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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管理制度阿里(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处罚管理制度阿里

本《处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阿里巴巴集团内部员工的行为准则,确保公司运营的高效、公平与透明。它涵盖了员工日常行为、工作纪律、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促进团队的和谐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行为准则:明确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诚信原则及公司文化。

2. 工作纪律:规定工作时间、工作态度、保密义务等基本要求。

3. 违规行为:列举可能的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泄露机密、损害公司利益等。

4. 处罚程序:详细阐述违规行为的调查、认定和处罚流程。

5. 处罚标准:设定不同程度的违规对应的不同处罚措施,如警告、记过、解雇等。

6. 异议申诉:说明员工对处罚决定的申诉途径和处理方式。

重要性

1. 维护秩序:制度的执行能有效防止不规范行为,维护公司内部秩序。

2.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的规则,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能力。

3. 保护权益:公正的处罚机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 塑造文化:制度有助于塑造和传播公司的价值观,提升企业文化认同感。

方案

1. 制度发布:将《处罚管理制度》通过内部通讯平台公布,确保每位员工知晓。

2.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强化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3.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纪律委员会,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供反馈,不断优化和完善制度。

5. 公平执行:确保处罚过程公正公开,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和歧视。

6. 定期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全面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适时调整更新。

本《处罚管理制度》旨在为阿里巴巴集团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我们期待每一位员工都能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我们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创辉煌。

处罚管理制度阿里范文

第1篇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规定(7)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规定(七)

一、目的

_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员工违纪行为处罚,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的所有员工。

2、涉及员工违反部门业务管理度或是流程的以部门管理制度或是相关考核制度为准,涉及行政处罚的,以本制度为准。

3、涉及员工个人行为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经济处罚,以本规定经济处罚为准。

三、说明

1、公司期望所有员工都能热爱工作、勤勉敬业、遵守劳动纪律、生产纪律、保密纪律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2、如有员工未能遵守规定,员工直接上级有责任对其进行培训、纠正,如该员工仍未有改善或其所犯错误已达到违纪辞退的范围,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分别以口头教育、书面警告、解聘,并根据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要求违纪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3、累计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累计三次书面警告,公司给予解聘处理。

四、违纪处罚操作程序

1、员工违纪时,所在部门提供详细的事实依据,直接主管与违纪员工进行沟通,指出违纪的危害,并做出处理建议;

2、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核对违纪事实;

3、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部门

空缺岗位

部门审批权限

人力资源审批权限

子公司总经理

创力总经理

生产人员

操作工

主管+部长

所在公司部长+人力部长

非生产人员

专员/职员

主管+部长

所在公司部长+人力部长

总经理

主管/副部长

部长+总监/副总

所在公司部长+人力部长+总监

总经理

部长

总监/副总

人力部长+总监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

总经理

总监

总经理

总经理

子公司总经理

总监

总经理+董事长

_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的处理由被指导人两级主管审核后按照审批权限进行。

4、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的有效期均为一年,有效期内的任何指导记录都将作为员工的周年工作表现评估的重要依据,有效期内的书面指导将直接影响被指导人的升职及年度调薪。

五、口头警告

_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将处以口头警告。

1、在车间工作时,不穿戴劳保用品的。

2、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仍未有明显改善。(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未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员工)。

3、未经允许,随意将外人带入公司或工作间。

4、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一次(未达到30分钟的)或者累计未达到一天的。

5、参加会议、培训等未有正当理由并且未告知的前提,缺席一次的。

6、言语粗俗,衣冠不整,工作期间行为不雅有损公司形象的。

7、随地吐痰、到处乱写、乱画的,到处乱扔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者。

8、在工作期间聚众闲聊,高声喧哗影响公共环境和他人工作的。

9、在上班时间内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小说、上网聊天、打打闹闹等等。

10、不按操作规程使用工艺装备者。

11、不服从保安人员正当指挥者。

12、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者;在车间内骑车影响工作秩序者

13、背后攻击他人,搬弄是非。

14、遇非常事故故意躲避者。

15、翻越公司院墙的。(属偷盗行为的给予辞退)。

16、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以下损失的。

17、工作场所工作台面脏、乱、差影响公司良好形象的。

18、指挥不当或监控不周,致使造成错误的,使公司蒙受损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19、员工不遵守工艺操作、违章作业或文件指导性错误,造成产品返工、反修或报废的,蒙受损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20、在作息时间,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异性宿舍逗留者。

21、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

22、下属人员明知上级领导失职或隐瞒过错,并庇护上级领导过错的。

23、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未造成公司损失的。

六、书面警告

_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将处以书面指导

1、上班时间睡觉;

2、在一个自然月内无故旷工二次或者累计一天的

3、违反公司安全规定或从事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活动

4、蓄意失职,或拒绝接受上司合理和合法的命令,或拒绝主管分配的工作,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具、物资、设备损坏、丢失及浪费材料、水电能源等,导致各类经济损失

6、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看视频等非工作行为的

7、用公司时间从事私人活动或未经主管同意擅离职守

8、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及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包括工作时间同客户喝酒)

9、替他人(双发当事人)代打考勤卡(如果公司实施)。

10、考勤(所有当事人)弄虚作假的,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

11、违反薪资保密制度的。

12、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当众互相争吵,谩骂等,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3、未按公司正常程序,随意更改公司、部门组织、制度、规定和流程的

14、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造成公司损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损失的。

15、指挥不当或监控不周,致使造成错误的,使公司蒙受损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6、员工不遵守工艺操作、违章作业或文件指导性错误,造成产品返工、反修或报废的,蒙受损失、1000元(含)以

上10000元以下的。

17、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3个月内仍未有明显改善;(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

18、不履行公司正常程序,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而私自招聘或解雇员工的。

19、在为创力服务期间,不得为同行业或是相关行业兼职的。

20、三次口头警告作为一次书面警告(1年有效期内)

七、解聘

_对员工下列行为(包括以下行为,但不限于),将辞退

2、在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无故旷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计超过(含)三天。

3、一年之内受过三次书面警告的。

4、诋毁公司名誉和信用,给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

5、损公肥私,行贿受贿。

6、各种不诚实行为、各类弄虚作假。诸如盗窃(无论价值多少,无论所盗物所属公司或其他同事),涂改或虚报各种业务开支票据,伪造个人资料或其他欺骗公司的行为;未经允许动用、出售或是购买公司财产(公司产品、办公用品、车辆等);留存公司促销货物或礼品。

