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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汇报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汇报

包括哪些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标准。

2.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设施设备、工作环境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3.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4.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5. 责任追究: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培训内容

1. 安全法规知识:培训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危险源识别:教授员工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源。

3. 安全操作技能:传授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工具的安全技巧。

4. 防护用品使用: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5. 灭火与急救:普及灭火器使用方法及基本急救知识。

6. 安全文化:培养尊重生命、重视安全的企业文化。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预先设定的行动方案。主要包括:

1. 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和责任人。

2. 现场疏散:制定人员疏散路线和集合点,确保快速、有序撤离。

3. 初期应急处置:提供针对不同类型事故的初步处理措施。

4. 救援协调:与外部救援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快速支援。

5. 后续恢复:规划事故后的清理和恢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重要性

1. 保障生命安全:安全管理制度直接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2. 预防事故损失: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生产中断。

3.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4. 提高员工满意度:安全的工作环境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需以身作则,员工则需严格遵守,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稳健发展,实现长远目标。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汇报范文

第1篇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四)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第2篇 机械式停车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车库正常可靠运行,降低机械停车设备故障率,防止车库事故的发生,规范车库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车库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有车库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车库管理工作。

1.2.2车库作业管理人员是指负责车库操作和日常性车库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车库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车库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车库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车库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车库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车库操作人员认真执行车库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车库定期检查和维保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车库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车库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车库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车库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车库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车库操作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车库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车库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车库日常检查与维保人员对车库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车库存在事故隐患与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车库。 2.2.7负责作好当班车库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证车库内无垃圾。 2.3车库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车库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车库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车库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车库使用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车库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车库事故隐患及时保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车库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车库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表。 2.3.8正常使用劳防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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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参与车库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3篇 丰南幼儿园幼儿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镇南幼儿园幼儿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人:各班教师

一、建立建全接送制度,老师与家长见面亲手交接,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未经幼儿父母允许,他人不得接走幼儿。

二、上下楼时,必须有两名教师严密组织,要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禁止跑、跳、打、闹,以防意外。

三、严禁在楼道、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四、户外活动时要注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使用,同时要有两名教师在旁照顾。

五、严禁攀爬幼儿园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树木等,不准上楼房顶面。

六、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碍安全物品及带尖等韧利器,发现立即处理。

七、幼儿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服药前必须仔细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法,不得给幼儿误服药品。

八、教师注意保管好班级的消毒液、清洗剂等。暖瓶、刀剪、水杯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以防烫伤、扎伤。

九、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后勤,由专职人员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十、大扫除时注意安全,二楼以上窗户外面的玻璃不要擦拭,以防发生意外。

十一、不准私自外出。

十二、幼儿不准私自到园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活动。

十三、做文明幼儿,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十四、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进餐进保持安静,细嚼慢咽,防止食物吸入气管。

十五、教育活动要有关安全要求完成教学任务。

十六、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十七、在往返家、园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八、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九、午休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午睡前教师应检查幼儿衣袋,防止携带小玩具和锐利物品进入寝室;教师组织好幼儿有秩序地穿、脱衣服,安静地午睡;幼儿上床后,对幼儿进行全面午检,写好交接班记录,午班教师注意纠正幼儿睡姿,不得任意离开卧室。

二十、每位位教师都要知道消防栓摆放的位置,并会熟练使用。

二十一、发现幼儿患病等异常现象,及时找保健医并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如遇幼儿在园抓伤、咬伤、摔伤及其它意外伤害,教师要积极妥善处理,并取得家长谅解;一旦发现重大安全事帮,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决不能越级上报或迟报、漏报、瞒报。

第4篇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范本

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公司各级领导和部门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车间级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公司应通过安全标语、橱窗、宣传画、事故通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各公司、车间每年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予以公布,并上报公司办公室,记入职工安全作业证及档案。各班组要利用班前会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

三、特殊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车辆驾驶、气瓶检验充装、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2.特殊工种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年检和培训工作。

