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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管理制度奖罚细则(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堆场管理制度奖罚细则

本堆场管理制度奖罚细则旨在规范堆场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确保堆场资源的有效利用。该制度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作业流程、安全规定、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职责、考勤制度、培训与提升、行为准则等。

2. 设备管理:涉及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及报废流程。

3. 作业流程:明确装卸、堆放、盘点等操作标准。

4. 安全规定:设立安全规程,强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5. 环境保护:制定废弃物处理办法,实施绿色堆场策略。

6. 奖励与惩罚:设定绩效评价标准,实施激励与处罚机制。

重要性

堆场作为物流环节的关键节点,其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良好的管理制度能够减少错误,防止损失,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奖罚分明的制度有助于形成积极的企业文化,促进团队协作,降低员工流动率。

方案

1. 人员管理: - 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或罚款。 - 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员工技能,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晋升机会。 - 强调团队合作,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采纳后给予奖励。

2. 设备管理: - 设备使用前须进行检查,违规操作导致损坏的,责任人需承担部分维修费用。 - 定期保养设备,减少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 对节约设备资源、提出有效维护方案的员工给予表彰。

3. 作业流程: - 明确作业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违规操作将受纪律处分。 - 实行作业标准化,提高作业效率,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4. 安全规定: -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的,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雇。 - 对于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的员工,给予奖励。

5. 环境保护: - 堆场废弃物应按规定分类处理,违规者将被罚款。 - 推广绿色操作,鼓励员工提出环保建议,实施后给予表彰。

6. 奖励与惩罚: - 设立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将获得奖金或额外假期。 - 对于连续违反规定的员工,将进行诫勉谈话,严重者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雇。

本制度的实施需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堆场的良好运行。管理层将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堆场管理制度奖罚细则范文

第1篇 排土场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排土场、堆矿场是矿山剥离土或废弃碴和有用矿石的堆放场所,主要涉及到车辆运输安全,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场所之一。为确保正常和非正常(如极端天气和雨季期间)情况下该场所的安全可靠,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排土场或堆场。

3 引用标准

gb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aq2005-2005 《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

4 运行管理规定

4.1 现场指挥、推土司机、汽车司机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4.2 现场指挥、推土司机、汽车司机在排土场作业中要做好呼唤应答、相互关顾工作,指挥应配备通讯工具,以便及时与现场管理人员联系。

4.3 排土场、堆矿场必须按以下技术要求筑堆:排土场、堆矿场边缘必须筑有车挡墙,挡墙应符合“上宽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1/4;高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1/2,下宽度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3/4”要求。卸矿或卸渣坡面与挡墙连接要保持顺滑,严禁挡墙外侧形态出现直立陡坎、凹陷等不稳定的情况;车挡墙外侧不能被冲刷或掏空。作业场地必须形成3%的反坡,并保证场地平整。

4.4 排土场、堆矿场进行卸碴或卸矿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做好指挥工作;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卸碴或卸矿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4.5 排土场、堆矿场作业时应有足够指挥人员,严禁一个人指挥两个平台卸矿、碴或同时指挥两部以上车辆卸矿、碴。

4.6 现场指挥必须随时观察排土场、堆场情况,如遇平台下沉、开裂或挡墙外侧被冲刷、掏空形成直立、陡坎、凹陷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暂停作业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直至整改完毕方可恢复作业。

4.7 现场指挥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夜间、雾天指挥应携带手电筒、口哨、穿反光衣,白天配带小红旗和口哨。

4.8 指挥指挥卸土时应在驾驶室方向盘一侧,面向车辆站好位置,精力集中,注意车辆倒车及地面情况。

4.9 指挥必须负责安排排土场路面的平整和浮石的清理工作。

4.10 车辆卸矿(碴)时,要有指定车位,指挥人员与汽车距离不得小于5.0m,大于10m。

4.11 排土场、堆矿场要有装载机专门负责推通、修整场地与挡墙,保证场地始终处在安全状态。

4.12 如天气恶劣无法作业时,指挥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应及时下达停止作业的通知。