7、考勤弄虚作假的,情节严重的,经济处罚按照旷工规定处理。

8、违反薪资保密制度的,情节严重的。

9、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向他人透露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详情、技术绘图、数据等,向传播媒介透露公司经济情况等。

10、工作表现、业绩不佳,经过培训、指导6个月内仍未有明显改善。(适用于入职或调职满6个月)。

11、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标准操作规范,造成工具、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事故或给公司带来其他经济损失;无证驾驶或私自动用机动车、叉车,造成不良后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12、未按照公司流程审批手续的,造成公司损失超过10000元(含)以上损失的。

13、指挥不当或监控不周,致使造成错误的,使公司蒙受损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4、员工不遵守工艺操作、违章作业或文件指导性错误,造成产品返工、反修或报废的,蒙受损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5、违反上级主管的指示或者违反安全纪律引发重大事故者。

16、在公司内赌博、从事非法经营或相关违法乱纪活动的。

17、本人打架斗殴、恐吓、报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为或煽动他人闹事、怠工或指使他人对公司员工进行恐吓、报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18、对于兼职的,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19、违反劳动合同或是其他相关协议相关条款的。

2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包含但不限于拘留、拘役、判刑等)。

八、经济处罚

惩罚类型

经济处罚

是否通报

备注

口头警告

10-50元

通报批评

书面警告

100-500元

通报批评

_产生经济损失的,按照相关制度赔偿或是处罚

_取消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解聘

当月工资缓发

通报批评

取消年终奖

_未罗列完全的处罚,可以参照相近的条款进行处理

_涉及个人罚款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实发工资的20%

_因个人失误或是失职造成的赔偿,可以不受20%的约束

九、生效和解释

1、本规定经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颁布生效。

2、本规定自20__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正。

第2篇 北坡中学对住校生违犯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第三中学对住校生违犯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对学生在宿舍内发生的违纪现象,在教育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恰当的处罚,使大家引以为戒。

一、不按住校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住宿,私自调换床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搬回原位,逾期不搬者,给予警告处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二、凡住校生违反住校生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勒令退学、取消住宿资格或开除学籍的处理。

1、在宿舍内吸烟、饮酒、经教育不改者。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下棋者。

3、辱骂、恐吓或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者。

4、违反住校生管理制度,受过两次警告处分者。

5、在宿舍内横行霸道,不尽义务,滋事不听劝阻者。

6、在宿舍内搞分裂、找茬欺辱同学者。

三、违反住校生管理制度者,视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擅自留宿外人,给予通报批评,补交住宿费20元。

2、学生离开宿舍不锁门,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自负。

3、擅自将电炉、电热器、酒精炉、易燃易爆品等不安全物品带入宿舍者,没收物品,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如再犯取消住宿资格。

4、私自点蜡烛者,没收蜡烛,并给予通报批评,如再犯给予警告处分,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5、在宿舍内从事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没收其活动用具,并给予通报批评,两次给予警告处分,三次记过处分,三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6、住校生夜间超过作息时间晚归一次者,给予纪律记过处分,两次者通知家长,并取消住宿资格。

7、因年级组、班级或其它原因确需要超过作息时间才能返回宿舍者,要有班主任或家长的证明,可不视为晚归,否则按晚归处理。

8、熄灯后,有大声喧哗、播放音乐者给予警告处分。

9、在走廊内泼水、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往水房、卫生间倒剩饭剩菜,给予通报批评,并勒令清扫该处卫生一周。

10、故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给予警告处分。不慎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及时赔偿者,给予通报批评。

11、未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通知家长,取消住宿资格。

12、自习纪律要求:对迟到,旷课,违反课堂纪律按《学生处分条例》论处。

13、对不认真履行值日生工作职责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三次以上者取消住宿资格。

为搞好住校生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住校生管理办公室随时将学生在宿舍的变化情况反映给年级组班主任,请给予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第3篇 售楼部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适用于业务体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及临时聘用员工),包括主管和普通职员。

三.业务体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行政管理及处罚条例

一.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

1)到岗时间:8:50

2)上岗时间:9:00--17:00

3)午餐时间:12:00-12:45(安排值班,不允许空岗)

4)值班时间:延至18:00

2.员工超过到岗时间10分钟仍未到岗,视为迟到,迟到每次罚款50元,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批评警告,当月迟到达三次,::业务体可决定该业务员的去留。

3.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提前离岗(包括值班时间),视为早退,按迟到规定办理。

4.考勤制度由主管负责,定期向经理上报考勤表。

5.主管安排员工排班表,报经理确认后执行。

二.休假制度

1.病假、事假须及时报业务主管请假,并获批后方可休假,他人转告无效。未经许可仍坚持休假,视为旷工。

2.请假、休假两天或两天以上(事假、病假、婚假、丧假),须向经理办理请假手续,同时交接工作留下联络电话及地址。

3.病假需出示医生证明,事假应说明原因,休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

4.无故缺勤、即为旷工。无故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30%,两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0%,三天予以除名,并扣除工资及所有佣金。

5.每周业务员轮休一次,根据业务需要随时间调整,当个人休假与工作安排发生冲突时,应以工作为先,大局为重。

6.参加展会期间员工停休,待会后再做安排。

三.外出制度

1.员工因销售需要外出,须向主管请示,经批准,方可离开,事后做好办事记录,报经理备案。

2.员工外出办事,须携带必备的工具,项目简介、销售资料、名片、呼机等,并随时与业务体保持联系。

3.员工外出办事完毕,须回到办公地点,不得擅自作其他的事情。

4.员工外出拜访客户,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经理联系,取得帮助。

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的,一经发现,给予每次50元罚款。

四.办公制度

1.卫生

员工负责各自岗位(楼面、电话)地面、桌椅的干净与整洁,每天开始工作前应做好各自办公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的卫生,员工按每天值日表轮流打扫,保持室内干净,桌面整洁,文件整齐。

2.安全

1)值班员工下班前应检查是否关好门窗(售楼处、样板间)。

2)值班员工下班应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水、电,切断有关设备电源。

3)员工不得在售楼处样板间内吸烟。

4)员工要爱护公物,损坏物品的照价赔偿。

3.着装

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制服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休闲服及其他奇装异服,梳怪异发型;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女生须化淡妆。

4.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借阅公司或业务体的文件应作登记,使用后及时交还。对违反者给予每次50元罚款。

五.行为禁忌

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及影响工作的事项:

1.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就餐;