3.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单位或安全部门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要经人事部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记入安全作业证。

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安全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5篇 电厂应知应会日常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两个主体: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两个负责制”: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

“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

安全管理“三个组织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全责任体系。

四个安全:政治安全、生产安全、经济安全、形象安全。

六个不发生: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电网、设备、火灾事故;不发生五级信息事件;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和同等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职工越级_、集体_及其它影响企业稳定的事件;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现场安全管理

“三必须”:

1.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部署各项检修工作;

2.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审查各项检修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到检修现场组织指导工作。

管理“三同时”:

1.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人员同时到达现场;

2.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参加开工会;

3.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人员同时到达现场同时离开现场。

开工前“三问”:

1.现场检修人员要在工作前问一问是否误走带电设备或运行设备;

2.现场检修人员要在工作前问一问接触的设备或导线两端是否悬挂接地线;

3.现场检修人员要在工作前问一问工作所用工器具是否检验合格、安全可靠。

“四个清楚”:作业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

“四个不发生”: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四个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

“三个坚持”:坚持有票工作,坚持有人监督,坚持加强老虎口管理。

“两措”: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看着他人受伤害。

反事故措施:

1.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2.检修、 施工要使用工作票, 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3.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

4.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 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

5.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登高全过程系安全带;

6.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 必须采取防滑、 限高措施;

交通安全管理

九要:

1.要自觉服从交通指挥;

2.要按道路交通标线、标志行驶;

3.驾驶时要聚精会神、细致观察;

4.要坚持车辆“一日三检”,保持车况良好;

5.交会车时要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要根据天气、路况等情况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8.遇路口和人行道时要提前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

9.要按期审验驾驶证和车辆。

十不准:

1.不准酒后驾车;

2.不准超速行驶;

3.不准驾驶超载、超员、超限车辆;

4.不准强行超车、会车;

5.不准带病、疲劳驾车;

6.不准驾驶“带病”车辆;

7.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8.不准私自出车;

9.不准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车;

10.不准乘车人员违章指挥驾驶。

消防安全管理

单位消防“四项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

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四知”:

1.知道火灾危险性;

2.知道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

3.知道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

4.知道火灾预防措施。

“四会”:

1.会报警(打119电话);

2.会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疏散逃生。

“两种战斗力”

1.发生火灾后,起火部门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掌握“三近原则”:

(1)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

(2)距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近的员工负责报警;

(3)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2.火灾确认后,单位应当于三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1)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3)疏散引导组组织现场人员有序疏散;

(4)安全救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逐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整改责任制”

1.应建立一支专业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2.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

(2)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检查;

(3)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开展防火检查,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六掌握”

1.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4.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5.掌握安全疏散路线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

6.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规程。

“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

二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

三查照明指示,禁遮挡损坏。

四查装饰材料,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器线路,禁私搭乱接。

六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

七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八查物品存放,禁违规存储。

九查场所人员,禁脱岗串岗。

十查人员住宿,禁三合一体。

“四熟悉”

1.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

2.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3.熟悉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

4.熟悉火场逃生基本技能。

“疏散逃生十要领”

1.熟悉环境,牢记出口。

2.保持镇静,迅速撤离。

3.正确引导,有序疏散。

4.不入险地,不恋财物。

5.简易防护,蒙具匍匐。

6.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7.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8.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9.发出信号,寻求援助。

10.缓降逃生,划绳自救。

一、公司现场“十不准”

1、不准进入生产现场未佩戴安全帽

解读: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2、不准使用非全方位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解读:安全带分为简易、半身和全身,一般全身安全带即指全方位安全带。全方位安全带由腰带、后背带、身体带和金属配件组成,有的还配有差速自锁器,可以把人体的腿部套进安全带,从肩部、腰部、胯下、腿部实施防护,能在高空作业人身倒转时防止人体滑脱,是高处作业工人预防坠落伤亡的专业防护用品。

