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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管理制度文库(4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勘察设计管理制度文库

我们的勘察设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高效、准确与合规性。这一制度涵盖了项目立项、勘察设计任务分配、设计方案审查、质量控制、进度管理、沟通协调、风险管理以及后期服务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项目立项:明确勘察设计项目的必要性,制定项目目标和预期成果。

2. 勘察设计任务分配:依据项目需求,合理分配专业人员,明确职责分工。

3. 设计方案审查:设立多级审核机制,确保设计方案的质量和合规性。

4.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查流程,保证勘察设计成果的准确性。

5. 进度管理:设定项目时间表,监控关键节点,确保按时交付。

6. 沟通协调:促进内部协作,与客户保持有效沟通,解决设计问题。

7.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降低项目风险。

8. 后期服务: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重要性

勘察设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为公司提供了有序的工作流程,保证了设计质量和效率,还为内外部各方建立了清晰的沟通渠道,降低了因误解或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问题。此外,通过规范化的风险管理,可以预防潜在问题,减少项目延误和成本超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专业形象和客户满意度。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各环节的步骤和标准,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规定执行。

2. 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制度理解能力。

3. 实施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化跟踪进度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4. 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定期审查勘察设计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5. 鼓励员工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使其更具适应性和实用性。

该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我们公司在勘察设计领域实现标准化、专业化,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勘察设计管理制度文库范文

第1篇 某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工作手册

新疆综合勘察设计院

岩土公司

2003年6月18日

目录

0、颁布令

1、公司概况

2、前言

3、适用范围

4、引用文件

5、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5.1质量方针

5.2质量目标

6、组织机构体系

7、质量与安全控制体系

8、职责权限与沟通

9、岗位任职条件

10、质量职能分配表

11、工作程序

12、产品策划编制要求

12.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

12.2勘察纲要编制规定

13、质量记录编制

13.1岩土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册

13.2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管理册

附: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颁布令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公司的良好运行,公司按照院《质量手册》编制完成本公司的《工作手册》。《工作手册》适合于本公司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内部管理,其内容包括:本公司的质量目标、组织机构、各岗位职责、各岗位任职条件和相关的管理制度或规范。《工作手册》现已经本人审核,待提交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

审核人:日期:

院主管领导:日期:

岩土工程公司工作手册

1、公司概况

公司下设机关、业务室与6个项目部。现有在册职工34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人,技术工人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6人、初级职称13人。主要业务范围:各种建筑物软基加固工程(包括灌注桩、砂桩、碎石桩、挤密桩及强夯、墩基础)的设计与施工;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冶金、输出线路、桥梁工程、道路等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建筑物纠偏、地道加固、沉降补救及水库、电站坝基防渗等特殊工程的设计施工。

有影响的工程:1、巴州拖拉机厂、焉耆政府办公楼、博湖政府办公楼钢筋砼桩;2、芳草湖糖厂砂桩(5745根);3、农一师二团文化中心砂桩土工织物(4147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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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4、于田县丝绸厂技改工程强夯;5、新疆卷烟厂技改工程强夯(14601平方米);6、乌鲁木齐市五运司强夯碎石墩(1320平方米);7、新疆吐鲁番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主厂房大面积浸水强夯(5243平方米);8、武警新疆总队第六支队营区强夯(8800平方米);9、伊犁州邮电局地道加固(1245平方米);10、北疆铁路精河段砂桩;11、新疆军区幼教中心强夯碎石墩;12、武警直九机场岩土工程勘察;13、广汇中天广场深基坑支护;14、新天国际天一大厦深基坑支护工程等。其中北疆铁路精河火车站砂桩工程1993年获得自治区优秀工程三等奖。武警新疆总队第六支队营区强夯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

2、前言

遵照院iso9001:2000质量标准,为了改进和完善公司的质量管理,确保过程与结果满足顾客要求,编制了本工作手册。

3、适用范围

公司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

4、引用文件

4.1院《质量手册》

4.2院《工程勘察管理手册》

4.3院《岩土工程工作手册》

4.4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5、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5.1质量方针