2.在工作时间吃东西(含口香糖)、化妆、聊天、睡觉;

3.不严守岗位、擅自串岗、换岗;

4.对业务体内其他员工及客户有不尊重的言行;

5.私下传闲话或背后诋毁他人;

6.在办公区域内高声喧哗(含高声传呼电话);

7.工作时间看小说或其他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

8.对经理要求协办的临时事宜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

9.无论任何原因与客户发生争吵,与主管、经理发生正面冲突;

10.占用热线打私人电话;

11.在办公区域内抽烟、下棋、打扑克、干私活;

12.故意对客户说些不利于其他业务员成交的话。

发生以上行为,每次每条给予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并处罚没佣金,直至业务体除名。

第三章 业务管理及处罚条例

一.业务准则

1.销售工作必须坚持导向企业利益,必须导向客户满意的原则。

2.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3.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售楼处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

4.业务员在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客户钱物及接受客户宴请,如有必要须事先向经理请示。

5.所有客户均为公司所有,员工不得私自保留客户或向客户推荐其他项目。

6.业务员不得再为其他任何发展商策划、接洽其他物业。

7.销售流程:业务员必须遵守销售流程,完成接听电话、接待客户、追踪客户、签定认购书、签署合同、协助办理贷款、督促客户按期付款、办理入住等

手续。

对违反以上业务准则的行为,一经发生,视情节严重,酌情予以处理。

二.客户接待要求

1.业务员按顺序接待客户(顺序由经理事先排定),今日最后接待者的后一名业务员即为次日第一个接待者,依次顺延。

2.当日负责楼面接待客户的业务员在接待区、洽谈区等侯、其余人员在工作区接听电话、追踪、联系客户。

3.楼面接待的业务员负责向客户详实的介绍项目情况,带客户参观样板间,利用销售说辞和技巧促使客户下定,并与客户签定房屋认购书。

4.接待客户积极主动,认真解答客户的提问,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等用语,如遇不明白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落实清楚后尽快答复客户,不得以生硬、冷漠的态度待客。

5.严格按照开发商的承诺和答客问内容向客户介绍,不准超范围承诺。

三.接听电话要求

1.接听电话的顺序执行与接待客户的要求一致。

2.接听电话态度热情,语速适中,前导词必须是:你好,泉发花园。

3.业务员接听电话尽量记下对方的有关资料,说服对方到售楼现场。如实做好电话记录,以备查证,同时务必使对方记住自己的姓名、呼机。

4.业务员接听电话时,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断电话。

5.必须用指定电话向外打电话,不得占用热线电话打私人电话。

四.客户登记要求

1.员工每日及时、详细、真实地填写客户来电登记表、客户来访登记表,并及时按经理要求定期上报,如有隐瞒或上报虚假客户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从业务体除名,并处以先相罚金。

2.业务员对客户的每次接触都要详细记录,填写客户档案表。

3.销售体经理有权随时抽查员工的工作,包括报表、笔记。

五.客户确认要求

1.业务员接听电话或接待客户后应认真填写客户各种登记表,接待客户前要询问客户:您好!欢迎您到泉发花园。请问您是第一次来访吗您与哪位业务员联系过如其已经与其他业务员联系过,应及时通知该业务员前来接待,如该业务员不在,由其他业务员来接待,事后应通知该业务员接待情况,并由其继续追踪。

2.客户的确认,均以第一次接听电话,接待客户时登记为准。

3.业务员之间严禁争抢客户,在工作中对客户的确认有争议时,应立即通报经理,由经理调查、协调后裁定。裁定后双方不应再有争议,否则,对引起的不良后果自负。

对争抢客户的现象,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处罚。

六.业务例会要求

1.准时开会,及时落座。

2.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例会内容:总结当天工作,安排第二天工作,公布销控,业务员如实向经理汇总当天作业情况。

4.会议纪律:会议中途不得做回电话、接电话、接待客户等离席动作,传呼机改为震动。

七.礼仪要求

1.公司领导、主管领导、高级职员询问时,业务员应起立回答。

2.业务员遇到客户来访时,应立即起立,主动招呼、让座、敬(茶)水。

3.业务员在陪同参观时,与客户在窄道上相遇应立定让路。

4.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之间必须称呼职务,对职务不明确的,一律称呼某某小姐或某某先生。

八.联络要求

书面通知采取签阅制,口头通知以复台留言视为通知传送到达,收到通知立即与通知人或经理联系,对通知熟视无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和处罚。

第四章 对处罚的执行

违规员工应交纳罚款,违规职工由经理执行,交公司财务同意管理。

第五章 附则

作为业务体员工,须经过专业知识及业务岗前培训,业务员有业绩指标,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业绩者,予以辞退。

第4篇 房地产销售管理处罚条例范例

为了适应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机制,规范销售管理,全面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提高销售部的组织性.纪律性,加强凝聚力,使每个置业顾问都严格要求自己,特根据以上销售管理制度制定相应处罚条例如下;

(一)由销售经理、主值班和发展商人员对违规情况随时检查开具处罚单,置业顾问在接到处罚单当日内到财务行政部交纳罚款额。

(二)扣罚细则如下:

1、上班时间须统一着工作装、佩戴工号牌,且保持工作装整洁平整,违者均扣罚10元。

2、上班时间在售楼处大厅有抽烟、吃零食、嚼口香糖、大声喧哗(唱歌)追逐打闹等影响公司形象的举动和行为,扣罚10元。

3、接听电话未用普通话说您好(早上好),_____ 等规范用语者,扣罚10元;在售楼处接听或打私人电话,应尽量低声,长话短说,通话时间控制在三元钟内(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否则扣罚20元。