3、不准外来用工无监护检修工作

解读:外来用工对公司现场工作条件和危险点情况不清楚,在工作时必须有设备管理部门安排专职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必要时担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否则不准外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4、不准干安全措施不完备的工作

解读: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工作的关键,安全措施不完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应坚决禁止。

5、不准干危险点无防护措施的工作

解读:变电安规3.2.10.5规定“工作班成员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危险点是工作地点的危险重点,须做好防范措施,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6、不准电气设备和电缆检修、试验,约时停送电。

解读: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的指令执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应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 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 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线路上所有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 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 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在显示屏上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的操作处均应设置“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7、不准接收设备双重名称不清晰的工作票

解读: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8、不准干工作间断或转移时工作负责人没有重新确认和交代安全措施的工作

解读:变电安规3.5.1规定,“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

由于工作间断或转移时,安措有可能发生变动,无法保证继续工作或工作安全,所以,工作间断或转移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新确认和交代安全措施。

9、不准未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开工手续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的工作

解读:“根据变电安规3.2.7.8规定,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扩大工作范围时,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所以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开工手续

10、不准移开、跨越遮栏、穿越围栏、移动警示牌

解读:变电安规2.1.4规定,“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此处所指的“工作人员”是现场所有人员。

二、运行专业工作“十不准”

1、不准无票操作

解读:设备操作由于其高危、重要和复杂性,要求使用操作票逐项检查操作,是防止误操作导致大面积停电和设备、人身事故的有效措施。

2、不准操作时进行与操作无关的工作

解读:设备操作由于其重要和复杂性,操作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以确保操作正确性,事故案例说明打电话等行为会导致操作人员精力分散,发生误操作。

3、不准操作时不核对设备、跳项、漏项、倒项和不进行操作后实际位置确认

解读:设备操作前应核对设备的双重名称和编号,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4、不准监护人操作或无监护操作

解读:“变电安规中规定单人操作: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单人操作意味是无监护操作,我公司规定高压设备操作及机务专业重大操作,严禁监护人操作或无监护操作。

5、不准未经批准解除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解读:运行中设备保护装置和联锁不得任意退出运行。主保护需要退出检查和维护时,应限定时间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同时,记录退出运行的原因、时间和恢复时间。

6、不准工作许可人不到现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解读:安规规定,工作许可人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指明具体设备实际的隔离措施、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才能许可开工。我公司规定应按照上述要求详细指明工作地点、规定行走路线、隔离措施、带电设备和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必须现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7、不准与未装设“一机一闸一保护”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接电源

解读:由于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经常移动,电源线或内部容易破损漏电,必须有设备漏电时可以随时可以断开电源的剩余电流保护开关,以防止人员触电,且使用过程中应装设保护地线。

8、不准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

解读: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9、不准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解读:从事电气作业或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职业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0、不准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

解读: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检修专业“十不准”

1、不准无票进行检修工作

解读:根据安规“工作票制度”规定,检修工作必须根据不同的作业类型填用相应的工作票,严禁无票作业。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的核心,各司其职的填票、签发、许可流程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安规》中变电、线路分别是六种工作票,包含事故应急抢修单在内。线路《安规》2.3.1.7条口头或电话命令不在此“票”范畴。

2、不准单人进行检修工作

解读: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的关键,工作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和专责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进行监护,严禁单人进行检修工作。注意要与经批准的运行人员单人巡视区分开,检修人员的注意力集中在检修工作上并且对其他带电设备不一定熟悉,而运行巡视人员对设备熟悉并且主要是“看”。

3、不准未办理工作票进行非连续性故障抢修工作

解读:“根据变电安规3.2.5规定,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事故应急抢修单”与工作票相比减少了签发,在于快速处理事故。缺陷包括危急缺陷均不得使用此票。“连续性”的时间定义是吃饭即算中断,一般指十几小时,因工人连续抢修导致精力不足时同样不允许继续工作。非连续性的故障抢修工作,应转入常规的设备检修流程,按规定填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不准工作负责人在设备部分停电时参加现场工作