4.13 排土场、堆矿场必须有必要的排水系统,应保证洪水不直接冲刷排土场的外坡面。

4.14 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任何人均不应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或其他活动。

4.15 作业时应按顺序排土,汽车和铲车作业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4.16 司机必须坚持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地点卸土,卸土时,车身右侧与挡墙角度小于85-90°,汽车倒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不应高速倒车,以免冲撞安全车挡。

4.17 大雨或暴雨时,禁止车辆倒至边缘卸矿(碴),应离安全挡墙3m外卸土,然后由推土机铲出外面。

4.18 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m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0.1—0.25m)或不正常下沉(0.1-0.2m)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区作业,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方可恢复排土作业。

4.19 汽车进入排土场应限速行驶,距工作面50—200m时速度低于16km/h,50m范围内低于8km/h,排土作业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4.20 夜间排土场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必须保证所属责任区内排土场照明规范有效;夜间无照明禁止排土作业。

4.21 排土方向及堆置要求以及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由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确定。

4.22 排土场应严格按要求做好一班三检工作,并及时如实填写《排土场安全检查表》。

5 排土场检查、监测与评价

5.1 建立排土场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监测,如由异常,应严格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5.1.1 测量排土场段高、排土线长度,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的排土参数应不超过设计的参数,特殊地段应检查是否有相应的措施,每季度测量一次。

5.1.2 测量排土场的反坡坡度,每100m不少于2条剖面,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的反坡坡度应在排土场范围内,每季度测量一次

5.1.3 汽车排土场测量安全挡墙的底宽、顶宽和高度,实测的安全挡墙的参数应符合不同型号汽车的安全挡墙要求。

5.2排土场应加强安全设施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钢丝绳、大卸扣的配备数量和质量;照明设施能否满足要求;安全警示标志牌、通讯工具等配置及完好情况。

6 排土场防洪

6.1 排土场周围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

6.2 排土场内平台设置3%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以拦截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

6.3 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应在排土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

6.4 汛期前疏浚排土场内外截洪沟,详细检查排洪系统的安全情况,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急救援措施。

6.5 排土场主干道内侧需修筑排水沟,并保持水沟畅通。

6.6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确实把防洪工作做好。

第2篇 排土场堆场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排土场、堆矿场是矿山剥离土或废弃碴和有用矿石的堆放场所,主要涉及到车辆运输安全,是公司主要的生产场所之一。为确保正常和非正常(如极端天气和雨季期间)情况下该场所的安全可靠,保证生产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排土场或堆场。

3引用标准

gb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

4运行管理规定

4.1 现场指挥、推土司机、汽车司机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4.2现场指挥、推土司机、汽车司机在排土场作业中要做好呼唤应答、相互关顾工作,指挥应配备通讯工具,以便及时与现场管理人员联系。

4.3排土场、堆矿场必须按以下技术要求筑堆:排土场、堆矿场边缘必须筑有车挡墙,挡墙应符合“上宽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1/4;高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1/2,下宽度不得小于排卸车型轮胎直径的3/4”要求。卸矿或卸渣坡面与挡墙连接要保持顺滑,严禁挡墙外侧形态出现直立陡坎、凹陷等不稳定的情况;车挡墙外侧不能被冲刷或掏空。作业场地必须形成3%的反坡,并保证场地平整。

4.4排土场、堆矿场进行卸碴或卸矿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做好指挥工作;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卸碴或卸矿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4.5排土场、堆矿场作业时应有足够指挥人员,严禁一个人指挥两个平台卸矿、碴或同时指挥两部以上车辆卸矿、碴。

4.6现场指挥必须随时观察排土场、堆场情况,如遇平台下沉、开裂或挡墙外侧被冲刷、掏空形成直立、陡坎、凹陷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暂停作业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直至整改完毕方可恢复作业。

4.7现场指挥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夜间、雾天指挥应携带手电筒、口哨、穿反光衣,白天配带小红旗和口哨。