以科技求发展,做大做强;以质量求信誉,顾客满意。

5.2质量目标

5.2.1确保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产品合格率100%。

5.2.2确保岩土工程治理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6、组织机构体系

经理

总工

副经理

业务室

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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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7、质量与安全控制体系

7.1质量控制体系图

总工:1、方案、竣工成果审定

项目负责人

1、质量与安全的计划与实施

2、各专业成果资料检查与验收

3、原始记录

4、单项成果

5、成果汇编

7.2安全控制体系图(见后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经理

总工

副经理

项目负责人

各作业班、组长

8、职责权限与沟通

8.1职责权限

8.1.1经理

8.1.1.1负责主持评审会对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行评审。

8.1.1.2负责按照合同下达任务,指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成员,提供满足要求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

8.1.1.3建立适当的与顾客进行沟通的渠道,收集用户的意见,包括顾客报怨(含投诉和意见),并负责汇总和分析工作。

8.1.1.4负责组织项目的物资采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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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工作和外用工评价工作,作出评价结论,编制合格供方清单和填写“劳务分包评价表”;对大宗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审查,签订采购合同,集中采购,对劳务用工计划进行审核,对劳务费进行审定。

8.1.2副经理

按其分工范围协助经理执行管理职责。

8.1.3总工程师

8.1.3.1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相关程序和作业指导书,负责批准本单位的质量记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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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2负责本单位产品实现或服务提供的策划,牵头起草投标书,对每个项目人员能力的确认,负责审核产品实现或服务提供策划的结果和竣工报告,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质量评定工作。

8.1.3.3负责本单位生产和服务提供、“特殊过程”、产品的标识、顾客财产、产品防护、监视和测量装置、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监视与测量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8.1.3.4负责组织参与本单位不合格评审与处置和纠正/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8.1.4项目负责人

8.1.4.1负责产品实现或服务提供的策划,编制竣工报告。

8.1.4.2负责项目在实施、验收、交付过程中,与顾客(业主)或其代表的沟通,随时处理顾客查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修改)。

8.1.4.3负责零星物资采购的工作,负责提供大宗物资采购计划,并根据采购合同进行验收;负责按照项目实际工作量合理编制劳务用工计划,并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现场劳务人员能力进行确认。

8.1.4.4负责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特殊过程”、标识控制、顾客财产控制、产品防护、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产品的监视与测量的具体实施。执行合同要求、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要求,组织产品实现或服务提供的自检,做好检查记录和必要的标记工作,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确保项目质量。

8.1.4.5参与不合格评审与处置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8.1.5会计

职责范围:会计业务、审计、兑现为主,收款、测算、兑现为辅工作内容:

a、建立以项目成本核算为主体的成本核算体系,进行成本、费用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

b、根据有关会计制度和法规,严格审核各类会计业务的发生、对不准确、不合格的凭证,有权要求退回或更正。

c、及时准确对外、对内提供报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接受财政、审计、税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d、定期测算项目承包的成本情况,确保兑现实施的可靠性、及时性。

8.1.6出纳、统计

职责范围:出纳、统计为主,测算、收款、兑现为辅。

工作内容:

a、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办理出纳及统计业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b、完整、准确按时登记各种票据的收发,认真办理各项收、付款业务。

c、按时编制工资表、产值指标统计表、做好现金帐及往来帐和登帐工作。

d、认真填制各分公司的产值完成情况,各项工程的完成率及收款率统计指标。

8.1.7预算员

职责范围:工程预算、测算、合同管理、经营为主,审计、兑现为辅。

工作内容:

a、及时准确提供方案的预算报价,为设计方案提供造价费用的比较,便于施工人员选择优质低价的最佳设计与施工方案。

b、参于合同的签订,使合同及时做好上级审查归案工作,认真按iso9001:2000质量标准做好文件的记录保存。

c、负责签订公司内部单项工程的承包合同,每项工程初期认真测算工程成本,中期参于工程的跟踪监控,对于资金的应付和已付提供数据便于财务参考,工程期末,为工程项目提供完整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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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d、协助各单项工程项目部回收预付款,进度款及做好竣工结算。

e、负责机械设备、计量器具及测量、试验、检测设备的检查与送检、校审工作。

8.2沟通

为有效地掌握公司一周内的工作计划安排、实施情况与外来信息,公司内部形成周一或周五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了解产品策划,实施和信息的处理情况。

9、岗位任职条件

9.1经理

a、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b、具备本科以上相应学历和水平,懂得公司施工技术知识、经营管理和法律知识,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和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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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具备领导才干,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各种关系。

9.2副经理

a、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领导协调下能独立解决问题和与外界洽谈业务的能力。

b、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懂得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在一线有三年领导工作经验,能明礼诚信。

c、具亲和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带领职工一起努力工作。

9.3总工

a、具高级工程师或专业注册师资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勇于负责的精神。

b、具扎实的专业知识、独立负责过大中型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能当机立断、坚决果敢地去实施。

c、具细心、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

9.4会计、出纳

a、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遵从国家有关财务法规。

b、具备注册会计师或大专以上学历或水平,能严格审核各类业务的发生。

9.5项目经理

a、具有本专业的技术知识,有相当的管理能力。

b、具有相应大专学历或水平,工作满三年,工作有干劲,具有成熟而客观的判断能力。

c、诚实可靠、言行一致,能吃苦耐劳。

10、质量职能分配表

序号

质量要素

主控

协助

执行

4.2

文件控制

张湘东

乐有福

项目部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张湘东

冉兆军

项目部

5.4

策划

张湘东

冉兆军

项目部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张湘东

乐有福

项目部

6.1

资源提供

张湘东

乐有福

项目部

6.2

人力资源

张湘东

乐有福

项目部

6.3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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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张湘东

冉兆军

项目部

6.4

工作环境

张湘东

冉兆军

项目部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乐有福

冉兆军

项目部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张湘东

冉兆军

项目部

7.3

设计和开发

张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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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有福

项目部

7.4

采购

张湘东

冉兆军

项目部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乐有福

冉兆军

项目部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

乐有福

闫鑫粒

项目部

8.2.1

顾客满意

张湘东

乐有福

项目部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乐有福

项目部

项目部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乐有福

冉兆军

项目部

8.3

不合格品控制

张湘东

乐有福

项目部

8.4

数据分析

乐有福

冉兆军

项目部

8.5

改进(含纠正和预防措施)

张湘东

乐有福

项目部

11、工作程序

11.1工作程序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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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理

1、任务洽谈。

2、合同评审、签定

3、签发任务通知书

副经理

1、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生产、协调人员。

3、监控生产实施与考评。

总工

1、下发任务指导书。

2、技术交底工作。

3、方案、竣工报告审批。

4、方案实施技术指导

5、质量记录审核。

项目经理

1、签定施工承包与安全责任书。(见后附)

2、产品策划、实施与服务。

3、成本计划。

4、现场施工管理。

5、质量计划与记录。

6、各专业成果资料检查与验收。

7、原始记录收集。

8、单项成果资料。

9、编制竣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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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室

1、合同报审、管理、归档。

2、成本计划评估与控制。

3、仪器设备标定与管理。

4、工程项目决算。

5、财务报表、统计管理。

6、用章管理。

7、帐款的支付与借贷。

11.2任务洽谈

明确顾客的明示与隐含要求。

11.3标书、合同评审

由预算员测算效益情况并向经理报告,总工牵头起草投标书,公司经理主持评审会,在确保完全有能力满足其全部要求的基础上,公司经理批准进行投标,如中标,本着公平、合理,互惠的原则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后,第一责任人持《产品要求评审会签表》进行签字盖章手续。