解读:变电安规3.4.3规定,工作负责人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此条规定,集团公司的要求严于安规规定,是因为部分停电时再可靠的安全措施也是有风险的,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只有在变电站全部停电情况下,检修设备无来电的可能,工作班成员也无触及带电设备的可能,工作负责人才能参加现场工作。其它条件下禁止工作负责人参加现场工作。

5、不准干工作票中未列入的工作

解读:“根据变电安规第三章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规定,工作票制度是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工作票中未列入的工作属于无票工作,属于严重违反安规规定的行为,应禁止。

6、不准随意移开或越过遮栏的进行工作

解读:“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此处所指的“工作人员”是“检修工作人员”。

7、不准干自己业务不熟悉的设备检修工作

解读:安规规定“工作班成员应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由于电气设备检修的专业性和危险性,业务不熟悉的设备检修(维护、操作)工作属于冒险作业,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和禁止。

8、不准干无法判定设备开头明显断开或接地的停电检修工作

解读:变电安规4.2.4规定,“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明显断开点是指肉眼能明显确认有断开空间,例如开关检修时拉开刀闸作为明显断开点,是保证检修设备确无电压的有效措施。接地可以有效防止同杆架设、相邻线路或电缆、电容感应电伤人。

9、不准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解读: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应由有电气试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10、不准工作负责人随意离开工作现场或未经允许擅自变更工作负责人

解读: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第6篇 某商场日常安全管理办法

商场日常安全管理办法

--商场负责人、负责安全工作的部门经理要定期抽查夜间值班状况,如果查到值班不负责任,对值班人员及主管将予以重罚、降职、劝退等严厉处置。

--厂商按消防规定展位内每50平米必须配备一个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厂家自带或到商场购买)。在现场根据消防规范放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挪作它用。消防设施(如:灭火箱、消火栓、安全通道)旁,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动用明火。

--地下停车场要确保没有污染、没有汽油味、尾气味,不得有漏油汽车开进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半小时巡视一次,严密检查有无车辆漏油。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允许进入地下停车场。

--所有电梯定时安全检查;配电房、空调油库、气阀等每年定时检修;油库逐步取消(改为用气),油库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有抽烟、电焊、车辆等明火,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对商场(如常州装饰城等)旧的设备(如空调等)、电器、电路定时检测,发现隐患或不达标立即申报、更换。

--商场严禁煤气罐、易燃物品进场;场内不能设仓库,一律取消角楼、隔层(原有的如灯具区角楼等要经常检查);更衣室、柜子、角落等要经常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不得乱拉电线;所有仓库里必须用防爆灯。

--电瓶车不得在商场内充电,商场要安排地点集中充电,由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充电器和电瓶温度。充电场地必须排风通畅,现场摆放灭火设备。

--切实加强集团各部门安全隐患的自查(包括集团公司、各区域中心办公场所、商场),办公室插头、饮水机、充电器等(指定责任人)下班时拔掉,尽可能切断总、分电源。

--员工宿舍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入住人即为安全责任人。如发生安全事故,予以劝退。办公室要定期安排检查宿舍安全现状。

--商场电梯设施、消防设施、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开关线路、高压防护工具、各类仪表、避雷设施、燃气阀门等设备物品要按国家及当地法规定期请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检测并取得相关证件。

--各商场根据当地法规要求在供暖期及时开启中央空调,无法规要求的根据实际气温及商场实测温度开启中央空调供冷、供暖。商场夏季温度控制在26度,冬季温度控制在18度。

--夏季避免安排员工中午室外高温时在露天工作,广场保安要缩短换班时间,为高温环境工作的员工准备防暑用品、食品、药品。

--商场供水箱(池)每年进行2次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国家用水标准。

--商场营业期间禁止厂商使用气味较重装修材料装修及维修,禁止对绿植喷药杀虫。夜间高场要换新风,商场春秋季要打开通道门整体换新风1一2小时,夏季2一3小时,商场装修厂商多时可根据商场实际情况延长换风时间。

