结合、勤俭节约、物尽其用。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别管理。

第五条 分管校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处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同时负责对全校各院系、部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教务处执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

第七条 各资产使用院系、部门、处室设固定资产明细帐,并落实专人(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经费

第八条 各院系、部门应根据设备配置标准文件,于每年年底前将下年度实际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申请表报学校职能部门(教学设备归口教务处,非教学设备归口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并说明购置理由。其中贰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应附可行性报告,由教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对口、分别审核汇总后提出学校下年度购置计划,报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九条 计划和经费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采购办负责实施。

第十条 资产购置计划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新的调整和临时增添,确因教学或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或临时增添设备的,须经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批准,由采购办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审批,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得到批准和调整实施的,必须在年底前重新上报采购办,以便列入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为固定资产

1.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价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含课桌椅、图书、办公家具、宿舍家具、电教设备、电子储存设备等)。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教育部编制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对新建、购置的固定资产凭发票原值入帐;历史遗留、校外赠送、调拨的无价资产提出价值鉴定报告(包括内容、依据、价格确定的方法),经审计处审查确定;自制物品按料工费合计入帐。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验收

第十四条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内的设备增添,应按照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一经批准的项目建成及设备增添后,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向使用院系、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纪监审和使用院系、部门一起根据项目决算书、设备增添的原始单据验收入帐。

第十五条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层面审定的购置计划分期执行。采购办组织相关院系、部门指定人员,搞好市场调查。坚守“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重大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价格分析和价格论证,应当采取竞价招标的方式进行。统一由主管机关政府采购的应遵照上级规定执行,保证资产的质量。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的院系、部门应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基本要求是:

1.应在规定的验收日期内完成验收手续。

2.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等要与审定过的购置计划要求和标准相符。

3.质量、性能必须有厂家的质量合格书。

4.零配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

5.技术性较高的固定资产,必须请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员参加校验。

6.进口设备必须经商检合格后,才能入库和使用。

7.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固定资产,有权拒收,并要求采购人员从速查明原因,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财务处须根据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才能给予支付或走账。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主管、使用、维护的院系、部门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各院系、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如遇工作调动,必须建立移交清单,一般应按实物移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和签字,亦可按帐面移交。其他人员调离原院系、部门要把所使用、借用的固定资产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院系、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负有监交的责任。

1.财务处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分类及时在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登记,并按顺序编号。对技术性较高、质量较高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专门档案。

2.固定资产的领发、退库和调整,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3.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在每年年底会同财务人员及各院系、部门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帐,以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资产使用的院系、部门和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状,对固定资产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质期内的资产发生非人为的故障或者损坏,应由资产使用或保管的院系、部门负责与质保单位联系维修事项。

5.各院系、部门负责人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资产负有全部责任,未经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移动、调换任何资产。

6.固定资产对外出借,单价500元以内的必须经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或教务处领导批准,500元以上的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对于出借的固定资产,借方应填写学校统一制式的《物资外借审批单》,明确归还日期及出借期内资产保管责任,损坏、遗失应照价赔偿,资产保管的院系、部门应及时催还。

第十八条 对捐赠设备、课题经费及专项奖励经费购置设备的管理。

捐赠设备应按教育部教财司[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科研经费、课题经费及专项奖励经费购置的设备,凡是经费上通过学校财务的,

均应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捐赠给单位的设备或集体争取的课题经费购置的设备,应作为院系、部门的共同财产,由院系、部门共同使用、统一管理。

2.对捐赠时指定给某人使用或是个人争取的课题经费其中又明确可以购置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用设备的;以及奖励给个人的经费,又明确可以购置设备的,可以给个人使用。但是,使用人有保管和保证设备完好的责任。其帐务应列入使用人所在的院系、部门。

