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使用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规管理。它涵盖了基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监控和审计等多个环节,旨在维护企业的经济安全,促进其长期稳定发展。
1. 基金筹集:规定资金来源,如股东投资、借款、发行债券等,并设定相应的审批流程。
2. 资金分配:明确各部门资金需求的申报、审批和分配标准,确保资金合理配置。
3. 基金使用:规定资金使用的权限、程序和限制,防止滥用和浪费。
4. 监控机制:建立财务监控系统,定期检查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
5. 审计与评估:设立内外部审计机制,对基金使用进行定期审计,评估资金管理效果。
6. 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财务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保障企业财务安全。
7.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资金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资金安全:通过规范化的管理,降低资金损失风险,保障企业资产不受损害。
2. 提高资金效率: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
3. 促进决策科学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管理层做出明智的经营决策。
4. 增强透明度: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建立投资者和公众的信任,提升企业形象。
5. 遵守法规:避免因财务违规导致的法律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 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手册,明确各项规则和流程,供全体员工参考执行。
2. 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根据职务级别和业务性质确定资金审批权限。
3. 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自动化处理资金流,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4. 定期进行财务培训,提升员工的财务知识和合规意识。
5.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合作,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6. 实施动态风险管理,定期评估并更新风险应对策略。
7.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和建议,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透明、合规的基金使用管理体系,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
第1篇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管理规程
1.0目的
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维修基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出纳员负责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相关人员负责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催缴工作。
3.3会计负责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核算及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核算工作。
3.4管理处经理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
3.5公司总经理及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的审批。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维修基金的分类。
4.1.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用于购买管理用房、垫支购买部分商业用房和住宅区共用设施的重大维修工程。
4.1.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4.2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4.2.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a) 小区内的道路;
b) 小区内的路灯;
c) 小区内园林绿化地;
d) 小区内的地下排水管;
e) 小区内的文化体育场所;
f) 小区内的停车场;
g) 其他公用设施。
4.2.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a) 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
b) 抗震结构部位;
c) 外墙面;
d) 楼梯间;
e) 公共通道;
f) 门厅;
g) 公共屋面;
h) 电梯;
i) 机电设备;
j) 本体消防设施;
k) 公共天线;
l) 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
m) 共用防盗监控设施;
n) 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4.3 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4.3.1发展商按本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4.3.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请参照《附录》,仅供参考):
a) 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石):0.25元/平方米/月;
----外墙贴瓷砖、马赛:0.20元/平方米/月。
b) 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
0.30元/平方米/月;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月。
4.4 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4.4.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程:
a) 发展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b) 发展商应一次性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帐户上。
4.4.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a) 公司财务部应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b) 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的20日编制住户下月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c) 明细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 ----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
----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明细表上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d) 财务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明细表》。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费用收取单。
e) 收费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派发。
f) 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派发。
g) 已办理银行托收的住户,由出纳员将托收明细表交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托收,并直接划归代管基金专项帐户上。
h) 出纳员应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内到银行读取托收数据,并及时将托收结果制表交财务部会计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i) 住户用现金交纳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j)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昭《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存入基金的专项帐户内。
k) 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清单、银行解款书及时交财务部会计核对。
l) 财务部会计没有按时交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应收帐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催缴。
m) 对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发展商交纳。
n) 对催缴三次依然不交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业主,公司可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根据《委托管理合同》、《业主公约》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o) 对逾期未缴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财务部会计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4.5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4.5.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a) 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设施维修基金时,应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部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b)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区住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到公司帐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c) 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向区住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复议同意管理公司申请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执行。
d) 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基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材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e) 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帐目,应由下列单位每三个月张榜公布一次: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管理处。
4.5.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a) 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原则上3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b) 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有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该项目的预算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c) 申请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后,后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d) 整个小区的本体基金不够支付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全体业主分摊。
e) 单栋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
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分摊。
f) 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公司计划及预算的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计划及预算的七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g) 公司或下属管理处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完成房屋本体共用部份维修养护项目后
----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的费用支出证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帐凭证;
----中修以上的工程应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帐凭证。
h) 财务部应每三个月公布一次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帐目。
4.6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4.6.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和管理程序。
a) 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帐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b)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银行利息可以为维修基金的日常开支。
c) 财务部会计根据公用设施基金的收支单据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帐务处理。
d) 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帐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e)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七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4.6.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a) 财务部会计应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房房屋每栋为单位设立专帐管理,并设立专用帐号存储各栋物业的本体维修基金。
b) 经办人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原始凭据,按《费用审核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c) 财务部会计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报销单据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d) 如小区内的日常小修超过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比例,则应:
----经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所需进行维修的单栋房屋的50%以上的业主同意;
----将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小修费里冲抵;
----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决定提高本体基金标准来弥补。
e) 小区内的业主、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存有疑问,可以:
----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查询;
----向公司财务部查询。
4.7物业维修基金资料的保管。
4.7.1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31日将本月物业维修基金的发生凭据汇总、记帐并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4.7.2 财务部经理对物业维修基金的财务资料审核无误后,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8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核算情况,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申请表》。
5.2《公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公布表》。
5.3《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5.4《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申请使用表》。
5.5《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支情况公布表》。
5.6《房屋本体维修清单》。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
6.3《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
6.4《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
6.5《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
6.5《应收帐款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指导标准》。
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申请表
编号: no:
申请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用途及金额年 月 日
初审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签名: 年 月 日
验收情况签名: 年 月 日
确认签名: 年 月 日
公用设施维修基金使用情况公布表
no:
使用时间 主管部门 工程内容 项目数 基金支出 余额 备注
总经理: 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制表人: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年月
no:
业主姓名 房屋面积 基金单价 应收基金 备注
财务审核:制表:日期:
房屋本休维修基金申请使用表
编号:no:
申请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用途及金额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验收情况 签名: 年 月 日
确认 签名: 年 月 日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支情况公布表
年 季度 no:
栋号 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数 上季结余 本季支出 本季余额 备注
总经理: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 制表: 日期:
&nb
sp;房屋本体维修清单
no:
日期 栋号 维修内容 维修金额 申请表编号 备注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维修负责人:主管: 审核:
附录:
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指导标准
依据1996年下半年最低成本房价和建设部发布的维修范围标准,发布1997年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费指导标准:
一、 测算标
多层房屋(9层及以下,不带电梯):0.63元/平方米/月;
二、 实际标准
考虑到目前住(用)户的实际承受能力,暂按测算标准的24%-35%收取,作为最低标准,以后逐年到位,即:
1、 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0.25元/平方米/月米;
----外墙贴瓷砖、马赛克:0.20元/平方米/月米。
2、 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0.30元/平方米/月米;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月米。
各类商品房房屋经业主管委员或多数业主同意,标准可以适当止浮;超高层房屋可以上浮50%-80%。
以上标准均不包括中央空调系统。
市住宅局
第2篇 物业公司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小区内的道路;
②小区内的路灯;
③小区内园林绿化地;
④小区内的地下排水管;
⑤小区内的文化体育场所;
⑥小区内的停车场;
⑦其他公用设施。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
②抗震结构部位;
③多墙面;
④楼梯间;
⑤公共通道;
⑥门厅;
⑦公共屋面;
⑧电梯;
⑨机电设备;
⑩本体消防设施;
⑾公共天线;
⑿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
⒀共用防盗监控设施;
⒁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1.发展商按本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请参照《附录》,仅供参考):
①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石):0.25元/平方米.月;
--外墙贴瓷砖、马赛克:0.20元/平方米.月;
②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0.30元/平方米.月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月
三、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发展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②发展商应一次性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账户上。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公司财务部应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②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的20日编制住户下月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③明细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
--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明细表上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④财务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明细表》,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费用收取单;
⑤收费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派发;
⑥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派发;
⑦已办理银行托收的住户,由出纳员将托收明细表交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托收,并直接划归代管基金专项账户上;
⑧出纳员应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内到银行读取托收数据,并及时将托收结果制表交财务部会计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⑨住户用现金交纳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⑩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存入基金的专项帐户内;
⑾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清单、银行解款书及时交财务部会计核对;
⑿财务部会计对没有按时交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应收账款标准作业流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催缴;
⒀对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发展商交纳;
⒁对催缴3次依然不交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业主,公司可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根据《委托管理全合同》、《业主公约》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摧缴措施;
⒂对逾期未缴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财务部会计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四、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时,应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②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区住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拨到公司账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③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向区住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复议同意管理公司申请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执行;
④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基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材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⑤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账目,应由下列单位每3个月张榜公布一次;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管理处。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原则上3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②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有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该项目的预算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③申请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业主审议:
--如经审议,业主
管理委员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④整个小区的本体基金不够支付的,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全体业主分摊;
⑤单栋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分摊;
⑥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公司计划及预算的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计划及预算的7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⑦公司或下属管理处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完成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维修养护项目后;
--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的费用支出证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中修以上的工程应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⑧财务部应每3个月公布一次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
五、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②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银行利息可以作为维修基金的日常开支;
③财务部会计根据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财务处理;
④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⑤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财务部会计应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房屋每栋为单位设立专账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各栋物业的本体维修基金;
②经办人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原始凭据,按《费用审核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③财务部会计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报销单据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④如小区内的日常小修超过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比例,则应:
--经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所需进行维修的单栋房屋的50%以上的业主同意;
--将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小修费里冲抵;
--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决定提高本体基金标准来弥补。
⑤小区内的业主、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存有疑问,可以:
--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查询;
--向公司财务部查询。
六、物业维修基金资料的保管
1.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月末将本月物业维修基金的发生凭据汇总、记账并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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