--商场营业时间禁止大噪音电动工具施工,装修施工噪音要控制60db以下。

第7篇 物业公司防盗日常安全管理规定

防盗管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管理之一,防盗安全管理办法大家可以阅读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的物业公司防盗工作日常安全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第一条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第二条制定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具体规定主要有

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

3.会客制度;

4.财物安全管理规定;

5.货仓管理规定;

6.更衣室安全管理规定;

7.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条在公司易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第四条积极配合人事部做好员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第五条保安部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如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必备条件。

(二)年龄必须满18周岁以上。

(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能自觉遵守安全法规、责任心强。

(五)必须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六)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审批手续:

(七)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分厂、车间部门同意提出申请,安全技术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

(八)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证明本人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

(九)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认可。

(十)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考核的规定: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定期复审。

(十三)复审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四)复审内容:

1、本行业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践操作。

2、进行体格检查。

(十五)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复审资格,收缴操作证。

(十六)工作变动时,由车间或本人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候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9篇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得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管理处挂失,防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在校园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第10篇 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出操、_管理制度

1、_铃响后,学生应立即排成二路纵队出教室,按学校排定次序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切勿前推后挤。走到操场后,按要求列队,在指定

地点站立。

2、出操、_完毕后,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3、如遇带凳子_时,一定要拿起凳子,小心行走,不得随意放下凳子在任何位置随意就坐。

4、值周老师在出操、_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随本班学生队伍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二、学生用餐、打水管理制度

1、学生三餐统一在餐厅,一切听从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指挥,不得拥挤。

2、打开水时,要认真、耐心的排队等候,不得随意插队,不得推搡他人,生活老师要认真负责。

3、清洗餐具时要细心、慎重、节约用水,防止烫伤。

三、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1、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不攀爬楼梯扶手,不做危险性游戏。

2、在楼梯、楼码头拐弯处不急跑、戏闹。

3、不得集体性拥堵楼道、楼梯,造成交通拥堵。

4、坚决杜绝学生用手攀拉扶手、栏杆下滑。

四、室外活动课安全管理

1、体育课前,检查学生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衣服、鞋,禁止带危险性物品。

2、活动课不定时检查学生人数,观察学生动态。

3、根据授课内容,准备器材,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4、杜绝窜班游戏、上课。

五、防水、电、火安全管理

1、各个区域内的水龙头,要求学生慢开,用完后一定要关紧、关好。

2、学校一切电器不得乱动,凡是用电都必须在老师的亲自指导下打开、关闭。

3、校园内杜绝明火,学生不得在宿舍、教室、厕所玩火,点蜡烛。

第11篇 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要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违反规定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其它形式的娱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教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右侧通行,不违反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马路。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私自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第12篇 化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规定

为提高区属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监管责任

1、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将本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4、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生产工艺特点和产品的危险性,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6、认真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的日查、班组的班前检查和汛期、高温季节、国庆、春节等企业负责人牵头的综合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并建立隐患治理台帐,隐患治理整改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还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区安全局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7、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应当对安全系统的设备和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按规定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责任人员签字。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工作环境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发放台帐。

10、认真做好各项专项工作。安全生产年初要有计划,年末要在总结;对“百安活动”、“安全宣传月”和其他专项整治活动要有方案和总结,并按时将书面资料交区安监局。

11、及时向安监局上报节假日放假值班安排、检维修方案和停工开工时间安排。

12、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安监局、区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负。

13、建立下列安全生产档案:(1)企业内部文件资料档案(2)省市区下发文件档案(3)岗位责任档案(4)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档案(5)会议记录档案(6)安全教育培训档案(7)安全检查档案(8)隐患排查整治档案(9)设备维护保养档案(10)劳动用品发放档案(11)职业危害管理档案(12)消防、事故应急求援预案、演习档案(1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档案(14)事故管理档案。