3.使用人调离学校时,其所使用的设备,可以按五年折旧的办法,折价处理给个人。院系、部门则应及时办理设备的处置手续。折旧收入上缴财务处,作为设备费收入。超出五年的设备,一般可以不再收取折旧费(单价在10000元以上的,报学校研究决定),由院系、部门说明情况并直接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报失、赔偿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各院系、部门申请的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分别提出同意报废、调拨利用、部门继续使用的意见,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避免设备资源的浪费。

1.设备报废由院系、部门填报设备报废清单,经鉴定小组鉴定确已无法使用和维修利用价值,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单价在40万元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作报废处理。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或教务处)将设备分类卡随设备报废清单一并送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2.报废设备的实物,应同时交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检查其完整性。使用院系、部门如欲拆除其中可利用的零部件,须在设备报废清单中加以说明。报废设备处理残值交财务处,纳入年度设备购置经费。

3.对经过鉴定尚有利用价值的设备,不予作报废处理,或建议继续使用,或办理内部调拨手续。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统一安排进行,并由其及时调整院系、部门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条 设备遗失,由使用院系、部门填报设备报失清单,并随附设备遗失的详细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保卫部门意见、对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等,经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查证核实,送财务处、校领导审批后,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将设备分类卡随报失清单一并送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第二十一条 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被窃、遗失、损坏等,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对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低价资产,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低价财产登记薄保存。

第二十三条 逐步建立、完善电子化登记和管理系统。

第八章 产权登记、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取得学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凭证。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作出报告,并同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6篇 房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7)

房地产开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七)

一、制订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购买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标准:企业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均称为固定资产。

三、责任部门

财务部、预结算、总经办制定此办法并共同颁布执行。

四、主要内容

(一)采购分配

1、固定资产采购,须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预结算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及大件公办设备,由预结算统一采购,常用办公器材及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购买。

3、经领导审批后,按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专项配置设备,须提前向公司申请。

4、预结算和总经办按公司要求对所采购物品归口管理,对所购物品进行分发、登记、维护、维修、报废,并与财务部定期台核对帐。

5、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列明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计划价格、申请人、用途,经行政办公室、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购置。

6、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审批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进行采购,采购前要对产品进行询价,并将询价结果报备办公室。

7、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要合理计划库存量,做到无积压,在申报采购时,行政部要核查有无库存,如无库存,要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上签字说明情况。

(二)领取使用

1、各部门按实际情况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常用公用品无须申请。

2、分发部门负责对所发放物品进行登记,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部门使用人即为该物品第一责任人,工程设备须指定专门管理员,并明确使用、保管、维护者的责任。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5、固定资产领用后,其调换、维修、报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三)维护维修

1、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使用部门向预结算申请报告。

2、公司办公用品及常用设备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进行。

3、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设备,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

4、维修后所有拆件,由预结算统一回收处理,处理款项交财务部。

(四)回收报废

1、责任人离职后,所用办公物品必须按登记情况行回收至总经办。

2、公司固定资产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由预结算进行统一处置: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②不能动迁的设施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或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③设施设备性能低劣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或因其他事故、灾害,使设备遭受重大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发放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4、如不方便转移的设备,经领导审批,从发放部门登记后,可就地封存。

5、临时材料及办公设施,由总办与预结算共同登记后入库保存,报废物品由预结算核价,经领导审批后,由总经办登记、处理。

(五)资产清查

1、财务部随时统计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负责监督使用单位或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预结算和总经办对设施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2、发放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做好各项台帐,并在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设备的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3、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及部门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4、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5、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因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视损坏程度予以追偿,其他特殊原因须责任部门要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六`资产转移管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转移使用前,应填写《资产转移单》,一式三份,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行政部各一份,经转入、转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审核后,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七、资产减损处理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报行政部、各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2、减损批准后,行政部对实物进行处理,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减损单》与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清查

1、行政部每月应与各部门核实当月资产的新增或报废情况。

2、行政部每季度末参照《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对本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工作。

3、每年初(1~3月)总部对各分公司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相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各行政部对台帐内容进行更新。

