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各项安全规定,预防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体安全水平。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目标设定:明确年度或季度的安全目标,如减少工伤事故率、提高安全培训覆盖率等。
2. 安全行为评估:对员工日常安全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包括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工作场所的整洁度等。
3. 安全绩效指标:设定客观可量化的安全指标,如无事故天数、安全隐患整改率等。
4. 考核周期与频率:确定考核的时间间隔,如每季度一次,或在重大项目结束后进行。
5. 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绩效奖金、晋升机会等挂钩,以增强激励效果。
安全培训是确保员工具备必要安全知识的关键环节,其内容涵盖:
1. 安全法规与政策:讲解国家及地方的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2. 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具体操作,进行详细的安全操作培训。
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教授员工如何识别潜在危险,采取预防措施。
4. 应急处理:教育员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如火灾、化学品泄漏等。
5. 安全文化培养: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保证快速有效的响应,内容包括:
1. 预案编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紧急事件,制定详细的应对计划。
2.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熟悉预案流程。
3. 警报系统:设立清晰的警报信号,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通知所有人员。
4. 应急资源: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如急救包、消防器材等。
5. 沟通与协调:建立内外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协同应对。
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考核,促使员工时刻保持警惕,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2.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定期评估和培训,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保障员工权益: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伤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4. 促进企业形象: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5. 优化管理效率:明确的安全目标和考核标准,有利于管理层对安全工作的有效监控和改进。
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需持续监督并不断优化,以确保其有效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篇 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体职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逐步形成自我加压,自我约束的安全管理机制,实现我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和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我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职工安全绩效考核采取12分制办法,既每一名职工的原始安全绩效考核分数底数为12分。采取扣分制进行考核,最低为0分。
第三条:考核结果按考核分数高低分为7级,既:特差(2分以下,包括2分)、差(4分以下,包括4分)、较差(6分以下,包括6分)、一般(7分以下,包括7分)、较好(8分以下,包括8分)、好(10分以下,包括10分)、优秀(10分以上)。
第四条、考核办法
1、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2分以下的职工,证明本人的工作表现,已完全不适应本职岗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试用职工对待的处罚。
2、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4分以下的职工,证明本人的工作还不适应本职工作,试用期职工延长试用期半年,在册职工降效益工资一级,半年内不得调级或升级。
3、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6分以下的职工,证明其本人的工作暂时还不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试用期职工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在册职工,降效益工资一级,三个月内不得调级或升级。
4、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7分以下的职工,证明其本人的工作表现,基本能适应自己的本职工作,但还有一定的差距,试用期职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在册职工降效益工资一级,一个月内不得调级或升级。
5、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下的职工,取消本人的年终评模评先资格。
第五条、考核标准:
职工安全绩效考核从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1、安全会议: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一次扣1分
2、本职工作:工作不负责或失职一次扣2分
3、安全培训:补考一次扣1分
4、矿规矿纪:违反一次扣1分
5、“三违行为”:出现一次一般三违扣2分,严重三违扣3分
第六条、安监科将建立职工安全绩效考核卡,每月对在考核中被扣分的职工进行公布。
第七条、对于职工的处罚决定安监科将已通知形式告知本人,在通知办理处罚手续的规定期限内本人必须按时到安监科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的人员,扣本人绩效考核分数1分。
第八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以外,其安全绩效分数可以加2~4分,但加分最高不超过基础分。
1、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者;
2、及时制止“三违”,避免了事故发生者;
3、安全生产管理中改革创新,其管理方法被推广应用,效果显著者;
4、积极进行事故抢救,阻止事故蔓延,减少事故损失者;
5、对其它人员的三违行为和其它有损矿上利益的行为能积极制止和向有关部门积极举报的。
第八条、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单独执行,违章处罚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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