二、安监局安全监管责任

1、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例会。

2、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第13篇 k矿矿井日常安全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矿井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天原煤矿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矿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矿建指挥部日常安全执法小组,负责对矿井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组长:指挥长

副组长:副指挥长(分管及协管工程部、投控部的副指挥长)

监督检查执法小组:工程部及投控部人员

日常安全执法小组设在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日常安全执法工作由工程部、投控部负责并适时提出处罚(理)意见;处罚执行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三、建设矿井日常安全检查的处罚规定

(一)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各子项目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云南天原集团煤矿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按要求向指挥部备案的,处罚矿长(矿总经理)200元/次、安全副矿长(矿安全副经理)200元/次;制度不完善,且经通告后未限期整改的,每缺少一项处罚矿长200元/项、安全副矿长200元/项;

(注明:矿长(矿总经理 )以下简称矿长;安全副矿长(矿安全副经理)以下简称安全副矿长;

2、各子项目公司必须结合本单位生产建设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行业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公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符合矿情的,且经通告后未限期整改的,处罚矿长200元/次;

3、安全管理制度未下发、未贯彻落实,经查实处罚安全副矿长和责任领导200元/次;

(二)安全技术管理

1、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矿井雨季三防计划等安全文件未按时编订、审批和上报,对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处罚款200元/人;经通报限期仍未整改的,加倍处罚;

2、无批准的单项(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以及未进行组织施工人员贯彻学习或考试不合格就擅自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生产安全作业,处罚矿总工程师400元/次、安全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员400元/次,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处罚;

3、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瓦斯抽放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防尘灭火系统图、通讯系统图等图纸资料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及时填绘;未按规定绘制且限期不予纠正的,处罚该矿总工程师100元/次.项;

4、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机电安装工程、瓦斯排放、启封密闭、井下电焊作业、矿井石门揭煤和防突作业、探水探煤作业、严重失修巷道维修、停送电作业、“三超”材料运输、遇地质变化等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井总工程师和分管矿级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无批准的措施即组织施工的,处罚矿总工程师300元/次、安全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员200元/次,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处罚;

5、矿井抽放钻孔施工、探煤探水钻孔施工、注浆堵水施工等无施工设计、无措施施工、原始记录及施工结束后无竣工图纸和记录的,处罚矿总工程师400元/次。

(三)安全培训

1、无安全培训计划,或不按批准的计划进行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处罚安全副矿长200元/次;经通报限期仍未整改的,处罚安全副矿长500元/次;

2、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处罚安全副矿长200元/次;

3、特种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处罚当事人500元/人并处罚安全副矿长100元/人/次;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处罚;

4、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或证件逾期未参加培训的,处罚该矿法人代表或矿长500元/人次;拒不整改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5、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未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证件逾期未参加培训的,处罚子项目公司矿长100元/人次;拒不整改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四)值班、带班、跟班管理及现场管理

1、各子项目部未按要求制定值班、带班管理制度或办法的,或未报指挥部备案的,给予子项目公司矿长200元的处罚;

2、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次数不够,处罚200元/个;矿级领导个人全年出现5次及以上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给予降职或调离岗位,并取消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未认真填写交班记录,给予50元/次的处罚;

3、矿级领导未按规定下井带班,且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给予有关责任人500元/人的处罚;并全额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4、矿级领导未按规定下井带班,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查出并予以处罚的,应带班管理人员承担全额个人罚款部分和单位罚款的30%,矿长和当天值班领导各承担单位罚款的8%,

5、加强矿井建设期间和事故矿井整顿期间的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协调生产安全工作;发现一次无矿级领导在矿值班的,处罚应值班矿领导200元/次;

6、坚持执行科队管理人员井下现场跟班作业制度,对采掘作业、危险区段巷道维修作业、重大安全隐患处理作业、瓦斯排放作业、抢险救灾作业、矿井地质发生较大变化等,必须有队级及以上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措施,指挥作业,排查险情,监护安全,否则处罚矿长、分管矿领导100~200元/人.次;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

