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归属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贵_办通[2023]_号)、中共__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__办通[2023]11号)以及__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办公用房自查自纠的通知》(__机管通〔2023〕1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办公地方在__区行政中心六楼(a632-a638)共有办公用房7间(含监察大队),现有干部13人(其中安监局8人,含7个科级领导干部,监察大队5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118.75㎡(a632-a638办公室面积为16.8㎡、17.00㎡、16.84㎡、16.95㎡、17.06㎡、17.09㎡、17.01㎡),其中a632办公室为副局长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1人正科级),a633办公室为副局长办公室(正科级),兼做安监局办公用品存放室,a634室为局长办公室(正科级),a635室为安监局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1人正科级),a636为纪检组长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2人均为正科级),a637办公室为监察大队办公室,有3人办公,a638办公室有2人办公,(其中1人正科级)。
根据《__壮族自治区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_发[2023]_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不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也不存在加桌不加人、个人使用独立卫生间、办公室内存在私人用品等问题。
__区安监局
20__年5月5日
第2篇 关于乡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发改投资20_____2674号文件的要求,我镇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__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现将我镇清理办公用房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镇机关实有人数87人,其中正科级4人,副科级10人,其他55人,含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53人、大学生村官7人、公益性岗位1人、三支一扶2人、西部志愿者2人、县水利局驻镇水务中心3人、县畜牧局驻镇动检3人,办公用房总面积580.5平方米。
二、清理情况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1993年启用,无在建办公楼。
(二)办公用房自查结果: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规范了部分超标准的办公用房。目前,单位领导及同志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
(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我单位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办公地点,其他同志和单位的办公用房都不超标准。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无超标准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确保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工作严格规范。
乡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第3篇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根据《甘州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区清房办[__]1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起来,对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截至目前,局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已全部达到了文件要求。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张掖市国土资源局甘州区分局位于甘州区南大街220号,因区政府拆迁,__年3月8日借用甘州区广播电视局10层、11层办公,原使用建筑面积1586.66平方米,现使用建筑面积879.04平方米,清退建筑面积707.62平方米,现使用总间数13间,清退10间,实有人数56人,单位人员编制数49人(其中领导干部职数14人,干部职工35人,临时人员7人、人均面积15.69平方米。按照要求没有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的情况。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用房,维持办公房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特此报告
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128人,实际在职职工106人,临聘人员24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4147m2,其中:因原设计缺陷导致公摊面积达到1413.13m2,加之车库面积592.44 m2,会议室及设备用房面积1130.43 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1011 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7.8 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10-12 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八一建军节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政局严格落实“两清”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两清”工作。
一是成立“两清”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振权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苏晗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督导本单位的“两清”工作。
二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民政局对现办公用房和单位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根据实际办公条件,对照上级标准要求,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进行安排整合。经核查,无超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局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
三是严查违规公务用车。对照相关标准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对单位公车使用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超标车辆进行了封存,等待市委、市政府统一处理。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两清”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需要长期监督检查,做到同检查,齐督促,形成人人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民政局“两清”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果,为继续深入推进廉洁办公,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4篇 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第5篇 2023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第6篇 局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精选)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景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景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38名:在编在岗17名,其中科级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国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农粮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乡聘干部6名、大学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866.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534.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设备用房14.7平方米、附属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乡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22.1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乡办公、1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2间21.3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会议室2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46.1平方米、大会议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间92.7平方米;接访室1间10.1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1间10.1平方米;档案室1间14.7平方米;物资室1间14.7平方米;文印室1间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1间11.2平方米;计生服务所b超室1间13.9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1间9.1平方米;卫生间1间11.2平方米。
3、设备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1间14.7平方米。
4、附属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厨房1间面积56.3平方米;食堂2间,面积分别为18.3、12.3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2人、聘用干部1人、乡干部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169.1平方米,建筑面积507.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间25.7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15.5平方米、财政所2名干部办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2间36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14.6平方米、资料室21.4平方米;其余445.5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提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9平方米、普通干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90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局办公用房