4、上班和下班未打卡登记者扣罚10元,代人打卡者扣罚200元,请人代打卡者扣罚100元。

5、接待完客户后,应及时将桌面清扫干净,文件夹及资料放回抽屉,桌椅置于原位,并随时保持工作台上的整洁,违者扣罚10元。

6、所有员工上班时间须遵守仪表服饰规范,否则扣罚10元,女员工应化淡妆,束好长头发,否则扣罚10元。

7、置业顾问应提交销售周报表、销售月报表(分别于每周一12:00、每月5日前发送电邮给相关领导),否则扣罚10元。

8、接待意向留电客户后,未规范填写客户调查问卷或客户信息登记表,扣罚10元。

9、无论任何情况下,在销售展示中心置业顾问都不能与客户、发展商及同事发生争执,若被客户或发展商投诉,则扣罚100元。

10、在销售过程中,置业顾问必须严格按照《销售流程》规定办理,违反销售流程,一次扣罚20元。

11、置业顾问不得私递名片于他人的客户,除非得到原置业顾问的同意,否则视为抢客户,扣罚10元。

12、宣传广告期间(广告当日及第二日),置业顾问应全部上岗(应轮休者改天换休),否则扣罚20元。

13、置业顾问应面带微笑,::主动迎接客户,使用:先生(小姐)您好!或早上好!或下午好等礼貌用语,见到公司领导,须主动问好,否则扣罚10元。

14、置业顾问按排班顺序接待,如出现客户无人接待的现象,则扣罚应轮班人员10元,主值班扣罚20元。

15、置业顾问带客户到施工现场看房须佩戴安全帽,遵守工地安全管理规定,否则扣罚10元。

16、置业顾问不得在销售展示中心阅读任何与销售无关的书,否则扣罚10元。

17、上班后半小时内,将所需资料整理完毕,否则扣罚10元。

18、在储藏室休息和整理资料,保持其间整洁,否则扣罚10元。上班时间,置业顾问不能无故离岗,否则按缺勤处理。

19、主值班当天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必须主持晨会和介绍专业小知识壹则,对轮序接待进行监督协调,协助销售经理对销售部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主值班有权提醒置业顾问和销售经理改正不规范行为及扣罚。

20、任何员工必须听从发展商及销售经理的工作分配,不能推诿,否则酌情处理,扣罚20元至辞退处理。

21、全体置业顾问须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严禁拉帮结派,背后拆台,否则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罚,直致辞退处理。

22、在该条例实施过程中,如未做规定,但经发展商提醒应当改正的行为,也属于处罚内容,违反者酌情扣罚。

第5篇 绞车司机处罚管理制度

1、 必须按时参加当班班前会。迟到一次,处罚5元;缺席一次罚款10元。

2、 绞车司机在井下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 出现矿车跳道,视其原因,属于司机失职造成的,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将追究责任。

4、 绞车司机脱岗一次罚款50元(中途离开算脱岗),特殊情况必须经矿领导允许。

5、 绞车司机不督促装煤人员装满,记报车数,每车罚款10元;虚报一车,罚款100元。

6、 阻车器、上部挡车拦由绞车司机负责检查、清理,保证正常使用,不正常使用一次,处罚绞车司机10元。阻车器、挡车拦不能正常使用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

7、 绞车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发现一次记录不确切,处罚绞车司机5元;一次不记录,罚款15元。

8、 提升钢丝绳必须定期擦油,绞车离合器必须定期加油,每月5日、15日、25日早班为加油时间,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上油、加油,处罚绞车司机30元。

9、 不督促推车人员检查和使用好保险绳、插销及链环,一次处罚绞车司机20元。

10、 让无证人员操作绞车,一次处罚当班绞车司机200元。

11、 私自从主提升巷上下的人员,绞车司机发现未汇报,一次处罚绞车司机10元。

12、 无故旷工,每天处罚50元,特殊情况需矿领导批准。

13、 绞车司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超过一天者扣罚20元/天,并将这20元奖给当天代班人。非特殊情况的请假必须提前10小时,请假必须有假条,没有假条的请假不作数。

14、 特殊情况的停班,绞车司机必须按时到矿报到,听候安排,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6篇 连锁酒店质量管理处罚制度考核细则

连锁酒店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处罚制度

第四节处罚制度

一、如有以下情况可对部门直接扣分:

①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复问题。

②在检查中发现按《东方巴黎连锁酒店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

③各部门固定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如工作月度报告等的完成情况,由总经办直接进行扣分。

④投诉:根据每日值班经理、高值及总经理意见箱接到的投诉,根据投诉的内容,查明属实进行扣分。

⑤工作指示单完成情况,根据酒店总经理所签发的工作指示单的完成情况进行扣分。

二、扣分标准

①由于各酒店总体结构不尽一致,需按相应比例扣分。

扣分标准分为a、b、c、d类:a类情况算1次;b类情况算2次;c类情况算3次;d类情况算4次。

②每次周检完毕后,保安部、早餐厅、员工宿舍、员工餐厅、大厅、前台、pa部有关于卫生问题各按1间客房的扣分标准来计算。

③对各部门进行专项检查时,每一个楼层同样问题出现3次(含3次)以上5次(含5次)以下扣3分,6次(含6次)以上10次(含10次)以下扣6分,10次以上扣20分。

三、扣分原则:

①每次不同形式的检查所发现的卫生问题以每月检查次数的总和按以下卫生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②每月所公布的各酒店督察表上面的扣分为每月2次检查的总扣分。

③质检组的检查以《bs连锁酒店员工手册》、《bs连锁酒店质量管理方案》、各酒店各部门所制定的制度及酒店不定时颁发的最新制度通知为标准。

四、公示原则:

每月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扣分记录将在次月进行公示。如扣分有误的,需分店总经理签字后交质检专员,予以更正。

五、补充原则:

①各酒店所有员工都可对质检组进行监督,如投诉确认属实,将对其进行从重处罚;

②质检组有权对各管理人员的一切工作进行检查;

③分店涉及月度周检次数的部门按次数比例进行扣分;

④根据周检发现的问题,各酒店最高负责人自身无法决定必须请示由事业部总经理或董事总经理进行裁决,必须写书面报告或电话请示并将此情况告知;

⑤质检组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只对分店各部门直接负责人及最高负责人进行处罚。

六、各酒店区域责任人划分(人事变更或人事调整时责任人会相应调整)

酒店/区域/部门责任人

事业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工程部…

营销部…

bl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客房前厅部…

保安部、员工宿舍、员工食堂…

客房及楼层公共区域…

餐饮部…

厨房…

bs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酒店后勤部门总管…

客房及楼层公共区域…

前厅部…

js国际旅游度假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_n国际酒店区域责任划分:

七、各部门卫生问题扣分比例:(举例说明)

1、客房扣分比例

4间客房:2-3次之间扣2分

4-6次之间扣4分

6-8次之间扣6分

2次以下不扣分,8次以上扣10分

8间客房:5-7次之间扣2分

8-12次之间扣4分

13-17次之间扣6分

5次以下不扣分,17次以上扣10分

11间客房:6-10次之间扣2分

11-17次之间扣4分

17-24次之间扣6分

6次以下不扣分,24次以上扣10分

12间客房:7-11次之间扣2分

12-18次之间扣4分

19-26次之间扣6分

7次以下不扣分,26次以上扣10分

13间客房:8-12次之间扣2分

13-20次之间扣4分

21-28次之间扣6分

8次以下不扣分,28次以上扣10分

14间客房:8-13次之间扣2分

4-22次之间扣4分

23-30次之间扣6分

8次以下不扣分,30次以上扣10分

15间客房:9-14次之间扣2分

15-23次之间扣4分

24-32次之间扣6分

9次以下不扣分,32次以上扣10分

16间客房:10-15次之间扣2分

16-25次之间扣4分

26-35次之间扣6分

10次以下不扣分,35次以上扣10分

以上扣分比例以16间客房的扣分比例为基数来计算!