1、各子项目公司未对矿区内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重点管理的,每发现一处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和备案的,处罚矿长、总工程师各300元/次;每发现一处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进行监测、检查、管理的,处罚安全副矿长200元/次;

2、各子项目公司未按照规定(每周至少一次)认真组织开展矿井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处罚矿长、安全副矿长200元/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排查、不建档、不处理的,处罚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等相关责任领导200元/人.次;对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不按规定及时安排整改的,处罚分管矿级领导100元/条;由于处理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到位或不按整改措施执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加倍处罚;

3、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未遂伤亡事故的处罚矿长500-1000元/次,并处罚子项目部2000--10000元。

(1)瓦斯燃烧;

(2)瓦斯积聚;

(3)短线放炮;

(4)斜坡跑车;

(5)大面积冒顶(10m2以上);

(6)由于操作或者管理原因造成主要通风机停风10分钟以上的;

(7)井下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8)部门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的;

(9)其它认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4、为加强各子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对以下安全隐患每查出一处,处罚子项目公司的分管领导并处罚子项目部。

(1)矿井通风系统紊乱,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2)矿井超通风能力作业,存在无风、微风或瓦斯(包括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作业;

(3)矿井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存在局扇拉循环风,存在风筒严重擦挂、漏风、吊挂不平直、拐死弯,风筒出口距掘进碛头超过规定距离的1.4倍及以上;

(4)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混乱,存在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风流短路、角联通风、通风设施漏风,未及时对盲巷设置有效栅栏、警示或进行有效封闭等;

(5)矿井瓦斯管理混乱,存在瓦斯检查仪带病作业、瓦斯检查“三对口”不符,存在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瓦斯报表未逐日审签等;

(6)矿井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管理混乱,各类传感器应设未设或悬挂不符合要求,传感器未按期调校,监控分站或传感器故障率超过5%,瓦斯电闭锁或风电闭锁不符合要求,测点定义错误,监控系统无人值守、监控系统记录不完善、监控监测报表未逐日审签等;

(7)有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层防火管理混乱,日常检查或管理不符合要求,未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采取防治自然发火措施的;

以上(1)---(7)条处罚矿总工程师200—500元/处 ,安全矿长200元/处,并对子项目部处罚500—1000元;

(8)矿井运输管理混乱,存在“三超”运输无措施作业的,斜坡“一坡三档”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或未有效使用,斜井提升设备安全保护不符合要求,斜井提升信号不齐、不明,斜井人、车同行,运输装备各连接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9)矿井供电管理混乱,全矿井无计划停电超过30分钟以上的;井下采掘工作面供电中断2小时以上的;存在双电源、局扇“三专”、电气设备保护、电气防爆管理不符合要求等现象;井下电缆不符合阻燃要求,电缆连接存在“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

(10)井下放炮管理混乱,“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炮眼填充、瞎炮处理、放炮距离、放炮警戒、火工品储运和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等;

(11)顶板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失修巷道存在行人或行车现象;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规定,存在空顶作业;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面无专用的安全钎子;围岩破碎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支护等;

以上(8)---(11)条处罚安全矿长及生产矿长各200—500元/处 ,并对子项目部处罚500—1000元;

(12)防治水管理混乱,未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未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月度防治水工作计划》;未按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未按规定预测预报对生产及安全造成影响或后果的;在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未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未采取措施而继续施工;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未进行探放水设计及制定措施而依然施工的;

(1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和抽放(采)管理存在重大隐患,不遵守“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抽放不达标就进行作业、钻场或巷道距突出煤层的法向距离低于规定的最小距离等;

(14)揭煤期间未严格按照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误穿(接)煤层的;

(15)未按规定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的以及对生产及安全造成影响或后果的;

以上(12)---(15)条处罚矿总工程师200—500元/处 ,安全矿长及生产矿长200元/处,并对子项目部处罚500—1000元;