第7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__]17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我们学校对这次清查活动高度重视,首先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其次召开全体教师会,集思广益,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采取的主要做法:
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体教师共同排查外,成立了以蔺德文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由南永谦,赵荣二位同志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另外由办公室承担绘制图纸的工作。
三、自查情况
1)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称钩驿镇镇政府所在地,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30人,实有教职工38人,现有教学班8个,现有学生人数230人,其中有103名学生住校就读。
2)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
我校的办公用房都是三级办公用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为544.2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408.15平方米。具体每栋建筑的使用情况是:
01号综合教学楼,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173平方米,共有三间教室,一间音乐教室,一间电教室,10间办公室,有10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2号教学楼,砖混,总建筑面积422平方米。一层为商品房,已出售,二楼有二间白板多媒体教室,一间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室;一间是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学生广播室。
03号宿舍楼框架结构1273平方米,三层,全部住校学生宿舍。 04满江楼(砖混结构184平方米2f):二层,14间房,共28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5教学楼(框架结构2112平方米4f),4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一间学生体操室,三间仪器室,三间实验室,一间图书室,一间阅览室,三间储藏室。
3)我校总建筑面积为3991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教室,多功能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师的办公面积为544。2平方米。
4)存在的问题:
我校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不相符,如果按照编制人数30人算,则办公用房面积是超标的,但如果按照实际人数38人算,则没有超标。
五、清理效果
经过我们对学校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学校的办公用房得到了规范和整齐。学校的工作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我们认识到,办公用房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更是一个学校工作面貌的集中体现,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只有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把学校的工作面貌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第8篇 清理办公用房有关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清理办公用房有关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高办发[20__]34号)文件要求,我处对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处为行政机构,现有在编人员54名,其中科级以上12人,科级以下42人(含20名自聘干部),办公地址为高平市迎宾路21号,办公用房占地面积1620m2,办公室用房415 m2,其中领导干部用房163 m2,公共服务用房1025 m2,设备用房75 m2,附属用房90 m2,出租办公用房60 m2。
无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我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道党工委书记专门召开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机关人员充分认识到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清理检查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违规、超标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针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这项工作,我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袁拴保同志牵头,抽调专人,党办、行政办具体负责,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确保落实了上级精神落到实处,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对处机关办公楼内的办公用房进行了逐一细致丈量排查,确保符合中央对办公场所建设的统一标准,绝不违规。经过全面自查,我处无超标准和违规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对于清理出办公用房超标的已经进行了合并和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处机关办公大楼修建已有20多年,部分机关干部认为现有的办公用房不存在超标的现象。针对这一认识,我们将加大教育力度,切实将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委的文件精神上来。
2、街道办事处工作千头万绪,而现有的工作人员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的情况是几乎多见。由于每一个“对口”的上级部门都要求加强阵地、档案、资料的建设,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虽然有的工作人员办公房超标,但具体到每一个岗位来讲不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1、加大对全处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大家对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思想认识,在全处形成主动接受监督、制止奢侈浪费、积极配合自查的良好氛围。
2、对存在个别人员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我处将在短时间内予以清退和整改,确保自查自纠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3、街道纪工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引导全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各项工作纪律。
第9篇 2023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__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雨管发[__]67号)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在办公楼和干部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我乡办公楼和干部用房逐一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2.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情况。
3.无未经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4.无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5.单位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
6.无领导干部个人多处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7.无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今后,我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仍继续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____人民政府
__.__.__
环境保护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清理办公用房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__〕17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__〕101号文件)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平面图的通知》(县委办发〔__〕10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__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张发改投资〔__〕37号),__年4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__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67.2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620平方米)。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2395.07平,实用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县环保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__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200万元(甘财建〔__〕511号)、__年下达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50万元 (甘财建〔__〕54号);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局机关除4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6人(含3名股室负责人,会计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2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2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3人、援助大学生1人;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7人,尚缺监测站站长1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15人,现有人员2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科员17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2395.071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31.24%。