11.4任务下达

公司经理根据项目的规模、技术难度、人员现有的任务,明确任务分工,下达任务书,指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成员。

11.5策划

项目负责人负责在总工指导下进行勘察纲要(或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对可以引用已有资料的施工场地,项目负责人应在总工处进行文件借阅或复制登记,并持档案资料借阅签字单办理借阅手续。对现场情况与实际有出入时,可按规定的基本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报总工审批。

11.6过程控制

11.6.1施工准备

项目负责人与公司签订施工承包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总工下达任务指导书并与副经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技术与安全交底。项目负责人向公司审报成本计划与劳务人员、主要材料、机械设备需要量的计划,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负责向项目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法律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工艺、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项目的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并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交底的内容、时间和参加人员记录、项目负责人计划、安排现场生产、生活条件的准备工作。

11.6.2过程管理

11.6.2.1质量管理

a、项目负责人控制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控制住工序质量,确保质量资料齐全、完整,满足质量要求。

b、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进行自检、交检,对于进度计划或技术调整报公司审定批复。

c、准确完整的做好各种原始作业纪录,并按质量标准要求签字确认和保存记录,监理监督的过程,须报监理代表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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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11.6.2.2现场材料管理

a、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要进行数量、质量的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和标识。

b、材料的堆放应符合防护要求。

11.6.2.3机械设备管理

a、对使用机械应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对特种行业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b、对进入现场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应能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检测精度和准确性。

11.6.3劳务用工管理

a、劳务用工实行公司统管,项目部在工程中执行劳务管理工作。

b、项目部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对外劳队伍进行上岗前操作技能、安全规范的教育和培训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安全交底,并依照质量标准文件的要求,做好记录。

11.6.4现场管理

a、结合现场条件,认真进行现场的规划、布置,使用和管理。

b、了解现场地下管网的布设情况,应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c、现场材料或器具、机械设备的停放应有利于进出、搬运,且应规格分类,挂牌标识。

d、施工环境应于以保护,符合环保要求。

11.6.5安全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详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7竣工阶段的管理

完成编制竣工报告的原始纪记录的整理,按院规定进行成果资料的校对、审核和盖章等工作。发送报告应进行文件、资料竣工登记。

11.8服务管理

谁负责谁服务的原则,按合同明示或隐含要求进行后期服务的活动。对外单位持件需我院盖章的文件、资料,需交付持件人签章单进入下一程序。

12、产品策划编制要求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范围,主要有以下两项产品策划编制规定。

12.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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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技术(方案)设计

第一节方案比选

第二节工艺技术方法与参数

第三节施工安全与质量控制

第四节检测与试验

第五节作业记录与标识

第三章组织设计

第一节工程项目组织结构

第二节工程负责、技术负责及作业组构成

第三节责任分工与质量职责

第四节进度控制计划

第四章施工设备与材料采购

第一节设备

第二节材料采购与质量控制

第五章技术档案资料

技术资料的编制要求

校审程序与检查验收

竣工资料的编制、归档和交付

附件:

1、施工设计图

2、工程概(预)算书

12.2勘察纲要编制规定

㈠前言

⑴工程概况

⑵勘察目的和任务

⑶勘察工作依据

⑷勘察方法及工作量布置

㈡场地岩土工程条件

⑴场地地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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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⑵场地地层岩性

⑶场地地下水

㈢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用

㈣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评价

⑴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评价

⑵地基土评价

⑶地基土、水腐蚀性评价

㈤结论与建议

㈥附图、附表

⑴图例

⑵勘探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⑶工程地质剖面图

⑷固结试验成果图表

⑸颗粒分析成果图表

⑹水、土化学分析报告表

13、质量记录编制

13.1岩土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册(后附)

13.2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管理册(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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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查勘设计工作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教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二)勘察工作要正确反映客观实际,对现场地形、地质概况、原有设备状况以及使用情况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必须准确、齐全,以满足编制设计文件的要求。