5、发生以下“三违”情况的,处罚当事人200-500元/次,并由子项目部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1)携带烟火下井的;

(2)酒后下井的;

(3)爬、登、跳车的;

(4)一年内发生4次“三违”的;

(5)电工井下带电作业的;

(6)运输放“飞车”;

(7)瓦斯超限作业的;

(8)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

(9)空顶10m2或者空顶长度超过5米的;

(10)其他严重违章作业的;

(六)重点场所、重要岗位的安全管理

1、坚持重点场所(如绞车房、水泵房、爆破材料库、主要风机房、主要变电所、物质库房、安全监控室、调度值班室等)、重要岗位(主扇司机、瓦斯抽放司机、瓦斯检查员、绞车司机、水泵司机、调度值班员等)的工作人员手上交接班管理,严厉打击脱岗、窜岗行为,确保工作不脱节、责任不断岗,发生脱岗、窜岗的处罚当事人100元/次;对于包庇、纵容脱岗、窜岗等行为的,处罚相关矿级领导100元/次;

2、出入井人员必须加强登记、检身管理,如实、准确登记,认真检身,避免违规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入井;发现出入井人员登记不清、数量不明、或人员违规入井等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理,给予安全副矿长100元/次的罚款;同月内发现两次以上,加倍处罚;

(七)“三同时”建设

1、矿井每年编制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并一同报审;未按要求编制的,限期补报,并处罚责任单位总工程师200元/次;

2、对批准实施的安全工程、安全设施、安全措施等不按计划施工,经通报后仍无正当理由不认真执行的,处罚矿长、分管矿领导200元/次,造成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3、建设工程验收必须包括安全技措工程的验收,否则处罚责任单位500元/次,并要求重新验收;

(八)应急救援

1、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和救援的培训教育,按批准的计划和措施进行反风演习、救灾演习,加强矿井抢险救灾物质储备管理,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对不按计划实施演习、减少抢险救灾物质储备或挪用抢险救灾物质等责任人员、矿长和分管矿领导,处罚200元/人;对延报、谎报、瞒报灾害事故情况、逃避抢险救灾职责的责任人员,处罚款500元/人,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维护安全管理秩序

1、各子项目公司应制定制度、办法,落实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无阻;对瞒报、延报、谎报生产事故和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人/次;

2、指挥部各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必须从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三违”行为应提出处理或处罚意见,对在检查中走马观花、视而不见、见而不提、提而不处理的有关人员,予以100元/次的处罚;

3、上级领导、职能部门对安全管理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上级领导、职能部门沟通,争议问题可提请争议单位主管领导裁决;无异议的应坚决服从、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对拒不执行、虚假执行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4、抵制矿井的生产管理制度,打击报复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干扰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次序,处罚其500元~2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处罚比照上述的处罚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云南天原煤矿建设项目指挥部领导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某幼儿园幼儿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幼儿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日常安全制度

1、走路时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多人行走时不弯腰拾物不走回头路。

2、严禁教室、走廊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幼儿园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园。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或总务处,由总务处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8、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9、在往返家园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0、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园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幼儿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儿人身安全。

2、幼儿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幼儿。

3、幼儿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幼儿园任何处室、单位不准组织幼儿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若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幼儿园任何人无权对幼儿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幼儿,所有幼儿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儿园应适当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幼儿参加。

第15篇 办公室日常安全管理

办公室电器使用规定

(一)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午餐期间应关闭显示器和电灯。

(二)遇雷鸣、闪电天气时,应注意根据实际情况关闭电器电源开关。

(三)使用电器,应注意防水、防潮,确保线路安全。

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一)为确保公司办公安全制度更有效的实施,公司实行安全责任制,确立了安全责任人。

(二)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应将各自使用的电脑电源插头拔出或关闭电源开关。

(三)安全责任人应在节日离开办公室时检查门窗及办公区其他用电设施的安全,并逐一关闭。

(四)节日前由公司综合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在所有员工离开办公室后关闭电源总闸,锁好公司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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