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1943.364平方米;负一层储藏室2间共40.32平方米,2个停车位共77.6平方米;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大厅等公共面积为333.787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108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1271.2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354.78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916.48平方米(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超标面积198.78平方米)。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6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187.92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8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7.26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8.34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37.8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2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18.36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__〕97号)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9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不少于20人),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490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10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不少于10-12人),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少于15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10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中办发〔__〕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也不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198.78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128人,实际在职职工106人,临聘人员24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4147m2,其中:因原设计缺陷导致公摊面积达到1413.13m2,加之车库面积592.44 m2,会议室及设备用房面积1130.43 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1011 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7.8 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10-12 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第10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明确用房条款。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23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
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已全部结束,感谢你的阅读。
第11篇 2023年开展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自查报告
县清房办: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局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3、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798.52㎡。共有办公用房6间建筑面积118.4㎡;公共服务用房3间使用面积63.5㎡(会议室1间37.5㎡,收发室1间17㎡,其他用途1间9㎡);特殊业务用房6间使用面积178.66㎡(其中:压力表校检室1间29.8㎡,组织结构代码证办证大厅1间37.5㎡,实验室1间37.5㎡,业务培训室1间49.16㎡,职工宿舍2间共14.7㎡);出租办公用房5间共119.1㎡;办公楼公摊部分建筑面积318.86㎡。我局核定编制12名,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81.9㎡,人均建筑面积15.16㎡。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目前已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第12篇 2023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参考范文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局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3、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798.52㎡。共有办公用房6间建筑面积118.4㎡;公共服务用房3间使用面积63.5㎡(会议室1间37.5㎡,收发室1间17㎡,其他用途1间9㎡);特殊业务用房6间使用面积178.66㎡(其中:压力表校检室1间29.8㎡,组织结构代码证办证大厅1间37.5㎡,实验室1间37.5㎡,业务培训室1间49.16㎡,职工宿舍2间共14.7㎡);出租办公用房5间共119.1㎡;办公楼公摊部分建筑面积318.86㎡。我局核定编制12名,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81.9㎡,人均建筑面积15.16㎡。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目前已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第13篇 迎国庆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我委核定人员编制3人,西部志愿者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委办公用房使用面积72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3平方米(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27平方米,一般工作人员用房6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委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黄东强书记为组长,我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办公用房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委对在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广西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停建和清理工作详情表》。
(三)建立完善我委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第14篇 2023年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积极组织学习,并对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标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院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院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魏胜书记任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首先,我们对医院行政办公区域进行了自查。我院在今年年初新班子成立后就将办公区域调至北楼三层,原办公区域已改建成内二科病区,有效改善了住院环境。
现办公人员22人,办公区域共一层,10间,房屋面积143平方米,平均办公区域 6.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院长办公室一间,12平方;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一间,15平方米;两名副院长一间,15平方米;1名副院长和合管办常务副主任一间,15平方米;办公室四人一间,15平方米;总务后勤三人一间,12平方米;护理部四人一间,15平方米;质控科、病案室两人一间,12平方米;药剂科两人一间,12平方米;接待室一间,20平方米。
然后,我们对公共卫生服务站办公区域进行了通查,按照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办公室人员进行适当调整。我院公共卫生服务站职工共19人,共安排了6间办公室,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3.79平方米。
财务科和统计室三人一间,15平方米;公共卫生服务站站长和两位副站长一间,15平方米。总体分析,全院行政办公人员47人共使用18件间,面积225平方米,平均每人4.79平方米。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室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场所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第15篇 统计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报告
统计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督查的通知》(印党办发电〔20__〕20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县编办核定:县统计局办公室6人,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20人,统计执法大队5人,普查中心3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7人,科级以下27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县统计局办公用房系原老财政局办公楼,位于县城解放路72号,办公大楼共三层,办公室用房共8间,公共用房共7间(其中包括卫生间、会议室、微机室、档案室、储物室等)。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自上次开展清理工作以来,我局一直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也不存在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多处占用办公室用房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统计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办公,处理有关事务。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了《印江自治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占有和使用基本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印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已腾退办公用房情况统计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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