4.8指挥指挥卸土时应在驾驶室方向盘一侧,面向车辆站好位置,精力集中,注意车辆倒车及地面情况。

4.9指挥必须负责安排排土场路面的平整和浮石的清理工作。

4.10 车辆卸矿(碴)时,要有指定车位,指挥人员与汽车距离不得小于5.0m,大于10m。

4.11排土场、堆矿场要有装载机专门负责推通、修整场地与挡墙,保证场地始终处在安全状态。

4.12如天气恶劣无法作业时,指挥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人员应及时下达停止作业的通知。

4.13排土场、堆矿场必须有必要的排水系统,应保证洪水不直接冲刷排土场的外坡面。

4.14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任何人均不应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或其他活动。

4.15作业时应按顺序排土,汽车和铲车作业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

4.16司机必须坚持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地点卸土,卸土时,车身右侧与挡墙角度小于85-90°,汽车倒车速度不得超过3km/h,不应高速倒车,以免冲撞安全车挡。

4.17大雨或暴雨时,禁止车辆倒至边缘卸矿(碴),应离安全挡墙3m外卸土,然后由推土机铲出外面。

4.18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30m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0.1-0.25m)或不正常下沉(0.1-0.2m)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区作业,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方可恢复排土作业。

4.19汽车进入排土场应限速行驶,距工作面50-200m时速度低于16km/h,50m范围内低于8km/h,排土作业区内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4.20夜间排土场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必须保证所属责任区内排土场照明规范有效;夜间无照明禁止排土作业。

4.21排土方向及堆置要求以及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由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确定。

4.22 排土场应严格按要求做好一班三检工作,并及时如实填写《排土场安全检查表》。

5排土场检查、监测与评价

5.1建立排土场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监测,如由异常,应严格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采取控制措施。

5.1.1测量排土场段高、排土线长度,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的排土参数应不超过设计的参数,特殊地段应检查是否有相应的措施,每季度测量一次。

5.1.2测量排土场的反坡坡度,每100m不少于2条剖面,测量精度按生产测量精度要求。实测的反坡坡度应在排土场范围内,每季度测量一次

5.1.3汽车排土场测量安全挡墙的底宽、顶宽和高度,实测的安全挡墙的参数应符合不同型号汽车的安全挡墙要求。

5.2排土场应加强安全设施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钢丝绳、大卸扣的配备数量和质量;照明设施能否满足要求;安全警示标志牌、通讯工具等配置及完好情况。

6排土场防洪

6.1排土场周围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

6.2排土场内平台设置3%的反坡,并在排土场平台上修筑排水沟,以拦截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

6.3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应在排土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

6.4汛期前疏浚排土场内外截洪沟,详细检查排洪系统的安全情况,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急救援措施。

6.5 排土场主干道内侧需修筑排水沟,并保持水沟畅通。

6.6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确实把防洪工作做好。

第3篇 堆场管理制度

为了使发砖以及堆场后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本着“简洁高效”的原则。现对堆场工作人员进行以下规定:

一、所有成品堆场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早班(早上4:00――中午12:00)下午班(中午12:00――晚上19:00)严禁出现迟到、早退、脱岗现象,若发现出现此类现象,将给予20元/次的罚款,如若屡犯不改者,根据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认真做好堆场整体管理工作,如实填写个人当天工作日报表,要求报表标准,不得错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发生,出现一次,给予两元每次每项的罚款。

三、堆场工作细则:

(一)堆场管理员

⒈按照预先规划堆放区域安排监督卸车工分类规范码放,认真执行安质部下发的成品下线管理标准。(按照质量等级指导码放);

⒉细致统计入库起始日期及数量,按时投放递交表,并做好堆场报表,并及时上报部门经理;

⒊按照堆场分布图,标明规划堆放区域标记(白灰打线);监督卸车工堆放、保证堆放结束卫生清洁;

⒋认真做好盘库工作(1次/月),力保库损率降至最低,堆场严格执行责任区专人负责制,入库封垛标准不留豁口,堆放整齐,层高一致(20高),按照质量等级分类码放,不得随意乱码,碎砖严禁码放成品垛,保持场地卫生清洁;