2、ktv扣分比例

3间ktv:3-6次之间扣2分

7-11次之间扣4分

12-18次之间扣6分

3次以下不扣分,18次以上扣10分

4间ktv:4-8次之间扣2分

10-14次之间扣4分

15次扣3分

16-24次之间扣6分

4次以下不扣分,24次以上扣10分

5间ktv:5-10次之间扣2分

11次扣3分

12-17次之间扣4分

18-19次之间扣5分

20-30次之间扣6分

5次以下不扣分,30次以上扣10分

8间ktv:8-16次之间扣2分

17-19次之间扣3分

20-28次之间扣4分

29-31次之间扣5分

32-48次之间扣6分

8次以下不扣分,48次以上扣10分

9间ktv:9-18次之间扣2分

19-21次之间扣3分

22-31次之间扣4分

32-35次之间扣5分

36-54次之间扣6分

9次以下不扣分,54次以上扣

10分

10间ktv:10-20次之间扣2分

21-24次之间扣3分

25-35次之间扣4分

40-60次之间扣6分

10次以下不扣分,60次以上扣10分

11间ktv:11-22次之间扣2分

23-26次之间扣3分

27-38次之间扣4分

39-43次之间扣5分

44-66次之间扣6分

11次以下不扣分,66次以上扣10分

12间ktv:12-24次之间扣2分

25-29次之间扣3分

30-42次之间扣4分

43-47次之间扣5分

48-72次之间扣6分

12次以下不扣分,72次以上扣10分

以上扣分比例以2间ktv的扣分比例为基数来计算!

第五节处罚权划分

1、各分店总经理,对酒店各店部门最高负责人有直接处罚权。

2、店内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对所辖区域员工有直接处罚权。

3、酒店部门负责人只可以对所辖区域人员进行垂直检查,并处罚,但不准横向交叉管理、检查,更不准行使处罚权。

第六节附则

1、本细则自20//年08月起试行。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违章处罚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2000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2000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 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2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

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2000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2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2000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2000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

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2000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2000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

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2000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3、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的,处罚2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的,处罚100元。

5、工伤档案未建立的,处罚200元。

第8篇 某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种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害,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及在所有公司作业的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公司安环办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与《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

4.公司安环办负责与外方施工单位安全合同的签订与施工安全监管。

四、安全工作方针与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执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所有外方施工单位“先订安全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五、奖惩规定

1.奖励: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现突出、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预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损失有功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发放奖金、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等形式的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正常情况下,奖金额度在500~5000元,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

2.惩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听劝阻者,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形式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进入车间、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正确系好安全帽下颌带,发现未戴安全帽和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颌带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1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

2)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一致,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发现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

3)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灭火器放置在明显、无遮挡区域,检查发现区域内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安全员罚款20%。

4)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通道,侵占安全通道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5)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人员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者每人次罚款2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部门主管罚款10%,区域负责人罚款10%,所有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6)维修工维修设备前必须签好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并由部门主管、区域负责人和相关设备操作工签字,如检查发现设备维修时无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将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维修工维修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在维修区域拉彩旗、挂警示牌、维修行车时要装好临时碰头、设立高空监护人和地面监护人),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主管罚款20%。

7)公司内油库必须有相应警示牌,没有挂好警示牌的对油库安全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如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在油库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已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并经安全员确认防火措施的除外)的,视其情节罚款500元以上。

8)电工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公司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接用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或指定人员进行,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对违反规定私自接线或接线不符合标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1000元处分。

9)公司内所有升降机一律禁止乘人,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乘升降机上下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升降机操作者罚款200元,双方直接领导各罚款20%。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0)公司员工及外单位施工人员上班期间禁止饮酒。上班期间饮酒者,视其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给予记过处分,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领导罚款20%。

11)维修工维修设备时操作工必须监守现场,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因离岗造成损失的将对离岗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按损失的实际情况确定)。

12)行车驾驶室内必须配有灭火器、绝缘板、交接记录,如检查行车上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行车负责人罚款20%。行车楼梯无关人员禁止通行,有特殊情况需上行车的必须通过经理批准,未经经理批准擅自上行车人员罚款200元以上,行车操作未进行阻止或上报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

13)特殊工种员工严格按本专业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操作对责任人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

14)危险作业(超负荷起重、油库区动火、大型设备安装、设备大修等)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员,并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危险作业未签危险作业审批单的将对危险作业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以上,部门主管罚款20%,区域负责人罚款20%。

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配合,在施工区域及危险地带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安全负责人罚款500元以上。

16)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发现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隐瞒不报或谎报升级为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危险源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罚款100~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100元。若安全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未及时处置或上报引发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罚款3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1000元以上。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员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罚款2000元以上,公司总经理罚款2万元以上。外方施工单位在接到我公司的整改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外方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解除劳动关系或施工合同关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公司各部门、员工和外部施工人员都应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由公司统一按照“

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下发,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以上(已审批除外),公司每月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连续整改不到位时,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接受50%处罚。

六、解释与实施

本条例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检查

第9篇 煤矿安全生产对管理人员的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对管理人员的处罚实施细则

(一) 副总及以上矿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予以处罚: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50元/次,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2、对分管范围内由于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罚50元/次,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并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在现场发现的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罚100元/次,重伤事故罚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 研究处理。

4、在现场发现的不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通报并督促落实处理而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或当班未处理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班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就离开的,罚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6、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2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7、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对待,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8、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现象及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 研究处理。

9、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呼,违者报矿 处理。

10、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并对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作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次。

(二)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予以处罚: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3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2、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验收;同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否则,罚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4、业务部门主管,因自己或下属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罚30元/次,对造成一般事故的罚5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在井下发现“三违”现象及人员,要立即给予制止,提出处罚意见交安检站执行,并向违章者所在单位领导通报。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6、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7、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的,罚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8、业务部门追查事故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罚款100元/次。

