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机构儿科部门的运营顺畅,保护儿童患者权益,提升服务质量。这一制度涵盖了从患者接待、诊疗流程、隐私保护、家属沟通到患者教育等多个环节。
1. 患儿接待与登记:规范接待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诊疗管理:设定标准化诊疗程序,确保医疗安全。
3. 隐私保护:严格执行患者隐私保护政策,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的信息处理。
4. 家属沟通:建立有效的家属沟通机制,确保信息透明。
5. 患者教育: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帮助家属理解和配合治疗。
6. 康复跟踪:对康复过程进行监控,提供持续关怀。
7. 投诉处理:设立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患者及家属的不满。
患儿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医疗机构合规运营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儿童患者权益,增强家属信任,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减少医疗差错,提高患者满意度,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公众形象。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为每个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步骤,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
2.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强化员工对患儿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3. 监控与评估:设立监控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4. 家属参与:鼓励家属参与决策过程,如治疗计划的讨论,提升家属的满意度。
5. 强化隐私保护:采用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
6. 患者反馈机制:建立患者和家属的反馈渠道,以便及时了解并解决他们在就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完善的患儿管理制度应以患者为中心,注重细节,兼顾效率与人性化,通过持续改进,实现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第1篇 儿科体弱患儿管理规范
一、基本要求:
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的医疗保健机构都要设独立的体弱儿门诊接诊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配置检查床及必要的儿保检查用具及设备(参照浙江省儿童保健规范门诊标准要求配备)。人员必须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儿保医生承担。
二、管理对象:
1、早产儿:出生时胎龄为28周到未满37周的新生儿。
2、出生低体重儿:出生时体重小于2500克。
3、活动期佝偻病:
初期:多自3个月左右开始发病。早期常有非特异神经精神症状如夜惊、多汗、烦躁不安等。枕秃也较常见、同时可有轻度的骨骼改变体征。_线可无异常或见临时钙化带模糊变薄、干骺端稍增宽。血生化改变轻微,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正常或稍高。
激期:常见于3个月至2岁小儿。有明显的夜惊、多汗、烦躁不安等症状。同时可有中度的骨骺改变体征。_线可见临时钙化带模糊消失、干骺端增宽、边缘不整呈毛刷状、云絮状或杯口状,骨骺软骨增宽。血钙、血磷均降低,碱性磷酸酶增高。
4、低体重:指年龄别体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组_-2sd以下,即中重度低体重。在_-1~2sd之间为轻度低体重(对3岁以下幼儿需要管理)。
5、消瘦:指身高别体重低于同性别同身高组_-2sd以下,即中重度消瘦。在_-1~2sd之间为轻度消瘦(对3岁以下幼儿需要管理)。
6、中度贫血:血红蛋白小于90克/升。
7、生长迟缓:指年龄别身高低于同性别同身高组_-2sd以下,即中重度。
8、逐步开展反复呼吸道感染(每月呼吸道感染1次,连续3个月或每月呼吸道感染2次)、哮喘(医院明确诊断)、肥胖(指身高别体重大于同性别同身高组的20%或_+2sd以上)、先天性缺陷、器质性疾病(心脏病、肾脏病)等的管理。
三、管理方法:
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筛查出的体弱儿及时列入专案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可根据病情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对没有条件来门诊检查者应由接诊单位的儿保医生进行随访。