对勘察的原始资料不得遗失或任意涂改。

(三)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根据上级规定的审批办法,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的审定进行层层把关,重大的技术方案和技术问题必须经室主任和技术主管审定。

(四)设计人员要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投产全过程的设计工作负责,对设计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负责解决及修正。施工中有必要到现场才能解决的问题,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解决。

(五)设计所应指派设计人员参加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应定期对有代表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实际完成主要材料消耗、投资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研究,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

第3篇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8月24日建设部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二月四日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 注册工程师按专业类别设置,具体专业划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除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外,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分级别。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注册

第六条 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审批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审批部门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用印的注册证书,并核发执业印章。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审批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审批结果。其中,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批的,审批时间为45日;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受理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 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相应资质证书被吊销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丧生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七)注册失效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工程师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注册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审批的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审批的部门举报;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负责审批的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从事勘察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后,可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注册。

第三章 执业

第十八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但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执业活动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十九条 注册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工程勘察或者本专业工程设计;

(二)本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本专业工程招标、采购咨询;

(四)本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工程勘察或者本专业工程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由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各专业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种类及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修改经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由该注册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由同专业其他注册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注册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 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聘用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负有过错的注册工程师追偿。

第四章 继续教育

第二十四条 注册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注册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继续教育按照注册工程师专业类别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注册期各为60学时。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注册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二十六条 注册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九)在本专业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审批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二十九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注册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其注册:

(一)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权利、玩忽职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程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按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工程师注册和执业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第4篇 a勘察设计院内部管理工作手册

工作手册

新疆综合勘察设计院

岩土公司

~年6月18日

目录

0、颁布令

1、公司概况

2、前言

3、适用范围

4、引用文件

5、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5.1质量方针

5.2质量目标

6、组织机构体系

7、质量与安全控制体系

8、职责权限与沟通

9、岗位任职条件

10、质量职能分配表

11、工作程序

12、产品策划编制要求

12.1施工 组织设计编制规定

12.2勘察纲要编制规定

13、质量记录编制

13.1岩土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册

13.2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管理册

附: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颁布令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公司的良好运行,公司按照院《质量手册》编制完成本公司的《工作手册》。《工作手册》适合于本公司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内部管理,其内容包括:本公司的质量目标、组织机构、各岗位职责、各岗位任职条件和相关的管理制度或规范。《工作手册》现已经本人审核,待提交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

审核人:日期:

院主管领导:日期:

岩土工程公司工作手册

1、公司概况

公司下设机关、业务室与6个项目部。现有在册职工34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人,技术工人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6人、初级职称13人。主要业务范围:各种建筑物软基加固工程(包括灌注桩、砂桩、碎石桩、挤密桩及强夯、墩基础)的设计与施工;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冶金、输出线路、桥梁工程、道路等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建筑物纠偏、地道加固、沉降补救及水库、电站坝基防渗等特殊工程的设计施工。

有影响的工程:1、巴州拖拉机厂、焉耆政府办公楼、博湖政府办公楼钢筋砼桩;2、芳草湖糖厂砂桩

(5745根);3、农一师二团文化中心砂桩土工织物(4147根);4、于田县丝绸厂技改工程强夯;5、新疆卷烟厂技改工程强夯(14601平方米);6、乌鲁木齐市五运司强夯碎石墩(1320平方米);7、新疆吐鲁番溢达纺织有限公司主厂房大面积浸水强夯(5243平方米);8、武警新疆总队第六支队营区强夯(8800平方米);9、伊犁州邮电局地道加固(1245平方米);10、北疆铁路精河段砂桩;11、新疆军区幼教中心强夯碎石墩;12、武警直九机场岩土工程勘察;13、广汇中天广场深基坑支护;14、新天国际天一大厦深基坑支护工程等。其中北疆铁路精河火车站砂桩工程1993年获得自治区优秀工程三等奖。武警新疆总队第六支队营区强夯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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