九、、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

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十、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7篇 会馆固定资产易耗品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固定资产(易耗品)管理制度

签发部门:财务部

1.洗浴部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盘点工作,并负责其帐目的登记管理,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帐目了如指掌。

2.在财务人员的配合监督下,设立固定资产帐本,并详细登记所有物品、存放区域、品名数量、使用期限、进店使用时间、并要用洗浴经理与财务人员的签字认可。

3.对固定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对新增及报损、调拔、损耗等要及时上帐登记。

4.凡客人所赔偿、员工赔偿、自然损耗(经报损同意)的要及时从帐上减去并注明日期、原因并签字证明,调入的固定资产也要进行登记入帐。

5.凡固定资产需维修或改造时要立即上报,并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

6.固定资产若因发生重大损坏造成价值明显降低,需经总经理裁决后进行处理。

7.各部门设立的备查簿要如实登记,不得虚瞒,备查簿及卡片要妥善管理,不得随意更改丢弃。

8.各部门要定期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审点后出现的盈亏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第8篇 e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集团的实际,为保障学校和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集团所属部门均应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 执行本条例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界定

第四条 按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二)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含2000元)。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编号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两大类,即固定资产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其中固定资产设备又包括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第六条 鉴于本集团具有为学校教育服务的特征,各部门所使用的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中有相当大部分的产权属于学校所有,故在登记、编号时应予以区别,应有不同的登记、管理要求。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台帐及卡片

第七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和卡片,该项工作由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

第八条 固定资产实物台帐按不同类型分为生产用、非生产用和房屋建筑、建筑物台帐三种。

第九条 固定资产在购置(或自制完成)后应及时登录台帐;在发生改装、改建、报废、调拨等情况时也应及时登记或变更。

第十条 固定资产设备还须建立卡片,一机一卡,详细登记。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做到“帐帐相符”(即财务部门金额帐 与管理部门实物相符),“帐卡物相符”。若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各部门在年终对固定资产盘点后的台帐应复印抄报集团经管部备案。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档案内容:

(一) 固定资产设备档案的内容

1、设备选型调研资料。

2、设备购置合同(副本)。

3、自制专用设备设计任务书和鉴定书。

4、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有关附件;设备装箱单及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包括随机备件、附件、工具及文件资料)。

5、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精度检验记录和验收移交书。

6、设备登记卡片。

7、设备故障分析报告。

8、设备事故报告。

9、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

10、定期维护与检修记录。

11、大修任务书与竣工验收记录。

12、设备改装记录。

13、设备封存(启用)单。

14、修理、改装费用记录。

15、设备报废记录。

16、其他有关资料。

(二)房屋建筑物档案内容:

1、权属证(二证合一)。

2、规划局的有关批文(包括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许可证和有关验线报告等),投标书(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等)。

3、工程设计书(包括设计单位基本情况、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扩初图纸、施工图纸等)。

4、 竣工验收文件。

5、有关管网图纸。

6、环保、消防、交通、卫生防疫及特种行业的批件

7、改建及大修的文件资料。

8. 其他。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1、各单位应根据上述固定资产档案的内容,及时完整地收集设备的各项原始资料,按机台逐一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编号应与设备编号相一致。

2、各单位应按幢整理房屋建筑物的档案资料,存放在房屋建筑物档案袋内,档案编号应与建筑物编号一致。

3、各类固定资产档案均应定期进行登记和资料入袋工作。

4、设备档案和房屋建筑物档案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保管。

5、固定资产档案应放入档案袋内,保存于专门的档案柜内,按编号顺序排列摆放。

6、固定资产档案应确保防潮防霉防蛀防火。

7、 各单位应制订固定资产档案的借阅管理办法,既有利于档案的利用,又要防止档案资料丢失和损坏。

第六章 设备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根据所拥有的设备制订具体的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者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根据所拥有的设备制订具体的维修保养制度。设备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设备使用者应按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各司其职,按期完成设备的一二三级保养任务,确保设备的完好性。