9、业务部门不派人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的,罚部门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员不听安排或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者50元/次。

10、每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矿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按措施要求对该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符合规定的由工程部签发开工合格证方可开工。工程部不组织,罚100元/次;有关部门不派人参加的罚100元/人次;不符合开工条件而强行开工的罚同意开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档工资。

11、政工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培训或有关部门不参加的,对责任单位和主管罚100元。

(三) 生产、辅助工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1、严于职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如失职,不坚持原则,发现一次罚50元;由自身原因当月出现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级工资。

2、对业务部门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安排落实处理。不落实处理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3、深入井下及时查找自身所辖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如对自己辖区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4、违章指挥或对工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不加制止,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编制在安全上要有针对性,并做到字迹清晰、图文并茂;每份措施必须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没措施严禁安排开工。对未参加规程措施学习签字的职工,严禁安排参与施工。否则,对责任者罚50元/次,“规程、措施”签字依据,及时送一份到安检站,否则,每份罚20元,并限期送达。

6、对本单位的“三违”人员不得纵容、包庇,更不得干扰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必须积极协助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追查,否则,罚责任者200元/次,并追究领导责任。

7、主管负责人和技术员必须参加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当班处理不完的,现场移交下一班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业务科室和矿分管领导,否则,罚责任者50元/次。

8、安排无证人员担任特殊岗位工作的罚50元/次。

9、负责人、书记对调入本区(队)实习期未满的工人必须签订师徒合同。不订的,罚负责人、书记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第10篇 电力管理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职工生命健康,促进安全生产,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管理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总公司的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见附件1)和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见附件2)。

第四条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总公司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三)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

(四)职工举报并经总公司职能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 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三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 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三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七条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分ⅰ类、ⅱ类、ⅲ类违章。检查出一次ⅰ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6000-10000元;检查出一次ⅱ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3000-6000元;检查出一次ⅲ类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三级单位效益工资1000-3000元。责令三级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八条 对一个季度内查出一次以上(含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两次以上(含两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三级单位,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 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罚款,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第十条 对违章行为的处理,由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执行,月度进行通报,每半年考核一次。

第十一条 罚款作为总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建设和奖励。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0年11月25日起实施。

附件:1.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2.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附件1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一、管理行为

(一)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或无“现场作业指导卡”作业。

(二)安排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

(三)安排无证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四)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六)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七)工程项目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八)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九)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入总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十一)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

二、操作行为

(一)电力专业

1.无人监护作业。

2.不按规程验电、装设接地装置。

3.违反工作许可手续或擅自变更工作任务。

4.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措施或违反规程拆除、移动、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5.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现场。

6.工作负责人未确认工作班成员全部撤离现场,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值班人员擅离岗位或不按规定巡视设备。

8.约时停送电。

9.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进行操作。

10.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11.在安全距离不足的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

12.跨越架搭设时无专人监护,宽度不足,承重不够,安全距离不足。

13.进入sf6开关室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1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作业。

15.不按规定使用绝缘、登高、起重等工器具。

(二)交通专业

1.逆向行驶、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档滑行。

2.驾驶机动车辆时拨打通讯工具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客货混装、超员超载行驶。

4.未按规定执行“两交一定”制度。

5.穿高跟鞋、拖鞋等驾驶车辆。

6.检修车辆不拉手刹、不打掩木或身体进入车厢下部无安全防护措施。

7.车辆带病行驶或驾驶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8.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载客车辆未按标准配备安全锤。

9.使用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的铲斗或吊车直接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0.装载机、抓管机、挖掘机斗臂下或工作回转半径内站人。

(三)地面工程施工

1.在限定的非安全区域内作业或停留。

2.地下情况不明进行破土作业。

3.高处作业平台周边、预留洞口无安全保护措施。

4.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进行吊装作业。

5.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反腐施工。

6.违反规程进行容器和管道试压。

7.使用未经注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8.不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不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设施。

10.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电气设施。

(四)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

1.未办理许可手续作业。

2.施工作业前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

3.无人监护作业。

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作业。

5.作业过程中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岗位。

7.作业人员擅自变更作业内容。

8.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

9.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和施工器具。

10.使用超校验期的检测设备和仪器。

(五)油气充装作业

1.对不合格气瓶进行充装和对液化气储罐(含汽车罐车)、钢瓶过量充装。

2.未按规定擅自排放液化气残液。

3.在未清除周围火源的情况下,进行机动车装卸和加油加气作业。

4.岗位员工未培训取证或非本岗位人员操作加油、加气机。

5.进行瓶对瓶或罐对瓶充装。

6.在车辆载人或接地不合格的情况下充装。

7.为塑料桶等非导体容器加油。

8.未经许可对油、气容器施焊。

9.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

10.施工现场,使用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用电设备。

附件2

安全生产一般违章行为

一、ⅰ类违章行为

(一)不按规定填写、审核票证。

(二)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进行安全交底或工作班成员未履行确认手续。

(三)工作完毕,未验收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四)电力调度员向无权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下达调度命令。

(五)电力调度员下达错误的调度命令未造成后果的。

(六)倒闸操作前未进行模拟操作。

(七)操作前未核对运行方式及设备状态。

(八)执行操作票时跳项或漏项操作。

(九)杆塔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或拆除拉线。

(十)在不稳固的杆塔上作业。

(十一)杆塔上作业未使用“双保险”保护措施。

(十二)高处作业转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

(十三)放紧线时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

(十四)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未放倒搬运,与带电部分安全距离不足。

(十五)登梯作业时无人扶持或移动梯子。

(十六)使用人字梯时,梯子不装保护绳。

(十七)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

(十八)低压直接带电作业。

(十九)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ⅰ类违章行为的。

二、ⅱ类违章行为

(一)倒闸操作不执行唱票复诵制。

(二)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三)电力调度员下令前未填写调度操作票,或下令时不按规定录音。

(四)未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五)非工作班成员参与现场作业。

(六)专责监护人从事其他工作。

(七)无关人员进入高压试验区。

(八)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试验后不充分放电。

(九)工作结束后,电气设备上遗留工具、材料等物件。

(十)驾驶室内装载或悬挂影响安全驾驶的物品。

(十一)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施工未设置遮栏(围栏)和警示标志,夜间未挂红灯警示。

(十二)临时用电设备未装设保护接地。

(十三)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ⅱ类违章行为的。

三、ⅲ类违章行为

(一)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在现场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

