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奖金管理制度是企业激励员工提升工作表现的重要手段,它旨在通过明确的绩效目标和奖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绩效评价标准:设定清晰、量化的业绩指标,如销售额、项目完成度、客户满意度等。
2. 奖金计算方式:依据员工绩效表现,确定奖金比例或金额。
3. 绩效周期:规定考核的时间频率,如季度、半年度或年度。
4. 评估流程:包括自我评估、上级评估、同事评估等环节,确保评价公正公平。
5. 奖励发放:明确奖金发放时间及方式。
6. 异议处理:设定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异议时的申诉程序。
绩效奖金管理制度应覆盖以下关键领域:
1. 业务部门:根据部门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如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
2. 支持部门:关注服务效率、成本控制、团队协作等指标。
3. 管理层:强调战略执行、团队建设、创新能力等。
4. 新入职员工:设立适应期目标,鼓励快速融入团队。
5. 晋升与调薪:绩效奖金与晋升、薪资调整挂钩,形成动态激励机制。
绩效奖金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员工积极性:明确的奖励机制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公平竞争:通过公正的绩效评价,鼓励良性竞争,优化团队氛围。
3. 保留优秀人才:优秀员工因获得合理回报,更愿意留在公司发展。
4. 企业战略落地:将公司战略目标分解为个人目标,确保战略实施。
1. 设定个性化目标:根据员工职责和能力,设定具有挑战性的个人绩效目标。
2. 定期反馈:管理者与员工定期沟通,提供反馈,帮助改进。
3. 结果透明: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增强员工信任感。
4. 调整机制:根据业务变化和员工反馈,适时调整绩效指标和奖金制度。
5. 培训支持:提供培训资源,帮助员工提升技能,实现目标。
绩效奖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兼顾激励与公平,确保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第1篇 销售人员绩效奖金管理办法
销售人员绩效奖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销售人员发挥工作潜能,积极拓展市场,促进公司产品的营销,维护公司的正常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公司销售业务代表以及销售业务的主管人员(主任级及其以上人员)。
第三条 奖励计算的标准时间为每月月初至月末。
第四条 销售业务代表奖励办法。根据销售达成率、收款达成率、客户交易率三项指标综合评定。
1.计算公式。
①销售达成率=(销售金额-退货金额)/销售目标金额 × 100%
说明事项:等式右方最高按150%计算(之所以限定为最高上限,是因为目标制订
过低或某些突发事件出现,而非销售人员个人努力的结果)。
②收款达成率=货款回收率 × 60%+天期率×40%=实际收款额×上月应收款余额+本月实际销售额×60%+90/∑[实际收款额×(货款到期日收款基准日月)]/∑实际收款额×40% 。
说明事项:
a.货款回收率低于40%(即等式右方的前项低于24%)时,不计奖金。
b.现金扣5%的客户,等式右方的后项货款到期日应加75天。
c.收款基准日为次月10日。
d.后项的分子数90天是指公司所允许的最长票期(从送货后的次月一日算起)。
③客户交易率=∑每日交易客户数/250×50%+当月交易客户数/总客户数×a
说明事项:
a.等式右方的前项最高按30%计算,即∑最高为150。(250是指每月工作25天,每位销售人员最起码每天应拜访10位客户。因前项的50%加后项的a的百分数超过100%,所以限定30%为最高限。)
b.当月交易客户数对客户不可重复计算。
c.总客户数在100户以上者,a定为90%;
总客户数为90~99户者,a定为80%;
总客户数为80~89户者,a定为70%;
总客户数为70~79户者,a定为60%;
总客户数为60~69户者,a定为50%;
总客户数为59户以下者,a定为0。
(总客户数是销售人员负责区域内的有往来的客户总数)
2.奖励金额标准。
第五条 销售业务主管人员奖励办法。
1.计算公式:
产品销售达成率=销货量-退货量a部甲产品销售目标量×40%+销货量-退货量a部乙产品销售目标量×25%+销货量-退货量a部丙产品销售目标量×10%+销售额-退货金额b部产品销售目标金额×20%+销售额-退货金额c部产品销售目标金额×5%
2.奖励金额(如下表)。
产品销售达成率(%)奖金(元)
121~150500×达成率/120
100~120 5000
90~99 3500
80~89 2000
79 0
第六条 奖金的核算单位。
由领取奖金的单位负责计算奖金金额,并于次月15日以前提呈,在工资发放日同时发给。稽核科应按时进行抽查工作,以稽查各单位奖金核计的正确性。
第七条 奖金领取的限制条件。
1.若有舞弊隐瞒及不正当的虚伪销售、收款及虚设客户冒领奖金的事情,一经查觉,除收回奖金外,还要停止该员工及该单位主管人员半年内获取奖金的资格,同时按人事管理规定另行处置。
2.当月该销售业务代表若发生倒账事件,除该员及其所属主管人员不得领取该月奖金外,还要依照倒账赔款办法处理。
第八条 国外销售部的奖励办法另行研究。
第九条 本办法自_月_日起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改。
第2篇 餐饮业绩效奖金提成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 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 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 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 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 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
第九条 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_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 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 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 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 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第3篇 餐饮业绩效奖金提成管理制度
餐饮业绩效奖金及提成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第三条奖金结构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一)模范员工奖。(二)礼貌奖。(三)最受欢迎奖。(四)工作绩效奖金。(五)考勤奖金。(六)激励奖金。(七)介绍奖金。(八)全勤奖金。(九)-奖学金。(十)礼金及慰问金。(十一)小费。(十二)年节奖金。(十三)年终奖。第四条模范员工奖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第五条礼貌奖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第六条最受欢迎奖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第八条考勤奖金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第九条激励奖金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_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经理(副理) 1,000元礼券一张管理职人员500元礼券二张基层勤务人员500元礼券一张(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第十条介绍奖金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第十一条全勤奖金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之资格,可给予其奖励。第十二条奖学金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书、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第十三条礼金及慰问金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一)结婚礼金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二)住院慰问金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2,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三)丧亡慰问金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第十四条小费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年节奖金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_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另行制定之。第十六条年终奖金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第十七条内部创业制度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第十八条修订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评核之。第十九条施行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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