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依法合规进行,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它通过规范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等全过程,实现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提升工作效率,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工程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审批流程:明确合同起草、审查、审批的流程,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合同风险管理:制定风险评估机制,识别潜在的法律、财务和执行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合同模板与范本:设立标准合同模板,以便快速处理常见业务,同时允许根据项目特殊性进行个性化修改。
4. 合同履行监控:设定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监控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约行为。
5. 合同变更与解除:规定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确保变更过程的公正公平。
6. 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确保公司知识产权不受侵犯,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7. 争议解决机制:设定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工程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能够防止因合同漏洞导致的经济损失。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延误和冲突。它有助于维护公司信誉,增强合作伙伴的信任。良好的合同管理也是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化的体现,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 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定期组织合同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能力。
3. 引入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电子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4. 设立合同评审委员会,对重大合同进行集体审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 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合作,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 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损失扩大。
7. 激励员工遵守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奖惩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
工程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1篇 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6)
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六)
1 .总则
( l )工程管理部是公司经济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
( 2 )公司经济合同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有关经济合同的法令及规定;
( 3 )经济合同分为二类:一类为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另一类为本公司内部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
( 4 )审查经济合同的政策性、符合性及全面性;
( 5 )审查经济合同是否执行会签;
( 6 )组织投标、重点工作的合同起草与签订工作;
( 7 )建立合同审批制,对各类合同分类登记、存档;
( 8 )做好各类经济合同补充、修正工作;
( 9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及诉讼事宜。
2 .签订经济合同的基本要求
( l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保护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文件。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经济合同法》 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 )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之签订合同;
( 3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 4 )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 5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l )工程名称和地点;
2 )工程承包性质、范围及内容;
3 )开、竣工的日期;
4 )工程造价;
5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6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7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8 )取费标准;
9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10 )相互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 6 )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的执行
( l )了解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合同执行的可行性,有无违约被罚的可能性;
( 2 )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找出影响合同履约不好的因素,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 3 )合同执行中有无失职或行贿受贿行为,如发现不良行为,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 4 )空白已盖章的合同,一律不得带出,特殊情况时,应说明单位项目内容,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如未能签订,应及时交回工程管理部注销;
( 5 )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原签订的合同作出变更或修改时,须订立补充合同,履行原合同同样的法律手续程序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6 )合同的中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中止合同,须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4 .经济合同的管理
( l )所有经济合同必须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 2 )一般项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盖章(附工程合同审批表、工程合同签约统计表);
( 3 )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经有关部门的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 4 )严格履行合同登记盖章手续,核对审批程序,对无签字手续的有权拒绝;
( 5 )合同的签订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任何人不得越权使用其印章签订经济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 6 )做好合同的追踪返回工作;
( 7 )建立合同档案,对各单项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记录的签证;
( 8 )对于登记上账的合同,按月转送统计人员以便按规定上报各有关部门。5 .基层单位的合同管理
( l )各基层单位合同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
( 2 )签订的工程,合同必须执行合同的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 3 )各子公司所洽谈重大工程项目或因资质需要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合同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 4 )凡到总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必须同时报送内部承包合同,一并审核、签字盖章;
( 5 )严格执行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要按相关合同条款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 6 )对于联营协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对联营单位的信誉、业绩、资信、施工能力等进行调查,并附有一定的风险抵押,并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方可签字、盖章。
6 .合同的公证
( l )凡是国家合同管理机关规定鉴证的合同必须鉴证;
( 2 )除需鉴证的合同外,还需公证机关公证。
7 .内部承包合同
( l )内部承包合同由工程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总经理主持审核通过;
( 2 )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由公司总经理与承包责任人签订,其他人不得代签;
( 3 )内部承包合同必须具有风险抵押条款,必须执行财务的统一性,严禁私立账户;
( 4 )合同条款要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合同到期严格按合同兑现;
( 5 )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现有不妥之处,在签约双方同意下允许签订变更合同。
8 .合同考查
( 1 )工程合同必须在开工前签订,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 ;
( 2 )内部承包合同与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10 日内,签约率达100 % ;
( 3 )合同条款要真实准确、责任分明,企业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签字要齐全有效,不允许出现无效合同和违法合同;
( 4 )合同履约率达到80 %以上。
第2篇 矿山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三、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四、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五、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二、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三、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七、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二十八、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二十九、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一、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
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二、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三、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四、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五、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六、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三十七、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三十八、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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