(二)在票证上代人签名。

(三)电力调度值班员和接令人不互通姓名,不使用规范术语,不复诵命令。

(四)倒闸操作时,操作完一项未做“√”记号。

(五)接地线编号不对应。

(六)不按规定悬挂标示牌。

(七)配电室、控制室、电缆间等放置杂物。

(八)允许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

(九)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间断手续。

(十一)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不呼唱。

(十二)使用无防护罩、无过压保护装置、无压力监视或管线不合格等缺陷的空气压缩机。

(十三)低压用电接线不规范。

(十四)用铝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十五)使用无绝缘罩的低压刀闸、拉线开关。

(十六)使用无防滑措施单梯,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不规范(约为60度)。

(十七)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材料等。

(十八)使用无防护罩的电焊机,或接地线、焊线、电源线不符合要求。

(十九)电气焊作业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二十)戴手套在旋转设备上工作。

(二十一)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用砂轮机的侧面打磨物件。

(二十二)其他经总公司hse管理委员会认定为ⅲ类违章行为的。

第11篇 机电管理违章处罚制度

1、违章带电作业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其它责任。

2、检修、搬迁或处理机电设备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所有开关,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且有人员看守,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违者罚款50-100元。

3、动力电缆不按规定吊挂掉地的每处罚款20-50元。

4、司机开机时(指压风机、抽风机、绞车、水泵等),不准睡觉和躺着开机,违者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还要追究其它责任。井下各区队使用的空压机、水泵,必须派专人看护,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使用区队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5、地面配电站、抽风机、井下泵房、值班电钳工等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串岗、空班,违者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程度另行处理。

6、值班电钳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拖延处理工作的,对电钳工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严禁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上休息,违者罚款100-500元。

8、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或明接头不处理的罚款200元/

处,电缆下地、开关被埋或被水淋的,限3天内处理好,否则每

逾期一天罚款相关单位10-30元。

9、井下严禁打开防爆开关盖使用开关或采用其它非正常手段使

用开关,违者每次罚款50元。甩开漏电继电器不用的罚款50-200元。

10、井上下搬运设备必须轻搬轻放,对损坏、丢失零部件的,对责任人员按价赔偿。

11、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保持完好,若发现失爆,对责任区队或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12、更换出来的坏、旧设备,必须在三天内送至厂房维修地点,超时按每天50元/台收取占用金。

13、井下设备使用的保险丝一律采用新型熔断器,并按使用设备的功率选择合适的新型熔断片,严禁使用其它导线取代新型熔断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员罚款50元/台,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造成其它损失的,另行处理。

14、井下使用的绞车必须按操作规程和矿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操作不当或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影响生产的,另行处理。

15、各值班绞车司机,负责检查当班钢丝绳完好情况,安检员每天检查一次,并到调度填表记录。检查有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规定值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更换。如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由当班责任人负责。安检员不填报表的,每次罚款20元。

16、井下使用低压开关(qc83-80)严禁采用顶死交流接触器或按钮开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17、机电维修工作人员要保证设备的维修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入井使用,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领用后无法使用的,对修理责任人罚款30元/台。

18、在井下乱拆开矿灯者,发现一次罚款20-500元,损坏、丢失矿灯按价赔偿。

第12篇 酒店消防管理处罚办法

酒店消防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酒店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反消防法规,妨碍公共消防安全,阻碍消防工作正常进行,以及其他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影响消防安全,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均属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第三条 凡在酒店人员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均依照本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 处 罚

第四条 消防管理处罚分为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辞职处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赔偿损失

第五条 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部门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辞职处分

(一)忽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管理混乱、经督促无明显改进,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

(二)其他部门存在火险隐患,经提出改善要求拒不执行的;

(三)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章作业,或指派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的职工上岗独立从事有火灾危险作业的;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改变建筑物用途,违反消防法规,未经公司董事长检验,出现火险、火灾的;

(五)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破坏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临时建筑、影响消防安全的;

(七)储存、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经指示不改的;

(八)违反规定,在办公室、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将这些物品带入酒店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区域、场所、擅自动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

(十)更夫、值班人员当班饮酒或不按规定检查巡逻,擅离职守发生火险、火灾的;

(十一)电工、焊工、司炉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动火的工种违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灾的;

(十二)在宿舍楼走廊、楼梯间等处堆放可燃物品,经指示拒绝清理、疏通的;

(十三)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损坏或挪用消防器材,经指示没有改正或态度不好的;

(十四)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经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谎报火警、发生火灾不报警或拒绝借用通讯设备报警的;

(十六)阻碍执行灭火任务的消防车辆通行,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部门拒绝、阻挠、刁难公司人员依法进行防火检查。

(十八)因责任人员主观原因造成一般火灾的;

(十九)其它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

第六条 对具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分别给子30元以下处罚,通报批评及辞职处分。

(一)违反酒店消防条例,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用具的;

(二)私自动用电闸和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构成一般火险的;

(三)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线和电源插座造成火险的;

(四)在楼内,室内点燃废纸等可燃物的;

第七条 对造成火灾烧毁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者,除予以相应处罚外,还应根据损失情况后果和赔偿能力令其赔偿。

第八条 对处于火险状态的部门,经指出又一时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责任落实到人,对其火险部位死看死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一)明知故犯的;

(二)后果严重的;

(三)拒绝传唤或者逃避处罚的;

(四)拒付罚款或屡经处罚不改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发生火灾的;

(二)出于他人协迫或者诱骗的;

(三)后果较轻,能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第三章 裁决与执行

第十一条 酒店消防管理处罚办法按各级权限和分工分别由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酒店保安队裁决并执行。

第十二条 通报批评、罚款、少量赔偿损失由酒店保安队裁决执行;辞职处分,由酒店处执行;警告、拘留、查封、数额较大的赔偿由消防,公安部门裁决执行。

第十三条 执行处罚时必须向被罚者开出罚款收据,并写明罚款原因和所罚款数。

第十四条 保安队所收罚款全部上交酒店,用于补充消防经费。

第十五条 保安队及有关部门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不得绚私舞弊,违者要严肃处理。

附则:

(一)本办法若与上级公安、消防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由酒店保安队负责解释

第13篇 管理性违章处罚规定

1. 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2. 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3.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

4. 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月。

5.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500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

6.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按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500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

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

8.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施工一周内,项目经理未与每个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案的罚款100元/人。

