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建设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建筑工地的作业环境整洁、安全、有序,提升工程品质,保障工人健康,同时也为周边社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它涵盖了工地管理、安全防护、环保措施、质量管理、人员培训、信息公示等多个层面。
1. 工地管理:包括工地的日常清洁、设备摆放、材料堆放、施工车辆进出管理等,以保持工地整洁有序。
2. 安全防护:涉及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置、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确保施工安全。
3. 环保措施:涵盖噪声控制、扬尘防治、废弃物处理、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4. 质量管理:包括施工工艺的标准化、质量检查制度的建立、质量问题的处理机制等,保证工程质量和耐久性。
5. 人员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文明施工理念、环保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6. 信息公示:公开施工进度、安全警示、投诉渠道等信息,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文明施工建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工程品质:通过规范施工行为,减少错误和事故,提高工程质量,延长建筑使用寿命。
2. 保障工人安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
3. 维护社区环境:减少噪音、扬尘等污染,维护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4. 提高企业形象:文明施工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5.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施工导致的罚款或停工风险。
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规定,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2. 加强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环保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3. 强化现场管理:设立专职的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
4. 投入必要资源:配置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采用环保施工技术,确保环保措施的实施。
5. 开展定期检查: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6. 加强与社区沟通:定期与周边社区进行沟通,了解居民需求,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减少扰民现象。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既高效又文明的施工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
第1篇 文明施工建设安全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本市市区范围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用计价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二、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本办法。
三、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指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必须投入的各项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环境保护费指保证施工现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指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指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投标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报价的办法。
五、投标人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应有相应的措施费用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应编制保证措施计划。
六、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计划报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不得优惠,但应计入投标总价。
七、发承包双方签定的承包合同中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用的使用、支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和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
八、中标人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不得挪作他用。
九、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及合同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支付。
十、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涵盖的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十一、非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和其他非招标工程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十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计价的调整办法。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规费单列。
规费指政府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税金另行单列)。包括工程排污费、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企业交纳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的部分)、公共卫生费、噪声排放费、治安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2、调整杭建市通知164号《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的修改意见》中措施项目一览表的项目内容,取消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现场管理费项目;增加环境保护费、二次搬运费
、缩短工期增加费、支架项目。
3、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同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具体可参照“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一览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编制,可以增减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措施项目名称、投标人提供数量和报价。清单编制单位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应满足现行管理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规费应根据“规费项目一览表”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报价,一律不得优惠。
2、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不得随意估算,均应分列子项并附报价清单。
无分列具体项目的措施费用报价应视为无效报价。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每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不得按全部投资报价。
4、投标人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三项措施费用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清单,结合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计划提供数量并报价。出现措施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投标人可作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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