⒌票据填写完整后,安排车辆有次序进入堆场装砖区,以最快速度进入装砖状态,负责收票,按照票据精确发砖、查验、签字、指挥车辆完成购砖次序,残砖兑换,两半截为一整块的上车比例1%,七寸断砖的上车比例为1%,力保做到公平公正,管理解决装砖现场客户问题,突发事件,超出自己能力解决问题范围内及时上报部门主管;

6.及时安排清渣工对堆场卫生及场地进行平整,影响发砖的残砖临时清理,认真做好日出库工作日志,并及时上报堆场主管,堆场主管做好全面协调工作(装砖工现场管理、车俩调配、安质部和卸车线协调及零散户的开票协调管理)。

(二)运输队管理

⒈听从区域业务主管安排,协调车队组织运输任务,不得私自与客户拉扯关系,出现一次,给予200-500元罚款;

⒉了解日常运输计划要求,提供车队资源的最新状况,为区域业务主管提供市场信息支持,不得耽误工地的正常进度;

⒊配合区域业务主管处理运输计划执行过程的意外情况,若出现串货情况(不按开票运送工地的),一经核实,给予司机50-100罚款,另外,出现私自给工地人员串通,外进其它砖厂产品的,一旦发现,给予500-1000元罚款;

⒋运输费的结算按照10天/次发放,双休日后延,运费结算按照开票数量核算,无误后销售部统一发放。

(三)装卸队管理

⒈按照出库管理员制定次序为拉砖车辆装车(对车辆大小不得挑拣);装砖工要分组管理,责任到人;

⒉按照公司规定将两半截、七寸砖有序装车(比例1块/件),不得将残砖乱扔;

⒊装车结束按公司规定向客户收取装车费,不得私自讨价还价(上限标准为0.01元/块),装车费按照开票数量于销售部统一发放(派代表领取);

⒋装车结束后,按出库管理员制定对残留砖渣进行清理,不得影响随后车辆装砖。

以上堆场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销售部。

第4篇 堆场储运管理制度

1、物资进库储存保管,都必须根据不同物资的储存要求,做好铺盖、防潮、防灾、防虫、防鼠、防污染、防火等堆桩要求的工作。

2、物资储存保管,要认真执行查粮等一切制度,积极开展“四无”粮仓活动。

3、饲料生产投用的原料,必须做到班班有记录,日清月结,做到损溢批批清,仓仓清。 4、一要物资发生损溢、降低、报废,必须查明原因,按规定手续、程序进行审批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安排和督促装卸工作进行堆桩,并要求堆桩整齐,做到桩位规格化,能达到抵御各种侵害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囤位坚决不马虎不迁就,拆囤要做到清理囤脚。

6、储运装卸职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不盲目行事,克服临时 观念和侥幸心理,在厂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经常开展,人身安全、防火安全等教育活动,掌握和了解基本消防器械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7、保持仓储环境的整洁、干净,对破碎杂物,随时清除处理。

7、 注意电气管理,不准在堆场工作场地乱布插座,乱拉临时线,当工作需要夜间工作时,需征得电工同意,并在电工指导下,使用临时照明装置,完工后立即撤消,使用前须检查线路插头、插座、灯火、灯座,有无磁损现象,以便及时更换。

第5篇 仓库堆场储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仓库、堆场及储槽严禁烟火,及擅自安装电源设备,若需安装必须经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由专业人员严格按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对自燃物品(黄磷)、油类、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及性质互相抵触的、扑灭方法不同的物品名称必须分类(库)储存和保管,并标明物品名称、性质、灭火方法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到仓库、堆场及储槽必须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规定,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第四条:安全部门要定期对仓库、堆场及储槽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对通风不良库房要经常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但人离开时要认真关严。

第六条:氧气等瓶装物入库时,库管人员必须对其认真检查。每个气瓶必须有瓶帽和两道防震圈。若欠缺的禁止入库。

第七条:搬运气瓶时轻抬轻放,严禁剧烈碰撞。

第八条:对酸、碱类,放入仓库、堆场及储槽时小心谨慎,严防倾斜和碰撞,同时认真检查,若有泄漏不得入库。

第九条:维护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内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及环境卫生。

第十条: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24小时轮班工作,确保公司良好的安保环境。

本制度自2007年3月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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