9.项目分包施工队在所属班组入场施工一周内未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分包队伍)。

10.项目部在开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土石方工程、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施工,给排水,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领导审批,报工程科备案的,罚款500元/次(罚项目部)。

11.项目经理在入场后未组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由班长,施工队长对施工现场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编制应急事故预案的罚款300元/项(罚项目部)。

12.从业人员入场一周内未填写入业人员登记表,每个作业人员未签订用工协议,未保留身份证复印件和体检表的,每缺一项/人罚款100元(罚项目部分包队伍)。

13.项目部未对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规考试合格上岗。未培训、考试合格1人罚款100元,登记内容不全,签字不真实罚款100元(罚项目部)。

14.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安全员未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班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作业班长未向每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罚款100元/人,签字不实的罚款50元/人(罚项目部,分包队伍)。

15.项目部(分包施工队)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分包施工队)。

16.项目部未规定进行周(最多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管理专题会议,并作好记录签到,每次罚款200元,签字不实罚款50元/人(罚项目部)。

17.项目部未坚持每月分批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学习教育并提交详细记录和签到的,罚款200元/人,签字不实罚50元/人(罚项目部)。

18.分包施工队未每周组织一次所属作业人员安全学习,并作好 记录备案的罚200元/次(罚分包施工队)。

19.项目部(分包施工队)未安规定给员工配备合格的安全工机具,并提供生产厂、供应商资质证书和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的罚款200元/次。

20.三米以上的建筑构筑物四周未按规定塔设脚手架,并用密闭式安全网密封的,罚款500元次/项

21.项目部未配齐安全防护网和高处塔设操作平台所需竹跳的罚款100元/块。

22.项目部(分包施工队)未按规定搭设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导致作业人员从钢管上攀爬上下罚款500元/处。

23.项目部未在高层建筑的电梯井、采光井内和高架上每隔3层楼(或最多10米)设置平网一道的罚款500元/处。

24.项目部未在高层建筑下重要通道搭设双层防护棚的罚款500元/处。

25.项目部未按规定随施工进展对现场“四口”“五临边”处和深坑、基坑周边按规范要求进行严密防护的罚款500元/处。

26.施工外架未随主体上升而上升,导致外架未高出作业层1.5---2米以上,还继续进行上升施工的罚款500元/次。

27.项目部未及时派人在人工挖孔桩洞口四周设30公分以上的护圈,孔洞四周未按规范塔设护栏、护棚,未设专用爬梯供作业人员上下,洞深超过5米以上的未采用通风措施的罚款300元次/项。

28.施工现场未设置畅通的通道罚款200元/处。

29.项目部未按规定在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办人室、食堂、宿舍、配电房、木工房、库房、外架、焊割处)并提供生产,销售商合格资质的罚款200元次/项。

30.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五图一牌,项目部办公室内未设置岗位责任牌、施工进度表、晴雨表等罚款100元/块。

31.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各种及材料标示牌,各种机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和公司规定的三幅标语,缺一块罚款100元。

32.施工现场未设2.5米围档进行封闭管理,围档未彩色和设置宣传标语,未设大门和企业标志,大门通道未进行硬化处理和未设置车辆出场冲洗和沉沙井的罚款200元/项次。

33.项目安全领导未按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并提供检查记录和签字的罚款200元/次。

34.施工现场仍用木板制作配电箱的罚款300元/个。

35.施工现场未设置宣传栏的罚款500元/次。

36.项目部未随施工进度记录、收集、整理存档十三本安全管理资料的,缺一项罚款100元项/次,内容不齐罚款100元项/次。

37.各项目部,分包施工队(含各专业分包单位)接公司、分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来按规定时间指派专人按期进行到位整改消除的罚款1000元/次,整改后未按期书面报告的罚款100元/次。

38.施工各种材料未分类定点整齐堆放,场内脏、乱、差的罚款200元/处。

39.现场未设废料堆放点并围栏和标示的罚款200元。

40.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未设专门垃圾桶并标示的罚款100元/处。

41.现场环境卫生未派专人打扫,垃圾、瓜皮、纸削乱扔的每处罚款100元/处。

第14篇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三)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地技术员,质量员应向各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盲目施工,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有关条例处理,班组长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上岗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格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西安市质量验收规范操作,生天由工地质量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处以2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无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奖励。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50-1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持材料费,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罚款3元/处。

3、钢筋取样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5元,绑扎不符合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5元/处,弯起点偏移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6元。

4、砌砖工程出现 同缝瞎疑现象每处罚款2元,漏放拉结筋罚每处2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正确罚款5元/处,灰缝隙不饱满每米0.5元,灰缝厚度不符合要求每米1元,墙面砂灰光洁,落地灰清扫干净,辅灰不超过50cm,砌砖湿度不低于70%。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罚款3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3元/处,空鼓2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要水平,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费及人工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到施工点,如发现一次按每翻斗车罚100元。

8、其它分部分项工程的处罚条例另行公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列出清单(以一个月为单位),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力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从职工(班组当月工资中扣除。

____项目部

第15篇 工程管理违规处罚办法

工程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规范工程管理行为,切实做好工程管理,现就__阳光城各施工、监理、配合单位等违规处罚做出如下规定:

1.未经业主项目管理人员允许私自在施工现场搭建工棚的,除限期拆除外,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2.未经业主售房部门允许,私自占用已移交房屋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

3.超越自身工作区域,强占他人场地者,除限期清除外,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4.违规私自移接管道泵,直取管道自来水施工者,按市自来水节水处罚规定执行。

5.违规私接电源,有偷电行为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6.不服从门卫管理,强行进入者处以100~200的罚款。

7.攀爬围栏私自进入者,处以100元罚款。

8.顺手牵羊、偷拿现场材料者,按所获取材料价款的双倍金额处罚。

9.损坏工程成品或半成品者,按修复或更换价款的110%处罚。

10.在已完工路面拌合砂浆者,每发现一处处以200元罚款。

11.会议通知到位后,开会迟到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12.会议时间随地吐痰,随手丢烟头每次每项处以50元罚款。不讲究卫生,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每次处以50元处罚。

13.四大节点工程工期(基础工程、砼结构工程、墙体工程、装饰工程)不能按预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若总工期达到合同工期者,则罚款如数退还,若总工期延误,则按合同约定赔偿,且中期处罚不退还。

14.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野蛮施工者,按相关规定处以500~1000元罚款。

15.违反施工程序,施工质量问题突出且反复出现同类工程质量问题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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