第十七条 对于特殊工种使用的设备(如压力容器、动力设备、电梯行车等)使用、维修、保养,必须按劳动安全部门的统一规定办理,并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对于房屋建筑物应根据其结构和使用状况制订具体的可行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十九条 每个设备操作者均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应将对设备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列为“应知”的重要内容。

第七章 设备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条 发生设备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认真处理:

(一)保持事故现场,做好原始记录。

(二)由发生事故部门的负责人会同设备使用、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确认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

(三)事故处理完毕后,对损坏设备应及时修复或处置。

第二十一条 凡由于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维护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加工工艺不合理以及维护修理不良等,而造成设备损坏停机的,为设备责任事故。

第二十二条 处理设备责任事故应严格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

(一)事故分析原因不清不放过。

(二)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三)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第二十三条 对事故责任者应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调拨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其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效能达不到

最低的工艺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改造价值的老旧设备。

(二)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使用的损毁设备。

(三)因产品换型、工艺变更而失去使用价值,且不宜改装利用的专用设备。

(四)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会污染环境,危害健康,或引发人身安全事故,而进行改造又不经济或无法改造的有害设备。

(五)按国家能源政策规定应予淘汰的高能耗设备。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设备需报废时,各单位应填制《设备报废申请表》,并报集团备案。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在当年度内按有关规定处理完毕。

第9篇 医院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凡已清查建帐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报告(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帐、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院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与主管部门汇报,院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

第10篇 某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设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由院长、行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组成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实际成本,正确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原价为计价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四、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管理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由总务科统一调度,调出、调入部门双方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调出、调入单及时更改仓库固定资产台帐及科室固定资产台帐,并报送财务部门。

五、固定资产折旧

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医疗器械等专用设备;

3、办公用品、家具等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

折旧办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提取率为3%计算

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年提取率为20%

光学设备 年提取率为15%

机械设备 年提取率为12%

其他设备 年提取率为10%

六、固定资产修理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修理的主要部门,其他部门应配合管理。设备维修员平时要对贵重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发生的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费用,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上列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七、固定资产调出、出售或外借

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后,同时按规定办好手续并及时转帐,报送财务部门。

2、调拨、出售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报告院长后,并经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有价转让。

八、固定资产报废

一般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院长同意,才可报废;贵重设备需由领导组织熟悉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第11篇 某中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进固定资产,要有保管员签字后方可报销,无保管员签字,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二、保管员对固定资产按类进行登记,凭总务处发放单分至部门进行管理。

三、对固定资产的借用,借用人要写出借条,经总务主任同意后(贵重物品经校长同意后),方能借用;保管员要按时收回,收回时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放置规定位置。

四、保管员要每学期同会计核对帐目,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每学期保管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写出清查报告。

六、凡固定资产,放假前必须交保管员处,保管员要有固定专门仓库。

七、捐赠物品必须入帐后方可领用。

八、固定资产位置变动更换需告之总务处及保管员。

九、未列条款按省市有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12篇 销售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的定义:(a)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b)单位价值观念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 器具等。同时具备ab两条标准的并产权属于公司为公司固定资产,其余为低值耗品。

固定资产由公司办公室决定分配使用。使用人应与产权人签定使用合同或领取清单,固定资产日常维修按公司制度或按总负责管理人与使用人委托合同条款执行。

__澜桥售楼处固定资产包括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打卡机及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一、所有固定资产购置后,办公室进行登记建档并报公司备案。

二、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负责保护,定期检查或请厂家上门维护、保养。

三、所有固定资产属公司财产要求员工爱惜使用,仔细了解其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设备损坏者按其情节轻重赔偿,凡属故意毁坏者应按所毁物品原件进行赔偿并对由此可能造成的其他损失进行处罚。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部门申请,由办公室报总监助理审批后报送公司。