对每例体弱儿要分析病因、制订正确的治疗方案,在体弱儿专科门诊进行矫治。应给予药物治疗、营养指导等针对性干预措施。同时做好体弱儿登记。如病情无明显好转,应及时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作进一步诊断与治疗。转出与接诊时应及时填写转诊申请单或接诊回执单,并进行追踪。
体弱儿在接受系统保健治疗后,症状和阳性体征减轻或消失,符合体弱儿好转或痊愈指标应及时结案,按要求详细登记各项表册。
四、体弱儿矫治转归:
1、痊愈:
(1)低出生体重儿:一般情况良好,体重逐渐增加达到正常值_-sd以上者。
(2)中度贫血:血红蛋白达到110克/升以上,一般情况均好。
(3)中重度营养不良:一般情况良好,体重增至_-sd以上者。
(4)活动性佝偻病治愈标准:症状已消失1-3个月,体征减轻或恢复正常,观察3-6个月无变化。轻、中度者一般不留后遗症。重度者可留有不同程度的骨骼畸形。_线及血生化检查正常,或仅表现有临时钙化带增宽、密度加厚。
2、好转:
(1)中度贫血:症状改善,血红蛋白水平提高,但仍低于治愈标准。
(2)低出生体重儿及中重度营养不良:一般情况好转,临床症状较前改善,上述体重指标改善>_-2sd,但在_-sd以下。
(3)活动性佝偻病恢复期:活动期经晒太阳或维生素d治疗后,症状消失,体征逐渐减轻、恢复。_线可见临时钙化带重现、增宽、密度增厚。血钙、血磷、碱性磷酸酶恢复正常。
3、未愈者,应及时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作进一步诊断与治疗。
五、结案标准:
1、早产、低体重儿:无异常情况,体重>_-sd者。
2、中度贫血:连续2次血红蛋白达100克/升以上,一般情况均好。
3、中重度营养不良(低体重、消瘦):一般情况良好,连续2次体重增至_-sd以上者。
4、生长迟缓:一般情况良好,排除疾病因素或身高增至_-sd-- 2sd以上者。
5、活动性佝偻病:症状、体征、血生化检查好转,进入恢复期。
6、反复呼吸道感染:连续2个月无呼吸道感染症状。
7、肥胖:身高别体重大于同性别同身高组均值的15%(或_+2sd)以下。
六、上报资料:
儿童体检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温州市体弱儿管理工作报表》上报到当地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分别于每年4月10日、10月10日前上报至温州市妇幼保健院(新城大道市公共卫生中心大楼7楼)。
七、要求开展儿童保健门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浙江省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规范工作标准》。要求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的县级以上保健机构。
第2篇 uy幼儿园患儿体弱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患儿体弱儿管理制度范文一】
1、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2、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要经校医务所重新检查,经医生诊断后方可回园。
3、幼发烧38℃以上,幼儿摔伤,须送医务所处理。幼儿无其它原因长哭不安,情绪低落,也应送医务所诊断。
4、对活动期佝偻病、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营养不良,过于肥胖的幼儿要建立卡片,专案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5、医务所人员为患儿、体弱儿调配营养餐。
【幼儿园患儿体弱儿管理制度范文二】
1.幼儿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必须彻底消毒。患儿痊愈后经医生诊断方可回园。
2.保健站与班上老师共同管理体弱儿,根据各幼儿的情况制定治疗护理方案,定期检查,复检。
3.注意体弱儿的精神状况,给予照顾。
4.随天气变化及时给体弱儿增减衣服,在体育锻炼时给予特殊照顾。
5.根据不同的体弱原因,按不同的管理常规照顾好幼儿。做好体弱儿的管理建立方案,并做好记录。
6.对活动期佝偻病、贫血、身高、体重低于2个标准差及患有哮喘、营养不良或过于肥胖的幼儿要建立卡片,专案观察,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加强生活护理,适当参加活动
7.保健站为患儿、体弱儿调配营养餐。
●睡眠卫生要求:
1.睡前避免过度兴奋,保持稳定情绪。
2.按时起居,根据幼儿年龄、体质情况来决定睡眠和起床顺序,每日午睡2小时。
3.幼儿睡眠时要脱掉外衣、裤,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独立生活能力,如穿脱衣服、鞋、叠被子等,对年小能力差的幼儿老师要给予教育。
●饮水卫生要求:
1.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饮用水。
2.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
3.平时随渴随喝,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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