五、家俱管理规定

家俱分给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共区域的家俱由办公室或指定专人负责。

使用人员在离职办理交接时将使用物品交还办公室并填写《交接物品清单》,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六、办公设备管理: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及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打卡机等。

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复印机由办公室负责维修、管理、保养。

二、复印大量文件、报表、资料应先经副总监或总监助理批准并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复印,复印份数要按需要严格控制。

三、复印文件的纸张大小应按需使用,避免浪费。

四、凡属个人文章、资料等一般不予复印,如确需复印要经副总监或总监助理批准到办公室登记。

五、复印机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复印。

六、复印所需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进行更换。

电脑及打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使电脑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由办公室指定使用者专人负责,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服务器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三、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一经发现将予以行政处分交处罚款100元/次,如因此发生病毒感染当事人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四、电脑、打印机如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办公室进行检修。

五、禁止擅自使用外来软盘,如确属工作需要,须事先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专人检毒后方可使用。否则罚款50元/次。

六、软盘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领用,软盘由领取部门妥善保管,严禁乱放,软盘要有编号,::内部文件不准私自拷贝外借,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处理。

七、电脑、打印机使用场所和设备本身要保持清洁,电脑、打印机不使用时须确保关机后离开并切断电源,否则罚款50元/次。

八、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传真机、电话管理制度

一、售楼处所有电话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可拔长途及特殊功能电话实行严格管理,任何人因工作需要须用此类电话应报副总监批准到办公室登记方可使用。

二、员工不得利用办公电话进行与业务无关的聊天或闲谈,被发现者将受到行政处罚50元/次。

三、传真机由办公室委托销售副总监管理使用,对外发送传真应先到副总监处登记发送时间、接收人及文件大致内容,经副总监签批后再行发送。

音响设备管理规定

一、音响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放置于副总监办公区,由副总监负责操作,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二、副总监负责保管音响设备,正确使用,定期清洁。

三、副总监每日应确保音响电源切断后下班,否则罚款50元/次。

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合办公及日常消耗品、宣传品、设备耗材等。

一、上述物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编制计划并采购,每次编制采购计划前通知相关部门报送《申请采

购物品清单》,经办公室整理后报请销售总监或总监助理审批方可购买。办公室负责未发放的办公用品、日常用品及宣传品的保管并进行登记。

二、办公室必须对发放货品进行登记,避免浪费。

三、办公用品属个人使用的要由本人领取并妥善保管;属部门使用的由副总监领取并指定专人保管维护。

四、日常接待用品提供给客户的其他人不得使用。

五、办公用品等自然损坏由办公室负责维修,若因个人使用不当等原因损坏,则由个人维修或赔偿。

第13篇 台钻固定式砂轮机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台钻、固定式砂轮机使用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修磨刀刃具,对零件进行钻孔、磨光,去毛刺及清理待工作用的各单位。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台钻、固定式砂轮机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台钻、固定式砂轮机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台钻、固定式砂轮机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应在台钻、固定式砂轮机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台钻、固定式砂轮机的定期检验工作。

4.1.5风电场运维人员负责电焊机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6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台钻、固定式砂轮机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电焊机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2操作前准备:

4.2.1台钻、固定式砂轮机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以保证正常运转。

4.2.2检查电源线是否破皮。

4.2.3更换新砂轮或钻头时,应切断总电源,同时安装前应检查钻头、砂轮片是否有裂纹,完好,若肉眼不易辨别,可用坚固的线把砂轮吊起,再用一根木头轻轻敲击、静听其声。(金属声则优、哑声则劣)。

4.2.4砂轮机必须有牢固合适的砂轮罩,托架距砂轮不得超过5mm,否则不得使用。

4.2.5安装砂轮时,螺母上的不得过松、过紧,在使用前应检查螺母是否松动。

4.2.6电钻、砂轮安装好后,一定要空转试验2~3分钟,看其运转是否平�,保护装置是否妥善可靠,在测试运转时,应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人站在电钻、砂轮侧面开动砂轮,如有异常,由另一人在配电柜处立即切断电源。以防发生事故。

4.2.7凡使用者要戴防护镜,不得正对砂轮,而应站在侧面。使用砂轮机时,不准戴手套,严禁使用棉纱等物包裹刀具进行磨削。

4.2.8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是否完好(不应有裂痕、裂纹或伤残),砂轮轴是否安装牢固、可靠。砂轮机与防护罩之间有无杂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确认无问题时,再开动砂轮机。

4.3操作:

4.3.1接上与电钻、砂轮机相匹配之电源,打开开关至“on”位置。

4.3.2 等1~2分钟,使电钻、砂轮机完全运转恒速后方可进行工作(注:砂轮机的旋转方向必须与指示方向相同。)

4.3.3 操作时,不准将工作物与电钻、砂轮猛撞,必须逐渐施加压力,使电钻、砂轮不应受太大冲击力,避免电钻断、砂轮爆炸。

4.3.4电钻、砂轮机在使用时,其声音应始终正常,如发生尖叫声、嗡声或其它杂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关掉开关,切断电源,并通知专业人员修理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4.3.5开动砂轮时必须40~60秒钟转速稳定后方可磨削,磨削刀具时应站在砂轮的侧面,不可正对砂轮,以防砂轮片破碎飞出伤人。

4.3.6在同一块砂轮上,禁止两人同时使用,更不准在砂轮的侧面磨削,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机的侧面,不要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以防砂轮崩裂,发生事故,同时不允许戴手套操作,严禁围堆操作和在磨削时嘻笑与打闹。

4.3.7磨削时的站立位置应与砂轮机成一夹角,且接触压力要均匀,严禁撞击砂轮,以免碎裂,砂轮只限于磨刀具、不得磨笨重的物料或薄铁板以及软质材料(铝、铜等)和木质品。

4.3.8磨刃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的侧面或斜侧位置,不要站在砂轮的正面,同时刀具应略高于砂轮中心位置。不得用力过猛,以防滑脱伤手。

4.3.9砂轮不准沾水,要经常保持干燥,以防湿水后失去平衡,发生事故。

4.3.10不允许在砂轮机上磨削较大较长的物体,防止震碎砂轮飞出伤人。

4.3.11不得单手持工件进行磨削,防止脱落在防护罩内卡破砂轮。

4.3.12使用完毕后,将电钻、砂轮机开关置于“off”位置,然后拨掉电源插头。

4.3.13将电钻、砂轮机上的灰尘擦试干净,保持整洁。

4.4操作注意事项:

4.4.1 操作时,手切忌碰到电钻、砂轮片上,以免磨伤手。

4.4.2 戴好防护眼镜。

4.4.3电钻、砂轮要选用与电机主轴转数相符的电钻、砂轮。

4.4.4 要安上防护罩且保持砂轮侧面与防护罩内壁间要保持20~30mm以上间隙。

4.4.5 砂轮正面不准站人,操作者要站在砂轮的侧面。

4.4.6 用金钢石修正砂轮时,要用固定架将金钢石衔住,不准用手拿着修。

4.4.7 砂轮机运转过程中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机或切断电源。

4.5维护与保养:

4.5.1 保持机台清洁干净。

4.5.2 机台电源线完好,电钻、砂轮机运转正常。

4.5.3 经常保持排尘孔通畅。

第14篇 设备处固定资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修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情况;

3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检修规程的行为;

5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6审核与自己业务相关的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防护措施方案,做好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的账目、调用、检查、核对、建立管理公司的设备固定资产台账,以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登记、填表及造册工作;

7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第15篇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资产的定义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界限,确定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2、作好分析管理工作,平时对投资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年终进行总分析,通过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全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做到账、卡、物相符。

4、负责全公司在建工程的核算,做到结款及时,交件、核销准确。

5、做好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工作。

6、做好资产的购入、大修、改扩建的招标保密工作。

7、编制有关财务报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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